“兔死狐悲”,比喻遭遇不幸的人总是引起同命人的震惊和哀怜,这是因为同样的人生遭遇,塑造了同样的人生感受,故一人有难,同命者必怜之。白居易《琵琶行》中“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说的也是同样的感受。人生的伤心事莫甚于此者,那就是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的朋友,突然死去,进而使自己联想到生的悲伤和死的幻灭。柳宗元《哭连州凌员外司马》写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
第一部分
首先用点睛之笔大致介绍了凌准的“才”与“命”,凌准是个“才济命不济”的人,最后英年早逝。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二部分
1、柳宗元介绍了凌准高贵的出身——他的祖先是尧舜手下的掌水之官,他的前辈凌统是三国孙权的大将,功勋卓著,威震江东。2、写了他渊博的学识,他身怀六艺,发愤写作,才华横溢,捭阖纵横。凌准是个学富五车的才子,他写了一首万言诗给当时的丞相,得到赏识,被提拔为崇文馆校书朗。诗中所讲的“天庭才炎 高文,万字若波驰”讲的就是这件事。凌准还著有30万言的《后汉春秋》,八万言的《六经解围人文集》。柳宗元称赞他“著书逾十年,赜靡不推”,并不是用虚言为死人溢美。3、写他的五大政绩,一是建中初年,凌准在邰宁节度使府中(又称征西府)以金吾兵曹的身份任掌书记,受到普遍好评。二是他出巡浙东以观察判官的身份安抚老百姓,惩治贪官污吏,官声很好。三是写他因为在浙东的政绩被皇上诏为翰林学士。四是写凌准在公元805年(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唐德宗死后,朝廷大臣都认为五天以后再发丧,而凌准此时挺身而出,认为天下无主,必使四方猜疑,有野心的人乘机作乱,应该立即将皇上驾崩的消息通告天下;另立新主,诏告四方,以安定天下。当时的重臣王伾听从他的意见,第二天发丧,结果验证凌准的意见是准确的。由于及时发丧,确立了新君,天下人心安定,有异志者也不敢动。五是凌准在翰林院调度钱粮,公正廉明,使那些作奸犯科者、想从国家的钱财中捞一把的人为之整肃。柳宗元通过介绍凌准的政德、政行、政绩表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和练达利索的政治品格。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三部分
柳宗元表达了对凌准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永贞革新”失败后,凌准开始被贬到四川河州作刺史,与柳宗元一样,永贞元年九月他是在赴河州刺史任的路上,再次被降职,被贬到更僻远的广东连州做司马。在他被贬的途中,他的母亲经不起儿子远谪他乡的打击,因病而逝。紧接着,他的两个弟弟死亡,而朝廷的命令却是被贬之人不能回家送丧,必须按期到任。凌准为此痛不欲生,涕泪横流。“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把眼睛哭瞎了,身体也垮了,不久便一命归天。“溘死委灵荒,臧获守灵帷”,天下的人都认为他是罪人、小人,连他的尸骸都不敢接近。人虽然死了,连个公正的评价都没得到,只有孤零零的灵幡和凄冷的寒风陪伴着他的孤坟。柳宗元是在为好友鸣不平,也是夫子自道,是对共同的不公正的命运和世道的谴责与抗争。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四部分
柳宗元一往情深,无限感慨地回顾了二人的友谊。两人从认识开始便肝胆相照,后来同时因文章功夫被选拔为朝廷重臣。在“永贞革新”运动中砥柱中流、冲锋陷阵,改革失败后,又同时贬为刺史,再贬为司马。两个人都年轻气盛、壮志凌云,想为天下人谋福利、成仁义,想不到,一腔热血、几年艰辛,竟成了天下小人的笑柄。少年壮志和一生功名都化为泡影。接下来柳宗元表达了生死异路,从此永诀的巨大悲哀。死者已逝,而活着人还将在世人的冷眼和唾沫,在心魔的滋扰下倍受折磨。“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我歌诚自恸,悲独为君悲。”告别自己同命的亡友,柳宗元为朋友悲为自己悲,一颗孤心在泣血、颤栗,这不仅是共同的命运产生的强烈共振,不仅是为过去的事情而感叹。柳宗元似乎是在凌准灵前长明灯的光焰里看到了自己同样不幸的未来。
据柳宗元的《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构法华寺西亭》、以及《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等文 章,可以看出该文应写于元和四年。《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曰:“间岁,元克己由柱下史亦谪焉而来。无几何,以文从余者多萃焉。是夜,会兹亭者凡八人。既醉,克己欲志是会以贻于后,咸命为诗,而授余序。”元克己于元和四年谪永,柳宗元于元和五年五月移居愚溪侧旁。因此,该诗与《序》作于元和四年无疑。
柳宗元何以能逃逸出昔日的苦闷心境,进而步入一种少有的旷达境界呢?我想大概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至元和四年前后,柳宗元对江南的梅雨湿热气候有所适应,身体有所好转,不再是“百病所集,痞结伏积,不食自饱,或时寒热,水火互至,内消肌骨”的那种初来永州的感觉。其二,相继被贬谪来永的官员与慕名求教的学子的不断增多,使柳宗元的心里也渐渐淡化了初来永州时的那种被抛弃、被荒废、被折磨、被摧残的孤愤心态。其三,母、妻病亡的惨痛,王叔文之死的阴影也随时间的流逝而渐趋平缓,压抑、苦闷的心理有所缓解。从而,眼界骤然开阔起来:昔日的南蛮之地,奄忽间在那郁闷的胸中生出些许美来,并不断激发其观游的欲望与创作的快感。如在《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中欣然写道:“丛莽下颓,万类皆出,旷焉茫焉,天为之益高,地为之加辟,丘陵山谷之峻,江湖池泽之大,咸若有增广之者。夫其地之奇,必以遗乎后,不可旷也。”
从总体上看,《法华寺西亭夜饮》在柳宗元诗歌中可以算得上是一首堪与《江雪》《渔翁》相并提的脍炙人口的佳作。在这首诗中赋与比、象与兴应用得如同羚羊挂角,天衣无缝。在其平淡而简朴的文字里,隐藏的却是他那翻滚的思绪和那难以平静的激情。正如钟嵘于《诗品》中所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诗先从“法华寺西亭”写起,用“释迦往舍卫国说法时暂居之处,即祗树给孤独园”来喻法华寺,其意有二,一是指出了西亭在夕阳下的幽静;二是道出了他们这些贬谪之士南来永州,如同释迦讲法于舍卫国一般,属于生命的一种过程。于是,相互勉励道:人生于世,得抛开一切烦恼,举杯把盏,开怀畅饮。因此,“共倾三昧酒”短短5字,可谓是畅快洒脱,仿若将贬谪之痛、前途之忧置之九霄云外,淡忘得个干净,全然一股李白式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迈。
人常言:酒逢知己饮,话向故人说。柳宗元与元克己这样一群落难异乡而不得志的文人墨客,有缘相聚在这幽静的西亭,酒成了他们唯一排遣郁闷麻醉神经的最佳言语。其实,在人类文化史上,无论中外,酒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营造氛围的物品。因此,古往今来,借酒浇愁的文学作品,可谓是船装车载,难以尽数。最耐人寻味的有曹操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有刘伶的《酒德颂》:“兀然而醉,怳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见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若江海之载浮萍”。
柳宗元与元克己等人对酒当歌,不觉天色渐暗,月上梢头,醉态朦胧中从西亭望去,只见那暮色中的池水漫上西亭的台阶;皎洁的月光在窗上投下美丽的花影。于是,柳宗元笔锋一转,像电影画面一样地由室内的叙谈与把盏切换到了对窗外景色的描摹:“雾暗水连阶,月明花覆牖。”通过两组特写镜头将朦胧的暮色与漫涨的池水、皎洁的明月与窗外的花影这些远近大小不同的景物联系在一起,构筑成了一幅鲜活生动、幽静典雅、清丽柔美的画卷。置身于这样仙境般的画卷中,还有何愁可言?何有不快之念?此时,作者已从逃逸规避的心态上升到了与自然融合的境界。
距离上由远而近,时间上由昼而夜,最后在阑珊的灯火下,相互对视,发现依然青丝满头、风华正茂,于是,不期然地得出该诗中的最蕴深意的旷达之句:“莫厌樽前醉,相看未白首”。
“莫厌樽前醉”中的“莫厌”二字,用得厚重而富有张力,它不仅与首联的“共倾三昧酒”遥相呼应,抒发了一种内心深处的豪气,也为结句“相看未白首”作了恰如十分的铺垫,使全诗浑然一体,豪气云霄。此外,“相看未白首”之句,隐约地指出了前途的光明与希望的存在,说明了柳宗元并没有沉湮在悲愤哀怨的泥潭之中,而是在以旷达之情正视着当下的处境。
于此,有的学者认为该诗的尾联写得甚为凄婉。因为在“未白首”的年龄,本正是为国为民贡献青春与作为的大好时机,而在这样的时机却沉迷于樽中之酒而致使光阴虚度,对大智的柳宗元而言,显然是一种无奈的悲愤,是一种痛苦的挣扎,是一种无声的哭泣。诚然,作为一说,这种理解也无可厚非。
但是,阅读这首诗时,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在柳宗元所处的中唐时代,五言、七言的律诗绝句都已相当成熟,而柳宗元在此为何没有遵守律诗绝句的规则?贸然以六句成诗,较之绝句多了两句,较之律诗则少了一联,像这样的非绝非律类诗,在柳宗元诗集中共有4篇,即《独觉》、《雨后晓行独至愚溪北池》、《渔翁》、《法华寺西亭夜饮》(《杨白花》虽然只有5句,但它已表现出了词曲的风味)。原因为何?许多人为之莫解。其实,这是柳宗元文风中一以贯之的一种对当下主流文化的反叛与背离,对古体诗歌文体的一种光大。因为在柳宗元的4首六句诗中,皆以仄声字入韵,明显地带有古体诗的风味,而在古体诗中是没有句式句数的限制与约束的。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柳宗元对古文运动的执著与文学样式的创新。
其实,人是有多面性的。生活之苦尽管无法规避,但也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永远在痛苦之中。婉约中有旷达,旷达中有哀婉,这才能构成一个完整而真实地个体。因此,我们在欣赏某个人的作品时,不能一股脑儿地将其归之为某一个派别,譬如手执铜板铁琶高唱“大江东去”的苏东坡可谓是一个彻底的豪放派诗人,但其“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之句则写得让人读而泪落,吟而声咽,其婉约之调并不在易安柳永之下。于此,柳宗元的心态也是一样,痛苦之余不乏旷达,悲婉之后不失豪放,晦涩之中亦有明达。
这首诗内容与《邶风·新台》相承接,主要意思是讽刺宣姜(齐女)不守妇道,和庶子通奸,其事丑不可言。诗以墙上长满蒺藜起兴,给人的感觉,卫公子顽与其父妻宣姜的私通,就像蒺藜一样痛刺着卫国的国体以及卫国人民的颜面与心灵。
全诗一唱三叹,在反复重复的数落中,一层层加深着对这一宫廷丑事的批判。在结构上,叠咏而意义递进,无论在内容、思想感情上都是一层深过一层,有效地增强着诗歌的讽刺力量。诗中之“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表面上写墙茨之延伸愈来愈长,几乎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实际上是比兴卫公子顽与其父妻私通已经到了无耻糜烂、昭然无忌的程度。诗中之“所可道也”、“所可详也”、“所可读也”,表明人们对这种宫廷丑事的议论,在一步一步的升级,几乎已经尽人皆知了。诗中之“言之丑也”、“言之长也”、“言之辱也”,写人们对于这种宫廷丑闻的感情态度,由丢脸、气愤到感到耻辱,真有一人之祸,祸及国体的感觉。
此诗三章重叠,头两句起兴含有比意,以巴紧宫墙的蒺藜清扫不掉,暗示宫闱中淫乱的丑事是掩盖不住、抹煞不了的。接着诗人便故弄玄虚,大卖关子,宣称宫中的秘闻“不可道”。至于为何不可道,诗人绝对保密,却又微露口风,以便吊读者口味。丑、长、辱三字妙在藏头露尾,欲言还止,的确起到了欲盖而弥彰的特殊效果。本来,当时卫国宫闱丑闻是妇孺皆知的,用不着明说,诗人特意点到为止,以不言为言,调侃中露讥刺,幽默中见辛辣,比直露叙说更有情趣。全诗皆为俗言俚语,六十九个字中居然有十二个“也”字,相当今语“呀”,读来节奏绵延舒缓,意味俏皮而不油滑,与诗的内容相统一。三章诗排列整齐,韵脚都在“也”字前一个字,且每章四、五句韵脚同字,这种押韵形式在《诗经》中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