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一破常格,入笔即叙自己登临太湖的感受。诗人来到太湖岸畔,大约是在夜间。这片义师聚居的水泽之乡,一年来遭受清军的多次围剿和争夺,已变得何其荒芜;岸畔的村墟,长满了荆棘和木丛;惨淡的夜色中,时时如闻几多新鬼的哀哭之声!“登临泽国半荆榛,战伐年年鬼哭新”,这就是诗人向九泉下的故人所倾诉的感慨——时局是严峻的,义师的再起,正处在艰难而悲壮的环境之中。这样开篇初读似乎显得突兀,其实正显示了志士间相忆相念的不同凡俗之风:诗人知道,此刻亡友英灵最关注的,应该就是神州陆沉的时局,而不是多愁善感的往事重提。
接着两句,向亡友描述自己的生活景象:“一水晴波青翰舫,孤灯暮雨白纶巾。”作为暮府参谋,诗人白天常常侍从吴易,乘坐青翰大船,出没于晴光潋滟的太湖,巡视各处的防御,筹划破敌之策;在傍晚的雨声中,则常常头戴白纶之巾,挑亮一盏油灯,孜孜研读兵书或谍报。两句所展现的景象,虽有朝幕、晴雨的不同,而诗人那少年参谋的奕奕风采,则因了“晴波”“孤灯”的烘托,“青翰舫”、“白纶巾”的映衬,便意态潇洒地凸现在了诗中,流露了能为抗清事业效力的深切自豪之情。不过,从形象表现来说,这对仗工整、情景如画的两句描绘,更显得气韵生动。
在诗人参与吴易幕府之前,便已经历过松江起兵和吴志葵、鲁之屿的攻打苏州之役。可痛的是,这些难忘的起兵,均在清军的残酷镇压下溃败。诗人的复明壮志未酬,先就目睹了许多反清志士前仆后继、喋血国门的壮烈情景。当这些情景重又浮现在眼前时,诗人戚然而悲、啸叹不已!“何时壮志酬明主,几日浮生哭故人”二句,正以突发的啸叹,震荡了全诗,表现了诗人壮志未酬的深切悲慨和痛苦。
但令诗人感到欣慰的是,此次义师的再起太湖,气象殊为壮观。沈泮、李势、周瑞、陈继等诸路义军,纷纷来聚,一时间声势大振。义师对付清兵,也采取了彼出我归、彼归我出的灵活战术,使敌寇只能望洋兴叹。接着便挥师东向,攻入嘉善、吴江,后“又与苏郡兵战于汾湖,斩获过当”(见王云所续《陈子龙年谱》,收《陈子龙诗集》)。这些振奋人心的喜讯,也是诗人急于告诉九泉之下的亡友的,并对抗清大业充满信心:总有一天,反清的义师将会如潜龙一样,破浪而起,腾飞在万里云天。
此诗在战伐鬼哭、孤灯暮雨的悲凉境界中几经盘折,终于在结尾化作了充满信心的高唱。一位处在艰难境地中的少年,虽然历尽悲苦,仍能有此乐观的战斗精神——这正是“湖海多豪气”的夏完淳的本色。
这篇诗是《大雅》的首篇,歌颂周王朝的奠基者文王姬昌。朱熹《诗集传》据《吕氏春秋·古乐》篇为此诗解题曰:“周人追述文王之德,明国家所以受命而代殷者,皆由于此,以戒成王。”这指明此诗创作在西周初年,作者是周公。后世说《诗》,多从此说。余培林《诗经正诂》说:“观诗中文字,恳切叮咛,谆谆告戒,……故其说是也。至此诗之旨,四字可以尽之,曰:‘敬天法祖。’”此论可谓简明的当。
《诗经》中有多篇歌颂文王的诗,而序次以此篇为首,因为它的作者是西周王朝的政治代表人物、被颂扬为“圣人”的周公,诗的内容表达了重大的政治主题,对西周统治阶级具有现实的和长远的重要政治意义。
歌颂文王,是《雅》、《颂》的基本主题之一。这是因为文王是周人崇敬的祖先,伟大的民族英雄,周王国的缔造者。姬昌积五十年的艰苦奋斗,使僻处于西北的一个农业小国,逐渐发展为与殷商王朝抗衡的新兴强国,他奠定了新王朝的基础;他又是联合被侵略被压迫的各民族,结成统一战线,反抗殷商王朝暴虐统治的政治联盟的领袖;他组织的军事力量和政治力量,在他生前已经完成对殷王朝的三面包围,完成了灭商的决战准备;他采取比较开明的政策,以代天行道、反对暴政实行“仁德”为旗帜,适合当时各民族各阶级反对暴虐统治与奴隶要求解放的时代潮流,因而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他死后三年,武王继承他的遗志,运用他组织的力量,抬着他的木主伐商,一战成功,推翻了殷商奴隶主政权,建立了比较开明的周王朝。文王是当之无愧的周王国国父,对他的歌颂,自然成为许多诗篇的共同主题。每个时代都曾产生自己时代的颂歌,歌颂自己时代深受爱戴的政治领袖,歌颂为自己的民族、阶级、国家建立功业的英雄,歌颂文王的诗篇,就是在上述现实基础上理所当然的历史产物。
如同每个时代的颂歌都体现它们产生时的时代精神,文王颂歌也打上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期的时代烙印。诗篇歌颂他是天之子,具有非凡的人格和智慧,是道德的楷模,天意的化身,赐予人民光明和幸福的恩主,是把他神圣化、偶像化了。
这篇诗与其他的文王颂歌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除了歌颂之外,作者还以深谋远虑、富有政治经验的政治家的识见,向时王和全宗族的既得利益者,提出敬天法祖、以殷为鉴的告戒,以求得周王朝的长治永安。
全诗七章,每章八句。第一章言文王得天命兴国,建立新王朝是天帝意旨;第二章言文王兴国福泽子孙宗亲,子孙百代得享福禄荣耀;第三章言王朝人才众多得以世代继承传统;第四章言因德行而承天命兴周代殷,天命所系,殷人臣服;第五章言天命无常,曾拥有天下的殷商贵族已成为服役者;第六章言以殷为鉴,敬天修德,才能天命不变,永保多福;第七章言效法文王的德行和勤勉,就可以得天福佑,长治久安。
很明显,贯穿全诗始终的是从殷商继承下来,又经过重大改造的天命论思想。天命论本来是殷商奴隶主的政治哲学,即“君权神授”,统治者的权力是天帝赐予的,奉行天的旨意实行在人间的统治,统治者所做的一切都是天意,天意永远不会改变。周王朝推翻殷商的统治,也借用天命,作为自己建立统治的理论根据,而吸取殷商亡国的经验教训,提出“天命无常”、“唯德是从”,上天只选择有德的人来统治天下,统治者失德,便会被革去天命,而另以有德者来代替,文王就是以德而代殷兴周的。所以文王的子孙要以殷为鉴,敬畏上天,效法文王的德行,才能永保天命。这是此诗的中心思想。
全诗没有空发议论,而是通过对文王功业和德行的歌颂,以事实为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歌颂文王福泽百世,启发对文王恩德的感戴之情,弦外之音就是:如果没有文王创立的王朝,就没有今日和后世的荣显。作者又以殷商的亡国为鉴戒,殷商人口比原来的周国多得多,却因丧失民心而失败,再用殷贵族沦为周朝的服役者这一事实,引起警戒。全诗恳切叮咛,谆谆教导,有劝勉,有鼓励,有启发,有引导,理正情深,表现了老政治家对后生晚辈的苦口婆心。在文王颂歌中,这是思想深刻、艺术也较为成功的一篇。
全诗七章,章八句,五十六句中除三句五言外,均为四言,章句结构整齐。每章换韵,韵律和谐。最突出之处,是诗中成功地运用了连珠顶真的修辞技巧:前章与后章的词句相连锁,后章的起句承接前章的末句,或全句相重,或后半句相重,这样,语句蝉联,诗义贯串,宛如一体。这篇诗的蝉联,除了结构紧凑,还起换韵作用,如姚际恒《诗经通论》所说:“每四句承上语作转韵,委委属属,连成一片。曹植《赠白马王彪诗》本此。”方玉润《诗经原始》还说:“曹诗只起落相承,此则中间换韵亦相承不断,诗格尤奇。”
《塞下曲》为汉乐府旧题,属《横吹曲辞》,内容多写边塞征战景象。卢纶《和张仆射塞下曲六首》全系五绝,虽然受和诗的限制,但他却善于运用这种诗体。这种诗体本不必须遵用诗律,五七言皆可,但卢纶凭他出色的文才,以六首精巧的五绝组成了这部如画的佳作。这六首诗分别写发号施令、射猎破敌、奏凯庆功等等军营生活,语多赞美之意。
组诗的第一首,歌咏边塞景物,描写将军发号时的壮观场面。前两句用严整的对仗,精心刻划出将军威猛而又矫健的形象。“鹫翎金仆姑”,是写将军的佩箭。“金仆姑”,箭名,《左传》:“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箭用金做成,可见其坚锐。并且用一种大型猛禽“鹫” 的羽毛(“翎”)来做箭羽,既美观好看,发射起来又迅疾有力,威力无穷。“燕尾绣蝥弧”,是写将军手执的旗臶。“绣蝥弧”,一种军中用作指挥的旗臶,《左传》:“颖考叔取郑之旗蝥弧以先登。”这种象燕子尾巴形状的指挥旗,是绣制而成的,在将军手中显得十分精美。这两句没有直接写将军的形貌,只是从他身上惹人注目的佩箭、旗臶落笔,而将军的矫健身影已经屹立在读者面前。诗中特意指出勇猛的“鹫”和轻捷的“燕”这两种飞禽,借以象征人物的精神状态。通过这两句的描写、衬托,一位威武而又精明干练的军事将领的形象,跃然纸上。 后两句写发布新令。将军岿然独立,只将指挥令旗轻轻一扬,那肃立在他面前的千营军士,就齐声发出呼喊,雄壮的呐喊之声响彻云天、震动四野,显示出了豪壮的军威。“独立”二字,使前两句中已经出现的将军形象更加挺拔、高大,并且与后面的“千营”形成极为悬殊的数字对比,以表明将军带兵之多,军事地位之显要,进一步刻划了威武形象。那令旗轻轻一扬,就“千营共一呼”,在整齐而雄壮的呐喊声中,“千营”而“一”,充分体现出军队纪律的严明,以及将军平时对军队的严格训练,显示出了无坚不摧、无攻不克的战斗力。这一句看似平平叙述,但却笔力千钧,使这位将军的形象更为丰满突出,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五言绝句中,像这首诗这样描写场面如此壮阔,声势如此浩大的作品,并不多见。前两句对仗工整,在严整中收敛力量;后两句改为散句,将内敛的力量忽然一放,气势不禁奔涌而出。这一敛一放,在极少的文字中,包孕了极为丰富的内容,显示出强大的力量。
组诗的第二首,写将军夜猎,见林深处风吹草动,以为是虎,便弯弓猛射。天亮一看,箭竟然射进一块石头中去了。通过这一典型情节,表现了将军的勇武。诗的取材,出自《史记·李将军列传》。据载,汉代名将李广猿臂善射,在任右北平太守时,就有这样一次富于戏剧性的经历:“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 首句写将军夜猎场所是幽暗的深林;当时天色已晚,一阵阵疾风刮来,草木为之纷披。这不但交代了具体的时间、地点,而且制造了一种气氛。右北平是多虎地区,深山密林是百兽之王的猛虎藏身之所,而虎又多在黄昏夜分出山,“林暗草惊风”,着一“惊”字,就不仅令人自然联想到其中有虎,呼之欲出,渲染出一片紧张异常的气氛,而且也暗示将军是何等警惕,为下文“引弓”作了铺垫。次句即续写射。但不言“射”而言“引弓”,这不仅是因为诗要押韵的缘故,而且因为 “引”是“发”的准备动作,这样写能启示读者从中想象、体味将军临险是何等镇定自若,从容不迫。在一“惊”之后,将军随即搭箭开弓,动作敏捷有力而不仓皇,既具气势,而形象也益鲜明。后二句写“没石饮羽”的奇迹,把时间推迟到翌日清晨(“平明”),将军搜寻猎物,发现中箭者并非猛虎,而是蹲石,令人读之,始而惊异,既而嗟叹,原来箭杆尾部装臵着白色羽毛的箭,竟“没在石棱中”,入石三分。这样写不仅更为曲折,有时间、场景变化,而且富于戏剧性。“石棱”为石的突起部分,箭头要钻入殊不可想象。神话般的夸张,为诗歌形象涂上一层浪漫色彩,读来特别尽情够味,只觉其妙,不以为非。
组诗的第三首。诗由写景开始:“月黑雁飞高”。这样的景是难于刻画的:“月黑”,则茫无所见;“雁飞高”,则无迹可寻。雁飞而且高。是由声音觉察到的。这样的景,并非眼中之景,而是意中之景。雪夜月黑,本不是雁飞的正常时刻。而宿雁惊飞,正透露出敌人正在行动。寥寥五字,既交待了时间,又烘托了战斗前的紧张气氛,直接逼出下句“单于夜遁逃”来。单于本是古匈奴的君主,这里借指敌军统帅。敌军在夜间行动,应当有各种可能。然而诗人但谓“单于夜遁逃”。读诗至此,顿觉一股豪迈之情扑面而来。敌人夜间行动,并非率兵来袭,而是借夜色的掩护仓惶逃遁。诗句语气肯定,判断明确,充满了对敌人的蔑视和我军必胜的信念,足令读者为之振奋,于上句造成的神秘气氛中,发一惊采。敌酋遁去,我军纵兵追擒,这是自然的发展。“欲将轻骑逐”,是追兵将发而未发。不用大军而仅派“轻骑”,绝不仅仅因为快捷,同时也还显示厂一种高度的自信。仿佛敌人已是瓮中之鳖,只须少量“轻骑”追剿。便可手到擒来。当勇士们列队准备出发时。虽然站立不过片刻.而大雪竟落满弓刀。“大雪满弓刀”一句,又发惊采,将全诗意境推向高潮。在茫茫的夜色中,在洁白的雪地上,一支轻骑兵正在集结,雪花顷刻便落满了他们全身,遮掩了他们武器的寒光。他们就象一支支即将离弦的箭。虽然尚未出发,却早就满怀着必胜的信心。这是一幅非常动人的画图:在静谴中蕴藏着呐喊,在昏暗中酝酿着闪电。虽然是在漆黑的夜间,勇士们被白雪勾画出的英姿仍然是“焕尔触目”。“离首即尾、离尾即首”虽然是绝句的难点,但诗人倘能大胆剪裁,巧妙构思,抓住典型环境与典型场景,完全能够写出精采的佳作。
组诗的第四首,描写边防将士取得重大胜利后,边地兄弟民族在营帐前设宴劳军的场面,气氛热烈融洽,同时也描绘了将士“醉和金甲舞”的欢乐神态,赞颂了边地人民和守边将士团结一心,保卫国家安宁与统一的豪迈气概,也说明了将士们的得到兄弟民族的支持的。此诗取材典型,剪裁大胆,洋溢着民族间和睦团结的气氛。全诗语言精炼含蓄,情态活跃鲜明,写得慷慨而豪迈,爽朗而明快。
组诗的第五首,描述的是将士们利用战事顺利边关稍靖的时机乘兴逐猎的情景。字面上是说边关将士在敌人遁逃后,利用暂时的战事稍歇进行狩猎,其实饱含了诗人对将士们豪情满怀的钦佩、颂扬和祝福。
组诗的第六首,则是颂扬了将士们只为保疆安民,不求功名利禄的高尚情怀。由于诗中多有双关,古今后人对此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或说七叶莲喻淡泊功名,或说七叶莲象征特立独行,莫衷一是。
卢纶所和张仆射原诗今已不传,而和诗竟流诵千古,可见它的价值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胡震亨《唐音癸笺》卷七谓:“大历十才子,并工五言诗。卢郎中(纶)辞情捷丽,所作尤工。”又说:“卢诗开朗,不作举止,陡发惊采,焕尔触目。”组诗语言凝练,构思巧妙,细吟全诗,军营之生活,守边之艰苦,胜利之欢腾,无不历历在目,令人感奋。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选定了春季这个最丰富多彩的季节作为背景,然后从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围中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景象来作暗点陪衬,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现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无所不在,但又不是实体,诗人马上把它与烟雾这些流动虚幻、不能触摸的东西联系起来,说它不是烟,也不是雾,但如同烟雾一样,浓密地映照笼罩着楼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带有肯定的手法,野色与烟雾当然不是同样的东西,但有相近的性质,它占据了每一处视线与感觉所能到达的地方。实际上,诗把烟雾也作为野色的一部分写了进去。首联是通过同类作譬,又以楼台这一实物作参照,说明野色的存在,下面两联也都采用这一方法,继续铺写。诗说白鸟在野地里飞,把野色给点破;夕阳照着野外,把野色给剖开。野色弥漫,它不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减少消失,又好像追随着远处的船帆,渐渐逼近。这两联用了一连串动词,使表面上看不见、不存在的东西,通过白鸟、残阳、芳草、远帆的动作与变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这种写法,就好比写风而着力刻画草木摇动、落英缤纷,写月而极力描写飘浮的云一样。末联“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胧之中翻进一层。山公山简镇守襄阳时,经常至习家池饮酒,大醉而归。作者以山简自况,说他登山喝酒,归时醉眼模糊,见到这种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雾非雾”,是写老眼昏花,这里则是以醉酒眼花,来突出野色的迷离恍惚。总之,无论是物,或者是人,都是为标现野色服务的,都是“虚者实之”的实体。
烘托野色的实体,并非实打实地端出来,不是照像式的再现,而是实中有虚,因而透过朦胧野色,一幅玲珑剔透、笔墨淋漓的山水画就展现出来:天上挂着红色的夕阳,空中飞着白色的鸟儿,烟岚笼罩着楼台,芳草连接着江边,帆影露出于江中,还有自远山醉归的主人。这些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体现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旷达的情怀。诗的用意正是要通过野色和这美丽的画面来表现作者的乐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