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通过孤儿对自己悲苦命运和内心哀痛的诉述,真实有力地描绘了了社会的人情冷漠与人们道德观念的扭曲,揭露了社会关怀与信任基础解体前的黑暗与冷血,是一首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感染力的优秀诗作。
全诗分为三部分:一、首三句孤儿慨叹自己偶然生在世上,偏偏数他命苦。“遇”是“偶”的假借,“遇生”意思谓偶然而生。以慨叹之语带起全篇,一开始就引人进入充满悲剧气氛的情境之中。二、“父母在时”至“当兴校计”,历叙孤儿年年月月、无休无止地遭受兄嫂种种虐待,是诗的主体部分。三、“乱”词以孤儿不堪兄嫂折磨的绝望心绪作结,既贯连第二部分的叙事,又与第一部分慨叹之词遥为呼应。
其中第二部分又可分为这样三段:
第一段从“父母在时”至“孤儿泪下如雨”。孤儿的生活以父母去世为界线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时期。“乘坚车,驾驷马”,未必完全是实际情形的写照,更可能是孤儿在留恋昔日安乐生活时产生的一种心理映象,但也说明了他当年在家中娇子的地位。父母死后,他即刻沦为兄嫂不化钱雇用的奴婢仆役。“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是诉说他行贾路途遥远。“头多虮虱,面目多尘土”,正写出他一路上餐风宿露的艰辛。可是寒冬腊月回到家中,他却“不敢自言苦”,兄嫂的冷酷和孤儿的畏惧,由此可见。前人指出:“苦极在不敢自言。”(谭元春评语,《古诗归》卷五)深中其微。回家后,孤儿得不到片刻休息,兄嫂又将一大堆繁重的家务推到他身上,刚在“高堂”置办好饭菜,又赶紧奔向“殿下堂”去照管马匹。“行”意思是复,“取”通趋,意谓急走。用“行取”二字将“办饭”和“视马”二件活连在一起,于不间断中更显出促迫和匆忙,如见孤儿气喘吁吁不堪劳累之状。孤儿生活从“乘坚车,驾驷马”沦为“行贾”、“视马”,今昔对照异常鲜明,这比单单状说诸般苦事,更能激起心灵的震荡。
第二段从“使我朝行汲”至“下从地下黄泉”。孤儿冒寒到远处取水,朝出暮归。他双手为之皴裂,脚上连双草鞋都未穿,踩着寒霜,心中哀切。更有甚者,覆盖在寒霜下的荆棘无情地扎进他的腿,拔去后,其刺却折断在胫肉中,剧痛难忍,这使孤儿更加悲哀,泪涕涟涟(“渫渫”,水流貌;“累累”,不断)。兄嫂只把他当作供使唤的工具,从未关心过他的寒暖,他冬天没有短夹袄御寒,夏天没有单衣遮体。诗中“足下无菲”、“冬无复襦,夏无单衣”,三个“无”字概括了孤儿一年四季衣着褴褛不完的苦状。他的生活毫无乐趣,因此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如果说第一段“泪下如雨”尚表现为一种哀感,第二段“下从地下黄泉”则已经转为厌生,这表明孤儿的心绪朝着更消沉的方向作了发展。
第三段从“春气动”至“当兴校计”。阳和流布,绿草萌芽,从寒冻中苏醒过来的大自然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孤儿的生活却依然是那祥困苦,三月里他要采桑养蚕,六月里又要收菜摘瓜,这是言其大端。诗歌接着叙述收瓜一事,笔笔生哀。孤儿受兄嫂驱迫去收瓜是一悲;年幼体弱,不堪其劳,致使瓜车翻倒,此又一悲;路人不予相助,反而趁机白吃其瓜,此更是一悲。孤儿本当斥责路人不义之行,然身单力薄,不足与之抗衡,只好转而苦苦哀乞于人;然而,值此社会崩溃之际,谁还跟你讲仁义道德、仁义亲爱,不仅不帮忙反而乘乱抢瓜,社会的冷漠与人情的淡薄可见一斑。这也是对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警示吧!作者如此周详委折,描写入微,极状孤儿悲苦,严厉抨击了社会与人性的黑暗面,是汉乐府成功运用细节叙述故事、刻画人物突出的一例。
这一段与最后的“乱”词叙事连贯,并反映出孤儿心理的进一步变化。孤儿哀乞路人还他瓜蒂,好让他带回家去点数,冀望因此而减轻兄嫂对自己的贵罚。“独且急归”,是说孤儿要(“独”即将要)赶快回家去,以便在兄嫂风闻覆瓜之事前向他们说明事由。然而当他走近居地,已听见兄嫂“譊譊”怒骂声——他们已经得知此事,不会再听孤儿的解释,等待他的凶毒的后果可想而知。孤儿在投诉无门的境况下,再一次想到已故的父母,想到轻生,这与前面“父母已去”和“下从地下黄泉”相互回应,同时也表现出孤儿覆瓜之后,其心理由侥幸到绝望的急剧转变。
全诗采用第一人称讲述的方式,较完整地反映出孤儿命运的线型流程。作品艺术上的这种构思与主人公孤儿的身份正相适宜,因为孤儿的痛苦不仅表现在他平时干活的繁重劳累,还反映在他无人可与诉说,无人愿与交谈的孤独处境;他的痛苦也不单是来自一时一地突发的事端,在长年累月供人驱使和遇到的大量琐碎细事中都无不伴有他哀痛的泪水。故作者选择自述方式,通过许多生活琐事来反映孤儿痛苦的一生,更具有真实感。
此诗还有一个特点,讲述者话题中心比较分散。一会儿写不堪兄嫂使唤,一会儿写他自己体貌瘦羸龌龊,衣饰不完,一会儿写郁结心头的悲怆怨怒,这三部分内容依次出现构成一个周期,整首诗主要就由它们回复迭现的变化而组成。孤儿话题中心的分散,一方面反映了他因痛苦而变得烦乱无绪的心境,另一方面,这种讲述方式正是智力尚弱的未成年人谈话的特点,与他的年龄恰好相合。
作品语言浅俗质朴,句式长短不整,押韵较为自由,具有明显的口语型诗歌的特征。
苏轼的这首《和董传留别》可能不为普通读者所熟知,而其中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却广为传诵,原因就在于它经典地阐述了读书与人的修养的关系。中国的读书人向来把读书视为积累知识、增长学问的有效途径。读书的作用不仅在于占有知识,还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尤其是常读书,日积月累就会使人脱离低级趣味,养成高雅、脱俗的气质。清代学者梁章钜说:“人无书气,即为粗俗气,市井气,而不可列于士大夫之林。”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的内在气质与素质是绝不相同的。“腹有诗书”指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气”可以理解为“气质”或“精神风貌”。全句的重心在“自”上面,它强调了华美的气质是饱读诗书的必然结果。
就苏轼送别的这位朋友董传而言,“气”不应简单地指读书所带给人的儒雅之气,更指古代读书人所推崇的在面对人生的失意和困窘时的乐观豁达的态度。孔子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能“不改其乐”。王勃在人生落魄时高唱“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董传身处贫穷,却始终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目标,这可以从“囊空不办寻春马”一句看出。显然,苏轼对董传的人生态度还是非常欣赏的。在临别时送给朋友这一句,既是赞美,也是安慰。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阐明了读书与高雅气质的必然联系,凝练概括,深得读者喜爱。今天人们引用它来说明读书求知可以培养人高尚的品格和高雅的气质。也用来赞美别人学问渊博、气度不凡。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