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
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