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当显露时就消除它。在动乱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动乱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
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从而使他更快地灭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灭亡,但是郄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
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淫暴虐之时,作为豫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灭亡。’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假如这祥,豫让即使死了也像活着一样,难道不胜过斩衣然后自杀吗?豫让在那时,甚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
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算得上罪人了。唉!
注释
豫让:战国晋人,生卒年不详;为晋智瑶(即智伯)的家臣,赵、韩、魏共灭智氏后,曾入赵襄子宫中刺杀襄子,被俘获。后豫让改名换姓,以漆涂身,吞炭使自己变哑,改变形象,谋刺赵襄子,又被捕,伏诛前,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遂自杀。事见《战国策·赵策一》。名:声称,称说。
知己:谓了解、赏识自己。
善道:善加诱导。
销患:消除祸患。
未形:指祸患还没有形成。
保治:进行治理以使安定。
未然:未能如此。此二句谓在祸患尚未形成时就消除它,在天下尚未安定时进行治理。
俾:使。
身全:生命得以安全。
主安:主人平安。
上鬼:上等之鬼。
垂光:比喻流传美名。
简策:即简册,本指编连的竹简,后代指史籍。
捐躯殒命:谓献出生命。
钓名沽誉:即沽名钓誉,谓有意做作或用某种手段猎取名誉。
眩世骇俗:谓欺骗、迷惑世俗。眩,欺编。骇,夸惑。
臣事:以为臣的道理和本分来事奉。
智伯:春秋时晋卿。亦作知伯。名智瑶,亦作知瑶。
赵襄子杀智伯:赵襄子:春秋时晋大夫,名赵无恤,晋的执政大臣。晋定公时(公元前—前),赵、魏、韩、智氏、范氏、中行氏等六家贵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晋公室,同时六家之间的争夺也很激烈。公元前年,范昭子(范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败后逃离晋国,其地为赵、韩、魏及智伯瓜分。公元前年,智伯联合韩、魏攻赵。赵襄子接受谋臣张孟谈的建议固守晋阳。智伯和韩、魏联合围攻了三年多,无法攻下。赵襄子派张孟谈潜出城,对韩宣子、魏献子说明赵亡之后,智氏必灭韩、魏的利害关系。韩、魏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赵联合,一举消灭智氏,杀死智伯。
烈烈:形容显著貌。
愚夫愚妇:泛指普通老百姓。
处死之道:处理死的方式、方法。
愧:使动用法,使之惭愧。
中行氏:中行为复姓,春秋时晋侯作三行川御敌,荀林父将中行,后遂以为姓。此指晋卿荀寅,晋顷公时为下卿,后奔齐,卒谥文。
段规:战国时韩人。
韩康:韩康子。智伯索地于韩康子,段规劝给予,以骄其志,俟后收拾之。
任章:春秋战国时魏国人,曾为灭晋出谋划策。
魏献:春秋战国时晋国的卿,名魏驹,一称桓子。智伯索地于魏桓子,桓子不与,任章规劝给之以骄其志,俟后图之。
郄疵之事智伯:郄疵:春秋战国时晋人。据载,智伯率魏之兵围攻赵国,郄疵劝智伯说,从韩魏攻赵,赵亡,灾难必及韩魏,韩魏必反。智伯不听。事见《战国策·赵策一》。
请地:要求割地。
无厌:没有满足。
宜:应该。
陈力就列:谓在自己所任职位上格尽职守。
谆谆然:形容忠诚恳切貌。
再:二次。
伏剑:以剑自刎。
顽冥不灵:谓愚钝无知。
庶几:犹或许,也许。
斩衣而死:赵襄子出外,豫让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没有成功。被捕后,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然后自杀。
开悟:开导以使醒悟。
肥瘠:即胖瘦。因古时秦国与越国相距甚远,故谓。
曾:竟然。
若是:如此,像这样。
不胜:不克制。
血气:指感情。
悻悻:形容刚惶自傲貌。
虽然:即使如此。
固:原本。
当:充当,担任。
腆然:形容厚颜貌。
自得:自己感到得意。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豫让,战国时晋人,先为晋大臣范氏、中行氏的家臣,赵简子灭范氏、中行氏后,改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赵襄子(赵简子之子)灭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逃往山中,改名换姓,立誓“我必为报仇”他一次行刺未成功,于是以漆涂身,改变形貌,又吞下炭块,使声音变哑。第二次埋伏在桥下行刺赵襄子,仍未成功,被捕,自杀而死。事见《史记·刺客列传》。这篇文章即是方孝孺对豫让的评价。
这首词上阕主要写景,字字勾勒,句句入画,处处弥漫着词人对山阴道上所见自然风光的无限热爱之心。下阕转入抒情,在对冬晚泛舟畅游的深长感慨中,流露出作者的家国之思。这首词苍凉激楚,即景抒情,备写其身世盛衰之感,非徒以剪红刻翠为工。
一叶小舟,在萧瑟的溪上划行。船儿走一会,又停一会,走一会,又停一会,像是要把这天地间的美景,都收进篷窗之内。船中坐着三个读书人,正在尽赏这天空水寒的冬日风光。只见稀稀落落的三四只白鸥,在水面上徘徊。此景活像是一个丹青妙手以疏疏几笔画出的水乡苇塘秋意图。远远望去,尖削的溪岸激溅起水波,篱笆下堆积着枯黄的落叶,一条荒僻小径正通向村中的集市。这时,淡淡的风迎面吹来,舱内三人的衣服,都被那空蒙的水汽打湿了。
上面这段描写,便是张炎《湘月》一词上阕的内容。那船中的三人,一个人王中仙(沂孙),一个是画家事平野,另一个便是这首词的作者张炎。张炎在小序中交代,他曾多次往来山阴道中,往往因事情纷繁,失去畅游机会,总觉得未能尽兴。这次与友人泛舟,始领略到晋人王子敬所说的“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若秋冬之际,尤难为怀”(《世说新语·言语》)的意境。张炎词中所描绘的山阴道中景色,较之王子敬的叙述,更为具体生动了。
上半阕句句俱是写景。“行行”三句,先点出是“曳舟溪上”。“星散”二句,写舟中外望,是从“高远”着笔。“岸觜”三句,则是“平远”之景。“疏风”二句,开始转入写感受,亦景亦情,很自然便转入以抒情为主的下半阕。上阕写景了了几笔,如同作画高手,活画一幅冬际图。
张炎在小序中提到事平野作《晋雪图》,但未有指出此图内容如何;但既以“晋雪”为题,当是指晋人王子猷雪夜访戴安道的故事。由此看来,《湘月》上阕,就不单是句句写景,还是句句写画了。上阕是亦景亦画,浑然一体,是一幅极清逸的宋人寒林山水图。张炎词长于写景状物,于此可见一斑。
下阕即因《晋雪图》而生思古之幽情。过片三句,用了两个晋人典故,一为“门荒”,一为“墅冷”,再加上丛丛苦竹在风中萧萧作响,恍似山鬼鸣叫,很自然便使人产生“堪叹”之感了。山阴道上,曾是晋人清游之地,但经过战乱之后,现在一切都变了。正是“风景不殊,举目有山河之异”,时宋亡已九年,作者心里自多感慨。“纵使如今犹有晋,无复清游如此”二句,便是这种悲哀慨叹的凝聚。“有晋”之“有”字无义,往往置于朝代名之前以足成词语。
“落日”以下五句,以景写情,表达思归之意:落日的余晖把沙滩染成金黄的颜色,淡淡的云影在远处的天空中飘荡。透过芦花的间隙,可以看见它们的影子在闪烁。作者不禁又发出赞叹,何时能用剪刀把一江烟水美景,剪取一半回去呢。末二句用晋索靖故事。张炎这首词,以“几时归去,剪取一半烟水”作结,合用索、杜二典,既指眼前之景,也指事平野的《晋雪图》,亦景亦画,融为一体,真是精妙之极。
此词上阕句句写景,亦句句写画;下阕则因《晋雪图》而抒发家国之感,借晋说宋,寄慨遥深。末二句把景、情、画三者融合在一起,更使人回味不尽。
上片以景情相生与渗入意念之笔,传达了苏轼与王闰之双双思念之心态。“寸恨云谁短,绵绵岂易裁?”点化运用了韩愈《感春五首》“孤吟屡阕莫与和,寸恨至短谁能裁?”和白居易《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诗句,将双方隐隐的恨怅和连续不断、无法剪断的情丝吐于字里行间。“半年眉绿未曾开”,是说宋神宗元丰二年八月,苏轼入狱离开王闰之,十二月二十六日获释。第二年二月一日到达贬所黄州,正好是半年时光。已经虚惊了一场的王闰之,这半年的愁眉怎么能展开。“明月好风闲年,是人猜”,写王闰之僻居一偶,只有明月、清风作伴,任何人也无法猜透她此时此刻思夫的心情。一个“猜”字,将王闰之思夫的心态传达得十分贴切。
下片以景融情与回味之笔,似梦非梦地追寻 “寸恨”与绵情欲剪断之心绪。“春雨消残冻,温风到冷灰”,残冻被春雨消融,冷灶被温风暖复。通过这一对偶句所写自然界的变化,寓隐着王闰之面临着的将是良辰美景。“尊前一曲为谁哉”透过一层,反衬出昔日夫妻对酒当歌而今定有回报的新情滋生。“留取曲终一拍,待君来”再进深一层,回到眼前,苏轼将用保存着的那尚未吟咏完的一曲欢歌迎接你的到来。宋神宗元丰三年二月中旬,苏辙乘船送嫂嫂,五月底到达黄州,苏轼与王闰之团聚。“寸恨”、绵情终于裁缝,梦幻变成现实。正是“别来音信全乖,旧期前情堪猜。”(宋代欧阳修《清平乐·小庭春老》),颇有新奇巧妙、余音绕梁之艺术效果。
全词运用景与情、意念与感触、梦幻与现实交融手法,把苏轼与妻子王闰之的绵绵恩爱与忠贞不渝之情熔铸于字里行间。较之苏轼以前所写的怀念前妻王弗的《一斛珠·洛城春晚》毫不逊色,有异曲同工之妙。
窘步相仍:窘步,迈步迫促。相仍,相沿袭。这里指以诗唱和酬答时次韵诗受到别人诗韵脚的束缚,不能自由表抒己意。古人有用诗歌相互酬答唱和的传统。起初,和诗时只要和意即可,和诗的体式、韵脚都不用顾虑。但是后来,却发展为和诗必须用所和之诗的韵,这称为和韵。和韵有同韵与次韵之分,同韵,是韵同而前后次序不同;次韵,是韵同且前后次序也相同。这种方法源于元白,皮日修、陆龟蒙也这样写,到了宋代苏轼、黄庭坚后,和韵次韵盛行,成为诗的一种体式。
这首诗是批评诗歌酬唱中的和韵风气。由于这种次韵酬唱的诗往往受到原诗韵脚的拘束和词义的限制,使作者不能自由地抒发自己的心迹,反要俯仰随人,窘步相仍,因此,元好问对这种诗风给予了辛辣讽刺,指出其“亦可怜”。要求诗人应该象庾信那样“纵横自有凌云笔”,大胆自由抒发自己地真性情,不要做随在别人后面的亦步亦趋的可怜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