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写得很别致。对于友人的离去,他送过一次之后,离情别绪更加浓烈,于是就趁着友人还没起程,又摆下酒宴安排歌舞,与之“重别”。按照常情,这次相别,一定是两情相依恋恋不舍,“骊歌愁绝不忍听”。但是诗人为了减轻朋友的痛苦,却抢在前面先说:“莫道秋江离别难,舟船明日是长安。”“秋江离别”,在读书人心中,似乎早就有许多伤情的沉淀,其“难忍之情”恐怕是公认的。何况目下,又是他和李评事遇到的现实。然而诗人却不让说这些,用“莫道”一下子把话题引向他处。说你明日就踏上去往长安的路途,哪里有什么难?既然不难,当然也就不要说什么难了。这话是极巧妙的。友人明日登程,可逗留的时间很短。诗人抓庄这一点,把离别之快转换成了走得容易:把不忍分离之“难”的内涵完全抽去了。这样,“秋江离别”便无“难”可言,且以人们乐意接受的姿态出现在面前。
“吴姬缓舞留君醉,随意青枫白露寒。”诗人以诙谐的巧言把李评事的思绪引升之后,便开始热情地劝他开怀畅饮,尽欢至醉了,说出来的都是热情话,没有吐出半个愁字。但是不言愁并不等于不存在愁。诗人所以不言,正表明他内心藏着深深的愁情,也正是因为他有愁情,才偏偏让人“莫道”,怕朋友勾起愁绪。而怕朋友愁自己就强压愁绪这种作法又使人感到了昌龄对朋友的一腔挚情。
昌龄是一位很重友情的诗人。他在芙蓉楼送辛渐,是话别通宵。这次送李评事,是一别再别。同是相别之情,表现方法却不一样。《芙蓉楼送辛渐二首》,先是“寒雨”、“楚云”给蒙上一层愁网,然后在感情逆转中,更显其光明磊落之心;这首“重别李评事”,则是在欢情的推进里显现抑制的别绪。近人刘拜山评论说:“别在明朝,留在今宵,而今宵之缓舞延歌,正为明朝之远别,特见缠绵至深。”这“缠编”之情,说穿了,还是首句中“秋江离别难”的那个“难”字。诗人有意压它,反使它更加明显。看来诗人是很幢得反作用这个理的。
诗以逆振开篇,接下第二句正说“不难”.第三句因“不难”故以吴姬缓舞留醉,第四句既醉则忘情而适意。全诗借第一句逆振取势,语意顺流而下,婉曲的表达出对友人依恋之情。
李白的“相思”诗隐约存在着某种界限。艺术的相思,其抒情内核呈叠加状态,由诗人到诗人,由诗到诗,诗味儿渐浓,人生味儿渐淡,甚至可以演化成一种政治相思。古人解之:“此太白被放之后,心不忘君而作。”如果以这种眼光去赏诗,“美人如花隔云端”中的“美人”就少了太多绰约风姿,一副高高在上的君王面孔令人生畏。还是将之还原为艺术的相思为好,美人是大众的美人,相思是普遍的相思。这类相思诗,用美丽的诗歌语言唤醒了潜藏人们心底的“相思”情怀,又何必追问为谁而写呢?
李白的赠、别、寄、送诗中所出现的大量“相思”,是可以找到表达对象的,在此姑且称为“人生的相思”。这些酬唱赠答类诗歌,世态人情渗透了诗歌,人生是诗歌的内核。诗人的相思对象不再是虚拟的,而是真实的存在,这从诗歌的标题即可看出,透过《别韦少府》,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诗人的真切人生。
这首词通篇借描写友人归来所见所感,抒发“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物是人非之伤感。全诗语言清新平淡,是以豪放雄浑著称的辛弃疾的偶有的婉约之作。
词的上片抒写友人归来之感。“人已归来,杜鹃欲劝谁归?”友人已然归来,长作“不如归去”的杜鹃鸟却依然啼叫不止,不知是为谁而啼?这句实质上是为友人归来感到高兴,责备杜鹃鸟不应该胡乱啼叫,破坏了友人归来作者的高兴心情。“绿树如云,等闲借与莺飞。”化用丘迟《与陈伯之书》中的名句,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责备友人归来太迟,不能共赏春光,自己只能和黄莺作伴。接下来,作者又用唐代诗人刘禹锡两次游玄都观的故事,借用典故来抒发人事代谢无常的感慨。“春风”两句回忆当年初识伊人情景。春风半面春风中袖遮半面,写少女羞涩之态。“翠屏幽梦,觉来水飞山围。”将友人的种种经历归于翠屏一梦,酒醒后抛却烦恼悠闲的在山水间游玩。
词的下片紧承上片乐游山水之意,“有酒重携,小园随意芳菲。往日繁华,而今物是人非。”作者带着美酒重游故园,芳草依旧萋萋,美景依旧,一切似乎并没有改变,小园还是那个小园,芳草环飞,可是人事变化太大,原来的人却都已不在,让人不禁生出物是人,世事无常的感慨。“春风半面,记当年、初识崔徽。”还记得当年仲春时节,认识那位美人的情景,仿佛依旧在眼前。只是可惜“南云雁少,锦书无个因依。”南飞的大雁太少,没有人可以代传音信。佳人的娇羞之态好像仍在眼前,而今却是天涯相别,不同音信。
这首词通篇写的清新哀婉,是稼轩早期婉约词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
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