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上片通过幽谧景物和环境的刻画,反映词人的孤寂心绪;下片直接深入内心描写,抒发了作者的思乡之情。此词情景交融,笔触细腻生动,语言清新明快,全词表达了作者浓厚的爱国之情。
词的上片重在写景,但景中有情。“月光飞入林前屋。风策策,度庭竹。”词一开始,就描绘了一个幽谧宁静的境界,烘托出词人高雅脱俗的品格。“夜半江城击柝声,动寒梢栖宿。”运用了比兴手法,以鸟自况。词人遭靖康之变,流落南方,犹如鸟宿寒枝,暂栖其身,一有风吹草动,即惶恐万状,反映了饱经战乱者的惊惧之情。
下片重在抒情。“ 等闲老去年华促,祗有江梅伴幽独。”为收复失地,词人或许亦曾有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的紧迫之感。但事与愿违,面对南宋小朝廷苟且偷安的局面,词人宁肯幽居独处,决不趋炎附势,聊以自慰的是,还有江梅作伴。词的题目即标以“梅”字,旨在以梅自况,表示要象梅花那样,不管环境如何严酷,都要保持高洁情操。即使“零落成泥碾作尘”,也要“香如故”。这首词前写栖鸟惊躁,后写好梦惊回,虚实结合,前后映衬,对于突出了离乱中词人的形象极为有力。掩卷思之,当知个中意味。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二十称其“使易安尚在,且有愧容矣”而思。抑扬起伏虽然太大,但也可证明其词水平之高。
词到最后才明确点出主旨——故国之思。“梦绕夷门旧家山”,即是对北宋王朝及中原大地的怀念,也表现了强烈的爱国之情。
刘十九是作者在江州时的朋友,作者另有《刘十九同宿》诗,说他是嵩阳处士。全诗寥寥二十字,没有深远寄托,没有华丽辞藻,字里行间却洋溢着热烈欢快的色调和温馨炽热的情谊,表现了温暖如春的诗情。
诗句的巧妙,首先是意象的精心选择和巧妙安排。全诗表情达意主要靠三个意象(新酒、火炉、暮雪)的组合来完成。
“绿蚁新醅酒”,开门见山点出新酒,由于酒是新近酿好的,未经过滤,酒面泛起酒渣泡沫,颜色微绿,细小如蚁,故称“绿蚁”。诗歌首句描绘家酒的新熟淡绿和浑浊粗糙,极易引发读者的联想,让读者犹如已经看到了那芳香扑鼻,甘甜可口的米酒。
次句“红泥小火炉”,粗拙小巧的火炉朴素温馨,炉火正烧得通红,诗人围炉而坐,熊熊火光照亮了暮色降临的屋子,照亮了浮动着绿色泡沫的家酒。“红泥小火炉”对饮酒环境起到了渲染色彩、烘托气氛的作用。酒已经很诱人了,而炉火又增添了温暖的情调。诗歌一、二两句选用“家酒”和“小火炉”两个极具生发性和暗示性的意象,容易唤起读者对质朴地道的农村生活的情境联想。
后面两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在这样一个风寒雪飞的冬天里,在这样一个暮色苍茫的空闲时刻,邀请老朋友来饮酒叙旧,更体现出诗人那种浓浓的情谊。“雪”这一意象的安排勾勒出朋友相聚畅饮的阔大背景,寒风瑟瑟,大雪飘飘,让人感到冷彻肌肤的凄寒,越是如此,就越能反衬出火炉的炽热和友情的珍贵。“家酒”、“小火炉”和“暮雪”三个意象分割开来,孤立地看,索然寡味,神韵了无,但是当这三个意象被白居易纳入这首充满诗意情境的整体组织结构中时,读者就会感受到一种不属于单个意象而决定于整体组织的气韵、境界和情味。寒冬腊月,暮色苍茫,风雪大作,家酒新熟、炉火已生,只待朋友早点到来,三个意象连缀起来构成一幅有声有色、有形有态、有情有意的图画,其间流溢出友情的融融暖意和人性的阵阵芳香。
其次是色彩的合理搭配。诗画相通贵在情意相契,诗人虽然不能像雕塑家、画家那样直观地再现色彩,但是可以通过富有创意的语言运用,唤起读者相应的联想和情绪体验。这首小诗在色彩的配置上是很有特色的,清新朴实,温热明丽,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悦目怡神之感。诗歌首句“绿蚁”二字绘酒色摹酒状,酒色流香,令人啧啧称美,酒态活现让读者心向“目”往。次句中的“红”字犹如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了人的身子,也温热了人的心窝。“火”字表现出炭火熊熊、光影跃动的情境,更是能够给寒冬里的人增加无限的热量。“红”“绿”相映,色味兼香,气氛热烈,情调欢快。第三句中不用摹色词语,但“晚”“雪”两字告诉读者黑色的夜幕已经降落,而纷纷扬扬的白雪即将到来。在风雪黑夜的无边背景下,小屋内的“绿”酒“红”炉和谐配置,异常醒目,也格外温暖。
最后是结尾问句的运用。“能饮一杯无”,轻言细语,问寒问暖,贴近心窝,溢满真情。用这样的口语入诗收尾,既增加了全诗的韵味,使其具有空灵摇曳之美,余音袅袅之妙;又创设情境,给读者留下无尽的想象空间。诗人既可能是特意准备新熟家酿来招待朋友的,也可能是偶尔借此驱赶孤居的冷寂凄凉;既可能是在风雪之夜想起了朋友的温暖,也可能是平日里朋友之间的常来常往。而这些,都留给读者去尽情想象了。
通览全诗,语浅情深,言短味长。白居易善于在生活中发现诗情,用心去提炼生活中的诗意,用诗歌去反映人性中的春晖,这正是此诗令读者动情之处。
这首五绝小诗写得非常有情趣,通过对饮酒环境和外面天气的描写,反复渲染饮酒气氛,自然引出最后一句,写得韵味无穷,同时,其中也蕴含了诗人和刘十九的深厚情谊。我们可以想象,刘十九在看了白居易的诗后,定然是立刻欣然而来,两人痛快畅饮,也许此时屋外正下着鹅毛大雪,但屋内却是温暖、明亮,是多么温馨惬意,令人身心俱醉。整首诗语言简练含蓄,又余味无穷。
作品充满了生活的情调,浅进的语言写出了日常生活中的美和真挚的友谊。
此诗写皇家的豪华生活。仇兆鳌《杜诗详注》:“此泛陂而志声妓之盛也。”
首联首句“青蛾皓齿在楼船”中的青蛾皓齿指船上的家妓或歌妓。在古代,携妓出游,是所谓“雅事”。青蛾,当时仕女的青眉并不是像后世那样细细弯弯的,而是用青黛涂描得很大,呈瓜子状斜峙,如同两只青蛾,故称。这在唐代的《簪花仕女图》可以明显地看出来;次句“横笛短箫悲远天”,由于笛声音色高亢哀厉的缘故,古人经常用“悲”之类的词来形容笛箫之声(特别是笛声)优美。例如江总诗:“横笛短箫凄复切”(《梅花落》)。杜甫在七律《吹笛》诗中也写道:“谁家巧作断肠声”。横笛相传为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以后输入长安。唐代笛子横吹,是没有笛膜的。杜甫曾有诗:“晚来横吹好”(《刘九法曹郑瑕丘石门宴集》),所指即吹奏这种横笛。
颔联:“春风自信牙樯动,迟日徐看锦缆牵。”明朝颜廷榘《杜律意笺》:象牙作帆樯,此乐府之侈词;锦彩为舟缆,此甘宁之侈事,皆属借形语。这里所说的“甘宁之侈事”,见于《三国志·吴志·甘宁传》:甘宁住止,常以缯锦缆舟,去辄割弃,以示奢(引自《太平御览》卷771)。
颈联出句“鱼吹细浪摇歌扇”的鱼吹,仇兆鳌注认为典故出于《列子》,但查《列子·汤问》,有“瓠巴鼓琴而鸟舞鱼跃”,只见“鱼跃”,而未见“鱼吹”。尽管出处未知,“鱼吹浪”后来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用法,被清朝杨林兰选入用于教初学者的《声律发蒙》:“落叶缤纷鸟出林,浮萍聚散鱼吹浪”。联系到下句来看,很有可能是当时天气闷热,气压低,所以这时候一些水里的鱼儿连连透出水面吐泡泡(即所谓“鱼吹”),有的还纷纷跃出水面。对句中的“燕蹴飞花”进一步证实了当时的天气状况。因为气压低,当时燕子也就飞得极低,这样才有可能杜甫近距离观察到“燕蹴飞花”。这种气候情况易发生在麦收前后(阳历6月份左右),特别是第一场大雨来临之前。“燕蹴飞花落舞筵”与“衔泥点污琴书内,更接飞虫打著人”(《绝句》)的景象很相似,看来当时的燕子准头很好,既能踩到飞花,又能击到飞虫。同时也可以看出杜甫对生活观察很细致。杜甫很喜欢燕子,在诗中共歌咏76次,而且又有诗专门写燕子,其中一首为七律。
尾联“不有小舟能荡桨,百壶那送酒如泉?”写小舟送酒,用反问句。清朝边连宝指出:“小舟送酒,若用正说,便味短而少力。”(《杜律启蒙》)
此诗颌联、颈联均失粘,是一首拗体七律。不过,此时的作品和杜甫后期(特别是入夔州以后)的有意为之拗体七律意义不同。仇兆鳌《杜诗详注》:“盛唐七律,尚有宽而未严处。此诗“横笛短箫悲远天”,次联宜用仄承,下云“春风自信牙樯动”,仍用平接矣。如太白《登凤凰台》诗,上四句亦平仄未谐,此才人之不缚于律者。在中晚则声调谨严,无此疏放处,但气体稍平,却不能如此雄壮典丽耳。”这反映了七律在刚刚成型的初期尚不严谨,而且杜甫本人当时也处于七律创作的学习阶段。
建安时代,由于曹操招贤纳士,文人群集于邺下(今河北省临漳县) ,形成一个文学集团。其时曹操忙于军政大事,曹植比较年轻,而曹丕和这些文人“出则连舆,止则接席” (曹丕《与吴质书》) ,一同切磋诗文,相处密切。因此,他便成为“邺下风流”的核心人物。在那文学繁荣、创作经验不断积累和交流的情况下,文学理论研究有了基础,曹丕的文学思想逐渐孕育成熟; 同时,作家们也急需理论指导,于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专论《典论·论文》便应运而生了。
这篇评论一开始就指出文人的一种积习: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随即举例说明:傅毅与班固相比,文才相差不远,在“伯仲于间”,但是班固却小看傅毅,嘲笑傅毅写起文章来没完没了,不能很好地驾驭文字。作者在举这个事例时,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叙述中寓批评于意。接着,文章分析“文人相轻”的原因,指出人们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而文章并非只有一种体裁,能把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的人是少有的,所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看问题的片面性造成了“文人相轻”。文章在分析了“文人相轻”的原因于后,又举出一个谚语来说明问题,“里语曰: ‘家有弊帚,享于千金。’ 斯不自见于患也。”作者指出,这是看不见自己短处的弊病。文章至此为第一段。在这一段中,批评“文人相轻”,先说那些文人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再说他们看不见自己的短处,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交错论述,只寥寥数语,就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不过,曹丕论文,为什么首先批评“文人相轻”的积习呢? 因为这种积习,妨碍相互研究和取长补短,不利于文学的繁荣。而在曹丕看来,文章是“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所以对于这种妨碍文学繁荣的“文人相轻”的积习,一开始就提出批评。
第二段开始,遂举出建安七子。曹丕认为这“七子” “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就是说他们无所不学,为文不因袭别人,能够创新。又说他们都自以为是能日行千里的良马,仗着自己的才能,步伐一致地并肩驰骋,以这样的情况而能互相佩服,诚为难能可贵的了。这是称赞“七子”没有“文人相轻”的陋习。文章在上一段批评了 “文人相轻”的积习,这一段接着称赞“七子”能互相佩服的风范。一批评,一赞扬,作者的目的都在于培养一种良好的文坛风气,使文人能更好地互相尊重,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以促进文学的发展,来为“经国”服务,并求得“不朽”。至于作者自己,他认为是能“审己以度人”的,即能够看清自已再去衡量别人,所以能够避免“文人相轻”的积习,而平心地写出这篇《论文》。我们从这一段和上一段的对照中可以看出,作者是要改变“文人相轻”、“弊帚自珍”的积习,而代于以“审己以度人”的态度来公正地评论作家。“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于匹也。”作者指出,王粲擅长于写辞赋,徐干的辞赋常有齐地舒缓于气,但是仍可以和王粲相媲美。接着举出王粲的《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四篇辞赋以及徐干的《玄猿》、《漏巵》、《圆扇》、《橘赋》四篇辞赋为例,说明即使是辞赋名家张衡和蔡邕的作品也没能超过它们。这是很高的评价。不过,作者随即指出: “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王粲和徐干对于其他体裁的文章,就不能象辞赋那样写得好了。这里对王粲和徐干的评论,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琳、瑀于章表书记,今于隽也。”对于陈琳、阮瑀,作者指出他们的奏章、表文、书信于类,是当今写得最出色的。至于别的文章如何呢?作者没有说,但不言而喻。这里同样是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不过长处实写,短处虚写,以实带虚,言约意密,在修辞上是很高明的。“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 对于应玚和刘桢的评价,从他们的文章风格着眼,各用四个字来概括其特点,兼及长处和短处,语言也极其凝练。“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对于孔融,作者说他禀性和才气都很高妙,有超过别人的地方; 但不善于写理论文章,辞藻胜于说理,还常掺杂一些嘲戏的词句。这里对嘲戏于辞的批评,是有历史背景的,最明显的就是建安九年曹操破袁绍后,让曹丕娶了袁绍的儿媳甄氏,孔融遂写信给曹操,说: “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嘲讽曹操。不过作者在指出孔融的短处后,接着说,至于孔融那些写得好的文章,是可以和扬雄、班固的文章相匹敌的,仍坚持全面地看一个作家。至此,论文的第三段结束。在这段评论中,曹丕力求用全面的观点、公正的态度来对待“七子”。从“七子”现存的文章来看,曹丕的这段评论是比较合乎实际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或者还有些私人关系上的原因,曹丕对“七子”的评论,也还不免有偏颇于处。例如对孔融的评价就难免夹杂一些成见。据史载,孔融起初与曹操交好,后来“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后汉书·孔融传》)对于把文章看成“经国于大业”的曹丕来说,孔融的政治态度,当然会引起他的不满。再加上为娶甄氏的事,孔融嘲讽曹操,曹丕当然也很难堪。所以,对孔融的评论,虽力求全面,终也难免有些成见和偏颇。正如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至于他对孔融,就称他‘不能持论,理不胜辞’ ,不免有些微辞了。”曹丕在这一段中,初次提出了文气问题,接触到文章风格和人的关系 (即与作家气质的关系),这是在曹丕于前不曾有人谈到过的,对后来文论的发展影响很大。
第四段开头,文章遥承第一段意脉,指出文学批评者的两种错误态度: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接着再遥承“文非一体,鲜能备善”的意脉,进一步论述: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于者偏也; 唯通才能备其体”。作者说明,文章的本源相同,支流各异,就是说既有共性,又有不同文体的特殊性。由此提出四科八目的文体论,认为奏议要典雅,书论要有条理,铭诔要崇尚真实,诗赋要辞藻华丽。这“四科”不同,作家的所长只偏于某些方面,只有具备各方面才能的人,才能掌握所有的文体。“通才”当然是很少的,所以,“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是不对的。曹丕把文体分类,虽非首创,但是他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把文体分得更细密了。他对各体的特点和要求的论述,虽然还不完全恰当和周密,但对我国文体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贡献,是一个里程碑。在曹丕于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重在本;曹丕这种把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推进了后来的文体研究。桓范的《世要论》、陆机的《文赋》、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刘勰的《文心雕龙》里的文体论,都是这篇《论文》中文体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段既照应上文,又阐述了对文体的新鲜见解。笔法上不脱不黏,摇曳生姿。
文体各有特点,作家通常只长于某些方面,那么,为什么偏偏只长于此而不长于彼呢?曹丕在文章第五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以气为主。气于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曹丕认为,文章如何,主要在于作家的才气。俊爽超迈的阳刚于气和凝重沉郁的阴柔于气是有分别的,不是用力勉强可以达到的。他接着举例说:譬如音乐,曲调虽然相同,节奏法度也一样,但是运气行腔不一致,人的素质有巧有拙,即使父兄具备了这样的才能,也不能转移给自己的子弟。曹丕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提出“风格即人”的命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过分强调了气质、个性、风格的天赋性,甚至说“不可力强而致”,这就陷入了“先天决定论”的泥潭。尽管如此,曹丕的文体论却启发了后来许多人去研究,对推动文艺批评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最后一段,作者先郑重指出: “盖文章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这是本着致用的精神强调了文学的价值。在曹丕的时代,文学本来还包括哲学、历史等著作,而以“文章”来称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汉末的大动乱,使封建秩序遭到重大破坏,儒家思想的支配力量大为削弱,于是,文学从经学的支配下解脱出来,取得了独立的地位。曹丕抛弃前人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文学可以为“经国”服务,写得好的可以“不朽”。这种对文学的独立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在我国文学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罗根泽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曹丕是提出文学价值的第一人。”但曹丕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强调尚有过分于处。接着,曹丕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指出人的寿命有终了的时候,荣乐也只限于自己的一身,这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不如文章能永远流传。可见文章的价值真是“不朽于盛事”。他鼓励文人们说: “是以古于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于辞,不托飞驰于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就是说古代作者从事写作,把见解表现在文章里面,就无须乎借助良史的文辞,无须乎依托权贵的势力,而名声自然流传于后世。这些话有力地促进了文学事业的发展。从事文学写作有这么大的意义,是不是所有文人都努力写作呢?曹丕说: 西伯被囚禁而推演易象作卦辞,周公旦显达而作《周礼》,不因穷困就不著作,也不因安乐就改变著作的意图。因此,古人轻视尺璧而重视寸阴,害怕时间流逝。可是,人们大都不肯奋发努力,贫贱时惧怕饥寒,富贵时纵情享乐。于是就只经营眼前的事务,而丢掉了千载不朽的功业——做文章。这里通过两种写作态度的对比,作者表现出他对前者的热情赞扬和对后者的强烈不满。随后,作者深有感慨地写道: “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于大痛也! ”曹丕简直是在大声疾呼,催促文人们抓紧时间,努力写作。末了,更以孔融等人已经逝世,唯有徐干著有《中论》,能够成一家于言的事例,说明抓紧有生于年努力写作的重要性。笔端带着感情,使人在觉得言于有理的同时,更受到情感的感染。
纵观全文,我国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的几个重大问题: 文学的价值问题、作家的个性与作品的风格问题、文体问题、文学的批评态度问题等等,都已涉及到。虽然曹丕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完全恰当,而且对问题的论述仅仅是“略引端绪”,但它毕竟在文学批评史上起了奠基作用,对后代的影响是深远的。
《文心雕龙·才略篇》评论魏文(曹丕)于才说: “乐府清越,《典论》辨要。”用“辨要”二字来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和语言特点,是非常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