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张籍游成都时写的一首七绝,描写了成都的秀丽风光、风土人情及繁华景象,流露出诗人对成都的眷恋之情。
锦江,以江水清澄、濯锦鲜明而著称。它流经成都南郊,江南为郊野,江北为市区,江中有商船。地兼繁华、幽美之胜。诗的前两句展现诗人顺锦江西望时的美景。新雨初霁,在绿水烟波的背景下,山头岭畔,荔枝垂红,四野飘溢清香。那如画的景色十分诱人。这两句写眼前景,景中含情,韵味深长,如跳动的音符,悠扬的旋律,拨动了人们的心弦。
上面写郊野景色,后两句则是由于“桥”和“酒家”的跳入眼帘,逗引起人们对市井繁华情况的想象。桥下水入岷江流至宜宾,与金沙江合为长江,东流直达南京,唐时商贾往来,船只很多。“万里桥边多酒家,游人爱向谁家宿?”唐时酒家多留宿客人。读了这两句,使人由“万里桥”而想到远商近贾,商业兴盛,水陆繁忙;由“多酒家”想到游人往来,生意兴隆。最后说:游人呀,你究竟选择那一酒家留宿更称心如意呢?从这问人和自问的语气里,使人想到处处招待热情、家家朴实诚恳的风土人情和店店别具风味、各有诱人“闻香下马”的好酒。处处酒家好,反而不知留宿何处更好了。
沈德潜说:“七言绝句,以语近情遥、含吐不露为主;只眼前景,口头语,而有弦外音,味外味,使人神远。”(《说诗晬语》)张籍此诗,句句含景,景景有情,特别是后二句,近似口语,却意味深远,读后感到精警而又自然。诗人既善于抓住富于特征的一般景物,又善于抓住思绪中最闪光的一瞬间——“游人爱向谁家宿?”这样就能使一篇之朴,养一句之神;一句之灵,回一篇之运。这就是张籍“看似寻常最奇崛”之风格所在,也是诗作具有弦外音、味外味、使人神远的艺术魅力之所在。
这首诗作于公元750年(天宝九年)。当时,诗人供职于高仙芝幕府,不受重用,因而心情压抑,此时诗作中大都有思乡之语,这一首为其中最沉郁、伤感者。
首联两句以鲜明对比来说明离家西行已越发遥远,返回之期更是渺茫,只能在极度思乡之时偶尔回首而已,可是行程仍然继续往西,那种无奈与沉痛扣人心弦。颔联写自然环境的恶劣和景物的重复单调,使诗人在无聊的旅途中,更增对家乡的怀念。颈联极言时间之延滞,路途来回之遥远,表明诗人对域外生活已经十分厌倦,如此则更见思乡之苦,思乡之切。尾联写诗人与友人分别后不到一年就头鬓斑白,可见其受愁思煎熬之深。
这首诗的前四句以陪衬、夸张手法描摹判命坡高峻难攀之状,形象真切,确乎令人“骇闻”。后四句即兴抒情,于诙谐淡泊中,流露出不胜仕途奔波、羁旅行役的烦恼,和期待早日归隐林下的心愿。全诗用语朴素自然,不见刻意经营之迹,但写景逼肖,写情有味。
中国传统诗歌是讲求含蓄的,讲求情感不过分张扬的。大约是诗人所受刺激太大,开篇就从自己的感受写起,直接写自己的惊恐。先写走到判命坡前看到山的感受。没有一字对判命坡的陡峭进行直接描写,而是用了对比,起笔就写自己过钻天岭时胆战心惊,魂不附体的那种恐怖。钻天岭此名足见其险。判命坡,此名也尽显山之陡峭。写钻天岭之险是为了突出判命坡之险。“更骇闻”,看到判命坡,更是让诗人惊骇不已。还没开始登判命坡,就已经充满恐怖了,可见其山之险。范成大是今天江苏吴县人,生活在江南水乡,为官后也从未到过四川,未曾见过这种险山恶水。自然受到了惊吓。
接着写登山的感受。悬崖绝壁,只可侧着脚通过,一不小心踩着坏石头,石头立刻就滚下万丈深渊,而山势陡峭,高耸入云,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天上的云朵。举头一握到孤云,恰当地表现了判命坡的险要。从自己登山有感受,从侧面烘托山势的险峻,蜀道的险恶。接着作者发表议论,进一步言判命坡的险恶。微生是作者的自谦之词,这是诗人自嘲命薄,不贵重,所以无法惜身,只能铤而走险,来走这艰难的蜀道。万石君是指汉代石奋的故事。范成大以此做比,巧妙设喻。前面从不同的侧面描写的判命坡的险峻后。再后诗人荡开一笔,写自己归隐故乡,再来谈起这一番经历,当一笑了之了吧。似松实紧,依然扣着这判命坡险要来说。
最后直接说走这个判命坡是“噩梦”。人在困难面前往往会想到家乡想到自己熟悉的故居。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心境。特别是诗人此番入蜀已是五十岁,又是新病后初愈。而且由湖北入蜀时,遇到江水上涨,不得不从陆路徒步攀援,种种艰难,生出归乡之心是非常真实的。看似不经意的自然表露,可是处处扣着《判命坡》的“险”字,使全篇浑然一体,层次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