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文章作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时袁枚往广东肇庆探望弟弟袁树,途经峡江寺。
峡江寺在广东清远县城北中宿峡后峡山上,建于南朝梁武帝时,初名正德寺。又传轩辕黄帝二庶子太禺与仲阳化为神人,将安徽舒城上元延祚寺在一个风雨之夜飞携此处,故又名飞来寺。寺后有飞泉亭。亭临水崖,疏槛面江,众木蓊郁,游人稀少。
游记最忌平均用笔,拉杂而书,犹如流水帐、日程表、好的游记善于发掘景色独特之处,从主观上去认识与适应客观世界,使读者相会于心。峡山飞泉,正如袁枚文中所说,没有什么奇特,难与天台、雁荡瀑布比肩。但袁枚通过自己的感受,从“游趣”出发,挖掘平淡中的奇异,舍瀑布而记亭,逐一展示亭的好处:先写亭能遮阴,得从客观瀑;接写亭的环境,以景物衬托亭的幽雅;再写亭子本身,“闭窗瀑闻,开窗瀑至”,可自由自在地在亭内休憩赏玩,从而又引出在亭内下棋、吟诗之悠闲容与。这样,全文通灵活透,完美地把风景的秀丽与游人的心理结合消融在一起。宣扬了以逸待劳,以旁观的态度欣赏风云变幻,而又愿把自己与天地同化的思想,有丰富的哲理。
这是一首歌颂坚贞爱情的民歌。写夫妻远别,借描写一对白鹄顾恋不舍的别离情景,抒发了患难夫妻被迫分离缠绵哀伤的情态。诗中的夫妻感情甚笃,丈夫不忍别妻远行而又不得不离别,当是为生活所迫或外出服役。全诗分“正曲”和“趋”两段,运用比兴手法,以哀怨缠绵的笔调,状雄鸟之情深义重,感人肺腑。
诗的前段以雄鹄的口吻,是魏晋大曲歌辞的主曲,也称正曲。后段以雌鹄口吻,是魏晋大曲中的趋。最后是大曲的乱。魏晋大曲的结构形式是一个四段式,即“艳—曲—趋—乱”的组合式。“艳”指的是楚歌,当时人有“荆艳楚舞”之说;“曲”指的是清商三调曲,它的音乐素材来自流行于中原的汉代相和歌;“趋”指的是吴歌,当时吴地歌曲便称为“吴趋”;“乱”也是楚歌,《楚辞》中已常用“乱”来作为卒章之节。在这个四段式中,曲辞是主体部份。或者说,魏晋大曲是以流传于中原的相和歌为核心,以之结合来自南方的艳、趋、乱而形成的。曲前应有艳,是一支楚地风格的器乐曲,无歌辞。
这首诗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表演性、音乐性和民间性,其艺术风格其实就是这些特征的体现。例如:这篇诗歌的前四解用一种比兴手法,很生动地刻划了一个被迫弃妻的男子的形象;后一解则用展示内心感情的方式,细腻地描写了一位女子思念亲人、渴望团聚的悲哀。两种表现手法与两种不同的语言风格相配合,收到了相互映衬、相互对比的良好效果。这同诗歌的组合方式——前四首来自中原相和歌,后一首来自吴地歌曲——是分不开的。又如:诗歌中用“十十五五,罗列成行”的形象描写,暗示了并翼齐飞的美好生活,由此反衬出雌雄离散时的凄凉;又用“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吾欲衔汝去……吾欲负汝去”的排比手法,很有力地渲染了雌雄离别时的依依不舍。这些表现方法,则是由于歌辞同民歌的亲缘关系而产生的。总之,尽管全诗杂采了多种民歌作品,里面有拼凑的痕迹,但由于它服从于一个完整的音乐主题,并由于它按表演需要造成了由聚而分、由男而女这样的情节变换,读者仍然可以从诗篇中得到一个整体的审美感受。这种感受,在一些非音乐的作品中反而是难以得到的。
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
此诗抒写游子怀乡之情。
“北风初秋至,吹我章华台”两句,分别点出时令、地点,写了北风袭来,秋意萧瑟,滞留在楚地的诗人于黄昏时登台望乡,从向晚的北风中领略到阵阵清寒。起首以“北风初秋至”一句提领全篇。次句提到的“章华台”在楚地,表明诗人其时正滞留楚地。
夏末秋初,日常气温仍很闷热,季节变化不甚分明。只有到白昼将尽,暑气稍退,晚风中才透出秋意。大凡他乡游子,对于节候的变易十分敏感,尤其冬春与夏秋之交,其间风物变异虽微,却格外令人关情,如唐人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诗人以高台秋风起兴,发为咏唱,言外隐然有“归欤”之叹音。这两句渲染出一片游子悲秋之意绪,涵盖全篇。
“浮云多暮色,似从崦嵫来”两句,诗人以色调浓重的笔墨描绘傍晚时分,高天暮云流走,言其似从西极崦嵫山吹来,以显示楚天千里、瞑色苍茫的阔大境界,衬托出高台之人的孤独寥落形象。
“枯桑鸣中林,络纬响空阶”两句则较细致地描写秋声:地上林木摇落,枯桑因风作响;台前空阶寂寂,莎鸡声声悲鸣。这里以秋物之有声来反衬周围环境的寂寥萧瑟。诗人面对此情此景,触绪纷来,黯然伤神。这节叙景承首句“北风初秋至”而来,从高空浮云写到地上林木,从远山暮色写到空阶络纬,以见风之动物,物之感人。画面上笼罩着一派清秋的凄凉与衰飒气氛。
末一节由叙景转为抒怀,以“翩翩飞蓬征”一句引出。此句写蓬草随风飘浮,既遥承头一句“北风初秋至”而言风之动物,又与下句“怆怆游子怀”关合,文句自然成偶。两句以飞蓬的顺风飘扬,喻游子的千里流荡,触景伤怀,怆然而悲。出此一笔,亦赋亦比,章法转落无痕。最后以“故乡不可见,长望始此回”作结语。此言诗人眺望故乡,盼自此而归。然天长地阔,故乡望而不见,不禁悲怅萦怀。结尾两句回映前文的登台远眺,提明篇旨。通篇笔意融贯,浑成一体。
这首诗写景有其独创之处,主要不在描写技巧的高明,而在写景本身所显示的一种新的变化。大抵在建安以前,诗歌中的写景,主要是作为比兴,所占的比例也较小。照清吴乔《答万季埜问诗》所说:“《十九首》言情者十之八,叙景者十之二;建安之诗,叙景已多,日甚一日。”而这首诗年代虽不能确考,但至少与《古诗十九首》相当,是可以确定的。
从一方面看,诗人于自然风物并非纯作客观地描摹形态、状写声色,其中确带有某种喻示性。例如浮云、暮色,既是摄取眼前景物入诗,然而一经描绘,便成为具有特定意象的事物。清秋暮色之于离愁,无根浮云之于游子,都是古代诗歌中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形象。由此而言,此诗叙景仍可见出《诗经》以来传统的以景物为比兴的痕迹(这种情形在魏晋以后诗歌中依然常见)。
但更值得注意的另一方面是:此诗的写景已不再是用一两笔作穿插点染,它在诗中占有显著的篇幅和地位,这一事实意味着自然景物的描写已有脱离只作抒情叙事的陪衬和纯属比兴的媒介物,而以具有独立审美意义的描写对象出现的趋向。尽管它仍带有从传统诗歌叙景方式中脱胎而来的痕迹,却有不同于《诗经》乃至《古诗十九首》的新的特质。换句话说,建安以后才较为普遍化的注重写景的倾向,在这里已经有所表现,这可以说是一种带有创造性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