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这首《和董传留别》可能不为普通读者所熟知,而其中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却广为传诵,原因就在于它经典地阐述了读书与人的修养的关系。中国的读书人向来把读书视为积累知识、增长学问的有效途径。读书的作用不仅在于占有知识,还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尤其是常读书,日积月累就会使人脱离低级趣味,养成高雅、脱俗的气质。清代学者梁章钜说:“人无书气,即为粗俗气,市井气,而不可列于士大夫之林。”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的内在气质与素质是绝不相同的。“腹有诗书”指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气”可以理解为“气质”或“精神风貌”。全句的重心在“自”上面,它强调了华美的气质是饱读诗书的必然结果。
就苏轼送别的这位朋友董传而言,“气”不应简单地指读书所带给人的儒雅之气,更指古代读书人所推崇的在面对人生的失意和困窘时的乐观豁达的态度。孔子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能“不改其乐”。王勃在人生落魄时高唱“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董传身处贫穷,却始终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目标,这可以从“囊空不办寻春马”一句看出。显然,苏轼对董传的人生态度还是非常欣赏的。在临别时送给朋友这一句,既是赞美,也是安慰。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阐明了读书与高雅气质的必然联系,凝练概括,深得读者喜爱。今天人们引用它来说明读书求知可以培养人高尚的品格和高雅的气质。也用来赞美别人学问渊博、气度不凡。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这首词是从闺中人的角度写的,写她想思的愁情难耐,写她痛苦矛盾的心理。
上片写二人总是轻易地分离,且没有任何缘由。“彩云易向秋空散,燕子怜长叹”,是说彩云易散,好景难留。独居深闺盼人归的女子满腹心事,想起欢聚时的温馨和离别时的不舍,她不免一会儿欢喜,一会儿忧愁正满腹心事,却又见北燕南去,直惹来声声长叹,连燕子都觉得自己可怜:“几番离合总无因,赢得一回僝僽一回亲”,虽然每次的离合没有什么原因,但每次却都带来一次伤感,相逢时又更加亲近。
下片首二句写他又一次爽约,连书信都没有寄来。“归鸿旧约霜前至,可寄香笺字”,句中还可以读出些许怨恨,是说当初分别的时候。虽然曾定好霜期之前就会归来,但在回来之前。应该寄封书信来一解自己的相思之苦啊。 “不如前事不思量。且枕红蕤欹侧看斜阳”两句是女子的自我安慰之语,看似自我解脱,实透露着无奈和伤感。这是整首词最妙之处,女子愁罢叹罢,忽而觉得自己的情绪有些莫名其妙,于是自我安慰、自我开解一番,索性侧身看那夕阳去。这般极富生活化的场景真实得仿佛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妙趣冲淡了愁苦,感伤中又带着几分难察的俏皮。词的婉转味道因而又平添了几分,这比起说来说去只有“思念”二字的诗词更容易贴近人心。
全词明白如话,短短两片词,闺中女子相思甚苦、愁情难耐的矛盾心理跃然纸上。而这一番小女子的细腻心思、扭捏姿态却出于一个男人笔下,让人不得不感叹纳兰容若的情愫之敏感、体物之细微。
这首诗,语言生动活泼,具有民歌色彩,而且在章法上还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它通篇词意联属,句句相承,环环相扣,四句诗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达到了王夫之在《夕堂永日绪论》中为五言绝句提出的“就一意圆净成章”的要求。这一特点,人所共称。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曾把诗的写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一句一意”,“摘一句亦成诗”,如杜甫诗“日出篱东水,云生舍北泥。竹高鸣翡翠,沙僻舞鹍鸡”(《绝句六首》之一),属于此类;另一种是“一篇一意”,“摘一句不成诗”,这首《春怨》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更赞美这首诗的“篇法圆紧,中间增一字不得,着一意不得”。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也说:“一气蝉联而下者,以此为法。”
但这些评论只道出了这首诗的一个方面的特点,还应当看到的另一特点是:它虽然通篇只说一事,四句只有一意,却不是一语道破,一目了然,而是层次重叠,极尽曲析之妙,好似抽蕉剥笋,剥去一层,还有一层。它总共只有四句诗,却是每一句都令人产生一个疑问,下一句解答了这个疑问,而又令人产生一个新的疑问。这在诗词艺术手法上是所谓“扫处还生”。
诗的首句似平地奇峰,突然而起。照说,黄莺是讨人欢喜的鸟。而诗中的女主角为什么却要“打起黄莺儿”呢?人们看了这句诗会茫然不知诗意所在,不能不产生疑问,不能不急于从下句寻求答案。第二句诗果然对第一句作了解释,使人们知道,原来“打起黄莺儿”的目的是“莫教枝上啼”。但鸟语与花香本都是春天的美好事物,而在鸟语中,黄莺的啼声又是特别清脆动听的。人们不禁还要追问:又为什么不让莺啼呢?第三句诗说明了“莫教啼”的原因是怕“啼时惊妾梦”。但人们仍不会满足于这一解释,因为黄莺啼晓,说明本该是梦醒的时候了。那么,诗中的女主角为什么这样怕惊醒她的梦呢?她做的是什么梦呢?最后一句诗的答复是:这位诗中人怕惊破的不是一般的梦,而是去辽西的梦,是惟恐梦中“不得到辽西”。
到此,读者才知道,这首诗原来采用的是层层倒叙的手法。本是为怕惊梦而不教莺啼,为不教莺啼而要把莺打起,而诗人却倒过来写,最后才揭开了谜底,说出了答案。但是,这最后的答案仍然含意未伸。这里,还留下了一连串问号,例如:一位闺中少女为什么做到辽西的梦?她有什么亲人在辽西?此人为什么离乡背井,远去辽西?这首诗的题目是《春怨》,诗中人到底怨的是什么?难道怨的只是黄莺,只怨莺啼惊破了她的晓梦吗?这些,不必一一说破,而又可以不言而喻,不妨留待读者去想象、去思索。这样,这首小诗就不仅在篇内见曲折,而且还在篇外见深度了。
如果从思想意义去看,它看来只是一首抒写儿女之情的小诗,却有深刻的时代内容。它是一首怀念征人的诗,反映了当时兵役制下广大人民所承受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