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刚才出东门的时候,就不想着再回来了。
回到家进门惆怅悲愁。
米罐里没有多少粮食,回过头看衣架上没有衣服。
拔剑出东门,孩子的母亲牵着衣服哭泣说:
“别人家只希望富贵,我情愿和你吃粥。
在上有青天。在下有年幼的孩子。你现在这样做不对!”
丈夫说:“你不要管!我去了!我已走得太晚了!我已见白发脱落了,这种苦日子谁知还能够活几天?”
注释
东门:主人公所居之处的东城门。
不顾归:一作“不愿归”。顾:念。不顾归,决然前往,不考虑归来不归来的问题。
来入门:去而复返,回转家门。
怅:惆怅失意。
盎:大腹小口的陶器。
还视:回头看。
架:盎架。
“拔剑”句:主人公看到家中无盎无食,拔剑再去东门。
儿母:孩子的母亲,主人公的妻子。
他家:别人家。
哺糜:吃粥。
用:为了。
仓浪天:即苍天、青天。仓浪,青色。
黄口儿:指幼儿。
今非:现在的这种冒险行为不对头。
咄:拒绝妻子的劝告而发出的呵叱声。
行:走啦!
吾去为迟:我已经去晚啦!
下:脱落。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宦官当权,当时首都的贵人们衣服、车马、装饰、庐舍全都讲究豪华;而农民却丰年不得饱食,饥荒年头甚至发生人吃人的惨剧,许多人沦为奴隶,时有暴动发生。《东门行》里的故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生的。
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起二句紧扣题目,谓值此寒食清明节候,洛阳城中已是繁英飘荡、缤纷如雪,而陆浑山中则花始绽放。其意并不在说明城中与山中气候景物之异,而是表现诗人追随春天的脚步,从城里转向山中寻觅春光的浓厚兴趣,和对春天由洛阳转至山中这一发现的诗意感受。白居易《大林寺桃花》云:“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对照此诗首二句,可见宋之问早在白氏之先就感受并发现了春之转移这一诗材诗境,只不过白氏明白挑出自己的诗意感悟,近乎宋诗的表现理趣;而宋之问的这两句诗则仅客观展示这一现象,而将自己的感受含蓄于诗中而已。“今始发”,则山中春光方兴未艾,正可尽情享受,开启下文。
三、四两句紧扣题内“还”字,写自己清晨从洛阳出发,晚上已在陆浑别业。这点意思如果直白道出,则根本不能成其诗。诗人不说“早发洛阳”“夕至陆浑”,而说旦别河桥”“夕卧伊川”,这一“别”一“卧”,不仅表达了对洛阳春光的留恋,而且透出了卧赏山庄春夜美景的惬意与喜悦。将洛阳与陆浑改成“河桥”与“伊川”,也使干巴巴的地名有了具体可感的形象和诗意。尤为出色的是在“旦别河桥”与“夕卧伊川”之下分别缀以“杨柳风”和“桃李月”这两个全新的组合意象,不仅生动地展示了洛阳繁花飘雪之后“春风杨柳万千条”的幕春景象和陆浑山中月映桃李正芬芳的景象;而且由于用“杨柳”来形容“风”,用“桃李”来形容“月”,读者仿佛能闻到这“风”中飘送的杨柳的气息,这“月”下散发的桃李的芳香,造语新颖,意象优美。上下两句,对仗工整,又一气呵成,显得特别流丽圆转。两句诗就像是两幅情调意境很美的图画,完全可以用它们来作为两幅画的题目。音调的婉转流畅、圆转自如也同样非常突出。可以说兼有诗境美、绘画美和音乐美。虽不像“桃李春凤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那样凝练概括,但自有一种天然的风韵和流走的意致。
第五句用顶针格,重复上句“伊川桃李”,以突出陆浑山中春色正浓,蝉联中有流走之势。第六句点明“寒食”节令,应上“桃李正芳新”,并渲染春酒又正新熟。不但春色迷人,而且春酒醉人,花香之外更兼酒香。一“正”一“复”,相互勾连呼应,传达出一种顾盼神飞的神情意态。
七、八两句,以陆浑山中风物之美、生活之惬作收。“野老”指当地居民,也可兼包诗人自己。谓处此山中人无异于尧舜太平盛世的百姓,当酣歌一曲,终老此地。这个结尾,不无歌咏升平的意味。但话说得很艺术,很富诗情,并不是硬贴上去的颂圣尾巴,与全诗的内容风格也比较统一。武后统治时期,统治集团内部尽管矛盾斗争不断,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诗人所歌咏的“太平”,并非纯粹的粉饰之词。
全篇的突出特点是风调的自然流美。清新流丽的语言,一气流走的格调,圆转如珠的韵律,和贯串全诗的浓郁的春天气息,达到了和谐的统一。
这是一首以古讽今、寄慨抒怀的五言古诗。诗的主题是感慨怀才不遇。
前四句用战国时燕昭王求贤的故事。燕昭王决心洗雪被齐国袭破的耻辱,欲以重礼招纳天下贤才。他请郭隗推荐,郭隗说:王如果要招贤,那就先从尊重我开始。天下贤才见到王对我很尊重,那么比我更好的贤才也会不远千里而来了。于是燕昭王立即修筑高台,置以黄金,大张旗鼓地恭敬郭隗。这样一来,果然奏效,当时著名游士如剧辛、邹衍等人纷纷从各国涌来燕国。在这里,李白的用意是借以表明他理想的明主和贤臣对待天下贤才的态度。李白认为,燕昭王的英明在于礼贤求贤,郭隗的可贵在于为君招贤。
然而,那毕竟是历史故事。次四句,诗人便化用前人成语,感讽现实。“青云士”是指那些飞黄腾达的达官贵人。《史记。伯夷列传》说:“闾巷之人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者!”意思是说,下层寒微的士人只有依靠达官贵人,才有可能扬名垂世,否则便被埋没。李白便发挥这个意思,感慨说,无奈那些飞黄腾达的显贵们,早已把我们这些下层士人象尘埃一样弃置不顾。显贵之臣如此,那么当今君主怎样呢?李白化用阮籍《咏怀》第三十一首讽刺魏王语“战士食糟糠,贤者处蒿莱”,尖锐指出当今君主也是只管挥霍珠玉珍宝,追求声色淫靡,而听任天下贤才过着贫贱的生活。这四句恰和前四句形成鲜明对比。诗人在深深的感慨中,寄寓着尖锐的揭露和讽刺。
现实不合理想,怀才不获起用,那就只有远走高飞,别谋出路,但是前途又会怎样呢?李白用了春秋时代田饶的故事,含蓄地抒写了他在这种处境中的不尽惆怅。田饶在鲁国长久未得到重用,决心离去,对鲁哀公说:“臣将去君,黄鹄举矣!”鲁哀公问他“黄鹄举”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鸡忠心为君主效劳,但君主却天天把它煮了吃掉,这是因为鸡就在君主近边,随时可得;而黄鹄一举千里,来到君主这里,吃君主的食物,也不象鸡那样忠心效劳,却受到珍贵,这是因为黄鹄来自远方,难得之故。所以我要离开君主,学黄鹄高飞远去了。鲁哀公听了,请田饶留下,表示要把这番话写下来。田饶说:“有臣不用,何书其言!”就离开鲁国,前往燕国。燕王立他为相,治燕三年,国家太平。鲁哀公为此后悔莫及。(见《韩诗外传》)李白在长安,跟田饶在鲁国的处境、心情很相似,所以这里说“方知”,也就是说,他终于体验到田饶作“黄鹄举”的真意,也要离开不察贤才的庸主,去寻求实现壮志的前途。但是,田饶处于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逞霸,士子可以周游列国,以求遂志。而李白却是生活在统一强盛的大唐帝国,他不可能象田饶那样选择君主。因此,他虽有田饶“黄鹄举”之意,却只能“千里独徘徊”,彷徨于茫茫的前途。这末二句,归结到怀才不遇的主题,也结出了时代的悲剧,形象鲜明,含意无尽。
《古风》五十九首都是拟古之作。其一般特点是注重比兴,立意讽托,崇尚风骨,气势充沛,而语言朴实。这首显然拟阮籍《咏怀》体,对具体讽刺对象,故意闪烁其词,但倾向分明,感情激越,手法确似阮诗。这表明李白有很高的诗歌艺术素养和造诣。但从诗的构思和诗人形象所体现的全篇风格来看,这诗又确实保持着李白的独特风格。如上所述,首四句是咏历史以寄理想,但手法是似乎直陈史事,不点破用意。次四句是借成语以慨现实,但都属泛指,读者难以猜测。末二句是借故事以写出路,但只以引事交织描叙,用形象点到即止。总起来看,手法是故拟阮籍的隐晦,而构思则从理想高度来揭露现实的黑暗,表现出李白那种热情追求理想的思想性格,和他的诗歌艺术的一个主要的风格特征。
北宋后期贺铸的《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词,写梅雨时间的闲愁情绪,字面优美,流传甚广。这首词当是社会下层文人的作品。它用贺词原韵描述举子应试时狼狈可笑的情形,题为“咏举子赴省”。看来作者对于举场生活很有体验,可能是屡试不中者,因而对应试举子极尽嘲讽之能事。
宋代科举考试制度规定,各地乡试合格的举子于开科前的冬天齐集京都礼部,初春在礼部进行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这次称为省试。省试之后还得由皇帝亲自殿试。此词写举子参加省试的情形。
词的上片写考试前的准备阶段。祥符县为北宋都城开封府治所在地。祥符路借指京城之内。宋制三年开科,头年地方秋试后,各地举子陆续集中于京都。“钉鞋踏破详符路”,写省试开始时,举子们纷纷前去,恰好雨后道路泥滑,他们穿上有铁钉的雨鞋,身着白衣,攘攘涌向考场。“踏破”和“白鹭”都有讥笑的意味,表现慌忙和滑稽的状态。“盝”,音禄,小匣,“试盝”即文具盒之类的用具。“幞头”为宋人通用头巾,以桐木衬里,加上条巾垂脚,形式多样。举子们携着试盝,戴着不合适的幞头,形象就更加有点可笑了。
宋代的考试制度非常严密,“凡就试唯词赋者许持《切韵》、《玉篇》(工具书),其挟书为奸,及口相受授者,发觉即黜之”(《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所以举子进入考试之时须经搜查,看看有无挟带。“八厢儿事”即许多兵士,“直殿”指朝廷侍卫武官。进入考场之时,既有许多兵士搜查,又有殿员朝廷武官监督,弄得“怀挟无藏处”,根本无法作弊了。可怜这些举子本来才学粗疏,考场管理之严,就更使他们无计可施了。然而乘兴考试又是士人唯一入仕之路,许多士人仍然怀着侥幸心情进入了考场。
词的下片写举子在考场中的困窘愁苦之态。“凡命士应举,谓之锁厅试”。举子进入考场之后立即锁厅考试,自朝至暮,一连数日。作者省略了许多考试的细节。“时辰报尽天将暮”,时间一点点过去,困坐场屋的举子一筹莫展,文思滞钝,天色已暮,只得敷衍了事,“把笔胡填备员句”。据北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贡举》云:“本朝引校多士,率用白昼,不复继烛。”天黑前必须交卷。他大约一整天都无从下笔,临到交卷前便只好胡乱写上几句充数。这殿句写举子考试时无可奈何的心情和困窘情状。贺铸词中的“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为全词最精彩的部分,表现了词人的闲情逸致,很有诗意,赢得贺梅子之称。
作者套改贺词以表现考场中的“闲愁”。其实哪里是闲愁。而是困苦难受之情:“殿条脂烛,半盂馊饭,一阵黄昏雨。”宋代考场中,到日暮一般再点殿条蜡烛以待士子。考试既不如意,头昏眼花,饥肠辘辘,面对暗淡将尽的烛光和难咽的馊饭,苦不堪言。若是小园闲庭或高楼水榭,徙倚挑徘徊之时,“一阵黄昏雨”倒能增添一点诗情雅趣。可是举子们此时还有什么诗情雅趣,黄昏之雨只能使心情更加烦乱、更感凄苦了。在备述举子奔忙、进入考场、考试等情况等狼狈困苦的意象之后,结句忽然来一笔自然现象的描写,好似以景结情,补足了举子们黄昏的难堪环境氛围。这样作结,颇有清空之效,留下想象余地,且很有风趣。
这首词嘲讽那些久困场屋、才学浅陋而又热衷科举的士人,用漫画的夸张手法描绘出举子赴省试的狼狈可笑形象。这些举子好像后来吴敬梓在《儒林外史》写的范进中举的情形一样,虽可笑而又可怜。他们屡试不第,是科举考试制度下的牺牲者。多次的失败麻木了他们的思想,扭曲了形象和性格,他们是值得同情的人物。从这首小词里,可以看到呻吟在封建制度重压之下不幸士人的可笑而可怜的形象。宋代文人词缺乏讽刺幽默的传统。而且题材范围也比较狭窄。这首民间作品使我们耳目一新,见到一种特殊的题材和特殊的表现方法,可惜这类作品保存下来的真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