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家有主张“词不宜和韵”的,因为词句参差,音律很严,难以使抒写的情思与限定的声韵吻合无间。但乐此不疲以聘其才的仍大有人在,其“善用韵者,虽和犹如自作”,这首小令便是如此,因而颇为著名。
先是贺方回写了一首《青玉案》,以词中之句改调名为《横塘路》,其结语“试问闲愁知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传诵一时,交相赞誉。黄庭坚与贺交好,赋诗《寄贺方回》:“解作江南断肠句,只今唯有贺方回。”公元1103年(崇宁二年),黄为赵挺之、陈举所构陷,贬谪宜州(今广西宜山)。其兄黄大临,知其喜爱贺词,便依贺韵写了一首《青玉案》送别。翌年庭坚至宜州后,又依贺韵奉和其兄。惠洪青年时曾为县小吏,因庭坚喜其聪慧,教他读书,后来才成为海内名僧的。庭坚流放过湘江时,惠洪曾入舟陪送,时达一月,足见交情深笃。为了与庭坚兄弟唱和,也依贺韵写了一首《青玉案》。三首俱步贺词原韵,成为词林佳话。
惠洪这首和作从长亭惨别到旅舍苦思,外景内情,相反相成;忆想、现实,交织其间,突出离愁之既深且苦。
上片表现别时情景。长亭折柳,从此远别,牵动愁肠,是以生恨。故落笔先写出这揪人心肺的一幕:长亭别恨。“绿槐烟柳”,乃三春美景,与饯行送别的“长亭路”联系在一起,形成强烈反差,实即以乐景衬哀情,使人倍觉黯然魂销。“取次”,随便,这里有草率之意。试想离人黄庭坚已是遭贬流放的罪臣,奉诏即行,焉敢滞留,其匆匆成行、草草送别之仓惶情状,实亦不难想象。著一“恨”字,实含无限伤感。进而表现离别之际的思绪。试想离人此去宜州,“千峰万嶂”、“远山修水(黄大临和词之句),年近花甲而遭此坎坷,能不忧谗畏谤,思亲怀旧,愁怀惨怛,孤寂难堪?能不倍感时间漫长,痛苦的日子难以打发?”“日永如年愁难度”,虽是赋体直陈的本色之语,确也令人直觉肠回九转,凄惋欲绝。再进而表现离人上路之后的情景。试想离人虽然踏上流放之路,怎能割舍亲友!因此立马据鞍,频频回首。只是却被暮云遮断了视线,连开封那样的高城都望不见,怎能望见站立在高城上送行的亲友!词中虽只刻画离人踟蹰不前的索寞身影,但其依依不舍、怅怅不已的凄凉心境却已生动如见。庭坚和词中曾自述感受:“烟中一线来时路,极目送,归鸿去。”取景与此不同,意境却极其近似,果然是彼唱此和,“心有灵犀一点通”。
下片描述旅舍离愁。换头直承而下,从傍晚到天晓,集中表现这乍尝别离滋味的第一夜的凄悲境况。孤鞍远去,投宿时天已傍晚。可旅舍怎能和家相比,试想离人此际触处所及,无一习惯,怎能不默默回想和亲人话别的那幕情景,其所以默默存想,暗暗思忆,既是重视深情、珍藏心底的慰藉,也是被迫分离、难以言宣的苦痛。“千万句”,造语平淡,却可启发联想,既能想见亲人反复再三、不厌其烦的关切情态,更能想见亲人既温存体贴又焦急担忧的寸寸柔肠。单纯写苦,不见其苦;忆乐思苦,其苦倍增;从离人唯一的慰藉反映出离人无穷的苦悲,和以乐景写哀情的机杼如出一辙。于是以高度概括的笔力形象生动地表现离人这一夜的孤苦凄凉:薄单单的被盖,孤零零的枕头,静寂寂的夜晚,又有惹人心烦的潇潇雨声,滴滴答答一直落到天亮。仅此现实苦况,已是令人不胜凄怆。再借“梦回”之际,引起对比,强化愁思。思念萦回,形诸梦寐;试想离人思绪,不难想象梦中之景。于是梦里家庭的温馨欢乐与眼前旅舍的冷寂孤苦,映照分明,顿觉满纸生愁,其哀至极。这样以虚衬实,确能以少胜多,艺术内蕴更为丰富,审美佳趣因而倍增。
惠洪言情,之所以真挚贴切、哀婉动人,首先是善于设身处地,推己及人,准确体察离人的心境,因而感同身受,悲如己出,能够委曲尽致地代抒离人的愁思,不愧为黄庭坚的忘年知己。加以善于捕捉初感,选材多是新离乍别的典型情景,能够造成创深痛巨、记忆犹新的强烈印象。并且又善于利用艺术空白,以虚见实,苦乐相形,容易调动人生的共同体验,激起情感的共鸣,因而大大增强了审美情趣。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由于贺知章这次是以道士的身份告老还乡的,而李白此时也正尊崇道学,因此诗中都围绕着“逸兴多”三字,以送出家人的口气来写的。镜湖是绍兴地方的风景名胜,以湖水清澄而闻名于世。李白想象友人这次回乡,一定会对镜湖发生浓厚的兴趣,在那儿终日泛舟遨游的。为了突出贺知章的性格,诗中不再以宾客或贺监的官衔称呼他,而干脆称他为“狂客”,因贺知章晚年曾自号“四明狂客”。“宾客”到底沾上些官气,与道士的气息不相投合,而“狂客”二字一用,不仅除了官气,表现了友人的性格,而且与全诗的基调非常吻合。
晋代的大书法家王羲之记载的兰亭盛会就发生在贺知章的故乡山阴。而贺知章本人也是著名的书法家,这就使诗人想起了一个故事:据《太平御览》卷二三八记载,王羲之很喜欢白鹅,山阴地方有个道士知道后,就请他书写道教经典之一的《黄庭经》,并愿意以自己所养的一群白鹅来作为报酬。由此诗人说,此次贺知章回乡,恐怕也会有道士上门求书。当年王羲之书写《黄庭经》换白鹅的事情,那又要在山阴发生了。所以,末二句表面上是叙述王羲之的故事,实际上是借此故事来写贺知章,盛赞贺知章书法的高超绝妙。
这首诗基本是李白信手拈来之作,但他一下就抓住了两样东西:一个是绍兴的镜湖,另一个便是王羲之当年写字换鹅的故事。全诗实际上所写的也就是这两件事。但它们却都恰能表现出友人故乡即山阴的地方特色,同时也都能显示出贺知章这个人的性格特点和才华所在。李白当时并未去过山阴,因此诗中所谓的“镜湖”、“山阴道士”之类,实际上还都是赠别友人时的一种想象之词。由此可见诗人炉火纯青的诗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