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通过描绘泰山雄伟磅礴的景象,热情赞美了泰山高大巍峨的气势和神奇秀丽的景色,流露出了对祖国山河的热爱之情,表达了诗人不怕困难、敢攀顶峰、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以及卓然独立、兼济天下的豪情壮志。一二句写泰山山脉绵延辽阔;三四句写泰山雄峻磅礴;五六句写仔细远望,见群峰云生,仿佛有归鸟入谷。七八句想象将来登山所见景象,同时抒发自己的抱负。
首句“岱宗夫如何?”写乍一望见泰山时,高兴得不知怎样形容才好的那种揣摹劲和惊叹仰慕之情,非常传神。岱是泰山的别名,因居五岳之首,故尊为岱宗。“夫如何”,就是“到底怎么样呢?”“夫”字在古文中通常是用于句首的语气助词,这里把它融入诗句中,是个新创,很别致。这个“夫”字,虽无实在意义,却少它不得,所谓“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可谓匠心独具。
接下来“齐鲁青未了”,它没有从海拔角度单纯形容泰山之高,而是别出心裁地写出自己的体验──在古代齐鲁两大国的国境外还能望见远远横亘在那里的泰山,以距离之远来烘托出泰山之高。泰山之南为鲁,泰山之北为齐,所以这一句描写出的地理特点,在写其他山岳时不能挪用。明代莫如忠《登东郡望岳楼》特别提出这句诗,并认为无人能继。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两句是描写泰山的近景。一个“钟”字把天地万物一下写活了,整个大自然如此有情致,把神奇和秀美都给了泰山。山前向日的一面为“阳”,山后背日的一面为“阴”(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由于山高,天色的一昏一晓被割于山的阴、阳面,所以说“割昏晓”。这本是十分正常的自然现象,可诗人妙笔生花,用一个“割”字,则写出了高大的泰山一种主宰的力量,这力量不是别的,泰山以其高度将山南山北的阳光割断,形成不同的景观,突出泰山遮天蔽日的形象。这里诗人此用笔使静止的泰山顿时充满了雄浑的力量,而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风格,也在此得到显现。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两句,是写细望。见山中云气层出不穷,故心胸亦为之荡漾。“决眦”二字尤为传神,生动地体现了诗人在这神奇缥缈的景观面前像着了迷似的,为了看够,因而使劲地睁大眼睛张望,故感到眼眶有似决裂。这情景使泰山迷人的景色表现得更为形象鲜明。“归鸟”是投林还巢的鸟,说明已是薄暮时分作者还未曾离去。其中蕴藏着诗人对祖国河山的热爱和对祖国山河的赞美之情。
最后“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两句,写诗人并不满足看岳而是想登上山顶一揽盛景的心情。此联号为绝响,再一次突出了泰山的高峻,写出了雄视一切的雄姿和气势,也表现出诗人的心胸气魄。“会当”是唐人口语,意即“一定要”。如果把“会当”解作“应当”,便欠准确,神气索然。众山的小和高大的泰山进行对比,表现出诗人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 这正是杜甫能够成为一个伟大诗人的关键所在, 也是一切有所作为的人们所不可缺少的。 这就是这两句诗一直为人们所传诵的原因。正因为泰山的崇高伟大不仅是自然的也是人文的,所以登上的极顶的想望本身,当然也具备了双重的含义。
全诗以诗题中的“望”字统摄全篇,句句写望岳,但通篇并无一个“望”字,而能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可见诗人的谋篇布局和艺术构思是精妙奇绝的。这首诗寄托虽然深远,但通篇只见登览名山之兴会,丝毫不见刻意比兴之痕迹。若论气骨峥嵘,体势雄浑,更以后出之作难以企及。
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
曲的前三句讲述缘由,主人丢了鸡还劝小童别焦急;接下来四至八句,想象偷鸡贼将鸡下锅烹煮;最后两句戏言自己贪睡,丢了鸡也好。曲中将眼前小事随手拈来,语言风趣,以小见大,颇见特色。
这支曲一开篇,就是主人教训童子的口气。不是训他没把鸡看好,反是教他不要焦急都失掉了,你焦急也是那么回事,不焦急也是那么回事。焦急,还会添病,所以还是不焦急为好。古代有一个成语——“楚失楚得”。汉刘向《说苑》里讲了这样个故事:楚共公打猎时掉了一张弓,左右想回头去找,共公说:楚人遗弓,楚人得之,找什么找!可见从古以来,就有“会想”的人。然而此曲中的主人,不但豁达,而且风趣,想象力很强——偷鸡贼此刻一定很得意吧,鸡则很倒霉——下锅了吧。“家家自有闲锅灶”,著一“闲”字,是想象那人早已是等鸡下锅。“任意烹炮”,著“任意”二字,是想象那人正偷着乐。于是,主人很想为那人助兴——倒贴几个火烧、一点作料。他知道“煮汤”如果再有火烧配合着吃就更好,所以“助他三枚火烧”;“穿炒”还要多加调料,所以“助他一把胡椒”。分得这样清楚,说得这样心平气和,这是生活的情趣,也是作者的风趣。要换一个人,想到自己的鸡下了别人的锅,一定会气上加气。却不,因为他“会想”。凡事有利有弊,有弊有利。鸡给别人煮了,第一层好处是免得请客——“倒省了我开东道”,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主人好客,平时就爱做东道,可称“小孟尝”;第二层好处,“免终朝报晓,直睡到日头高。”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他贪睡。家里没有鸡打鸣了,可以睡得更加安稳。在古人词曲中,习惯用贪睡来表示一种豁达的心态,例如“东郭先生都不管,关上门儿稳睡”(宋陈郁《念奴娇·雪》)、“便北海探吾来,道东篱醉了(意即在睡)也”(元马致远《夜行船·秋思》)。大家都知道,睡眠好是一项健康指标,包括心理健康。
顺便说,读曲要有正确的审美态度,否则难免有隔膜的批评——譬如认为此曲提倡马虎的作风,或认为它助长盗窃的风气,那就很杀风景了。须知,此曲的前提是东西已经失掉了。如果东西没有失掉,当然是看紧为好。另一个前提是,不知道是谁偷的。要是知道,为了社会安定,还是举报为好。再说,即使宣布“助他三枚火烧”“助他一把胡椒”,那贼也未必敢站出来领,终究是打趣而已。
明王骥德说:“客问今日词人之冠,余曰:‘于北词得一人,曰高邮王西楼,俊艳工炼,字字精琢,惜不见长篇。’”(《词律·杂论》)文贵精,不贵多,词曲更是如此,何必以“不见长篇”为恨!站在散曲的立场上讲,这支曲的境界,实不在苏东坡《定风波》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