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昂的《春夜别友人》共两首,这是第一首。约作于公元684年(武则天光宅元年)春。时年二十六岁的陈子昂离开家乡四川射洪,奔赴东都洛阳,准备向朝廷上书,求取功名。临行前,友人设宴欢送他。席间,友人的一片真情触发了作者胸中的诗潮。旋即写成这首离别之作。
这首律诗一开头便写别筵将尽,分手在即的撩人心绪和寂静状态。作者抓住这一时刻的心理状态作为诗意的起点,径直但却自然地进入感情的高潮,情怀颇为深挚。“银烛吐青烟”,着一“吐”字,使人想见离人相对无言,怅然无绪,目光只是凝视着银烛的青烟出神的神情。“金樽对绮筵”,用一“对”字,其意是面对华筵,除却频举金樽“劝君更尽一杯酒”的意绪而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勉强相慰的话了。此中境界,于沉静之中更见别意的深沉。
颔联“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琴瑟”指朋友宴会之乐,源出《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琴鼓瑟”,是借用丝弦乐器演奏时音韵谐调来比拟情谊深厚的意思。“山川”表示道路遥远,与“琴瑟”作为对仗,相形之下,不由使人泛起内心的波澜:“离堂”把臂,伤“琴瑟”之分离;“别路”迢遥,恨“山川”之缭绕。这两句着意写出了离情的缠绵,令人感慨唏嘘。
颈联“明月堂高树,长河没晓天”,承上文写把臂送行,从室内转到户外的所见。这时候,高高的树荫遮掩了西向低沉的明月;耿耿的长河淹没在破晓的曙光中。这里一个“堂”字,一个“没”字,表明时光催人离别,不为离人暂停须臾,难舍难分时刻终于到来了。
结尾两句写目送友人沿着这条悠悠无尽的洛阳古道踽踽而去,不由兴起不知何年何月再能相聚之感。末句着一“何”字,强调后会难期,流露了离人之间的堂堂哀愁。
这首诗中作者没有套用长吁短叹的哀伤语句,却在沉静之中见深挚的情愫。而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应不温不火。“火”则悲吟太过而感情浅露;“温”则缺乏蕴藉而情致不深。此诗写离情别绪意态从容而颇合体度,有如琵琶弦上的淙淙清音,气象至为雍雅,不作哀声而多幽深的情思。
此诗通篇畅达优美,除了开头一联因场面描写之需而适当选用华丽辞藻外,其余用语都不加藻饰,平淡自然。他所追求的乃是整首诗的深厚和雅。清人纪昀说得好:“此种诗当于神骨气脉之间得其雄厚之味,若逐句拆开,即不得其佳处。如但摹其声调,亦落空腔”。再有,此诗虽写眼前景,心中情,却有所继承和借鉴。有人指出,它“从小谢《离夜》一首脱化来”。《离夜》即谢朓《离夜同江丞王常侍作》,也是写一次夜宴。两相比较可知,陈诗在章法、用语等方面都明显受了谢诗影响。但陈子昂并没有简单地模拟前人,而是有所创新。谢诗较直露和简洁,陈诗则婉转而细腻,在结构上更善于回环曲折地精心布局,情和景的安排上,先以秾丽之笔铺写宴会之盛,次以婉曲之调传达离别之愁,再以宏大的时空背景烘托出宴会之久与友谊之长,最后以展望征途来结束全篇,层次分明。通篇情景合一,从优美的意象描写中自然地流露感情。胜于一般的离别之作。
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