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遭到惨重失败的战役。杜甫不是客观主义地描写四泽唐军如何溃散,乃至横尸郊野,而是第一句就用了郑重的笔墨大书这一场悲剧事件的时间、牺牲者的籍贯和身份。这就显得庄严,使“十郡良家子”给人一种重于泰山的感觉。因而,第二句“血作陈陶泽中水”,便叫人痛心,乃至目不忍睹。这一开头,把唐军的死,写得很沉重。
至于下面“野旷天清无战声,四泽义军同日死”两句,不是说人死了,野外没有声息了,而是写诗人的主观感受。是说战罢以后,原野显得格外空旷,天空显得清虚,天地间肃穆得连一点声息也没有,好像天地也在沉重哀悼“四泽义军同日死”这样一个悲惨事件,渲染“天地同悲”的气氛和感受。
诗的后四句,从陈陶斜战场掉转笔来写长安。写了两种人,一是胡兵,一是长安人民。“群胡归来血洗箭,仍唱胡歌饮都市。”两句活现出叛军得志骄横之态。胡兵想靠血与火,把一切都置于其铁蹄之下,但这是怎么也办不到的,读者于无声处可以感到长安在震荡。人民抑制不住心底的悲伤,他们北向而哭,向着陈陶战场,向着肃宗所在的彭原方向啼哭,更加渴望官军收复长安。一“哭”一“望”,而且中间着一“更”字,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情绪。
陈陶之战伤亡是惨重的,但是杜甫从战士的牺牲中,从宇宙的沉默气氛中,从人民流泪的悼念,从他们悲哀的心底上仍然发现并写出了悲壮的美。它能给人们以力量,鼓舞人民为讨平叛乱而继续斗争。
从这首诗的写作,说明杜甫没有客观主义地展览伤痕,而是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他根据战争的正义性质,写出了人民的感情和愿望,表现出他在创作思想上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第一首诗以悲情起句,遣词造句处处含悲。“野哭”、“病眼”、“苦思”、“霜重”、“残灯”、“孤舟”诸语,无不充满冷寂愁郁的色调,望而生悲。当然,诗人如此惆怅郁结是有特定的时空背景的。写作此诗时,正值除夕之夜。除夕是一年的终结,站在这个时间点上,不免让人心生岁月如流、人生易老之叹。苏轼说洗过头后,感到头轻发疏,就是这个意思,此其一。其二,除夕是合家团圆,共享天伦的最重要节日,但诗人却受命在外,远离故土,思乡之情、羁旅之意油然而生。其三,诗人彼时迁谪出京在杭州任职,是由于与改革派的王安石政见不合所致,命运多舛,仕途偃蹇的忧伤一直萦绕在他心头,一有机会就会喷薄而出。这种情怀在第二首诗中展露得更明显。万家合欢的除夕之夜,诗人独在异乡,饱受严寒,辗转难眠,触景生情,歌哭皆悲。不过,这首诗也不尽是悲情。末尾两句,诗人写他从残灯的一线光亮和小舟的一夜托身里,感受了一丝的温暖和美好,所以他要感谢它们,这就是苏轼的超迈之处了。这其实也是下文写自己的豁达乐观张本。
第二首主要写政治上的失意。首句“南来三见岁云徂”,三年之中,诗人虽然不断上陈己见,无奈与当权者多有不合,终不能回朝。诗人由此感叹恐怕自己一生都要在谪居在外,奔走宦途了。第三句写是年老心境:人老了,就不想看新的年历,怕勾起对年华流逝的伤感。第四句中诗人自比“旧桃符”。桃符是民间新年时悬于门户、用以辟邪的桃木,上面刻有传说能食鬼怪的神荼、郁垒二神的形象,一般是一年一换。“拟学旧桃符”暗指诗人要抛却不如意的仕途。这当然是一时之意。五六两句写自己的老态。而诗人以“老”、“病客”自称,实际上是就心境而言的,因为在年龄上他当时才38岁。末尾两句是全篇之眼。诗人一扫前面的郁闷,表示要用“穷”和“愁”换取长久的健康,要屠苏酒来迎新年。正月初一饮屠苏酒是一种习俗,饮用的顺序是自少至老。诗人说“不辞最后饮”,表明他不以岁月流逝为意,以豁达乐观待之。以此观照开篇,更见苏轼豪放旷达的情怀。
这两首诗是羁愁之文,构思精巧,落墨不俗,收束更是出人意表。诗人用笔老成,写景抒情,形象深致,曲折顿挫。
全诗对玄宗强占儿媳的秽行不着一字,而其荒淫已揭露无遗。 作者对玄宗因专宠贵妃而导致安史之乱,使唐朝从此一蹶不振,深为慨叹,不仅屡刺其荒淫,且一再举出寿王,刺其无道之至,在当时文人中最为大胆尖锐。
诗的首句写景,描绘骊山温泉的优美环境。次句表面上写温泉之景,实寓隐比在内。龙,在义山诗中本来就是男性的代称。九龙吐温泉水,由“玉莲房”承接,这一意象隐指明皇、贵妃在温泉池的相会。作者用“呵护”把龙拟人化,极妙。明皇宠幸玉环,用“呵护”十分形象。三四句一转,写寿王内心的怨恨,他不去长生殿,不愿看到父皇与昔日的“寿王妃”亲昵。诗人抓住这一细节,以之入诗,极有魅力。诗人对寿王是寄予同情的,这是李商隐正义感的品格显示。诗人对明皇、贵妃之恋从无好感,作者所有涉及明皇贵妃的诗都是明证。
这是一首送别诗,抒写作者与韦仁实兄弟的情谊,写得很有感情。
全诗可分两大部分。前十二句写伤离别。开篇迅即点题,写“送客”。送别时心情凄苦,故饮千杯而面无红色,“何物最伤心”句,唤起下文,载着韦氏兄弟的马匹已经驰去,马络头上的铜环鸣响,最能使送别人伤心。“野色浩无主”以下六句,描写送别地之景物,秋时天高气爽,野色辽阔,无人管领,斯人已去,空留旷野。目断远处,不胜惆怅,顿时使人心碎胆破。此时只有一行行官槐的青树梢簇聚着,伸向西去的官道上。景物描写中饱含着诗人送别时凄苦的心绪和眷恋的情思。“韦郎好兄弟”已经远去,回想起他们文笔精妙,字字如积叠的美玉,很觉惋惜,不能再和他们说诗论文,徒增伤感。
“我在山上舍”以下六句突然运用转笔,转写自己,慨叹自己困守不遇。先写家园土地之贫瘠,次写催租吏之困扰,夜雨中,催租吏的叫骂声和舂稻声交织在一起。“夜雨叫租吏,春(舂)声暗交关”二句刻画出催租吏雨夜上门催逼租税,农家被迫连夜舂米的辛苦景象,勾勒出当时社会现实的一个侧影。最后二句说,有谁能像韦氏兄弟那样经常怜念我忧怆的心情呢?唯有苍翠突兀的南山陪伴着我。用问语收结,给人以悠然不尽的想象空间,更具含蓄美。结尾与开篇遥相呼应,韦氏兄弟与自己交谊深厚,所以离别时倍感伤心。
全诗由饮别到送行,到惜别,到思念,并同自己的困境结合起来,真挚,凄婉,感人。
这是一段讨论道德的文章,在大多数普通人眼中,金银珠玉是宝贝,但是在贤德的人看来,道德才是真正的宝贝。
文章一开头就揭示了献玉者与子罕对宝物截然不同的看法。子罕所说的“宝”即精神的宝物,是超脱于物质层面的宝。他以此为宝,表明了子罕非比寻常的良好道德品质。作者通过设喻的手法,从人对宝物的不同态度展开议论,强调子罕不贪的高尚品德和境界。由此得出“其知弥精,其取弥精”一个人的知识越精深,一个人的选择就越精妙。这里的知识:一指道德修养,二指智力培养。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要有精神追求。贤者从和氏璧和道德之言中选择后者这里是道德修养提升的需要,体现了贤者道德的崇高。当今社会有些人抵不住诱惑无法坚守本性,在物欲面前心理失衡,这是道德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