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明写婢女寒花,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表现出归有光与魏孺人夫妻之间真挚深笃的感情。
文章首节开头三句就点明了寒花身分、死去时日和安葬处所。“魏孺人媵也”,寒花不是一般婢女,而是作者所挚爱的前妻的随嫁婢女。“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寒花时年仅十九岁,距魏孺人之死已四年。“葬虚丘”,寒花虽为婢女,仍择地郑重营葬。起首点明亡婢的特殊身分,意在点明与作者的特殊关系。亡婢、亡妻并述,因亡妻而及亡婢的爱屋及乌之情油然而生,因亡婢而及亡妻的追怀悼念之情亦随之而出。这样,既暗示了“葬志”的写作动因,也开启了下文对往事的回忆。领起了全篇。
节末一句:“事我而不卒,命也夫!”长声慨叹,总写悲情。这是叙事之后的感情迸发。本来寒花的随侍左右尚可聊慰对亡妻的思念,而今她又不幸早逝,作者的感伤之情便无可遏止了。这里的“命”,不仅指寒花的命运,也兼指魏孺人乃至多次应试、此时尚未中举的作者本人命运。红颜多薄命,生者亦坎坷,深沉的叹息奠定了全文感情的基调。
文章主体在第二节,忆寒花三事、孺人两笑。
寒花三事:其一是初来时的打扮:“垂双鬟,曳深绿布裳”。此记其稚态可怜。
其二是削荸荠时的调皮:“予入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与”。此述其娇态可噱。
其三是吃饭时的神情:“即饭,目眶冉冉动”。此言其憨态可笑。至此,写出了寒花质朴、单纯、天真的情态。孺人两笑:前“笑之”,是称许婢女而同嘲丈夫;后“又指予以为笑”,是引丈夫而共笑婢女。于此,既写出了孺人慈爱、宽厚、善良的风神,也写出了夫妻相得、主婢无问的闺房情趣。以上所忆,都是初媵时事,益见忆念的深远。而所忆均以寒花起、以孺人结,既是扣题所需,益见旨归所在。
最后一节,“回想是时”回应“初媵”。跨过时间的隔限,结束往事的忆想,回笔写现在的心情:“奄忽便已十年。吁!可悲也已!”“十年”指寒花从“初媵”到此日之死的岁月。欢愉易逝,岁月如流,昔日饶有情趣的事徒增今日的悲感。“可悲也已”句,承第一节的“命也夫”再抒悼念之情,以短吁长叹收笔,更显得情深意长。
全文篇幅短小,构思巧妙,详略得当。作者从日常生活的平凡琐事中选材,详细描写了寒花的动作、性格、神态,自然平实,无雕琢之痕迹,富有感染力从体制上讲,它运用了小巧灵活的新形式,并采用倒叙的手法,突出了寒花的形象,情感真挚,亲切自然;另外,该文语言简洁凝练,抒情真挚,记事生动,体现出归有光散文善用极淡之笔,写极浓之情的特点。
此诗写于李白第一次出蜀远游时。诗中借景抒情,抒发了作者秋日出游的愉悦心情,也表达了作者意欲饱览祖国山河而不惜远走他乡的豪情与心志。全诗写景、叙事、议论各具形象,笔势变幻灵活而又自然浑成,风格雍容典雅又不失豪放飘逸,妙用典故而不着痕迹,达到了推陈出新、活泼自然的境界。
第一句是写景,同时点出题中的“秋”和“荆门”。荆门山原是林木森森,绿叶满山,然而诗人到来时,却是秋来霜下,木叶零落,眼前一空。由于山空,江面也显得更为开阔。这个“空”字非常形象地描绘出山明水净、天地清肃的景象,寥廓高朗,而无萧瑟衰飒之感。
第二句“布帆无恙挂秋风”,承上句“江”字,并暗点题中“下”字。东晋大画家顾恺之为荆州刺史殷仲堪幕府的参军,曾告假乘舟东下,仲堪特地把布帆借给他,途中遇大风,顾恺之写信给殷仲堪说:“行人安稳,布帆无恙。”这里借用了“布帆无恙”这一典故,不仅说明诗人旅途平安,更有一帆风顺、天助人愿的意味。这种秋风万里送行舟的景象,生动地写出了诗人无比乐观欣慰的心情。
前人有诗:“张翰江东去,正值秋风时。”这首诗的第三句,就是由第二句中的“秋风”连及而来的。据说西晋时吴人张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而想到故乡的莼羹、鲈鱼鲙,说:“人生贵得适志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于是回到了故乡。李白此行正值秋天,船又是向着长江下游驶行,这便使他联想到张翰的故事,不过他声明“此行不为鲈鱼鲙”,此行目的与张翰不同,他自己是远离家乡。这样反跌一笔,不但使诗变得起伏跌宕,而且急呼下文“自爱名山入剡中”。剡中,今浙江嵊州,境内多名山佳水。句中“自”字,与上一句中“不为”相呼应,两句紧相连贯,增强了感情色彩。
古人曾说过:“诗人之言,不足为实也。”那意思大概就是说诗具有凝炼、概括、夸张、含蓄等特色,诗中语言的含意,往往不能就字面讲“实”、讲死,所以说写诗的人也应该“不以辞害意”。这首诗的三四两句,如果只理解为诗人在表白“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吴地的美味佳肴,而是要去欣赏剡中的名山,那就未免太表面了,太“实”了。李白“入剡中”,是若干年以后的事。读者要知道它的含意到底是什么,还得回到诗的第三句。从张翰所说的话来看,张翰是把“名爵”与“鲈鱼鲙”对立起来,放弃前一个,而选后一个;而李白对后者的态度很明朗——“此行不为鲈鱼鲙”。至于对前者,诗人没有明说。可是,“秋下荆门”以后的所言,所行,就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了。第一,“此行”并没有“入剡中”,而是周游在江汉一带,寻找机会,以求仕进;第二,他还明白地声称:“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上安州裴长史书》)他还希求“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这种建功立业的宏愿,积极用世的精神,和张翰的态度恰恰相反。所以诗人此时对“名爵”和“鲈鱼鲙”都是一反张翰的意思,只不过在诗中说一半留一半罢了。当然,这也是“适志”,是辞亲远游、建功立业的“志”。
诗的第四句说,饱览绍兴的名山佳水,也是诗人所向往的。这种兴趣,早在他出蜀之前就已经表露出来了,不过联系上一句来看,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此了。自视不凡的李白,是不想通过当时一般文人所走的科举道路去获取功名的,而是要选择另一条富有浪漫色彩的途径,那便是游历,任侠,隐居名山,求仙学道,结交名流,树立声誉,以期达到目标。所以这里的“自爱名山入剡中”,无非是在标榜诗人自己那种高人雅士的格调,无非是那种不同凡俗的生活情趣的一种艺术概括。这种乐观浪漫、豪爽开朗、昂扬奋发的精神,生动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以及盛唐时代的精神风貌。
首联:“春江浩荡暂徘徊,又踏层峰望眼开。”此处“春江”的“春”,非常美丽,生机盎然。诗人喜游泳,故地重游,能跃入湘江,再显当年的豪情,再享欢乐,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又”字,上接游湘江,下连登岳麓,还含“久别岳麓今又来”之意。而一个“踏”字,则使诗人藐视一切困难的英雄气概跃然纸上。“望眼开”指诗人登上重重叠叠的岳麓山,登高远望,俯览湘江从衡岳而来,直奔洞庭而去的壮观,眼界开阔,心旷神怡。
颔联承接上面的意思而来:“风起绿洲吹浪去,雨从青野上山来。”远远看到湘江中绿树笼罩的橘子洲上树木摆动,长江上卷起阵阵银浪;一会儿,飘起云团,漫延山顶,洒下细雨。视野之内,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两句同三年后诗人在《送瘟神》第二首中说的“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一样,并非纯粹写景,更重要的是象征了当时国内的形势。只是后者已带有浪漫的色彩,有些想象的成分。至1959年写的《登庐山》中“云横九派浮黄鹤,浪下三吴起白烟”,也同样是表现大好形势,但用云烟之类,意象较虚,给读者的感觉也是空中楼阁似有似无。可见,诗是思想与情绪的反映,信非虚言,当时所流露的情感、心境以至潜意识中的东西,有时连作者自己也感觉不到。总而言之,《和周世钊同志》这首诗中的景色描写真正是既反映了当时国家的繁荣气象,也真实地表现了作者的愉快心情。
颈联是由景而及人。旧地重游,必然会想到一些人事。诗人同家乡的耆旧及老同学、老朋友相聚,觉得声音、举止、性情如旧,而想到一些为争夺个人名利用尽心机、流落海外的人,觉得可悲。这里的“可哀”,是说他们在域外混得并不满意,然而这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我们从“鸡虫”二字中可以感到诗人对这些人的鄙视。解说此诗者或以为这句诗指“国际间的某些事件像鸡虫得失一样渺小,人们为这些小事而钩心斗角是可悲的”。但此句的上下文俱未涉及国际间的事情,此句承“尊前谈笑”而来,而且“域外”是相对于“国内而言”,同“国际”的意思并不一致。所以,这一句应是指早年相识后来成为革命对立面而跑到海外的人,未必皆历史上有名的人,然大体应属于张国焘、王明、萧瑜一类。上句之“人依旧”指当时在一起的故旧,“域外鸡虫”则指某些流落海外的人。这两句中包含了很多的历史事实,很长的历史过程,也包含中国革命中阵营对立和路线分歧方面复杂斗争的种种回忆。但诗人这里表现出的是轻松、愉快,是胜利者的豪情。
尾联:“莫叹韶华容易逝,卅年仍到赫曦台。”回想三十年前都是风华正茂、正当同学少年,“莫叹”二字,体现诗人乐观、高昂的情绪,与“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有异曲同工之妙。“韶华易逝”是自然发展规律,也是诗人乐观主义精神的表现。“仍到”,与前“这种乐观高昂、奋斗不息的精神,与前面描绘的生机勃勃的自然景象浑然一体。
此诗上半首写景,格调明快,用“春江”、“绿洲”、“臂野”等描绘了诗人久别的故乡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下半首写情,平易、亲切,感情真挚。情随景至,情景交融,颇具感染力。
诗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作者鲁迅以戏谑的笔法,把麦氏描绘成乘云车的“飞仙”,突然降临,而且携着“灵童”。构成“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的奇异境界。这两句诗,描绘的是麦氏为寻丈夫,突然出现在姚蓬子家的情景。因她是从碧空突然而降的飞仙,所以所带之子,也便为“灵童”。这是取前后形象的一致性,其戏谑的因素也就由此而生。
然而主要的戏谑之笔,还在后两句:“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后两句诗是说,麦氏为寻丈夫穆木天突然来到姚蓬子家,可怜的是这里并没有穆木天,只有姚蓬子,所以还得迎风东奔西逃再去寻找。这是诗篇的本意,但是作者却采取了夸张的写法,使之更增加一层趣味。这里的“天子”是用了《穆天子传》中驾八骏之车往昆仑山会西王母的周天子周穆王的故事。由于麦氏要寻的丈夫是“穆木天”,既同于穆王的穆字,又有“天子”的“天”字,就构成了“天子”。“可怜蓬子非天子”两个“子”字恰好相对,中间加一“非”字自然成章,又合事实,遂成自然佳句。
“逃去逃来吸北风”,解释不一,有说是写蓬子,有说是写麦氏。据锡金先生所说当时的情景,应是写麦氏。锡金说,当时的情况是,麦德广到了姚蓬子家以后,不见穆木天,盲然无措,无处投奔,于是向姚蓬子提出请求,暂住他家,一面再去寻找丈夫。但是姚蓬子没有答应,说他自己还要出去借宿,不能留人。结果麦氏只好再出去奔走,所以才有“逃去逃来吸北风”的描写。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诗句是概括的语言,“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顺读下去,似乎“逃去逃来”句的主语是姚蓬子,所以便生歧义。而当时姚蓬子也确有为避战火出去借宿的事。由此歧义,便又引起对“吸北风”的解释。从麦氏来说,找不到穆木天,又不能在姚蓬子家留宿,必然还要出去奔波,在“逃去逃来”之中,自然要喝风了。但从姚蓬子来说,他的外逃借宿也会喝风,况且姚蓬子又长了一对朝天的鼻孔,岂不更要吸风。而从事件本身和整个诗意来看,主要写的是麦德广。诗篇从开始的“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到最后的“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都是以麦氏为主体。诗题虽然是《赠蓬子》,但描写的事件和人物却不是姚蓬子。诗的第三句出现“蓬子”二字;在于说明此地只有蓬子,没有天子,而不是去直接写“蓬子”。因而最后“逃去逃来”句,也就与“蓬子”没有关系。
这首诗虽为戏谑,却反映出“一·二八”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波荡。围绕这个事件,表现出上海闸北地区的惶乱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