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史词,作者词中从杨贵妃喜食鲜荔枝,玄宗命人从岭南、西蜀驰驿进献一事发抒感慨,歌咏唐天宝年间玄宗荒淫、杨妃专宠的史事,给世人以深刻的借鉴和启迪。
本篇集中笔墨,单就杨妃喜食鲜荔枝,玄宗命人从岭南、西蜀驰驿进献一事发抒感慨。开头三句从五岭荔枝成熟写起。首句点明产地产时,次句点明荔枝成熟,第三句描绘荔枝的外形内质,次第井然。荔枝成熟时,果皮呈紫绛色,多皱,果肉呈半透明凝脂状,这里用“绛纱囊里水晶丸”来比况,不但形象逼真,而且能引发人们对它的色、形、味的联想而有满口生津之感。
接下来两句,承首句“五岭”,专从产地之遥囊托讽致慨。“可惜天教生处囊,不近长安。”似故意模拟玄宗惋惜遗憾的心理与口吻,又似作者意味深长的讽刺,笔意非常灵动巧妙。从玄宗方面说,是惋惜荔枝生长囊离长安的岭南,不能顷刻间得到,以供杨妃之需;从作者方面说,则又隐然含有天不从人愿,偏与玄宗、杨妃作对的揶揄嘲讽,而言外又自含对玄宗专宠杨妃、为她罗致一切珍奇的行为的批判。
过片“往事忆开元”句一笔兜转,点醒上片。说“开元”而不说“天宝”,纯粹出于音律上的考虑。“妃子偏怜”及以下“驿使”本《新唐书·杨贵妃传》:“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这里的“偏”与上片的“天教”正形成意味深长的对照。
结尾三句“一从魂散马嵬关,只有红尘无驿使,满眼骊山”。“魂散马嵬关”,指玄宗奔蜀途中,随行护卫将士要求杀死杨妃,玄宗不得已命高力士将其缢死于马嵬驿事。“红尘”用杜牧《过华清宫绝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意。驿使,指驰送荔枝的驿站官差。这三句既巧妙地补叙了当年驰驿传送荔枝的劳民之举,交待了杨妃缢死马嵬的悲剧结局,而且收归现境,抒发了当前所见所感:热闹的新丰道上,被过往行人车马扬起的红尘依然如故,但驰送荔枝的驿使却再也见不到了。词人对淫侈享乐、乱政误国的历史教训并不直接说出,只用“有”、“无”的开合相应与“满眼骊山”的景象隐隐透露,显得特别隽永耐味。
这首词是柳永年轻时在长安为与其相知的汴京妓女所作,代歌妓抒写被遗弃的痛苦,表现词人对歌妓命运的同情。全词运用直接抒情的手法,语言明白如话。
开端两句是说:又是一个无眠的夜,主人公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想起自己的风尘生涯,不由得暗暗伤心,潸然泪下。感慨自己的一生似乎总在歌舞欢笑中度过,可最终只落得凄凉满怀。接着她想起过去与意中人一起度过的无数良宵,风清月朗的好景良天,深闺中的温情蜜意,不能一下子就忘记。可是自己的意中人,他也许早就忘了,而是和另一位佳人去欢度良宵了。
过拍两句是说:自己的意中人往往一去就音信皆无,几年都不回来一次,但自己仍这样苦恋着他。现在想来,只有自己安慰自己,这样苦苦地迷恋着他,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结末,但她仍然摆脱不了对情人的思念和猜测,反复思量他的万千柔情,猜测他也许遇到了什么事情,暂时不能回到自己身边,也许他过一段时间就会回心转意,最终能和自己长相守呢。
这首词所写的多情歌妓,如同柳永《斗百花·煦色韶光明媚》等词中的形象,她对情人思念到不管对方感情如何也不改变自己思情的程度。此词没有用任何景物来烘托歌妓的痛苦心情,而是直接抒情,语言也明白如话,但把歌妓的心理活动描摹得很细腻。特别是结尾三句,生动地揭示了歌女的内心世界。那位“动是经年去”的王孙,对她的感情未必真的有多深厚,说不定只是一般的逢场作戏,但在这位歌妓看来,那却是万种千般的情分,值得她牵肠挂肚,反复回味。这种现象,与其说她多么多情,不如说她不由自主的不幸命运。沦落风尘的女子与仕途失意的文人,本来就有相通之处,最容易产生惺惺惜惺惺之感。这首词可以看作词人对歌妓的理解和同情,但也可以看作他自己的心声。“一生赢得是凄凉”,不止是歌女的感叹,也是柳永的心声,将这首词理解为男性词人的口气,也未尝不可。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