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妻子思念丈夫的诗歌,和《周南·卷耳》一样,也有想象的意境。全诗三章,每章七句。第一章写思妇秋天怀人的情景,第二、三章分别叙写来年春天、夏天怀人的情景。全诗表现了跨度很长的相思苦。
首章将思妇置于秋天的背景下,头两句以草虫鸣叫、阜螽相随蹦跳起兴,这是她耳闻目睹的,说是赋亦无不可。画面之内如此,画面之外可以猜想,她此时也许还感受到秋风的凉意,见到衰败的秋草,枯黄的树叶,大自然所呈露的无不是秋天的氛围。“悲哉秋之为气也”,秋景最易勾起离情别绪,怎奈得还有那秋虫和鸣相随的撩拨,诗人埋在心底的相思之情一下子被触动了,激起了心中无限的愁思:“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此诗构思的巧妙,就在于以下并没有循着“忧心忡忡”写去,而是打破了常规,完全撇开离情别绪,诸如自己孤处的凄凉、强烈的思念,竟不着一字,而却改用拟想,假设所思者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将会是如何的情景。诗云,“亦既见之,亦既觏之,我心则降。”见,说的是会面;觏,《易》曰:“男女觏精,万物化生。”故郑笺谓“既觏”是已婚的意思,可见“觏”当指男女情事而言。降,下的意思,指精神得到安慰,一切愁苦不安皆已消失。古人质直,即使是女诗人也不作掩饰。这里以“既见”、“既觏”与“未见”相对照,情感变化鲜明,欢愉之情可掬。运用以虚衬实,较之直说如何如何痛苦,既新颖、具体,又情味更浓。方玉润说:“本说‘未见’,却想及既见情景,此透过一层法。”(《诗经原始》)所谓“透过一层法”,指的就是虚实相衬法。
第二、三章虽是重叠,与第一章相比,不仅转换了时空,拓宽了内容,情感也有发展。登高才能望远,诗人“陟彼南山”,为的是瞻望“君子”。然而从山颠望去,所见最显眼的就是蕨和薇的嫩苗,诗人无聊之极,随手无心采着。采蕨、采薇暗示经秋冬而今已是来年的春夏之交,换句话说,诗人“未见君子”不觉又多了一年,其相思之情自然也是与时俱增,“惙惙”表明心情凝重,几至气促;“伤悲”更是悲痛无语,无以复加。与此相应的,则是与君子“见”、“觏”的渴求也更为迫切,她的整个精神依托、全部生活欲望、唯一欢乐所在,几乎全系于此:“我心则说(悦)”、“我心则夷”,多么大胆而率真的感情,感人至深。
此诗虽是重章结构,押韵却有变化,首章一、二、四、七句用韵;而二、三章则是二、四、七用韵。另外王力《诗经韵读》认为各章第三句“子”与第五、六句“止”亦是韵脚。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此诗前两句归舟所见大江、岸上之景,创造出一种凄清寂寞的环境;后两句写作者造访不遇返回时的怅惘之情。全诗借春江、归帆、烟草、柳花、春旗、落日等暮春之景,融入诗人对长辈尊敬盼见而未见之悠长不尽愁情,情景相融,浑然一体。
开头两句即写归舟所见大江的情景。第一句写江水,“春江”点出时令,“渺渺”点出水面的辽阔。船行江中,四面江水像是围抱着船帆一样流去。春江浩荡,水光接天,江面上飘着一片白帆,景象极美。然而江面愈是宽阔,愈衬出船的渺小,又愈透出孤寂之感,而这正是诗人此时心境的真实写照,如同舟中也载着诗人的万斛烦愁。表面上全是写景,实际上是景中寓情。
次句写岸上。“茸茸”点出花草的柔密茂盛,从下文“柳花”来看,可知此时已是暮春,春草已经长得非常繁盛,此刻被笼罩在烟霭之中,迷迷茫茫,就像充满了哀愁一样。春草连绵不绝,哀愁也无尽无休。以上两句写景物,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注入这些景物中,创造出一种凄清寂寞的境界,烘托出他的失望心情。
访人不遇,使人怅恨。所以临归去时,即使明知已没有希望,诗人仍然情不自禁地要向被访者居住的地方或方向频频回首,这是访人不遇的一种普遍心理。诗人此次离开江宁,不知何日才能再来,所以不可能掉头不顾。然而回望江宁,惟见柳花乱飞,城头春旗招展,太阳已快落山,却不见所望之人的影子。“柳花吹尽”说明凝望的时间已久;“春旗催日”则是说落日已在城头所建的旗帜之下,春旗迎风飘扬,好像在催促它快快落去。纷纷乱飞的柳花使人心烦,落日的余辉告诉人时间已晚,夜色将临,没有可能见到所访之人了。诗人心中的怅惘之情,如一江春水那样远,那样深,那样悠长不尽。
全诗通篇四句,采用融情入景、以景写情的手法,情景交融,浑然一体,深得唐人风致,用春江、归帆、烟草、柳花、春旗、落日等意象渲染了一种苍茫迷离的氛围,烘托出诗人访友不遇的怅惘之情。
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周礼·大司马》曰:“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阵),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打猎)。”其他如“中夏”、“中秋”、“中冬”,亦各有“教茇舍(野外驻营)”、“教治兵”、“教大阅(检阅军队的综合训练)”的练兵活动,并与打猎结合在一起进行。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打猎)而习之。”打猎既为武事,则赞美公侯的卫士,偏从打桩设网的狩猎“兴起”,也正在情理之中了。
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周南”江汉之间,本就有呼虎为“於菟”的习惯。那么,这场狩猎所要猎获的对象。就该是啸声震谷的斑斓猛虎了!正因为如此,猎手们所布的“兔罝”,结扎得格外紧密,埋下的网桩,也敲打得愈加牢固。“肃肃”,既有形容布网紧密之义,但从出没“中逵”、“中林”的众多狩猎战士说,同时也表现着这支队伍的“军容整肃”之貌。“丁丁”摹写敲击网“椓”的音响,从路口、从密林四处交汇,令人感觉到它们是那样恢宏,有力。而在这恢宏有力的敲击声中,又同时展示着狩猎者振臂举锤的孔武身影。
从诗中所咏看,狩猎战士围驱虎豹的关键场景还没有展开,就突然跳向了对“赳赳武夫”的热烈赞美。但被跳过的狩猎场景,其实是可由读者的丰富想像来补足的。《郑风·大叔于田》就曾描摹过“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袒胸手搏猛虎)”的惊险场面,以及“叔善射忌,又良御(车)忌,抑磬控忌(忽而勒马),抑纵送忌(忽而纵驰)”的追猎猛兽情景。这些,都可在此诗兴语的中断处,或热烈赞语的字行间想见。而且由猎手跳向“武夫”,由“兔罝”跳向“干城”,又同时在狩猎虎豹和沙场杀敌之间,实现了刹那间的时空大转换:这些在平时狩猎中搏虎驱豹的健儿,一旦出现在捍卫国家的疆场之上,将在车毂交错、箭矢纷坠之际,挥戈击退来犯强敌,而巍然难摧如横耸的城墙。于是一股由衷的赞美之情,便突然充溢于诗人胸际,甚至冲口而出,连连呼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好仇、腹心)”了。
诗写得很自豪。在三章相叠的咏唱之中,这种自豪也因了“干城”、“好仇”以至“腹心”的层层推进,而增添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夸耀意味。这对那些“公侯”来说,有这么一些孔武有力之士为其卖命,当然是值得自矜的。但对于“春秋无义战”的那个时代来说,甘将一身武艺,售予公侯之家,而以充当他们的“腹心”为荣,就很难说是一件幸事了。《诗经》“国风”中另一些为离乡背井、久役不归或丧身异域,而咽泣、哀号和歌哭的诗作,也许更能透露:在这种夸耀背后,还掩盖着怎样一种广大无际的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毛诗序》、朱熹《诗集传》以为诗的主旨是讲“后妃之化”、“(周)文王德化之盛”,实在令人感到穿凿牵强,而欧阳修《诗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所持的“美武夫忠勇说”、“咏武夫田猎说”差为近之。
这首诗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达了诗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也隐含着诗人对理想侠士的渴念。开头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三四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五六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结尾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全诗用典贴切生动,意蕴曲折幽微。
首联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夸说武器的锋利,实是吹嘘技艺的高超,自诩利刃天下无双,犹言自负绝艺天下难敌。
颔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襄阳走马客”,此句并非实指,而是借襄阳历史名人来喻写所谓的侠客。襄阳历史上与骑马相关的名人,一是晋代镇南将军山简,他驻守襄阳时,经常醉后策马狂奔,自比中原健儿;另一个是梁武帝萧衍,他做襄阳守将时,积极备兵秣马,准备进击立都扬州的齐东昏侯。两个襄阳名人,一个醉后纵马,骄狂放荡,一个备马盘缰,立意杀人,确与骄狂无忌、渴望杀人的市井豪侠有几分相像,故喻之为 “襄阳走马客”。
颈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他急切地想杀人立威,嫌日子过得太慢、太无聊。朝、暮,既有自朝至暮的意思,也有朝朝复暮暮之意。两句诗都表达同一个意思,以重复的笔法铺写其百无聊赖。这种嫌恨似是未曾杀过人者对于挺阳杀人的盲目向往,大言惑众,并非职业杀手未得新雇主时的恼恨。如果已杀过人,未必会如此张扬。李白《侠客行》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可见报仇杀人者,定会隐身远遁,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人夸说自己有“辞乡” 的利阳,渴望锋刃饮血。
尾联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这与开头两句遥相呼应,开头是“豪侠”的自我吹嘘,结尾是对“豪侠”的当头棒喝。言外之意是说,自称能仗阳杀人的侠客,未必真有过人的本领,恐怕多半是言过其实的市井少年,连照看自身都未必能做到。
此诗的主旨是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而在失望之中,实隐含着对于理想侠士的渴念。这后一层意思,透露出凄苦落寞而又激愤不平的身世之感。诗中曲折幽微的意蕴,非潜心涵咏,难以索解。
此诗另有一说,认为李贺亦用“阳”这意象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高度自诩和自信。诗人是用阳之锋利喻自己才能之卓异,谓志士有四方之意,怀抱利器,只知为人,不知为己,却终不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