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是一首咏物诗。前四句写花鸭身无泥渣,阶前徐行,羽毛独立,黑白分明。颔联展现了诗人发现花鸭致祸根源焦躁和急切的情状,进而在尾联直接呼劝花鸭:受人恩惠就不要“先鸣”,这也是遭斥一事而发的“自警”之语。这首诗借物说事,笔调轻松而情感含蓄蕴藉。
“花鸭无泥滓,阶前每缓行”,诗人明白提醒读者,江头所见的“花鸭”,羽毛洁净,不染泥滓,而且步态从容不迫。屋檐下的阶除大约是众鸭得食之所,诗人把花鸭放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写,是为了收到一种对比的效果。众鸭竞食,花鸭却独自缓步于阶前。举止显得与众不同,花鸭不与众鸭争食,也许表现了它不愿同流合污的精神,这肯定会引起众鸭注目,并招来不测之灾。
“羽毛知独立,黑白太分明”仍是写诗人所见。原来“花鸭”毛色不杂,只有“黑”“白”二色,但这是富有象征意义的两种对比色。它正象征着花鸭,甚至也是诗人那“黑白分明、的处世态度。可见“花鸭”正是以其特殊的“花”才引起诗人注意、得到诗人赞赏的。
这句诗中的“太”字也值得特别玩味,它至少含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赞赏花鸭立身行事,态度特别分明、不容丝毫苟且;其一是饱含着诗人对花鸭处世过于分明会导致祸患的深深忧虑。体会到这一点,在读到后面诗人直接出场呼劝花鸭的诗句时,才不会感到突然。
“不觉群心妒,休牵众眼惊。”前一句仍是叙写,但已侧面展现了诗人焦躁和急切的情状,后一句则是直接呼劝了。“不觉”二字,表现出花鸭十分超然的精神,对众鸭的惊猜、嫉妒浑然不觉,或者竟是满不在乎。这是花鸭受诗人赏爱的一个原因,也是花鸭致祸的根源。花鸭自然不明其中的道理,但诗人却已有过类似的教训。回想当初疏救房琯那惨痛的一幕,正是与花鸭此时处境很相似。诗人由己及鸭,不由为花鸭的处境忧心忡忡。诗人动了感情,撇开鸭与人的界限,便要直接呼劝花鸭了。实际上,“不觉”一句已暗含了诗人的劝诫,联系后一句“休牵众眼惊”的明劝,这一句所暗谕的花鸭要“警觉”“群心妒”之意就容易理解了。
“稻粱沾汝在,作意莫先鸣”,是进一层劝说。这两句的字面意思是:你花鸭既然沾受了主人的稻粱恩,就千万不要率先呜叫了,那样会触怒主人,失掉既得的稻粱恩的!但这两句诗还有更深的含义,可以把它看作是诗人反思自己沾受肃宗之恩作左拾遗,最后终因疏救房琯而遭斥一事而发的“自警”之语。
杜甫这里的“莫先鸣”,其精义就是要处于“鸣”与不“先鸣”之间,不能不鸣,也不能先鸣。杜甫丢掉谏官,缘于先鸣。以后流离陇蜀,依人为生,不鸣则无从致“稻粱”;当然更不能先鸣,一旦先鸣,既沾之“稻粱”又会失去。杜甫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通过提醒和劝诫花鸭而曲曲传出,读者自然能想象到杜甫当时处境之艰难。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
范仲淹等人能坚持操守,能威武不能屈,诗人认为是由于他们有崇高的品质:“月缺不改光,剑折不改刚。”他们的品德如皎皎月光,明月有时或缺,虽缺仍清辉皎皎;他们的气质如百炼而成的宝剑,虽遭挫折而刚性依旧。诗人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的,月缺会再圆,“时人莫道蛾眉小,三五团圆照青天”;剑折可再铸,仍可“白光纳日月,紫气排牛斗”。政治斗争亦是如此,奸佞可暂时蒙蔽圣听,但终究会有败露之日,只要保持节操,坚持斗争,正义一定能战胜邪恶。诗人以此来鼓励友人,也以此勉励自己。他一生关心国事,关怀民生疾苦,积极支持新派的革新主张,反对因循保守和官场腐败。虽然屡试不第,久困下僚,无法施展怀抱,但仍矢志不移,保持高风亮节。他把满腔穷愁感愤一发于诗,用诗反映重大事件,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抒写时爱憎分明,激情喷涌,具有强烈的战斗性。他一生虽坎坷多辛酸,但诗歌创作却获得巨大的成就,充分表现了“剑折不改刚”、“难屈志士肠”的精神。
“势利压山岳,难屈志士肠”,男儿要坚守志节,首先就得与习惯势力、权臣作斗争。诗人赞赏范仲淹等人不顾自身安危,敢于弹奏吕夷简及其党羽,据孙沔奏章,夷简为相,黜忠言,废直道,只知姑息求安,以推卸责任为能事。致使外敌入侵,百姓内困,纪纲大隳,官吏称职的十不得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九)但因宋仁宗甚为倚重,夷简三次为相,权倾一时。尧臣在此诗中称之为“势利压山岳”,在《猛虎行》中复称他“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锘,猛气吞赤豹,雄威蹑封狼。”这都形象地描绘出权相气焰薰天不可一世。据史记载,范仲淹离京赴饶州日,朝臣惧祸而回避,送行者只有李绒、王质二人。欧阳修盛暑南行无匹马,抵夷陵时已是初冬。仲淹等人斗争虽然失败了,但忠肝义胆,世人共仰,气节凛然,可杀不可辱。馆阁校勘蔡襄为此作《四贤一不肖诗》,诗出,“都下人士争相传写,鬻书者市之得厚利”,甚至还流传到契丹。
“簦笠相随走路歧,一春不换旧征衣。”诗的首联总写漂泊江湖之苦。“簦笠”(雨伞和草鞋)、“征衣”这些意象本身就与羁旅生活有密切关系,积淀了与离情羁思有关的感情内容,因而诗人选取这两种意象,就给了读者以离情羁思的暗示。
一人东西漂泊,只有“簦笠”是随身伴侣,其孤独落寞之情态可以想见。“走路歧”三字既写明所走之路岔道很多,又写明作者是无目的、无方向的漫游。刘安《淮南子·说林训》记载:“杨子见逵路而哭之,为其可以南,可以北。”“逵路”即歧路。杨子见歧路而不知何去何从,因而伤心痛哭,诗人“走路歧”时的愁苦心态也就不难想见了。“一春”点明时间,说明作者一个春天都是这样不停地奔波。“旧征衣”写明作者现在身上穿的是以前流落江湖所穿的衣服,这说明在“一春”之前也是客居在外,不停奔走。游子的羁旅之愁苦通过时间的延续曲曲绘出。仅此开头两句,就把羁旅之苦写尽,天涯游子四处奔波、百无聊赖的心态亦在不言之中。
“雨行山崦黄泥坂,夜扣田家白板扉。”颔联人题,具体写日行夜宿的羁旅生活的情状。出句写雨中跋涉,写路途之艰辛。大雨滂沱中在“山崦”上攀登,已不堪其苦,再加上行走于“黄泥坂”上,其困顿艰辛更可想见。对句写夜宿田家,写住宿之简陋。“自板扉”可以想到田家之贫,而住宿其家的游子之苦也就不言而喻了。
“身在乱蛙声里睡,心从化蝶梦中归。”颈联承颔联,写诗人夜宿田家的情景。“乱蛙声”三字写出了乡村之夜所特有的音响。本来,夜幕降临后,一切都归于沉寂,只有和煦的清风送来远处的蛙鸣。躺在床上,听听这青蛙的合唱,本来应有几分惬意,然而在雨中跋涉了一天的诗人,哪里还有这种雅兴,“蛙声”而日“乱”,则是诗人移情于物,辞因情发。而在“乱蛙声”中竞能慢慢入睡,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写出了奔波一天之劳累。由于饱尝羁旅之苦,自然想家,因而下句则写梦中回乡。连做梦都想着回家,其乡情之浓可以想见。然而,人只有在梦中才能“归”,其心情之痛苦又可想而知。《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这里化用庄周化蝶的典故,抒写了自身的迷茫怅惘之感。“身”与“心”相对,有身在江湖,心存家园之意,由此可以体会到诗人长年客居在外自有不得已的原因。诗人由于功名上不得意,只得流转江湖,靠献诗卖艺来维持生活,有家难归,只是在这里不愿写明罢了。
尾联在前几联所叙写的基础上推进一层,抒写乡愁。诗人四处漂泊,既是思归不得,退而求其次,就盼望着得到一纸家书,可惜,就连这一点聊胜于无的安慰也得不到。由于流落江湖,行踪不定,结果是“乡书十寄九不达”。这一不愿接受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对这位长年客居在外、思家心切的诗人来说,内心的痛苦是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鸿雁在古代是书信的象征,远离家乡自然想到托雁传书,因而目睹空中飞雁,乡情自然也就更浓。“天南天北雁自飞”一句,是景语,也是情语。思乡之情是无形的、抽象的,雁则是有形的实物,把抽象感情与具体形象结合起来,这就使无形的乡情仿佛可触可见了,从而收到生动的艺术效果。作者身当此境,目睹征鸿,心已随之远去,但恨身无双翼,依然羁留他乡,则有人不如雁之感。雁天北天南自由翱翔,带来了无边愁思,却偏偏无情,不能带来乡书,只是徒增一番愁苦。辛弃疾《祝英台近》云:“是他春带愁来,春归何处?却不解带将愁去。”构思已相当新奇。冯去非《所思》“西风不寄小银钩”的想象却更深了一层,盼望西风在“带愁来”的同时,也能为他“寄小银钩”,但又终于未能变成现实。戴复古的尾联与冯去非诗句意境相似。着一“自”字,使客观景物带上了浓厚的主观色彩,充分体现了作者的怅惘之意,无可奈何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