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贾岛早年曾经为僧,后虽还俗,但过去的蒲团生涯对他不能没有影响,他的诗中常出现的孤寒清寂,恬淡超然,也与此有密切的关系。闻一多先生在《唐诗杂论·贾岛》一文中精辟地指出:“早年记忆中‘坐学白骨塔’、‘三更两鬓几枝雪,一念双峰四祖心’的禅味,不但是‘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月落看心次,云生闭目中’一类诗境的蓝本,而且是‘瀑布五尺仞,草堂瀑布边’,‘孤鸿来夜半,积雪在诸峰’,甚至‘怪禽啼旷野,落日恐行人’的渊源。”所以,同样是禅诗,贾岛与王维就往往不一样。如果说王维是幽静空明的话,贾岛就是枯寒苦瘦,这首诗的境界也恰好说明了这一点。这也就告诉读者,研究作家,不能脱离他的个性、经历,否则,难免隔靴搔痒。
全诗前三联皆是诗人想象的这位天台僧人远去的情景。首联“远梦归华顶,扁舟背岳阳”中的“扁舟”直接地将天台僧一路孤寂的情景展现在读者面前;“背岳阳”点明了天台僧人的离去,即乘坐扁舟朝着背离岳阳的方向驶去,此处即交代出了诗人与天台僧送别的地点,又饱含了诗人对天台僧浓浓的赠别之情。颔联“寒蔬修静食,夜浪动禅床”是进一步想象天台僧在途中的情景,通过僧人的饮食与坐禅两个方面来表现出了僧人清心寡欲与孤寒清寂。颈联“雁过孤峰晓,猿啼一树霜”僧人这一路之中大雁相伴,孤峰相随,更有猿啼之声在耳畔萦绕。这句中,一个“孤”字,一个“霜”进一步升华了僧人孤寒清寂的形象。尾联“身心无别念,余习在诗章”,即说明了僧人的“心中无一物”,同时也是诗人的自比。
这首《伤春》诗写的是诗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感受。首句写诗人做的一个决定:对今春乐事早已安排好;次句用一个转折,推翻了之前的决定,也就辜负了好意送来春色的东风。第三句点明,不仅今年先做决定再推翻,而且年年如此;第四句指出年年辜负春光的原因。
春日可乐,而自己却非愁即病,年年都辜负了大好春光,这种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对立使诗人禁不住感慨万端,发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叹息。读罢此诗,诗人愁病交加的面容、苦笑的表情和自嘲的意味,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不假雕饰,自然浑成,而诗意诗味即在其中,这正是“诚斋体”的成功之处。
杨万里在《荆溪集自序》中谈到自己写诗时,曾说:“步后园,登古城,采撷祀菊,攀翻花竹,万象毕来,献余诗材。盖麾之不去,前或未应,而后者己迫。”在他看来,平日所见所闻及所感似乎无不可以成为诗歌创作的材料,这和江西派“闭门觅句”,讲究“无一字无来处”,“虽只字半句不轻出”的苦吟自然是大不相同的了。但“诚斋体”也有其弊病:由于写作比较“随便”,有些诗艺术概括不够,境界不高,社会意义也不大。此首可以说是个典型。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因为沈佺期伴随皇帝公主皇子多年,所以他的诗作多是应制诗,形式很华丽,被流放后风格却也发生过很大变化。沈佺期和宋之问等一帮诗人所作律诗使得这一体裁有了一些固定的格式,所以受到了后人很高的赞誉。
这首诗里用到了“鸣凤岭”和“饮龙川”两个地名。鸣凤岭指陕西凤翔县的岐山,因为传说中周朝兴起前这里有凤凰鸣叫而得名。在这首诗里用来说明公主新宅里假山的高大,凤凰也象征着公主的身份。饮龙川,指渭水,这里曾是文王最初兴起的地方。龙象征着皇帝的身份。诗里写了公主新府邸的大概样子,写了园子里的假山池塘,再写起居楼,写戏楼,里里外外到也算是写得周全,然后还写出皇帝亲临举行宴会时的场面,有礼有节,作者应该是位有急智的诗人了。尤其是他想到的比喻,既说明了公主府邸的豪华,又暗喻出皇家的气派和尊贵,唐中宗时期比较繁华的面貌也间接得到了表露,这样的应制诗,皇帝是一定会很满意的。但可惜诗里带出了的安乐公主的奢侈无度,无意中竟成为他日后被处决的罪证
“妆楼翠幌教春住,舞阁金铺借日悬”一句,很是生动,翠绿的帷帐垂下,把明媚的春色留了一段在妆镜前,戏台下的椅子上铺着黄色的垫子,金灿灿的,恍然间好像织进了太阳在上面。上面那句“山出尽如鸣凤岭,池成不让饮龙川”就没有这一句好,有点生拉硬拽,因为见过鸣凤岭和饮龙川的人到了唐代应该不多了。这首诗尽管辞藻上很华丽了,而且修辞也较为贴切,但却给人一种空洞的感觉。这也许是因为后人没见过那种场面,但也许是因为诗人急忙中只求说尽好听话而没有用更深意义的说辞。诗人为了支应皇帝,捡尽了漂亮的词汇,没想到这位公主后来怨恨这首作品写得太华丽了,他反而因此丢了性命。
这样一首煌煌气派的应制诗,竟枉送了沈佺期的性命,而跋扈虚伪的安乐公主最后也落得个死于非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