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题为《秋晚悲怀》,诗人把主题定得十分明显。自从宋玉在《九辩》中大抒悲秋情怀之后,感秋、悲秋就成为历来诗人常写的主题之一,这首诗也是借秋晚的景象,抒写诗人内心的悲感的。
起始两句“渐老多忧百事忙,天寒日短更心伤。”感叹时光易逝,壮志未酬。“渐老”则已是人生的秋天;“多忧”,可知世事并非平静;“百事忙”,可见劳生碌碌,生计维艰。但诗人伤怀者尚不止此,时已暮,天渐寒,日渐短,时序是不留情的,流逝的时光,不能够再回来了。“惟草木之零落兮,伤美人之迟暮!”作为一个有心的志士,诗人感到很悲伤。这两句是从悲秋之情着笔,先把心事和盘托出,以见情真。次两句写秋天的景色,但景中寓情,“数分红色上黄叶”,大自然原不过是点染秋色,诗人却体察到时事的易于变迁。“一瞬曙光成夕阳”,更使人深惜曙景不长,朝晖易成夕照。“数分”以显其渐变;“一瞬”,以明其短暂。秋晚降霜,黄叶染成了红色。日暮了,夕阳虽好,毕竟抵不上朝阳;“霜叶红于二月花”,虽然给人以另一种美的感受,但毕竟不及春花。诗人是多感的,他也懂得四时运行的规律,但面对现实,还是产生了淡淡的哀愁,因此这样的诗句,能引起很多人的同感。第五、六两句写诗人开拓心胸,从现实中力求振奋。诗人想到流去的春水,应有到海的时侯,它载去人们送别之情,祝愿它流进大海,汇成那雄波巨澜,在奔腾浩瀚、无边无际的海洋中,有它一份生命的力量。接着又想到山上的青松,青松的生命,是耐得住风霜的,在风欺霜打之后,依然虬枝奋昂,老干撑天,丝毫不带有畏怯的样子。前句以“应到海”表示推测,是写他人;后句以“合经霜”表示理所当然,是写诗人自己。前句于吟想中见柔情,是对他人的怀思;后句于激奋中见劲节,是诗人对自己的策励。但诗人此时并未得到完全的超脱,丝丝缕缕的秋怀,仍然使他有“岁月将零”的伤感。在诗的结尾中,诗人说:“壶中若逐仙翁去,待看年华几许长。”借用道书中壶公的故事,诗人说,如果能追随着壶中的仙翁,也许能知道人间日月的长短,而不致有岁月蹉跎、华年难再的感慨。
全诗以悲怀起兴,以自求振拔结束;中间两联,对仗自然,语言清新洒落,可见诗人风格的一斑。诗中所表达的情意,对当时怀才未遇的志士来说,有普遍的意义。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此诗写北斋雨后的景色和作者的闲适心情,同时勾起作者对过去山居生活的回忆。起联先总写北斋环境的幽静。颔联上承首句,扣住诗题,写北斋雨后之景。诗中虽然只写了景,可是这景中还有一个人,就是站在庭中欣赏这美景的作者,因而又同次句紧紧关合。末句则表达了对旧日山居生活的向往。通篇情深意挚,曲折婉转,柔和含蓄,意境幽美。
起联先总写北斋环境的幽静。北斋是作者在府衙内读书休憩的地方。庭院不大,园圃却极清幽,因为作者非常喜爱这个地方,所以常常免去属吏的例行参见,留连其中。“幽圃”不仅指地方僻静,主要还在于这里吏民不到,没有官事打扰,能使人得到心灵上的平静。旧时属吏每天早晚两次到上司衙门排班参见长官,报告公事,叫“衙参”,也省称“衙”。说“常教”,就不是完全免除,不理政务,而是无事报告时,即免去虚套,用字很有分寸。这两句总掣全篇,又引起下文,下面各联,即分别从景、事、情三个方面,作具体描绘。
颔联上承首句,扣住诗题,写北斋雨后之景。鸟雀和蝴蝶最怕雨,雨后天睛,它们也最先出来活动,所以作者最先听到竹上的鸟雀声。特用“双禽”两字,不仅因为鸟雀常常成对而飞,还因为两鸟对鸣,双双跳跃,更能见出鸟雀鸣叫的欢快悦耳,竹枝的摇曳多姿,如一鸟便有孤栖冷落之感。“占”是占有之意,写出鸟雀的欢喜得意神情,如改“占”为“站”,那就写成死鸟,索然无味了。深秋时节,蝶影已稀,故只写一蝶。因为这时花事已少,所以那只蝴蝶飞来飞去,四处寻觅。
文同是宋代大画家,尤其擅长画竹,苏轼曾多次为其所画之竹题赞,《图画见闻志》也说:“文同墨竹富潇洒之姿,逼檀栾之秀,疑风可动,不笋而成。”此联鸟声蝶影,高下相映,竹摇翠影,花含水珠,再衬着蓝天碧草,画面美丽,是大画家的手笔。“占”字、“寻”字,尤其传神,近代诗人陈衍特别赞赏它“下得切”,(见《宋诗精华录》),点评得很确切。这里的一切景物都是那样淡雅素净,雨后的空气一尘不染,一切都显得那么清新,正是首句“绝清佳”的绝好写照。诗中虽然只写了景,可是这景中还有一个人,就是站在庭中欣赏这美景的作者,因而又同次句紧紧关合。
上面写室外,下面转到作者在室内的生话。“吴画”指唐代大画家、被后人尊为“画圣”的吴道子的画,这里用作珍贵名画的泛称。“扫壁”不仅是因为爱惜画,也表明兴致很高,所以特别挂在壁上,细细端详品鉴,绝非随便打开草草一瞥。“越茶”即越地(今江苏南部和浙江一带)所产之茶。越地盛产茶叶,多名贵品种,诗中因用作名贵茶叶的代称,同时也兼含着路远难致之意。茶叶既这样名贵难得,又是初次“试”饮,能享有此味者,是作者的知心好友,他们交谈时十分快乐欢畅。观画品茗,都是极其高雅之事,而一为独处之乐,一为交友之乐,情趣不同,而心情之恬淡闲适则相同。
这清幽的景色和闲适的乐趣,勾起作者对过去山居生活的回忆,因而引出末联。“野兴”就是指山居生活的情趣。这句是倒装句,是说因为公事稀少,所以野兴渐渐多了起来,并不是说为了多些野兴而少办公事。而公事之少,又与作者的治理有方有关,这里含着一些得意心情。在作者的《丹渊集》中,载有不少他在各地任官时向朝廷上奏的减免当地人民赋税的奏状,可见他还是比较能同情人民疾苦的。然而,作者从1049年(皇祐元年)中进士,次年开始任官,到此时已二十五年,对仕宦生涯,已产生了一些厌倦情绪,所以末句表达了对旧日山居生舌的向往。作者次年所写的《忽忆故园修竹因作此诗》说:“故园修竹绕东溪,占水侵沙一万枝。我走宦途休未得,此君应是怪归迟。”与该篇所写正是同样的心情。
《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