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题画诗,本诗前两句画景,后两句叙事,景物的和美与人事的温馨交融掺杂,使整篇诗歌洋溢着其乐融融的纯朴甜美的气息。
首句写远景。青天一片,白鹭翩飞,诗人用淡雅的色彩为全篇染上一层明快的底色。一个“前”字,又给静止无垠的蓝天平添无限生机。
次句写近景。桃花绽开,寓示着正是阳春三月的时令:春水猛涨,江波浩渺,渔船忽上忽下,在岸边拍打着浪花。在这里,诗人还特意指出,这是一条“住家船”。如此看来,江水是渔父赖以谋生的土壤,渔船则是渔父借以栖身的房屋。如今渔父泊船岸边,显然是有需要到岸上解决的事务,于是,自然引出了下面的诗句。
三四两句写渔父唤儿进城打酒,而酒资则是刚刚捕捞到的鲜美的“槎头缩颈鳊”,也就是武昌鱼。这本是极其普通的场面,打鱼人大多嗜酒,以捕捞所得与人换酒也是常事,而诗人正是希望通过这些日常普通的事物的描绘,显示以物易物的质朴、父呼子应的天伦之乐以及渔父自给自足、自得其乐的畅快。
该诗的字里行间,处处透露出对渔父生活的歆羡和对自然风光的赞美,实际上反映了诗人对那种宁静安详、无拘无束的境界的向往与渴求。
作为一首题画诗,显然侧重对于画面的解释,这样的诗歌语言具有清新、明白、流畅的风格,取得了与画面、与主旨的一致。
《周颂·维天之命》是《诗经·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每四句为一部分。前一部分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全诗犹如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种看法未免太绝对,上举《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周颂·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此诗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并不像后世的祭祀歌辞那样有矫揉造作之弊。
五松山下住着一位姓荀的农民妇女。一天晚上李白借宿在她家,受到主人诚挚的款待。这首诗就是写诗人当时的心情。
开头两句“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写出诗人寂寞的情怀。这偏僻的山村里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欢乐的事情,他所接触的都是农民的艰辛和困苦。这就是三四句所写的:“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秋作,是秋天的劳作。“田家秋作苦”的“苦”字,不仅指劳动的辛苦,还指心中的悲苦。秋收季节,本来应该是欢乐的,可是在繁重赋税压迫下的农民竟没有一点欢笑。农民白天收割,晚上舂米,邻家妇女舂米的声音,从墙外传来,一声一声,显得十分凄凉。这个“寒”字,十分耐人寻味。它既是形容舂米声音的凄凉,也是推想邻女身上的寒冷。
五六句写到主人荀媪:“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古人席地而坐,屈膝坐在脚跟上,上半身挺直,叫跪坐。因为李白吃饭时是跪坐在那里,所以荀媪将饭端来时也跪下身子呈进给他。“雕胡”,就是“菰”,俗称茭白,生在水中,秋天结实,叫菰米,可以做饭,古人当做美餐。姓荀的女主人特地做了雕胡饭,是对诗人的热情款待。“月光明素盘”,是对荀媪手中盛饭的盘子突出地加以描写。盘子是白的,菰米也是白的,在月光的照射下,这盘菰米饭就像一盘珍珠一样地耀目。在那样艰苦的山村里,主人端出这盘雕胡饭,诗人被深深地感动了,最后两句说:“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漂母”用西汉淮阴侯韩信的典故。这里的漂母指荀媪。荀媪这样诚恳地款待李白,使他很过意不去,又无法报答她,更感到受之有愧。李白再三地推辞致谢,实在不忍心享用她的这一顿美餐。
李白的性格本来是很高傲的,他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常常“一醉累月轻王侯”,在王公大人面前是那样地桀骜不驯。可是,对一个普通的山村妇女却是如此谦恭,如此诚挚,充分显示了李白的可贵品质。
李白的诗以豪迈飘逸著称,但这首诗却没有一点纵放。风格极为朴素自然。诗人用平铺直叙的写法,像在叙述他夜宿山村的过程,谈他的亲切感受,语言清淡,不露雕琢痕迹而颇有情韵,是李白诗中别具一格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