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阙写废寺之外景,荒凉冷寂,繁华消歇。“败叶填溪水已冰”,秋天的树叶凋零了,遂成“败叶”,而萧瑟的秋风又将这些枯叶吹到溪水里。“填”字说明败叶之多,给人一种沉重压抑之感。“水已冰”说明时令已值深秋冬。“夕阳犹照短长亭”说的是荒秋暮景。黄昏时分,夕阳斜照长亭短亭,而行人已经杳无踪迹。此句表面上说的是亭,实际上是人,因为长亭也好,短亭也罢,在古代皆含送别之意。此句勾勒的残阳落照、野亭萧然的暮景与前句“败叶填溪水已冰”的意境十分相合,遂为全词定下凄凉的基调。有了背景的铺垫后,作者开始切入“废寺”主题。“何年废寺失题名”,古人游览庙宇时常题名以资纪念,这些题名经年遭受风吹雨打,最终模糊难辨,以至作者想要追问这究竟是哪一年的寺庙。这一句是正面渲染废庙的冷落苍凉。
下片写废寺内景,残破不堪,香火断绝。“倚马客长碑上字,斗鸡人拨佛前灯”。此二句谓到此寺中之人已非往日的善男信女,而是前来闲游的过客,或是贵族豪门的公子哥们。其中“斗鸡人拨佛前灯”一句用了唐朝贾昌的典事。唐玄宗好斗鸡,在两宫之间设立斗鸡坊。贾昌七岁,通晓鸟语,驯鸡如神,玄宗任命他为五百小儿长,每天赏赐金帛。贾昌父亲死,玄宗赐他葬器。天下人称其“神鸡童”。贾昌被玄宗恩宠四十年。天宝间,安史之乱爆发,玄宗仓皇奔蜀,贾昌换了姓名,依傍于佛寺。其家被乱兵劫掠,一物无存。大历年间,贾昌依存于寺僧,读佛经,渐通文字,了解经义。日食粥一杯,卧草席。作者用贾昌的故事显然是说寺庙的命运同人的命运一样,在风雨流年中饱经盛衰兴亡、荣辱浮沉,最终繁华不再,一切归于荒凉冷落。结尾“净消尘土礼金经”,更是精警妙出,充分体现了纳兰词“君本春人而多秋思”(梁佩兰评性德语)的凄凉哀婉之风。此句谓,那些长碑者也好,斗鸡人也罢,以及过去来到这里的贵宦雅宾、文人墨客,虽然贤愚有所不同,然而在这劳劳尘世,终同归一梦。这分明是“人生如梦”的感喟了,但是再也没有苏东坡“一樽还酹江月”的豪放与洒脱,有的仅是对“悲欢离合终成空”的无限悲凉的感怀。
全词语调低沉,含蕴良多,耐人寻味,透露了纳兰内心深处不胜苍凉的悲感。
此诗是送别诗的名作,诗意在慰勉友人勿在离别之时悲哀。首联描画出送别地与友人出发地的形势和风貌,隐含送别的情意,严整对仗;颔联为宽慰之辞,点明离别的必然性,以散调相承,以实转虚,文情跌宕;颈联奇峰突起,高度地概括了“友情深厚,江山难阻”的情景,使友情升华到一种更高的美学境界;尾联点出“送”的主题,而且继续劝勉、叮咛朋友,也是自己情怀的吐露。此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堪称送别诗中的不世经典,全诗仅仅四十个字,却纵横捭阖,变化无穷,仿佛在一张小小的画幅上,包容着无数的丘壑,有看不尽的风光,至今广泛流传。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属“工对”中的“地名对”,极壮阔,极精整。第一句写长安的城垣、宫阙被辽阔的三秦之地所“辅”(护持、拱卫),气势雄伟,点送别之地。第二句里的“五津”指岷江的五大渡口白华津、万里津、江首津、涉头津、江南津,泛指“蜀川”,点杜少府即将宦游之地;而“风烟”、“望”,又把相隔千里的秦、蜀两地连在一起。自长安遥望蜀川,视线为迷蒙的风烟所遮,微露伤别之意,已摄下文“离别”、“天涯”之魂。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彼此离别的意味如何?为求官飘流在外的人,离乡背井,已有一重别绪,彼此在客居中话别,又多了一重别绪;其中真有无限凄恻。开头两句调子高昂,属对精严,韵味深沉,对偶不求工整,疏散。固然由于当时律诗还没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却有其独到的妙处。
“海内君知己,天涯若比邻。”两句境界又从狭小转为宏大,情调从凄恻转为豪迈。“海内君知己,天涯若比邻。”远离分不开知己,只要同在四海之内,就是天涯海角也如同近在邻居一样,一秦一蜀又算得什么呢。表现友谊不受时间的限制和空间的阻隔,是永恒的,无所不在的,所抒发的情感是乐观豁达的。这两句因此成为远隔千山万水的朋友之间表达深厚情谊的不朽名句。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两行诗贯通起来是一句话,意思是:“在这即将分手的岔路口,不要同那小儿女一般挥泪告别啊!是对朋友的叮咛,也是自己情怀的吐露。”“在歧路”,点出题面上的那个“送”字。歧路者,岔路也,古人送行,常至大路分岔处分手,所以往往把临别称为“临歧”。
全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送别诗中的悲凉凄怆之气,音调明快爽朗,语言清新高远,内容独树碑石。此诗一洗往昔送别诗中悲苦缠绵之态,体现出诗人高远的志向、豁达的情趣和旷达的胸怀。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