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征千骥筦秋云,父老壶浆昔迓迎。闻道山阴空返棹,恒应河内合留君。
西征千骥筦秋云,父老壶浆昔迓迎。闻道山阴空返棹,恒应河内合留君。
酒倾练带来称寿,碑压花屏待策勋。但愿福星长在郡,春生四野乐耕耘。
酒倾练带来称寿,碑压花屏待策勋。但愿福星长在郡,春生四野乐耕耘。

寿shòuwángzǒngzhì--zhàofāng

西zhēngqiānguǎnqiūyúnlǎojiāngyíngwéndàoshānyīnkōngfǎnzhàohéngyīngnèiliújūn

jiǔqīngliàndàiláichēng寿shòubēihuāpíngdàixūndànyuànxīngzhǎngzàijùnchūnshēnggēngyún

赵汸

赵汸

(1319—1369)元明间徽州府休宁人,字子常。九江黄泽弟子,得六十四卦大义及《春秋》之学。后复从临川虞集游,获闻吴澄之学。晚年隐居东山,读书著述。洪武二年,与赵埙等被征修《元史》,书成,辞归,旋卒。学者称东山先生。有《春秋集传》、《东山存稿》、《左氏补注》等。 ▶ 140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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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壁为空天,丹青状江海。
粉壁(bì)¹为空天,丹青状江海。
译文:墙壁雪白正可作天空,用丹青绘出江海。
注释:¹粉壁:用白石灰粉刷的墙壁。
游云不知归,日见白鸥在。
游云¹不知归,日见白鸥在。
译文:浮云不知归还,白鸥日日长在。
注释:¹游云:指在外做官的人,一作浮云。
博平真人王志安,沈吟至此愿挂冠。
博平¹真人王志安,沈吟至此愿挂冠²
译文:博平真人王志安,沉吟画前欲辞官。
注释:¹博平:唐河北道博平郡的博平县,在今山东省聊城市西北。王志安,生平不详。真人:道家称存养本性的得道的人。²挂冠:挂冠,即辞官。冠,帽子。
松溪石磴带秋色,愁客思归坐晓寒。
松溪石磴(dèng)¹带秋色,愁客思归坐晓寒。
译文:秋色笼罩着松溪和石阶,拂晓的凉意使愁客想把家还。
注释:¹石磴:石阶。《韵会》:“磴,登涉之道也。”

  “粉壁为空天,丹青状江海”这两句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出一幅粉壁为天、下有江海的绝妙景致,意境极为开阔,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侧面表现出诗人超脱的想像力,虽写观画感受,却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表达出诗人在咏物题画等方面有相当高超的技巧。

  “游云不知归,日见白鸥在”描绘一幅浮云飘泊不定、在烟云深处寻找鸥鸟身影的景致,意境极为幽闲,表现了作者隐逸的思想、追求自由的精神和旷达的情怀。此两句有紧扣上文,烘托气氛,皆写画中景物:天空、江海、浮云、白鸥,为下文写不志安的归隐之思作铺垫。

  “博平真人不志安,沈吟至此愿挂冠”通过写借用博平真人不志安欲“挂冠”的归隐心,表露出诗人的江海之志。既是明写,亦是喻己。

  “松溪石磴带秋色,愁客思归坐晓寒”运用融情于景的手法,笼罩在“秋色”中的“松溪”、“石磴”无不带有诗人、画家的感情因素。结得自然,而又落脚于“秋”字,自然地点明了寄诗抒怀的时间,从而联想到自已的身世,漂泊不定如浮云一般。“愁客”、“思归”,字里间处处充溢着客居思归的酸楚之情,让诗句意境显得清寂或清峭,情绪上则带着比较重的孤独感。

  云、风、雷、电,天、海、月、日、涛,是李白爱入诗的事物。凌、挥、飞、吼,奔、卷、横、啸是李白最爱入诗的动词。此诗借用“空天”、“江海”、“游云”、“日见”、“带”、“坐”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迅猛阔大、不可一世的气势,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同时描写了画上的美景,又表达了思乡的感情。在诗歌格式上,五言与七言融合一体,也体现了李白不拘一格、自由奔放的诗歌特色。

参考资料:
1、 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924-925
2、 刘继才.中国古代题画诗释析: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年02月第1版:19-20
3、 李儒光编著.画中诗 中国题画名诗鉴赏:岳麓书社,1995年12月第1版:8
楚人有习操舟者,其始折旋疾徐,惟舟师之是听。于是小试洲渚之间,所向莫不如意,遂以为尽操舟之术。遽谢舟师,椎鼓径进,亟犯大险,乃四顾胆落,坠桨失柁。然则以今日之危者,岂非前日之幸乎?
¹人有习²³舟者,其始折,惟舟师之是听。于是小试洲渚(zhǔ)之间,所向莫¹⁰不如意,遂¹¹以为尽¹²操舟之术。遽()¹³¹⁴舟师,椎(chuí)¹⁵鼓径¹⁶进,亟()¹⁷¹⁸大险,乃¹⁹²⁰²¹胆落,坠桨失柁(duò)²²。然则以今日之危者,岂非前日之幸乎?
译文:楚国有一个学习驾船的人,他在开始学习的时候,船掉头还是船转弯,是快还是慢,只听从师傅的(教导)。因此他到江中岛屿之间的小河里小试身手,没有不如人意,他于是就认为自己已完全学会了驾船的技术。(他)马上小别了船师,击鼓(古人是靠击鼓来发布号令的)径直快进,突然遇到危险,(他)四处张望,吓破了胆,桨掉入江中,舵失去操控。然而现在造成的危险,不就是之前得意所造成的吗?
注释:¹楚:楚国(战国时期国家名)。²习:学习。³操:控制,这里指驾船。⁴折:指船调头。⁵旋:指船转弯。⁶疾:快。⁷徐:慢慢地。⁸惟舟师之是听:只听从师傅的(教导)。这是文言文中的一种倒置句式,应按“惟听舟师之”理解。惟:只,仅仅。舟师:传授驾船技术的人。⁹渚:水中小洲。¹⁰莫:没有。¹¹遂:于是就。¹²尽:全部。¹³遽: 立即。¹⁴谢:辞别。¹⁵椎:用椎敲。古代作战,前进时以击鼓为号。¹⁶径:径直。¹⁷亟:立即,突然。¹⁸犯:遇到。¹⁹乃:于是,就。²⁰四:四周。²¹顾:张望。²²柁:通假字同“舵”,做动词,驾驶。原指船舵。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水边歌罢酒千行,生戴吾头入虎狼。
水边歌罢酒千行,生戴吾头¹入虎狼²
译文:易水边壮歌唱罢送行的人们举杯告别,一腔热血孤身入秦向虎狼。
注释:荆卿:战国末的刺客荆轲。酒千行:送行的人们举酒告别。¹生戴吾头:指荆轲抱着决死之心入秦。戴,带着。²虎狼:虎狼之国,指秦国。
力尽自堪酬太子,魂归何忍见田光?
力尽自堪(kān)¹酬太子²,魂归何忍见田光³
译文:力气用尽固然能够报答太子的重恩,谋刺未成魂归怎么对得起田光?
注释:¹堪:能够。²太子:燕太子丹。³田光:燕国义士,他向燕太子丹推荐荆轲行刺秦王,临行前,又自杀以示不泄露谋刺的机密。
英雄祖饯当年泪,过客衣冠此日霜。
英雄祖饯(jiàn)¹当年泪,过客衣冠此日霜。
译文:似见当年饯行时英雄的悲泪,如今过客衣冠还凝上一片清霜。
注释:¹祖饯:饯行。祖,出行前祭祀路神。
匕首无灵公莫笑,乱山终古刺咸阳。
匕首无灵公莫笑,乱山终古¹刺咸阳²
译文:匕首无灵荆轲你莫要抱憾,看乱山如剑万古都直刺咸阳!
注释:¹终古:自古以来,一直。²咸阳:秦国的都城。

  此诗的首联追忆荆轲在易水边别燕太子丹及众宾客、决死入秦时的情景;颔联言荆轲刺秦王事败而殉身,自谓可以报答太子却不忍见田光之灵;颈联写荆轲的大无畏气概受到古今之人的赞颂和景仰;尾联言荆轲刺秦之举虽未遂,然已感天动地。这首咏怀之作格调高昂,毫无迟暮、悲凉之感;用典自然圆熟,无斧凿别,联想奇特。

  “水边歌罢酒千行,生戴吾头人虎狼。”两句概括易水悲歌送别,写荆轲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因为从当时情势看,荆轲无论行刺成功与否决无生还之理,所以易水之歌自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不还却义无反顾,所以为壮士。段秀实入郭晞乱军中自言“吾戴吾头来矣”,戴头就用这个典故。这两句写荆轲出发时的英雄气概,是扬。

  “力尽自堪酬太子,魂归何忍见田光?”两句概括荆轲的失败,有无限惋惜之情,好像辜负了田光的举荐。以上四句写当日情事,先扬后抑。

  “英雄祖饯当年泪,过客衣冠此日霜。”一句写当时,遥应“水边歌罢”的祖饯场面;一句写今天,衣冠上被霜沾白了,使人想象当时“白衣冠送之”的场面,今天的霜源于当年之白。

  “匕首无灵公莫恨,乱山终古刺咸阳。”这两句安慰荆轲,却是前人所未道,特别是结句非常聪明,把当地的山形和荆轲事迹巧妙地联系在一起, 好像山川有灵,都像荆轲刺秦王一样刺向咸阳。写荆轲的失败前人都是叹惜剑术之疏,认为是千古恨事,袁枚却从另一角度来安慰荆轲,因为“乱山终古刺咸阳”,足以弥补“匕首无灵”的失败。这首诗概括古事简练形象,把叙事抒情融为一体,一结尤其出人意表,在前期七律中是较好的作品。

  《荆卿里》是袁枚诗歌创作中比较成功的一首。他在这首诗里倾注了自己诚挚的感情,用寥寥数语,为读者勾勒出了两个栩栩如生的形象:一个是为报王恩,视死如归的英雄荆柯的形象;另一个则是诗人本人。前者通过“生戴吾头入虎狼”和“魂归何忍见田光”的白描手法的刻面,荆柯的性格骤然成形;匕首无灵人有情,虽然事败人殁,但荆柯的伟大精神却与日月同辉,永耀后人。作者论人不论事,主张精神至上的性格跃然纸上。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主编. 元明清名诗鉴赏[M].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1000-1001.
2、 田军 王洪等主编. 金元明清诗词曲鉴赏辞典[M].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 ,1083.
桃未芳菲杏未红,冲寒先喜笑东风。
桃未芳菲(fēi)¹杏未红,冲寒先喜笑东风²
注释:¹芳菲:花草香美。²“冲寒”句:意即“先喜(红梅)冲寒迎东风而笑”。
魂飞庾岭春难辨,霞隔罗浮梦未通。
魂飞庾(yǔ)岭春难辨¹,霞隔罗浮梦未通²
注释:¹“魂飞”句:意思是红梅若移向大庾岭,其景色就与春天很难区别了。大庾岭即梅岭,盛植梅花。借“庾岭”点出梅花,借“春”点出色红。²“霞隔”句:用隋代赵师雄游罗浮山梦见梅花化为“淡妆素服”的美人与之欢宴歌舞的故事。见《龙城录》。用“霞”喻花红。用“隔”、“未通”,因赵师雄所梦见的罗浮山梅花是淡色的,与所咏的红梅不同。
绿萼添妆融宝炬,缟仙扶醉跨残虹。
绿萼(è)添妆融宝炬,缟(gǎo)仙扶醉跨残虹¹
注释:¹“绿萼”二句:意思是红梅似燃着红烛、添加了红妆的萼绿仙子,又如喝醉了酒在跨过赤虹的白衣仙女。绿萼,梅花绿色的称绿萼梅,这里借梅拟人,说“萼绿”,即仙女萼绿华,所以说“添妆”,与下句取喻相类。《增补事类统编·花部·梅》“萼绿仙人”注引《石湖梅谱》:“梅花纯绿者,好事者比之九嶷仙人萼绿华云。”妆,指红妆,红衣、胭脂等皆属。宝炬,指红烛。宋代范成大《梅》诗:“午枕乍醒铅粉退,晓妆初罢蜡脂融。”缟仙,原本比喻梅花。扶醉,醉须人扶。以“醉”颜点出花红。残虹,虹以赤色最显,形残时犹可见。南朝江淹《赤虹赋》:“寂火灭而山红,余形可览,残色未去。”也借以喻花红。
看来岂是寻常色,浓淡由他冰雪中。
看来岂是寻常色¹,浓淡由他冰雪中。
注释:¹“看来”句:包含二义:一、花色美丽,不同寻常;二、梅花一般都是淡色的,用“岂是”来排除,是为了说红梅。
(出自《红楼梦》第五十回。)
(出自《红楼梦》第五十回。)

  《咏红梅花得“红”字》是《红楼梦》中邢岫烟所作,该诗和《咏红梅花得“梅”字》、《咏红梅花得“花”字》都出自小说第五十回。书中众人在芦雪庵联句,贾宝玉写诗“落了第”,被罚往栊翠庵折红梅花。大家又叫新来的邢岫烟、李纹、薛宝琴每人再作一首七律,按次用“红”、“梅”、“花”三字做韵。专命折得红梅的贾宝玉做一首《访妙玉乞红梅》诗。

  随着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当时的豪门,特别是贵族人士,在精神上也日益空虚,做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和精力的娱乐。他们既然除了“风花雪月”之外别无可写,也就只得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去斗智逞能。小说中已换过几次花样,这里每人分得某字为韵,也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唱和形式。描写这种诗风结习,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这一阶层人物的无聊的精神状态。

  从人物描绘上说,邢岫烟、李纹、薛宝琴都是初出场的角色,应该有些渲染。但她们刚到贾府,与众姊妹联句作诗不应喧宾夺主,所以芦雪庵联句除薛宝琴所作尚多外,仍只突出史湘云。众人接着要她们再赋红梅诗,是作者的补笔,借此机会对她们的身份特点再作一些提示,而且是通过诗句来暗示的。作者曾借王熙凤的眼光介绍邢岫烟虽“家贫命苦”,“竟不像邢夫人及他的父母一样,却是个极温厚可疼的人”(《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她的诗中红梅冲寒而放,与春花难辨,虽处冰雪之中而颜色不同寻常,隐约地包含着这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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