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诗人戎昱这首《咏史》,题又作《和蕃》,最早见于晚唐范摅的笔记小说《云溪友议》“和戎讽”条。据说,唐宪宗召集大臣廷议边塞政策,大臣们多持和亲之论。于是唐宪宗背诵了戎昱这首《咏史》,并说:“此人若在,便与朗州刺史。”还笑着说:“魏绛(春秋时晋国大夫,力主和戎)之功,何其懦也!”大臣们领会圣意,就不再提和亲了。这则轶闻美谈,足以说明这首诗的流传,主要由于它的议论尖锐,讽刺辛辣。
这是一首借古讽今的政治讽刺诗。唐代从安史乱后。朝政紊乱,国力削弱,藩镇割据,边患十分严重,而朝廷一味求和,使边境各族人民备罹祸害。所以诗人对朝廷执行屈辱的和亲政策,视为国耻,痛心疾首。这首讽喻诗,写得激愤痛切,直截了当,一针见血。
在中唐,咏汉讽唐这类以古讽今手法已属习见,点明“汉家”,等于直斥唐朝。所以首联是开门见山,直截说和亲乃是有唐历史上最为拙劣的政策。实际上是把国家的安危托付给妇女。三联更鞭辟入里,透彻揭露和亲的实质就是妄图将女色乞取国家的安全。诗人愤激地用一个“岂”字,把和亲的荒谬和可耻,暴露无遗。末联以斩钉截铁的严峻态度责问:是谁制订执行这种政策?这种人难道算得辅佐皇帝的忠臣吗?诗人以历史的名义提出责问,使诗意更为严峻深广,更加发人思索。此诗无情揭露和亲政策,愤激指责朝廷执政,而主旨却在讽谕皇帝作出英明决策和任用贤臣。从这个角度看,这首诗虽然尖锐辛辣,仍不免稍用曲笔,为皇帝留点面子。
对于历史上和亲政策的是非得失要作具体分析,诗人极力反对的是以屈辱的和亲条件以图苟安于一时。由于“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一联,击中了时政的要害,遂成为时人传诵的名句。
这首诗所要着重表现的是诗人在艰苦的戎马生活中建功立业的强烈愿望。
诗的前四句借艰苦的塞外行役生活写自己的愁绪。诗的首句点明诗人所置身的地点是银山碛口。这个地点最突出的特征是风似箭。次句点明诗人行路的时间是一个边塞的月夜。这两句勾划出边地特异的景物:时而狂风大作,时而月色皎洁。这是一个很能触动作者的行役之叹、故乡之思的环境,“愁”,首先由此而来,“愁泪”,首先因此而落。“双双”,可见“愁泪”的不可遏止。而偏偏在这个时候,狂风又卷着沙尘扑到诗人脸上。“飒飒胡沙迸人面”这句表面看似写“沙”,而实际是承第一句写“风”。“迸”,是个极有力的字眼,它反映着沙的力度,而实际上反映着风的力度,使“风似箭”更为具体化。“飒飒”,写出了夜风的凛冽,衬托着夜色的肃杀,也烘托了诗人的愁绪。由“风”写到“月”,写到“泪”,而又写到风,这种回环的写法,把边地易变的天气,狂暴的烈风表现得十分突出。艰苦的戎马生活场景从而展现出来。
诗的后两句格调为之一转。面对如此艰难环境,诗人没有畏怯,他是以英雄男儿自命的。“终日守笔砚”固然可以免受风沙折磨之苦,但那不符合诗人的理想和豪情。“丈夫三十未富贵”中有自愧和自叹,是上文“愁泪”的重要原因;更主要的则是自励和自勉,从而引出末句的豪言壮语:“安能终日守笔砚”,用一句反问作结,十分省力,表现出立功异域,封侯万里的强烈愿望。不难看出,诗人虽然经历了长途艰苦跋涉,但仍充满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全诗前四句写异地风物和诗人愁绪,全从外部形象着手,而后两句则直抒内心,笔法先抑后扬,以慷溉激昂情调结束全诗。全诗风格俊爽豪迈,粗笔挥洒,语言朴素自然,似脱口而出。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