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春词,主题是咏春惜别,伤年华之易逝,叹良会之难得。
此词全用仄韵,全词十句八韵,除下片第四句和第五句分用平韵外。余均一韵到底。
上片四句每句有韵,第三四句构成对偶句。起句突出一个“春”字。以下即围绕“春未到”而展开写景。“晴雪”犹在,表明春意尚薄。小园里雪压冰欺,百卉仍沉睡未醒,故曰“春未到”。虽是如此,但报春的早梅却在池边探头探脑了。第二句承前而有转折,“梅自早”,有梅得春先,冒寒一枝独放之意。第三四句仍照应首句而作了有力的渲染。“鹊衔巢”是说鸟类在衔草筑巢。主语“鹊”之前,有个作为修饰语的名词“高树”,即高高的树上。因为树高风大。故鸟类仍然需要在春天将到未到之际修筑好自己的巢,以抵御寒气的侵袭。“斜月明寒草”中“斜月”与首句,“晴”字相应。“寒”字与“雪”字相应。既然有月,当是夜间。天是放晴了,草上还带有残雪,这就使得月光下的白草显得格外晶莹皎洁。这上片四句纯属写景,从“小园晴雪”开始,写到“池边早梅”,再写到“高树鹊巢”,最后到“斜月寒草”收住。这四句上下连贯,紧凑而又层次井然。随着作者的移步换形,虽在小园,却能一句一个景、一步一个境地引人人胜。尽管春尚未到,嫩寒犹甚,读来仍令人目不暇接。尤其是三、四两句,构思精巧,意境深邃而造语自然,堪称佳制。
下片六句,写景言情兼而有之。按其顺序,前三句可分两段,前两句写景物,后一句写入事。前两句正面歌颂,后一句意在转折,深致感叹。这三句意思简明,在于赞美江南一带的山川风物。不过,在赞美之余,亦发出感叹,山河不老,而人物却在不断变换,“昨日少年今白头”,人生原是十分短暂的。此句反跌前句“风景好”,并为引起下文提供依据。有联系上下文、穿针引线的功用,极见关键。“相逢”以下三句一气呵成,以劝饮、惜别为主旨,又可分为前一句劝酒。后两句惜别。后因前果,脉络分明。这三句又与下片前三句互为因果。正由于金陵道上风光明媚,而人生苦短,青春易逝,嘉会无常,故人们应珍惜这大好时光,利用这短暂的相聚,杯酒联欢,畅叙衷情。这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情,也是这首词的主题。当然,作为封建士大夫代表人物的冯延巳,他的思想境界,只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他的感叹人生离多会少,虽有普遍性,总带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尽管如此,这首词的艺术构思和表现技巧,仍有其独到的一面,尤其是他以平易之笔写纷纭复杂心事的手法,于后人不无启迪。
这首“人月圆”是魏初为妻子祝寿的小令,题目“细君”即指妻子。此曲话虽家常,情则半生。第一句“冷云冻雪褒斜路”,经典在“路”字;接着“泥滑似登天”一句既状写路面,也说出走路之态。“路”,一方面借喻魏初作为丈夫走马上任的官途,另一方面隐喻为妻子相伴半生的人生路。合而赏之,魏初感激妻子一直风雨相随,与他走过许许多多云雪漫天、泥滑难行的岁月。
曲句“年来又到”写刚到任。吴头楚尾连成一线的,是长江。江南水乡风景中最有象征意义的,自是“风雨江船”。然而不要轻易放过“风雨”二字,因它与披盖云雪的“褒斜路”互相呼应,暗中写出深厚的感激之情。
行歌到此,夫妻情义跃然纸上。之后展呈祝福语。“但教康健,心头过得,莫论无钱”,相信只有写给童子才用如斯闲话家常的口吻作贺雨词。
“从今只望,儿婚女嫁,鸡犬山田”写出老年夫妇的心愿:儿女成家立室,晚年门庭恬和平静,在田园享受生活。魏初较前有《水调歌头·室人降日以此奉寄》词,为纪念迎娶妻妾一周年而写的。下阕云:“山接水,水明霞,满林残照见归鸦。几时田园了,儿女团圆夜煮茶。”(《青崖集》卷三)虽然此词没有说明奉寄的是妻子还是姬妾,但字里行间表达父母对儿女幼时在膝,长大婚嫁的愿望,拿来和“人月圆”对读,可以互相比较。
此曲为作者祝妻寿之曲,情调明快,韵律自然。全曲洋溢着作者一切顺应自然、热爱生活、以平常心对待一切的心绪。既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又有着日常生活中的哲学情趣。
春色触发人们的怀远之情,这在闺情诗中有无数的表现,例如李白的《春思》:“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其情绪的发动与此相似,虽然后两句出以怨责口吻,实在还是表示她的春心是由春风撩拨的。所以把女子的怀人之情称为“春思”、“春心”,真是合适不过了。这首古诗一开始就写出了人们的共感,叫人觉着清新可喜。如果将它放在闺情诗的序列里,它又是较早这样表现的,读者读着李白等人的作品,自然就想起了它。这里写这个女子的联想又是十分具体、细腻。春风吹动了她的罗衣裾,使她想起了对方的青袍,这是由此及彼的联想;青袍的颜色是青的,眼前的春草也是青的,眼前的春草在春风中舒展着,心上人的青袍也一定是在春风中飘拂着,这是由抽象到具体的联想。通过这些联想,对方的形貌就宛然在目,她得到了一种幻想的满足了。当然,这些联想的逻辑顺序在诗句间并未清楚展示,由“罗衣裾”到“青袍”、由“长条”再到“青袍”,其间的联结,是由读者补缀起来的。这就是诗的可味之处。这里以“春草”象喻“青袍”,也是很新鲜的,五代牛希济有一首小词《生查子》,其结尾两句“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大概是由此脱化而来的。
上面四句都是写这个女子的感情活动,可以叫“想”,下面四句写她的行动,也就是“望”。“朝登津梁上,褰裳望所思。”津梁,就是桥梁,也许当初她所怀念的人就是由此出发的。这两句说:今日一早她就登上此地,提起衣裳久久瞩望,对远人她是多么思念啊,其心情又是多么焦灼啊。自然,她是望不到“所思”的。《诗经·卫风·氓》写女主人公望“所思”方位:“乘彼诡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这里没有写她的“泣涕涟涟”,而是写她的继续期待和追求,显得含蓄而温厚。这里用了一个典故:古代有一个男子叫尾生,和一个女子相约在桥下相会,到时女子未来,河水暴涨,尾生不肯离开,抱着桥柱淹死了。这是宁死不负信约的典型。“皎日以为期”是句成语,古人往往指日为誓,以示信守。这两句是说:“怎能像尾生那样坚守信约、如期而归呢!”这两句有的解释为:“这是深怨‘所思’不可靠的意思。”恐怕未必。与其说是怨,不如说是热烈的期待,她是以尾生这样的钟情来期待她的爱人的。另外,“抱柱信”故事的引入也很自然,此地即为津梁,与故事的情境是一致的。
此诗可能为文人加工的民间作品。它即景起兴,即事发想,自然浅切,情态宛然,大概原本是“男女相从而歌”那种环境中的产物。
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