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写春日恋情,上片由内而外,勾画出室内氛围的温馨安谧与室外景象的秀丽明快,传达出心情之欢愉及情思之深长;下片以激动的笔调直接呈现意中人光彩照人的形象,借竹粉粘袖、面色泛红二细节,显示其相会时的兴奋与喜悦,反衬自己对爱情的陶醉。结尾点明回忆昨日相会,并再度陷入幸福的回忆。全词今昔交错,开合自然,辞情跳跃明快,含蓄隽永。
爱情本是清真词乐章的主旋律之一。然而爱情的艺术表现在清真集的许多篇章中,则给人以日新又新之感。清真词的艺术魅力正在于此。这首描写初恋的词作,就颇有独到之处。
上片写的是现境。“灰暖香融销永昼”,词境展开于室内。词中男主人公面对香炉,炉中香料一点一点地销为暖灰,袅为香气,暖香盈室。漫长的白昼,一点一点地流逝着。他显然在其味深长地体味着什么。“销永昼”三字,春日之深永,与情思之深永,交融而出。词境是安谧温馨、溶溶泄泄的。
“蒲萄架上春藤秀。”人物的视境转至窗外。下一“秀”字,窗前初生新叶的葡萄架上,顿时便春意盎然。这番明秀景致的观照,把欢愉的心情充分映衬出来。上句写春日之深永,此句写春色之明秀,皆是静景,下句则写动景,视境展向院子里。
“曲角栏干群雀斗”,下一“斗”字,写尽鸟雀之欢闹,既反映出其心情之欢愉,又反衬出所居之静谧,从而进一步暗示着那人此时情思之深永。下边两韵,将词境推向更加高远。
“清明后,风梳万缕亭前柳。”清明后,点时令,时当三月中,同时也是记下一个难忘的时间。歇拍描绘春风骀荡,柳条万缕婆娑起舞于碧空之中,笔致极为明秀欢快。对于先民愉悦的缘由,是在下片。
过片以下三句是追思实写,即不用忆、念一类领字,直接呈示回忆中情景。“日照钗梁光欲溜。”一道明亮的阳光照耀在这位女子的钗梁上,流转闪烁。这一特写是真实的,它逼真地反映了初次见面的深刻印象。但又是别出心裁的,它比描写美目转盼更富有暗示性象征性,它启示着女子的美丽和自己感受的强烈而不可磨灭。全篇有此一句,精神百倍。
“循阶竹粉沾衣袖。”沿阶新竹横斜,当她迎面走来时,竟不觉让竹粉沾上了衣袖。这一描写,暗示出女主人公内心的激动。正是因为如此,她甚至于“拂拂面红如著酒”。其实,她是因初次相会的喜悦、幸福还有羞涩而陶醉了。这次相会的时间,“沉吟久,昨宵正是来时候,”原来,相见就在昨日里。沉吟久,不仅将上边逼真如在眼前的情景化为回忆,而且交代了,上片永昼情思的全部内容。今日整整一天,他都沉浸在欢乐的回忆中,足见他与女主人公一样因爱情而陶醉。词情至此,已将双方的幸福之感写出,意境臻于圆融美满。
论艺术造诣,这首词有三点特色。
第一,是结构的大开大阖。上片是现境,过片以下三句是追思实写,结二句又收回现境,同时又挽合着昨日相见的回忆。情节既错综往复,词情便动荡变化。这样的结构,有力地表现着男主人公心情的激动。结构的大开大阖,情节的错综安排,原是清真词的一大本领,但多运用于长调,像这首词也具有这一特色,更是可喜。
第二,是意境兼有开朗而又含蓄之妙。词境由室内而窗外,而院落,再推向春风杨柳的空间,一步步开放。开放的词境,体现了人物开朗的心态,欢愉的心情。欢愉之情既然融化于境象之中,蕴而不露,便有含蓄之妙。上片所写一事一物一片风景,无不表现着人的深深喜悦。初恋之人,心眼所向,万物生辉,这也是人之常情。有了上片今日回忆时情境的衬托,则下片所回忆的昨日相会,其印象之深刻,感受之强烈,就更为突出。
第三,是炼字的神韵而自然。尤其是次句之“秀"字、三句之“斗”字、六句之“溜”字炼于韵字上,,既传出意境、人物之神韵,又增添了声情的美听。这些炼字都不见用力的痕迹,炼而不显得炼,归于自然。比起后来一些南宋词人矜奇斗巧的炼字,便有天工与人巧之分。
“大学之道”是儒学经典《大学》开篇第一句。
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学习和应用于生活,使人达到最完善的境界。 知道应达到的境界才能够志向坚定;志向坚定才能够镇静不躁;镇静不躁才能够心安理得;心安理得才能够思虑周详;思虑周详才能够有所收获。每样东西都有根本有枝末,每件事情都有开始有终结。明白了这本末始终的道理,就接近事物发展的规律了。
古代那些要想在天下弘扬光明正大品德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要想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性;要想修养自身的品性,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思;要想端正自己的心思,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要想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先要使自己革除不好的思想;认识最真的本心。
通过伏灭革除内心不好的私欲、物欲,而彰显明德,认识本心,表里如一。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品性修养后才能管理好家庭和家族;管理好家庭和家族后才能治理好国家;治理好国家后天下才能太平。上自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人人都要以修养品性为根本。若这个根本被扰乱了,家庭、家族、国家、天下要治理好是不可能的。不分轻重缓急,本末倒置却想做好事情,这也同样是不可能的。
隐士多为思想家,从朱放的诗句里读者可以领悟他对人生对社会的感受。《题竹林寺》中有着诗人对时间流逝,世事难料的伤怀。
竹林寺依旧有美丽的烟霞景观,但是岁月消磨人难免会有改变。美丽的依然美丽但欣赏的人已经和以往不一样了。这可以被理解为一种遗憾,而这遗憾是人力难以抗拒的。所以诗里用到了“促”这个字。因为这岁月的催促,诗人难以预料自己还有多少机会能来欣赏美丽的风景,所以用到了“更”这个字。前后的呼应用在这里很恰当,既加深了感情的表达力度又使全诗有了整体的美感,很紧凑不拖沓。可以说此诗的最长处不是对竹林寺烟霞的描绘,而是这种对感情的描绘方法。所谓的文章前后的一致性,其实就是这种前后呼应的写作方法,这样编辑文字的好处就是主题明确,言简意赅。当然这是一种逻辑应用,要真正做到还需对素材很好的运用。绝对不是前面有几个词在文章最后依然用几个词就行的,《题竹林寺》可以说是一个范例,读者多琢磨一下就会体味了。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