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咏屈原的诗词,也有相当多的是一些迁客骚人,宦游经过秭归等地时,于羁旅之中吊念屈原,含有对自己身世遭际的感叹。诗人同情屈原的可悲命运,把个人遭受排斥打击的忿恨和不满压抑在心中。柳宗元还写过“投迹山水地,放情咏《离骚》。”引屈原为知己,抒被贬谪抑郁忧愤之情。
“南来不作楚臣悲”,南来,点明自己的处境;写诗人回顾贬湘时,已下定决心,不作悲怆的楚臣。即不愿像屈原那样因愤世而怀沙自沉。“不作楚臣悲”,表明自己的心境,自己不会像届原那样,因忧国忧民而自沉于水。为何不悲?
“重入修门自有期”,表明诗人憧憬未来,有信心励精图治,再干一番事业。诗人以一达观的心态,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开头二句写事、抒情,皆未言及风,三句则引入风的描写。
“为报春风汨罗道”,述说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又来到汨罗,这条路不是沉沦之路,而是充满希望之路。诗人为了答谢在汨罗江旅途道上春风吹拂,“莫将波浪枉明时”,再次指出不能像汨水的波涛淹没到大湖中,而是下决心不辜负元和中兴的美好时光。波浪,人生波折,社会动荡。“莫”、“波浪”、“枉”、“明时”暗寓出诗人不因为遭受到挫折而耽搁了自己在政治清明之时施展才干的情愫。
观此诗作,以七绝近体而存古韵,以平实质朴而寄深情,中唐以后少有人能及。东坡尝评子厚之诗:发纤秾于古简,寄至味于淡泊。此诗没有刻意渲染,只是平实的语句,却能感人至深;没有刻意表白,只是普通的叙述,却是发自肺腑。诗中写江中遇风,并未具体写风的表现,而是以人生的经历、体验作为主要表现内容,将“春风”作一点缀,以此与作者那乐观的心境相互映衬。
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
钱钟书评论李贺说:“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永叹。”(《谈艺录》十四)李贺诗歌常常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看法较全面,议论较透彻的,当数《苦昼短》。
全诗分为三段,每段反映作者思想的一个侧面,合起来才是他对问题的全部看法。
诗的前十句(从开头至“太一安有”)为第一段。诗的开头,诗人请时光呀停下喝酒。之所以要向时间劝酒,是因为诗人对此深有感触:一是概叹时光飞逝,人寿促迫。诗人说自己不知道天地间许多深奥的道理,但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月寒日暖,来煎人寿”。光阴流逝,岁月蹉跎,人生没来得及干点事业,生命就白白消耗了。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忧虑与恐惧,一个“煎”字,表现出虚度年华的痛苦心情;一是认识到人生必死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必须依靠食物来维持生命,吃熊掌则肥,吃蛙肉则瘦,这是食物在生命系统中的作用,世界上根本没有不食五谷、断绝烟火的神仙,因此,谁都不免一死,生老病死乃是天地间无法抗拒的规律。对于人生,对于死亡,人们很早就表现出极大的关切,诗人因其多愁善感,生命的旅程屡遭挫折,对此想得则更多更深。这里,诗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诗人将劝酒的内容放在诗的开头,使作品具有一种新奇突兀之感,同时也表明诗人已大彻大悟,对时光不存任何芥蒂。接着又以“吾不识”与“惟见”相配合,排除不相关的事情,将目光聚焦到人寿短促一点上,既照应了题目“苦昼短”三字,又使作品产生巨大的向心力,以此为纲,展开后面的内容。“神君何在,太一安有?”是个反问句,答案是不喻自明的。经过一番求索,诗人完成了他的心路历程,整段内容,一气呵成。
中间八句(从“天东有若木”至“少者不哭”)是第二段。前面一段,诗人理智地解答了心中的困惑,如果诗歌就此停住,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一段,诗人凭借神话传说,倾诉了对生命的美好愿望。诗中说天的东面有一棵大树,名叫若木,它的下面有一条衔烛的神龙。传说中的若木在西北海外大荒山之中,衔烛龙也是在天西北某个幽冥无日的国度,诗人显然将古代神话作了改造。诗人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斩断神龙的腿,把龙肉吃了,太阳无法运行,昼夜不在更替,时间也就凝固不动了。如此,生命得以永存,人们不必为此哀伤了。
这是诗人的幻想,这个幻想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的气质。现实中的缺陷,在幻想中得到满足,所以,尽管是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却依然有着永久的魅力,它闪亮着理想与智慧之光,使艺术得到升华。
诗的最后六句(从“为何服黄金”至结尾)是第三段。这一段,诗人讥刺了那些想通过求仙获得长生的人的荒唐愚昧。
服黄金,吞白玉,是道教中的服食方法,据说可以成仙,至于实际效用如何,“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拿骑驴升天的任公子来说,同样是虚妄的传说。诗人清楚地知道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成仙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世上偏有一些人热衷此道,连秦皇汉武这样英明的君主也不能免俗,他们求仙长生的举动最终化为泡影,成了后人的笑柄。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结纳方士,遍祈名山大川以访神仙,又造仙人承露盘,调甘露,饮玉屑,冀求长生。《汉武帝内传》说,武帝死后,梓棺响动,香烟缭绕,尸骨飞化仙去等。诗人却说:“刘彻(武帝)茂陵多滞骨”,墓中所存,只是一堆浊骨,根本没有什么成仙之事。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忙于寻找不死之药,派方士入海求仙。结果身死巡游途中,耗费许多鲍鱼,难掩尸体的腐臭,从“多滞骨”、“费鲍鱼”数字中,诗人对历史上愚妄的统治者作出无情的嘲讽,锋芒十分犀利。
统治者求仙长生的举动,是想维持长久的统治,永远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劳民伤财,虚耗国库,使这种愚昧的举动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灾难,危害特别严重。李贺有意提出秦皇汉武,对他们的求仙加以讽刺,是有所寄托的。当时,唐宪宗李纯“好神仙,求方士”,任命一个名叫柳泌的江湖术士为台州刺史。大臣们进谏,他却说:“烦一州之力,而能为人主致长生,臣子亦何爱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可见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这种迷信的风气又在统治阶层中蔓延开来,甚至有因服食中毒身亡的。李贺此诗对那些人来说,不啻是当头棒喝,如能好好倾听诗人的忠告,可以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诗的第一段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年命短促的慨叹,二是以理智的态度看待人生。诗的第二段、第三段分别对这层意思加以发挥,在更高的层次上重复、升华了第一段的主旨。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脱出了一己私念,对人生,对社会怀着一种大悲悯,只是说出口来却是一阵阵冷嘲热讽。诗中有很多疑问句,安排在段落衔接之处,起着增强语气与感情色彩的作用,使诗歌富于一种波澜起伏的动感。诗人又把“食熊则肥,食蛙则瘦”与“斩龙足,嚼龙肉”联系起来,使那种富于神秘色彩的故事充满了烟火味与人情味,形成李贺诗歌独特的艺术境界。加上青天、黄地、白玉、黄金、碧驴等多种色彩的调和搭配,真有点古色斑烂的味道。全诗没有很多的藻饰,也不着意于景致的描绘,但由于诗中充沛的激情和丰富的艺术手法,使得这首议论性很强的诗歌显得回旋跌宕而又玩味无穷。
全诗发英雄用武无地之慨。前两句挑灯看剑,雄心振起。后两句宝剑惟挂空斋与琴为伴,未可赴边杀敌,情绪一跌千丈。先扬后抑,貌似平静,实壮志难酬之愤喷薄而出。
“镆耶三尺照人寒,试与挑灯仔细看”中“镆耶三尺”,指剑;“镆耶”亦作莫邪,古宝剑名。雄剑名干将,雌剑名奠邪。干将进雄剑于吴王而藏雌剑,雌剑思念雄剑,常在匣中悲鸣。“照人寒”,言宝剑光亮耀目,观之令人胆寒。“挑灯”,拨亮灯烛。作者拨亮灯烛看剑,浮想联翩,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且挂空斋作琴伴,未得携去斩楼兰”宝剑本是杀敌之器,但今却空无所用,不能用在杀敌的战场,只能高高挂在空空如也的书斋中,与琴棋书画为伴。剑无所用,实指作者才无所施、能无所发,未能够在战场上杀敌击贼。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场面。
本诗虽仅四句,但抒发的感情却是激烈慷慨,充满一股悲愤之气。想辛弃疾自南归以来,念念不忘的是收复失地,以成一个完整的南北统一的太平世界。但腐朽的南宋王朝却在与金人的长期对垒中日渐丧失了自己的优势,诗人也在这无限期的闲置中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岁月,所有这一切,铸成诗人这一首表达自己痛心疾首、极度遗憾之情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