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通过写重阳宴会的所见所感,抒发隐居之乐。
上片由眼前的重阳宴会而想起了东晋风流名士在龙山举行的高会,当年众名士不拘小节,无论长官下属都洒脱放旷,极尽风流,然而只有那位落帽参军孟嘉才能识得酒中真味。如今往事已过千年,词人在这重阳宴会上把酒临风,想要效仿魏晋风流,但是知音太少,无人可与自己交谈,再加上看到眼前飞过的两只蝴蝶,就更让辛弃疾感慨万端了。
下片承接上文引出东篱采菊的爱酒高人陶渊明。他也是辛弃疾平生最为景仰的高士。陶渊明有一种天真自然的风度,平日以无弦琴作弹奏之状自娱,虽然不通音律,却能得其中雅趣,十分尽兴。以“空杯”问陶,语言生动幽默,别有一番情趣。结韵之“同醉今夕”,则将陶渊明引为隔代知音,恨不能与其把盏相谈。
词上下片起承转合自然流畅,用韵整齐;词人通过追忆晋人龙山盛会的雅量趣事,然而晋人已逝,樽前客稀,惟余“眼中三两飞蝶”的凄凉,抒发了物是人非,知音少的伤感情。“须信采菊东篱”表现词人对陶潜归隐生活的羡慕之情。
这是一首景抒情短诗,全诗动中有静,移步换景,通过临溪弄石、绕寺寻花、聆听鸟鸣和流水声描绘出了遗爱寺的盎然生机,勾勒出遗爱寺优美动人的风景,通过“弄”、“寻”、“行”等动作描写,表现了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
“弄石临溪坐,寻花绕寺行。”这两句是说是说诗人在小溪边玩赏那些奇形怪状的溪石,微风吹来花香扑鼻沁人心脾。诗人四处张望却不知花在何处,于是诗人绕寺而行,一路上漫步寻花。
“时时闻鸟语,处处是泉声”,这里山光水色无限美好。小鸟的啾啾声十分动听,溪水汩汩流淌不绝于耳。这一切,让诗人感到心旷神怡。
这首写景抒情的短诗,诗人将石、溪、花、鸟、泉等多种自然景物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描绘了一幅清新秀丽、生机勃勃的图画,勾勒出遗爱寺令人神往的风景,又通过“弄”“寻”“行”等细致的动作描写刻画,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之情。诗歌两联虽然皆为对仗,但由于诗人善于运用动词,并在第二联中,及时变换句式结构,因而使得诗歌既具有整饬之美,同时又充溢着一种流动的、活泼的诗意。生动地表现了遗爱寺周围生机盎然,清幽雅致的环境气氛。抒发了作者诗人对自然美景的热爱之情。
此词上片写思妇凌晨在梦中被莺声唤醒,远忆征人,泪流不止。“梦”是此片的关节。后两句写致梦之因,前两句写梦醒之果。致梦之因,词中写了两点:一是丈夫征戌在外,远隔千旧,故而引起思妇魂牵梦萦,此就地点而言;一是整整一个春季,丈夫未寄一封家书,究竟平安与否,不得而知,故而引起思妇的忧虑与忆念,此就时间而言。从词意推知,思妇的梦魂,本已缥缈千旧,与丈夫客中相聚,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在梦境中得到了满足。这是何等的快慰,然而树上黄莺一大早就恼人地歌唱起来,把她从甜蜜的梦乡中唤醒。她又回到双双分离的现实中,伊人不见,鱼鸟音沉。于是,她失望了,痛哭了。
过片三句,写女子在白天的思念。她一大早被莺声唤醒,哭干眼泪,默然无语,千愁万怨似乎随着两行泪水咽入胸中。但是胸中的郁懑总得要排遣,于是就借酒浇愁。可是如李白所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一怀愁怨,触绪纷来,只得“无一语,对芳尊”,准备就这样痛苦地熬到黄昏。李清照《声声慢·秋词》云:“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词意相似。唯李词音涩,声情凄苦;此词音滑,似满心而发,肆口而成,然无限深愁却蕴于浅语滑调之中,读之令人凄然欲绝。
结尾两句,融情入景,表达了绵绵无尽的相思。这旧是说,刚刚把灯油熬干了,又听着一叶叶、一声声雨打梨花的凄楚之音,就这样睁着眼睛挨到天明。词人不是直说彻夜无眠,而是通过景物的变化,婉曲地表达长时间的忆念,用笔极为工巧。
这首词有一个好处,就是因声传情,声情并茂。词人一开头就抓住鸟莺啭的动人旋律,巧妙地溶入词调,通篇宛转流畅,环环相扣,起伏跌宕,一片官商。细细玩索,就可以体会到其中的韵味。
这首诗将行役之人的羁愁客思,种种难以描摹的心境,写得如感如见,显露行人对行役的厌倦,其中暗含仕途不甚得意的愁怨之情。
所以此诗开头一句采用了迂回的构思,从行旅中随手拈来两个比譬。秋天的池水是清冷的,而行人的神情比这池水更清冷。秋天的景色是凄凉淡漠的,而行人的神情比秋景更加凄凉淡漠。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比喻,而是进一步把两类毫不相干的事物作比较,行人的神情可以和秋景较短量长,只因为它们在凄凉冷漠这一点上有共同之处。这一比较,不仅渲染了“行色”的特征,而且让隐隐的写出了这“行色”体会到了行人的内心。
接下去“远陌”一句补充点出了行旅的具体环境。长长的小路,刚走到尽头,却发现到了河边渡口。这具体鲜明的情景,是诗人旅途奔波的概括,它暗示了行人的孤独寂寞,暗示了旅途奔波的辛苦和不知归宿何处的茫然。这是对上一句的补充,更是对“行色”的加重渲染。就全诗的构思而言,这一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点明了诗中所写,乃是羁旅行愁,而不是其他什么别的内容。有了这一句,上一句才有着落,而后面两句也才有了生发的基础。
诗的后二句,还是从侧面烘托。意思是说,幸好这行色画不出来,若能画出,一定会使人一生发愁。本来,绘画可以画出人的表情,但是在诗人看来,“行色”所反映的内心的凄苦黯淡,无法通过绘画来表现。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对绘画的功能作判断。
从一方面看,作者认为绘画不能表现这种“行色”,似乎是说绘画之所短;而从另一方面看,诗人的意图却是借绘画之所长来渲染行愁之重。绘画形象具体直观,假如把这行愁再现出来,将使人不胜其愁。这是以形式上的否定,来肯定行愁之重。简单两句中包含了形式与内涵,否定与肯定相反相成的妙趣,留下驰骋想象的空间,避免了正面用笔的重拙滞涩,足见构思之巧妙。
这首诗全从侧面用笔,实处让人体会到行人心情的凄凉冷漠,感受到行愁之沉重,虚处则含蓄不尽,余意悠长。空灵而不空虚,正是其艺术魅力之所在。此诗在宋代享有很高声誉,先是被司马光载入《温公续诗话》,诗人张耒认为此诗“甚工”,以致司马光“不敢以父子之嫌废也”。后来司马池之孙司马宏又把此诗刻于石上,张耒为作记,又借梅尧臣论诗句名评云:“诗之工者,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此诗有焉。”(《张右史文集》卷四十八《记行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