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是一首长篇叙事诗,讲述了一个叫木兰的女孩,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后不愿作官,只求回家团聚的故事,热情赞扬了这位女子勇敢善良的品质、保家卫国的热情和英勇无畏的精神。全诗以“木兰是女郎”来构思木兰的传奇故事,富有浪漫色彩;详略安排极具匠心,虽然写的是战争题材,但着墨较多的却是生活场景和儿女情态,富有生活气息;以人物问答及铺陈、排比、对偶、互文等手法描述人物情态,刻画人物心理,生动细致,神气跃然,使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第一段,写木兰决定代父从军。诗以“唧唧复唧唧”的织机声开篇,展现“木兰当户织”的情景。然后写木兰停机叹息,无心织布,不禁令人奇怪,引出一问一答,道出木兰的心事。木兰之所以“叹息”,不是因为儿女的心事,而是因为天子征兵,父亲在被征之列,父亲既已年老,家中又无长男,于是决定代父从军。
第二段,写木兰准备出征和奔赴战场。“东市买骏马……”四句排比,写木兰紧张地购买战马和乘马用具,表示对此事的极度重视,只用了两天就走完了,夸张地表现了木兰行进的神速、军情的紧迫、心情的急切,使人感到紧张的战争氛围。其中写“黄河流水鸣溅溅”“燕山胡骑鸣啾啾”之声,还衬托了木兰的思亲之情。
第三段,概写木兰十来年的征战生活。“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概括上文“旦辞……”八句的内容,夸张地描写了木兰身跨战马,万里迢迢,奔往战场,飞越一道道关口,一座座高山。寒光映照着身上冰冷的铠甲。“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概述战争旷日持久,战斗激烈悲壮。将士们十年征战,历经一次次残酷的战斗,有的战死,有的归来。而英勇善战的木兰,则是有幸生存、胜利归来的将士中的一个。
第四段,写木兰还朝辞官。先写木兰朝见天子,然后写木兰功劳之大,天子赏赐之多,再说到木兰辞官不就,愿意回到自己的故乡。“木兰不用尚书郎”而愿“还故乡”,固然是她对家园生活的眷念,但也自有秘密在,即她是女儿身。天子不知底里,木兰不便明言,颇有戏剧意味。
第五段,写木兰还乡与亲人团聚。先以父母姊弟各自符合身份、性别、年龄的举动,描写家中的欢乐气氛,展现浓郁的亲情;再以木兰一连串的行动,写她对故居的亲切感受和对女儿妆的喜爱,一副天然的女儿情态,表现她归来后情不自禁的喜悦;最后作为故事的结局和全诗的高潮,是恢复女儿装束的木兰与伙伴相见的喜剧场面。
第六段,用比喻作结。以双兔在一起奔跑,难辨雌雄的隐喻,对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多年未被发现的奥秘加以巧妙的解答,妙趣横生而又令人回味。
其诗中几件事的描绘详略得当,一,二,三,六,七段详写木兰女儿情怀,四,五段略写战场上的英雄气概。从内容上突出儿女情怀,丰富英雄性格,是人物形象更真实感人。结构上使全诗显得简洁,紧凑。
这首诗塑造了木兰这一不朽的人物形象,既富有传奇色彩,而又真切动人。木兰既是奇女子又是普通人,既是巾帼英雄又是平民少女,既是矫健的勇士又是娇美的女儿。她勤劳善良又坚毅勇敢,淳厚质朴又机敏活泼,热爱亲人又报效国家,不慕高官厚禄而热爱和平生活。
《木兰诗》是中国诗史上罕有的杰作,诗中首次塑造了一位替父从军的不朽的女英雄形象,既富有传奇色彩,而又真切动人。木兰既是奇女子又是普通人,既是巾帼英雄又是平民少女,既是矫健的勇士又是娇美的女儿。她勤劳善良又坚毅勇敢,淳厚质朴又机敏活泼,热爱亲人又报效国家,不慕高官厚禄而热爱和平生活。木兰完满具备了英雄品格与女性特点。天性善良勇敢,沉着机智,坚忍不拔,是木兰英雄品格之必要内涵,对父母对祖国之无限爱心和献身精神,则是其英雄品格之最大精神力量源泉。《木兰诗》创具一种中国气派之喜剧精神,其特质,乃是中国人传统道德精神、乐观精神及幽默感之整合。这种中国气派之喜剧精神,实与以讽刺为特征的西方喜剧大不相同。《木兰诗》充分体现出中国民歌之天然特长,铺排、夸张、象声、悬念的突出运用,对于渲染气氛、刻划性格,效果极佳。
过去多认为《木兰诗》所产生之基础,为北朝尚武之社会风俗。但是,北朝历史发展之主流,是入居北中国的游牧民族接受农业文明,进而接受中国文化,最终为中国文化所化。就此诗言,即使木兰之家原为鲜卑民族,也早已汉化。“木兰当户织”,是一证。木兰还家,全家喜庆之中所深具之礼意,是又一证。尤其木兰替父从军、高度体现对父母之爱心与对祖国之忠心,实为高度体现中国文化之精神。故应当说,《木兰诗》所产生之基础,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北朝尚武风俗之融合,而《木兰诗》之根本精神,则是中国文化之精神。
这首诗的主题,影响较大者有二说。《毛诗序》云:“《车舝》,大夫刺幽王也。褒姒嫉妒,无道并进,谗巧败国,德泽不加于民。周人思得贤女以配君子,故作是诗也。”邹肇敏驳之云:“思得娈女以间其宠,则是张仪倾郑袖,陈平绐阏氏之计耳。以嬖易嬖,其何能淑?且赋《白华》者安在?岂真以不贤见黜?诗不讽王复故后,而讽以别选新昏,无论艳妻骄扇,宠不再移,其为倍义而伤教,亦已甚矣。”(姚际恒《诗经通义》引)邹氏的批评可谓激切有力。但自《楚茨》到此篇共十篇,《诗序》皆以为刺幽王,恐怕也是有所本的。《诗序》之意,不过以为此篇亦《关雎》歌后妃之德之类,为借古讽今之作。邹氏抓住“周人思得贤女以配君子”一句大作文章,也非通达之论。朱熹《诗集传》则说:“此宴乐新昏之诗。”方玉润《诗经原始》以道学家之眼光,驳朱熹之说曰:“夫乐新昏,则德音燕誉无非贤淑,而高山景行,亦属闺门。试思女子无仪是式,而何德音之可誉?闺门以贞静是修,更何仰止之堪思?”方氏以当时的价值观规范数千年前人们的思想感情,故扞格难入。诚哉,知人论世之难也。然则朱熹之说,确为不刊之论,所以今人多从之。
全诗五章,皆以男子的口吻写娶妻途中的喜乐及对佳偶的思慕之情。首章写娶妻启程。诗从娶亲的车声中开始。随着“间关”的车声,朝思暮想的少女就出嫁了。这其中流露出诗人积蓄已久的欣喜若狂之情。然而诗人又天真地声明:“匪饥匪渴,德音来括。”高兴的原因绝非因为性爱的饥渴即将满足,而是对女子美德的崇慕,真可谓好德胜于好色了。这当然是恋人“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已,所以下文又禁不住一往情深地说:“虽无好友,式燕且喜。”次章写婚车越过平林。由林莽中成双成对的野鸡,想到了车中的“硕女”,再加上她美好的教养和品德,更使诗人情怀激荡,信誓旦旦:“式燕且誉,好尔无射”,我爱你终生不渝!第三章继续是男子对女子情真意切的倾诉:我家虽没有美酒佳肴,我也没有崇高的品德,但却有一颗与你相亲相爱的心。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冲口而出,感人至深。第四章写婚车进入高山。这里有茂盛的柞树。“陟彼高冈,析其柞薪。析其柞薪,其叶湑兮。”“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是当时的谚语,所以诗人由“析薪”想到了娶妻。而柔嫩鲜艳的绿叶,是美丽可爱新妇的最好比喻;由《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一句,可以确信“其叶湑兮”是写新妇的光彩照人的。这里诗人融咏物与比兴为一体,巧妙地表现了对新妇的喜爱。最后两句更是直抒情怀:“鲜我觏尔,我心写兮。”意思是说:今天和你结为伴侣,我心里真是舒服极了。尾章写婚车越过高山,进入大路。诗人仰望高山,远眺大路,面对佳偶,情满胸怀,诗句自肺腑流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这是叙事、写景,但更多的则是比喻。新妇那美丽的形体和坚贞的德行,正像高山大路一样令人敬仰和向往。诗句意蕴丰厚,气宇轩昂,因而成为表达一种仰慕之情的最好意象,遂成千古名句。接下两句“四牡騑騑,六辔如琴“,不仅与首章“间关”二句相呼应,形成回环之势,而且那如琴弦的六辔更是包含着诗人对婚后美好和谐生活的丰富想像。最后两句,又直抒胸臆,情结全篇。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主要特色,首先是结构上的跌宕。方玉润说:“前后两章实赋,一往迎,一归来。二、四两章皆写思慕之怀,却用兴体。中间忽易流利之笔,三层反跌作势,全诗章法皆灵。”(同上)其次是抒情手法的多样,或直诉情怀,一泻方快;或以景写情,亦景亦情;或比兴烘托,意境全出。总之,它是《雅》诗中优秀的抒情诗篇。
讽刺当时的一些官员,只顾着自己享乐,而不管百姓死活,就如同故事中的这个庸医一般。
此诗借古代神话中著名的夸父逐日故事,歌咏失败的英雄,寄托对某些政治斗争中的失势者的复杂感情。
夸父追日的神话以绝妙天真的想像极度夸张地表现了先民们战胜自然的勇气和信心,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陶渊明《读山海经》组诗第九首即据此写成。但诗人不是一般地复述神话的情节,而是凭藉卓越的识见,运用简妙的语言,对神话中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独特的审美观照和审美评价,因而又有其不同于神话的审美价值。神话反映事物的特点是“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恩格斯《反杜林论》)。因此,神话中的人物和事件都具有某种象征的意义。此诗对夸父追日其人其事的歌咏,自然也是一种含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歌咏。诗人之言在此,诗人之意则在彼,所以不像直陈情志的诗那么容易理解。
开篇二句咏夸父之志。《大荒北经》原说“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言外似乎还有点不以为然的意思。诗人却说:夸父产生了一个宏伟的志愿,竟然要同太阳赛跑!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不胜惊叹的情感,有力地肯定了夸父创造奇迹的英雄气概。这里表面上是赞扬夸父“与日竞走”的“宏志”,实际上是赞扬一种超越世俗的崇高理想。“俱至”二句咏夸父之力。《大荒北经》原有“逮之于禺谷”一语,诗人据此谓夸父和太阳一齐到达了虞渊,好像彼此还难分胜负,暗示夸父力足以骋其志,并非“不量力”者,其“与日竞走”之志也就确是“宏志”而非妄想了。本言胜负而不下断语,只用“似若”两字点破,故作轻描淡写,更有一种高兴非常而不露声色的妙趣。诗人对夸父神力的欣赏,也隐含着对一切奇才异能的倾慕。“神力”二句咏夸父之量。《海外北经》说夸父“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想像一个人把黄河、渭水都喝干了还没解渴,似乎有点不近情理。诗人却说:夸父至有如此特异的可以追上太阳的神力,则虽倾河而饮又何足解其焦渴?用反问的语气表现出一种坚信的态度,把一件极其怪异的事说得合情合理,至欲使人忘其怪异。在诗人的心目中,夸父的豪饮象征着一种广阔的襟怀和雄伟的气魄,因而有此热烈的赞颂。篇末二句咏夸父之功。《海外北经》说夸父“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想像夸父死后,抛下的手杖变成了一片桃林,固甚瑰奇悲壮,但尚未点明这一变化的原因,好像只是一件偶然的异事。诗人则认定这片桃林是夸父为了惠泽后人而着意生成的,说夸父的遗愿即寄托在这片桃林中,他的奇功在身后还是完成了。意谓有此一片桃林,将使后来者见之而长精神,益志气,其功德是无量的。诗人如此歌颂夸父的遗愿,真意乃在歌颂一种伟大的献身精神。
总起来看,这首诗的意蕴是非常深广的。历史上有许多杰出的人物,生前虽未能施展其才能,实现其抱负,但他们留下的精神产品,诸如远大的理想,崇高的气节,正直的品质,以及各种卓越的发现和创造,往往沾溉后人。非止一世,他们都是“功竟在身后”的人。陶渊明自己也是一个“欲有为而不能者”(《朱子语类》卷一百四十),少壮时至有“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忆我少壮时》)的豪情,归耕后复多“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杂诗·白日沦西阿》)的悲慨,他在读到这个神话时自然感触极深而非作诗不可了。所以在这首诗中,也寄托着他自己的一生心事。
用神话题材作诗,至须顾及神话原来的情节,又须注入诗人独特的感受,并且要写得含蓄和自然,否则便会流于空泛和枯萎,没有余味和生气。陶渊明毕竟是“文章不群”(萧统《陶渊明集序》)的高手,他把神话原来的情节和自己独特的感受巧妙地结合了起来,熔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于平淡的言辞中微婉地透露出对夸父其人其事的深情礼赞,使人不知不觉地受到诗意的感发,从心灵深处涌起一种对夸父其人其事的惊叹和向往之情,并由此引出许多联想和想象,从而获得更加丰富的审美怡悦。清代著名诗论家叶燮说:“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所以为至也”(《原诗·内篇》)。陶渊明此诗可谓真正达到这样的“至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