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问杜鹃,抵死催归,汝胡不归。”从杜鹃叫声的谐音“不如归去”展开联想,把杜鹃人格化,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单刀直入地责问杜鹃不以身作则——拼死叫别人回去而自己言“归”却不归。围绕归与不归的问题,下文几句分三层从正面加以评述,劝杜鹃带头先归。
第一层“似辽东白鹤,尚寻华表;海中玄鸟,犹记乌衣”四句以鹤燕尚知重返故地的事例与杜鹃作比较,表明:同属卵生羽化的禽鸟,鹤燕不言“归”而归,杜鹃口言“归”却不归,指出“归”的必要。
第二层“吴蜀非遥,羽毛自好,合趁东风飞向西”三句指出吴蜀相去不远,杜鹃自身完全有力量能飞回去。另外,杜鹃还有外力条件作帮助,正是回去的大好时机。
第三层歇拍三句“何为者,却身羁荒树,血洒芳枝”又从杜鹃眼前凄凉悲苦的处境来分析,更有必要趁早回去,不必要“血洒芳枝”自己去折磨自己,更充实了第一层的理由。这里,词人对杜鹃应当归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形象的描述,使杜鹃无言以对,杜鹃似亦吐尽詈辞。指责杜鹃对别人“抵死催归”,而自己该归、能归却不归的无理,从而反衬词人自己催其归而暂不归的合理性,为下文点题埋下伏笔。此片抓住杜鹃的言行矛盾,一路严责,本有难以为继之势,但至“血洒芳枝”句,却于“汝胡不归”的质问中,隐隐牵入“杜鹃之‘不归’盖伤心人别有怀抱”的新内容,从而引出下片训诫之词来。
“兴亡常事休悲。算人世荣华都几时。”承接上文杜鹃“血洒芳枝”的断肠思故园而对杜鹃加以劝诫:不要因国家的兴亡而悲伤。借此引出词人对人生的看法:国家兴亡是常事,富贵不久长也是常事,因此绝对不能为国家的衰败,人人失去富贵荣华而忧伤。
为使自己的见解有根有据,“看锦江好在,卧龙已矣;玉山无恙,跃马何之”四句中,词人还把一度称雄于蜀地并作出了贡献的诸葛亮、公孙述与蜀地的锦江、玉山相比较,阐明江山永存,人生却是短暂的。即客观事物的发展有着它自己的内在规律,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凡事都应该从积极方面去考虑,具体来说应着眼于为国家多作贡献。这就是词人借告诫杜鹃而对人生所持的积极态度,表现词人乐观、进取的精神。如此广阔胸襟,处于凄苦心境的杜鹃自然是无法理解的。
因此,“不解自宽,徒然相劝,我辈行藏君岂知”三句中,词人以自豪的口吻嘲弄杜鹃太不自爱,不理解词人的“行藏”却要一个劲地“催归”,可笑而白费心血,同时暗示词人坚决不归是要有一番作为的。
最后词人遂乘势就个人进退行藏这一严肃的政治问题,引出结拍三句,表明自己的态度:不是不肯退隐,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要等为国建功立业后才回乡。从而呼应开头,点明题旨,词人在人生道路上的积极进取精神在对杜鹃“抵死催归”的批判中展示无遗,含蓄而令人寻味。
此词上片一开头就对杜鹃提出责问,问它何不归去。接下去以白鹤和玄鸟知返的故事为据,说明杜鹃应该归去的道理,问它因何“身羁荒树,血洒芳枝”。下片又转出新的内容:原来杜鹃之“不归”,是因为它故乡中像诸葛亮、公孙述那样的风云人物如今早已去世,即使回去也无益。于是,词人从中得到启示,决心等打败敌人,立功封侯之后才回福建老家。
全词构思新颖,词句流畅,用典贴切,言情自然,意境深远,围绕杜鹃的叫声及有关传说典故展开联想、进行议论,最后归结到抒写个人的怀抱,从而生发出一个富有积极意义的主题,从侧面表达了词人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力求建功立业的理想,可谓构思新颖而别出心裁。
文章开篇先总体介绍西湖最美丽的景色:在一年中最美的是春天和月夜,在一天中最美的是日出前和日落后的雾气。然后详写西湖春天的风景,尽管好友石篑催着去其他地方看梅花,但作者还是舍不得离开。此时西湖游人众多,也成为西湖的一道胜景。在最后一部分,作者触景生情,感慨世人多是庸俗之辈,只知在白日里来赏玩西湖,而不知道真正的美景是春天月夜下的西湖,借此表达了作者心中产生的一种因为缺少知音而生的落寞之情。全文行文简练,感情自然。
西湖乃人间仙境,春夏秋冬、阴晴朝夕皆各有其美,但作者却别具慧眼,情有所钟,故开篇云:“西湖最盛,为春,为月。”既视“春”与“月”为西湖“最盛”即最美的季节与时辰,则此文着重描绘西湖的春景与点染西湖的月景,也就极其自然了。春景、月景固然最盛,白天也并非一概索然无味。作者接下称:“一日之盛,为朝烟,为夕岚。”此“日”相对于“月”而言,指白天。朝烟,谓清晨水气弥漫时的湖光;夕岚,谓傍晚暮霭笼罩时的山色。何以西湖之春、月为最盛,何以朝烟、夕岚为一日之盛呢?作者接着通过生动的描绘作了形象的回答。
文章写西湖之春的盛景,一是盛在花,二是盛在人。“今岁春雪甚盛,梅花为寒所勒,与杏桃相次开发,尤为奇观。”作者先写梅花因春寒雪盛,如同被勒住而迟开,花期虽推迟,但得以与杏花、桃花斗妍争奇,使西湖更增添了流光溢彩、姹紫嫣红的春色,却是罕见的“奇观”。如此“与杏桃相次开发”的“香雪海”值得观赏,更何况友人陶石篑又数言这里的“傅金吾园中梅”,乃宋朝古梅,高雅非凡,更应该赶快去大饱眼福。这里写西湖梅花之美乃虚写,是作为一种铺垫,旨在衬托西湖桃花更令人叹为观止。——因为作者“时为桃花所恋,竟不忍去”。梅花为“岁寒三友”之一,被视为高洁的象征,桃花则曾被贬为“轻薄”之物。作者舍梅取桃,乃至为桃花所“恋”,可见其迥异于世俗的独特审美趣味。而春日西湖由断桥至苏堤一带的桃花亦确实蔚为奇观:“绿烟红雾,弥漫二十余里。”仅此两句,采取远望的角度,就写出西湖二十余里桃花夹杂着绿柳的总体意境。“绿”指柳条,“红”指桃花,“烟”“雾”弥漫,则渲染出“花态柳情”,呈现繁花照眼、生机勃勃的色彩美,宛如一幅浓墨重彩的丹青。春花盛开乃是“西湖最盛”“为春”的主要表现,其次还表现为游人罗纨之盛:“歌吹为风,粉汗为雨,罗纨之盛,多于堤畔之草,艳冶极矣。”在桃花盛开的白堤、苏堤上,红男绿女,比肩继踵,甚至比堤边的春草还多;歌乐似春风回旋,香汗如春雨流滴,好不热闹:色彩艳丽之极,风姿放荡之极,着“艳冶”二字,可谓摹写、概括尽致。作者之笔墨亦极尽浓艳之能事,盖非如此不能描绘出西湖春天“艳冶”之盛景。
在描写了“西湖最盛”“为春”之后,按逻辑应该接着描写“西湖最盛”“为月”;但作者却舍不得让主角“月”轻易出场,意欲以之唱大轴戏,所以先让配角朝烟、夕岚登台铺垫。此外,以“然杭人游湖……”承上段罗纨之盛,在结构上亦是顺理成章。红男绿女的杭人只知在午、未、申三时游湖,在作者眼中是一种“俗”的表现,其“不识庐山真面目”乃在于缺乏超俗的审美趣味。作为外来游客的作者则以其慧眼发现:“其实湖光染翠之工,山岚设色之妙,皆在朝日始出。夕舂未下,始极其浓媚。”这是对西湖“一日之盛,为朝烟,为夕岚”的具体描写。“湖光染翠”,“山岚设色”,这一“染”、一“设”,皆赋予大自然以灵性,将大自然比拟成丹青妙手。而大自然的画笔,只有在“朝日始出”与“夕舂未下”这两个美妙时刻才为湖光、山岚添彩增色,从而达到“浓媚”即一种极其妩媚动人的审美境界。这与午、未、申三时西湖之“艳冶”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媚”比“冶”要高出一筹。但是西湖春天最高的审美境界却不是朝夕之景,而是作者开头所说的“为月”。对“西湖最盛”何以“为月”,作者有意放到最后来描写,旨在造成一种悬念,增添读者的兴味。与写“为春”笔墨之浓艳不同,写“为月”采用的是淡雅之笔,一浓一淡,相辅相成。此处“尤不可言”的“月景”,亦只有以淡雅的笔才能写出其神韵。作者此刻惜墨如金,并未大肆渲染,仅用“花态柳情,山容水意,别是一种趣味”十四字而已。月色中的花柳、山水该是一种什么样特殊的情趣与意味呢?作者留给读者去想像。而“月景”确实妙不可言,写得太具体难免要损害其美,束缚读者的神思,而这样略加点染反而勾勒出幽深的境界,具有无穷的趣味。这是以“少少许胜多多许”的艺术手法。月景虽最美,但并非人人能享受。作为趣味高雅的士大夫,作者颇以能探幽寻胜、受用此乐而得意,对“俗士”即红男绿女的“杭人”则含有讽诮之意,故云:“安可为俗士道哉!”
袁宏道的美学思想核心是“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叙小修诗》)。这篇游记即体现了这一思想。从文章内容来看,作者独赏西湖之春的“月景”与“朝烟”、“夕岚”,这和“午、未、申三时”游春的“俗士”迥异其趣;作者又宁愿舍弃赏梅机会,而“为桃花所恋”,与传统士大夫的审美情趣亦相悖,这都是他“独抒性灵”之处,显示出独特的个性与审美观。文章笔法也是任随自然,意到笔到,该行则行,该止则止,“无定格式,只要发人所不能发”(《答李元善》)。如文中西湖春月之景分明是主角,但却用寥寥几笔,点到即止,不加细描,而对西湖的桃花与“罗纨之盛”却颇费笔墨,堪称“不拘格套”。其实,这是因为越是高层次的审美境界愈难以用文字描绘,不如以虚代实,以简代繁,反可以收到“君看萧萧只数叶,满堂风雨不胜寒”(李东阳《柯敬仲墨竹二绝》)的艺术效果。这是作者聪明之处,他还是颇懂得艺术辩证法的。
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