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文人墨客常常借酒抒怀,使得酒成就了“钓诗钩”的美名。这篇《殿前欢》正是卢挚乘着酒兴挥洒而成的作品。这首小令写作者携酒游山,任性自然之乐。曲子开篇就带浓浓醉意,而后极力渲染率情任意的醉翁之态,意态飘逸。
“酒杯浓。一葫葫春色醉山翁,一葫葫酒压花梢重。”开篇三句渗透着浓醇的酒香,满目春色尽在酒中。醉后的卢挚品味出欧阳修“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的意趣来。一杯接一杯的美酒,蕴藏着生机勃勃的大地和花枝叶茂的美景。酒“钓”出了春景和醉趣,作者将酒葫葫挂在枝丫上,显示出自己率真自然的醉翁情态。不仅作者自己如此,连书童也兴致高昂:“随我奚童,葫葫干、兴不穷。”两人就算喝尽了葫葫中的美酒,兴致也依然高昂。这时候酒已非必要的存在,作者因酒兴而诗意大发,畅游山水间,忘记了俗世的杂念,变得无拘无束。
“谁人共,一带青山送。”此时他已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于是有了“乘风列子,列子乘风”这样的妙句。列子名列御寇,是传说中得道的“至人”,是“任真脱俗”的代表。此处借用列子的故事来表现自己饮酒之后所达到的冲而不薄,淡而有味的精神境界。卢挚正如其笔下的醉翁一般,既不追求“桃花源”式的理想,他所表现出来的超然也并不是另有寄托,别有怀抱。官运尚算亨通的他,并没有矫揉造作地强诉愁思,而是表达一种纯净无忧的情怀。他饮酒不是为了排解忧郁,而是为了享受独酌的乐趣。以“酒”贯穿全篇,是这首小令的特色。卢挚处处将情绪的表达与“酒兴”结合起来,使整首曲子读来酣畅淋漓。最后两句句式反复,又增加了几分洒脱之趣。
卢挚是元代早期散曲作家“清丽派”有影响的人物,但他的“清丽”还没有像以后散曲那样过多地向词靠近。此曲体现了散曲特有的灏烂放达之趣。如“葫葫”一词在全曲中重复出现三次,这种情况是作诗词的大忌,然却是散曲特有的风味。这种以“葫葫”为语脉串通全篇,紧扣“酒杯浓”层层递进展开的作法颇得酣畅爽快的曲旨。而曲尾颠倒反复的句式更增加了全曲的洒脱之趣。此外,清丽之中而兼豪放,也是疏斋散曲的一大特色,此曲以“清”为里,以“放”为面,作者是在“我”的抒展中进入“冲虚”之境的。这种悠远和安宁与诗词大多以一种含蓄的内向深化而进入“超然”之境迥异其趣。
此词上阕抒发作者回阳羡的喜悦和对宋神宗的感激之情,下阕借“天女”的问话,抒发了自己久戏人间,穷愁潦倒,一事无成的深沉感慨。全词含蓄蕴藉,慷慨悲凉,富有余味,表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
此词上阕抒发作者回阳羡的喜悦和对神宗皇帝的感激之情,但已掩盖不住“君恩未报”的悲凉心绪。下阕调子更为低沉,借“天女”看似轻松的问话,抒发了自己久戏人间,穷愁潦倒,一事无成的深沉感慨。
词序中说“蒙恩放归阳羡”,说明词人对神宗皇帝对他请求回阳羡居住的批准是欣慰喜悦的,然细审词意,词人欣慰的心情中不仅残存着宦海沉浮的倦怠,也分明流露出夙志难酬的惆怅。放情阳羡山水固然是词人平素的向往,他早在二十来岁时就心生卜居阳羡之念。五月到阳羡后还再次吟道:“买田阳羡吾将老。从来只为溪山好。来往一虚舟。聊随物外游。”(《菩萨蛮》)但以东坡这样倜傥不群的人物竟至于求田问舍、访水寻山,正说明严酷现实对他壮志的消磨。更令人慨叹的是,他归园田居的愿望并不能轻松实现,到宜兴不到一个月,就被起任为登州(今山东蓬莱)知州,又过了一个月,便匆匆离开了本欲“将老”的阳羡。
词中对神宗皇帝的感激和乘风归隐愿望、放情山水的憧憬相互交织,语言骏发,风格明快。个别句子略显直露,但从全词总体看,仍堪称含蓄蕴藉,慷慨悲凉,富有余味。特别是下阕,表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借天女责备,群仙讥笑以抒慨,充满天风化雨般的幻想色彩和浪漫情调,比作者直接发议论,具有更强的艺术效果。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