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杜甫作七绝《赠李白》的当年秋天,李白也写下了《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诗云:“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中流露出诗人依依惜别的深情。这与杜诗中的“秋来相顾尚飘蓬”句,可以参照。李白被赐金放还,与杜甫幸会于山东之时,由于有相同的坎坷遭遇,因而情志相投。
诗歌首先写道:“秋来相顾尚飘蓬。”“相顾”即彼此相见。“尚”即还,仍然。意思是说,李白和杜甫在秋天相会,但都如蓬草一样,漂浮不定。这一句就是写了李白被赐金放还,与杜甫在山东相会。“尚飘蓬”形象地暗示了他们都遭受仕途的坎坷,有志难展的苦闷。这里,诗人运用了比喻修辞手法,以“蓬”为喻体。“蓬”一种植物。在中国古代诗歌中,“飘蓬”或“飞蓬”都是比喻行踪飘泊不定。如,李白《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其中的“飞蓬”就是用来比喻漂泊不定行踪。这样,不但形象生动,而且含蓄蕴藉。可以说,这一句暗示了他们的生活处境,仕途的坎坷,心情的苦闷。
接着写道:“未就丹砂愧葛洪。”“未就”即没有成功。“丹砂”即朱砂。道教认为吃丹砂可以延年益寿。“葛洪”是东晋道士,自号抱朴子,入罗浮山炼丹。李白好神仙,曾炼丹药。杜甫曾经渡黄河,也登王屋山去访道士华盖华盖君,因华盖君已死,惆怅而归。“愧”即低于。因为李白和杜甫都喜欢道教而无成,所以杜甫说“愧葛洪”。这一句表面看来,似乎杜甫在规劝李白要像道家葛洪那样潜心于炼丹求仙,实则暗示李白不要为自己处境伤感。
所以,杜甫在第三句写道:“痛饮狂歌空度日。”“狂”即狂放,任性豪放。“痛饮狂歌”即痛快淋漓的饮酒,并写出豪放不羁的诗歌。意思就是(李白)不要痛饮狂歌、虚度时日。言外之意就是,你李白虽然每天痛饮而狂歌,但终不为统治者赏识。这首先是对李白才华的赏识与赞美,同时也暗示了李白虽有才华,可是得不到施展的机会和平台。其中的“空度日”就是杜甫对李白放荡不羁的诗酒生涯的感慨。当然,在诗歌中,杜甫这种感慨,既是为李白而发,也是为自己而发的。
最后写道:“飞扬跋扈为谁雄。”“飞扬跋扈”原指意态狂豪,不受约束。现多形容骄横放肆,目中无人。古今词义差别很大的。诗人杜甫用这个词语,不但揭示了李白傲骨嶙峋,狂荡不羁的性格,而且也是李白与众不同的人格的写照。其中,“为谁雄”就是说又有谁来欣赏你的勃勃雄心。这一结句,诗人通过反诘句,强调了这位绝世天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寂寞,也增强了对李白的同情与爱怜之情。
此诗突现了一个狂字,显示出一个傲字。傲骨嶙峋,狂荡不羁,这就是杜甫对于李白的写照。在这首《赠李白》中,正突现出狂与傲的风采、骨力、气度,显示出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这正是此诗的诗眼和精髓。它不仅同杜甫歌咏李白的其他诗篇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也形象地揭示了李白的性格和气质特征。
这首七绝,沉郁有致,抑扬顿挫,跌宕起伏。末句用反诘口吻,把全诗推向了最高潮。清初钱谦益在评注此诗时,独注“飞扬跋扈”句,其余一概略而不论,可谓独具慧眼,也表明它在全诗中的重要价值:“按太白性倜傥,好纵横术。少任侠,手刃数人,故公以飞扬跋扈目之。犹云平生飞动意也。旧注俱大谬。”(《钱注杜诗》卷九)是说从新的角度和侧面颂扬了李白的豪侠精神,并突出“飞扬跋扈”的飞动性。仇兆鳌注云:“飞扬,浮动之貌。跋扈,强梁之意。考《说文》:扈,尾也。跋扈,犹大鱼之跳跋其尾也。”(《杜诗详注》卷之一)此虽就字注字,就词注词,但在《赠李白》中,却是用来象征李白豪放不羁的精神。
此诗言简意赅,韵味无穷。为了强化全诗流转的节奏、气势,则以“痛饮”对“狂歌”,“飞扬”对“跋扈”;且“痛饮狂歌”与“飞扬跋扈”,“空度日”与“为谁雄”又两两相对。这就形成了一个飞动的氛围,进一步突现了李白的傲岸与狂放。
这首诗的序文是对东方虬《咏孤桐篇》的评论,也是陈子昂对自己创作体会的总结,是他诗歌创作的理论纲领。陈子昂以汉魏诗歌为高标,痛责晋宋以来的浮靡文风,感叹“风骨”和“兴寄”的失落。令他惊喜的是,东方虬《咏孤桐篇》竟使汉魏诗歌的“风骨”与“兴寄”重新得到复归。他盛赞这篇作品“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可谓风骨朗健的佳作。陈子昂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遂挥毫写下《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寄赠给东方虬。可惜,东方虬的《咏孤桐篇》今已失传,但从陈子昂的行文来看,那自然是他诗作的同调,而且,陈子昂用以赠答的《修竹篇》的确也是一篇“风骨”与“兴寄”兼备的作品。
风骨和兴寄是唐诗两个重要的质素,也是后人评论唐诗的两个重要范畴。陈子昂所倡导的“风骨”虽然借自六朝人的成说,但又有他自己新的内涵,是指旺盛的气势与端直的文词结合在一起所构成的那种昂扬奋发、刚健有力的美学风格。陈子昂所高标的“建安风骨”,恰是六朝浮靡诗风的缺失,因此,这对于扭转六朝以来柔弱、颓靡的文风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尤其对于树立唐诗那种昂扬奋发的气度和风范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子昂所标举的“兴寄”也是来源于前人主要是汉人“美刺比兴”的观念,其含义就是指诗歌的比兴寄托。这也的确切中了六朝诗歌工于体物、专有形似的弊端。更值得指出的是,陈子昂“风骨”与“兴寄”并举,对唐诗未来的发展,比如实现由风骨向兴寄的“战略转移”,也埋下了伏笔。
陈子昂同时的人如卢藏用对陈子昂的意义已经有所认识,他在《右拾遗陈子昂文集序》中,给予陈子昂以极高的评价,认为是“道丧五百年而得陈君”,对其代表作《感遇》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卢藏用的出发点不是诗歌的美学特质,而是儒家的政教观念,因此与陈子昂在诗歌史上的真正价值,与陈子昂的理论主张对唐诗学的真正意义之间尚存在一定的距离。但是,就总体而言,他的评价是客观的、中肯的,得到了后人的赞同。杜甫盛赞陈子昂“公生扬、马后,名与日月悬”,《新唐书·陈子昂传》肯定他“始变风雅”。当然,也有人对卢藏用的评价提出过质疑,如颜真卿、皎然等。明末胡震亨《唐音癸签》综合各种意见,仍然认为陈子昂“与有唐一代诗,功为大耳”。
此诗的序文阐述作者倡导“风骨”、“兴寄”的创作主张,因此,此诗向来被视为陈子昂文学思想的实践范例。
全诗正文共三十六句,可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写生长于南方的修竹品质纯美,实为自身道德、风节之写照。后一部分写修竹得伶伦赏识而得以加工成乐器,也是诗人屡次上书陈述治国方略之表徵。接着,修竹进而欲“升天行”,则是诗人亟欲施展抱负的愿望之表露。
第一部分即前十八句,主要介绍修竹的生长环境和优良质地。首二句,形象地概括了这一立意。“南岳”,即著名的五岳之一衡山。品质优良的修竹“龙种”产于此地。名山与物华聚集,一开篇就令人神往不已。“孤翠郁亭亭”,既从形色两方面描绘了修竹优美动人的姿态,也颂扬了它的卓然不群。衡山是万木葱笼的,但是,在诗人看来,它们与修竹相较,却有所逊色,所以特意以“孤翠”二字,以显其精。接下去,诗人分别写了修竹生长的自然条件和品性。“峰岭上崇崒”以下八句,紧承首句,描绘了修竹“生南岳”的情景。上有崇山峻岭,下有涧溪烟雨,突出了处境的幽僻;夜闻鼯叫,昼听泉鸣,渲染了四周的清静;春风舒缓,白露清凉,更衬出了氛围的洁净。正因为生长在这样优越的自然环境,所以修竹的“哀响”如同鸣金奏乐,“密色”仿佛受到了美玉的滋润。“岁寒霜雪苦”以下八句,上承第二句,表现修竹的品性。“含彩独青青”,照应了上文的“孤翠”,突出了修竹虽受严冬霜雪折磨却青绿如故的独特品质。接着,诗人由表及里,以“岂不厌凝冽”的反诘,转为深入析理。并继而以“羞比春木荣”作了解答。春天风和日丽,一切草木皆应时而发,竞相争荣。“羞比”表明了修竹傲岸不群,不趋时争荣,接着诗人通过“有荣歇”与“无凋零”的对比,揭示了修竹不屑与春木争荣的实质,又探本溯源,表现了它的志向:“始愿与金石,终古保坚贞。”说明修竹的本性决定了它有如金石,坚贞不二,永不凋零。这段议论,诗人采用反诘、对比、比拟等手法,寓理于象,笔挟风力,使行文“结言端直”、“意气骏爽”(刘勰《文心雕龙·风骨》),显得尤为刚健有力。
第二部分即后十八句,写修竹被制成洞箫之后的功用及愿望。相传黄帝派乐官伶伦从昆仑山北的峡谷选取了优的竹子,砍做十二竹筒,按照雌雄凤凰的鸣叫声,为人类创制了十二音律。“不意伶伦子,吹之学凤鸣”,就是诗人大胆想象,对这一传说的化用。“不意”,相对前面的“始愿”这两字使全诗顿起波折,全篇的歌赞对象由修竹转向了洞箫。由于得到黄帝乐官的雕琢,修竹的制成品——管乐洞箫,得到了配合弦乐“云和瑟”在朝廷演奏的机遇。诗人用“遂偶”、“张乐”修饰这一机遇,意态恣肆,语调轻松,暗示洞箫得到赏识器重甚为欣快。“妙曲方千变,箫韶亦九成”,生动地再现了它在朝廷的表演。能演奏“妙曲”和虞舜制作的《韶》乐,说明其音色优美动听。“方千变”、“亦九成”,形容演奏的乐曲甚多。“方”(刚才)和“亦”(又)两个副词的使用透露出了演奏的频繁忙碌。但是,洞箫并没有满足于此。“信蒙雕琢美,常愿事仙灵”,抒发了它报答知遇之恩,追求美好理想的心愿。从这两句开始到全诗结束,一变前面的第三人称,改用洞箫的口吻,绘声绘色地阐述了它“事仙灵”的心愿:伴随仙人驾翠虬,与仙女弄玉吟赏着美妙的乐曲《升天行》,携手登白日,戏赤城,入三山,游玉京,玄鹤在身边忽高忽低展翅起舞,彩云也在四周时断时续飘来飞去。在这里,诗人融合想象、拟人、夸张等多种手法,描绘了一个自由欢乐、光明美好的理想境界。这个境界虽然是虚幻的,却生动地表现了洞箫对美好理想的热切追求和昂扬向上的精神。
诗篇运用拟人化的手法,赋予修竹、洞箫人的思想感情,既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感染力,又避免了频繁比兴,失于晦涩的弊病,较为显豁地透露了其中的寓意:名为咏物,实为抒怀。诗中修竹的品性、洞箫的理想和追求,实为诗人刚直不阿、不趋炎附势、坚贞不二的品格、美好的人生理想和昂扬奋发的精神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