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秋景,寄乡愁,是一首典型的易安晚期作品。通篇从醉酒写乡愁,悲慨有致,凄婉情深。此词开头两句写寒日梧桐,透出无限凄凉。“萧萧”这里是萧条、寂寞之意。“琐窗”是雕有连琐图案的窗棂。“上”字写出寒日渐渐升高,光线慢慢爬上窗棂,含着一个时间的过程,表明作者久久地观看着日影,见出她的百无聊赖。梧桐早凋,入秋即落叶,“恨霜”即恨霜落其叶。草木本无知,所以,梧桐之恨,实为人之恨。从而借景抒情,绘出了作者的孤独和寂寥。因为心情不好,只好借酒排遣,饮多而醉,不禁沉睡,醒来唯觉瑞脑熏香,沁人心脾。三、四两句分别着一“喜”字“宜”字,似乎写欢乐,实际它不是写喜而是写悲。“酒阑”谓饮酒结束的时候。“团茶”即茶饼,宋代有为进贡而特制的龙团、凤团,印有龙凤纹,最为名贵。茶能解酒;特喜苦茶,说明酒饮得特别多;酒饮得多,表明愁重。“瑞脑”,熏香名,又名龙脑,以龙脑木蒸馏而成。“宜”表面似乎是说香气宜人,实则同首句的寒日一样,是借香写环境之清寂,因为只有清冷寂静的环境中,熏香的香气才更易散发,因而变得更深更浓,更能使人明显感觉到。
上片叙事,主写饮酒之实“秋已尽,日犹长”写作者个人对秋的感受。“仲宣”句用典,以王粲思乡心情自况。王粲,字仲宣,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人,十七岁时因避战乱,南至荆州依刘表,不受重视,曾登湖北当阳县城楼,写了著名的《登楼赋》,抒发壮志未酬、怀乡思归的抑郁心情。这两句透露出词人孤身漂泊,思归不得的幽怨之情。深秋本来使人感到凄清,加以思乡之苦,心情自然更加凄凉。“犹”、“更”这两个虚词,一写主观错觉,一写内心实感,都是加重描写乡愁。结句是为超脱语。时当深秋,篱外丛菊盛开,金色的花瓣光彩夺目,使她不禁想起晋代诗人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句,自我宽解起来:归家既是空想,不如对着尊中美酒,随意痛饮,莫辜负了这篱菊笑傲的秋光。“随分”犹云随便、随意。下片写饮酒之因,是对上片醉酒的说明:本来是以酒浇愁,却又故作达观之想,而表面上的达观,实际隐含着无限乡愁。李清照的这首词是其晚年流寓越中所作,词中表露的乡愁因和故国沦丧,流离失所的悲苦结合起来,其中的忧愤更深。
《捕蝗至浮云岭山行疲苶有怀子由弟》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的第二首。这组诗是1074年(熙宁七年)八、九月间,苏轼将离杭州通判任时所作。是年,苏轼三十九岁。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时任齐州掌书记,在济南。《咸淳临安志》:“浮云岭,在于潜县南二十五里。”(于潜,浙江境内的县,在临安西,位于分水港支流上。)苏轼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灾害,所谓“止水之祷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吴山》)。1074年,京城以东因干旱闹蝗灾,“余波及于淮浙”(《上韩丞相论灾伤书》)。苏轼因捕蝗至于潜,作此二诗寄给苏辙,以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一首着重写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点明时令、景物。重阳将近,溪边野菊已开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纪行。苏轼久不登山,这次为了捕蝗来到这山石高峻的浮云岭,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处在壮年,豪情未减,偶尔喝一杯村酒,仍觉得精力有余。此二句从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扬。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独自一人在林木荫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来,一天的疲劳,暂时忘却,顿觉宠辱不惊,梦魂安稳;然而,这片刻的安闲却唤起数年来世路奔波的许多回忆:那时局的动荡,党派的倾轧,仕途的艰险,以及这场特大蝗灾给人民带来的困苦,他奔走呼号、欲诉无门的愤懑……这一切,涌上心来。诗人用“人间忧患长”五字加以概括,表达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从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扬。全诗经此两度抑扬,声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郁不堪之情,并很自然地带出了结尾二句。
结尾紧承“人间忧患长”意,他想到此时这种疲于奔走、形同厮役的处境,忿忿然说:我真想像冯良一样杀马毁车,从此遁去,至于所谓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着再来和我讨论了!《后汉书·周燮传》载:,一个叫冯良的人,三十岁,为县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耻在厮役,因毁车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为跟一个叫杜抚的学者学习去了。家里人满以为他死了,过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乡。苏轼用此事,也和此时山行疲苦、情绪不好有关。“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是孔子的教训。在封建社会里,一些持身谨严的士大夫对自己的出处进退总是比较认真的。苏轼弟兄也经常谈到这一问题。两年多以前,苏轼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诗中就说:“眼前时事力难任,贪恋君恩去未能。”说他不愿奉行新法,只是由于贪恋君恩,未能决然引去。在捕蝗事后不久,苏轼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给苏辙一首《沁园春》词又说:“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认为出仕或归隐的主动权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时因捕蝗疲苦这一具体事件的触发,天秤偏到那一端了。这和组诗中第一首的结尾“理蝗余”的积极态度表面上矛盾,其实不然。在苏轼的思想上,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驱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两首诗的结尾各有侧重。《乌台诗案》提到“独眠林下”这四句诗时,苏轼自己解释说:“意谓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烦杂不可办,亦言己才力不能胜任也。”这正是苏轼的痛苦所在。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但新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农民的问题;加上新法执行中的某些偏差,给农民带来了不利。因此,不能因为苏轼不满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这两首诗,更多地体现了他对人民的同情。
这首诗写的是现实生活给诗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冲击,抑扬顿挫,感慨遥深,用事精切,写出了内心深处的难言之情,也是亲兄弟间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别真切动人。
此诗写军旅生活的艰辛。薇,野菜,即野豌豆苗。白天我们到山上去采野豌豆苗,因为到黄昏的时候会很饿。溪谷中风很大,又有霜露打湿大家的衣裳,真是非常寒冷。野鸡的叫声遍布山野,猿猴在相互追逐。
在这样的荒郊野外,不免使人回望故乡,然而,故乡又在哪里?忧郁如石头一般垒积胸中。每座山都有山崖,每棵树都有树枝,可我内心的忧愁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没有人知道。
人生不过是暂时寄托于人世,何必如此忧愁呢?我现在不快乐,时光也照样流逝。就像河里的那一只小舟,随着水波流转,也不知道会停在哪里,这就好比是我们的人生啊,谁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停泊。
还是披上我的皮裘,骑着良马,在飞驰中暂时地忘却这人生的烦恼吧。
从此诗我们可以看到,曹丕也是一个颇有诗意的人。在远离故土的荒郊野外,不免会产生莫名的忧愁,但这忧愁从何而来、到何而止,我们谁也不知道。而这人生,似乎也正如这忧愁一般,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到何而止。因而,还是暂时地忘却吧,不要去想它。
《陇西行》是乐府《相和歌·瑟调曲》旧题,内容写边塞战争。陇西,即今甘肃宁夏陇山以西的地方。这首《陇西行》诗反映了唐代长期的边塞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和灾难。虚实相对,宛若电影中的蒙太奇,用意工妙。诗情凄楚,吟来潸然泪下。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以精炼概括的语言,叙述了一个慷慨悲壮的激战场面。唐军誓死杀敌,奋不顾身,但结果五千将士全部丧身“胡尘”。“誓扫”、“不顾”,表现了唐军将士忠勇敢战的气概和献身精神。汉代羽林军穿锦衣貂裘,这里借指精锐部队。部队如此精良,战死者达五千之众,足见战斗之激烈和伤亡之惨重。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这里没有直写战争带来的悲惨景象,也没有渲染家人的悲伤情绪,而是匠心独运,把“河边骨”和“春闺梦”联系起来,写闺中妻子不知征人战死,仍然在梦中想见已成白骨的丈夫,使全诗产生震撼心灵的悲剧力量。知道亲人死去,固然会引起悲伤,但确知亲人的下落,毕竟是一种告慰。而这里,长年音讯杳然,人早已变成无定河边的枯骨,妻子却还在梦境之中盼他早日归来团聚。灾难和不幸降临到身上,不但毫不觉察,反而满怀着热切美好的希望,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这诗的跌宕处全在三、四两句。“可怜”句紧承前句,为题中之义;“犹是”句荡开一笔,另辟新境。“无定河边骨”和“春闺梦里人”,一边是现实,一边是梦境;一边是悲哀凄凉的枯骨,一边是年轻英俊的战士,虚实相对,荣枯迥异,造成强烈的艺术效果。一个“可怜”,一个“犹是”,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感慨,凝聚了诗人对战死者及其家人的无限同情。
明代杨慎《升庵诗话》认为,此诗化用了汉代贾捐之《议罢珠崖疏》“父战死于前,子斗伤于后,女子乘亭鄣,孤儿号于道,老母、寡妻饮泣巷哭,遥设虚祭,想魂乎万里之外”的文意,称它“一变而妙,真夺胎换骨矣”。贾文着力渲染孤儿寡母遥祭追魂,痛哭于道的悲哀气氛,写得沉痛而富有情致。文中写家人“设祭”、“想魂”,已知征人战死。而陈陶诗中的少妇则深信丈夫还活着,丝毫不疑其已经死去,几番梦中相逢。诗意更深挚,情景更凄惨,因而也更能使人一洒同情之泪。
明王世贞《艺苑卮言》赞赏此诗后二句“用意工妙”,但指责前二句“筋骨毕露”,后二句为其所累。其实,首句写唐军将士奋不顾身“誓扫匈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次句写五千精良之兵,一旦之间丧身于“胡尘”,确实令人痛惜。征人战死得悲壮,少妇的命运就更值得同情。所以这些描写正是为后二句表现少妇思念征人张本。可以说,若无前二句明白畅达的叙述描写作铺垫,想亦难见后二句“用意”之“工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