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作于公元1188年(宋孝宗淳熙十五年戊申)正月初一这一天,刚好是立春。自然界的节候推移,触发了他满腔的忧国之情。这一年辛弃疾已四十九岁,屈指一算,他渡江归宋已经整整二十七个年头了。二十七年来,辛弃疾无时不盼望恢复大业成功,可是无情的现实却使他一次又次地失望了。于是,他在春节的宴席上挥毫写下这首小词,借春天花期没定准的自然现象,含蓄地表达了自己对国事与人生的忧虑。这也是辛词善于以比兴之体寄托政治感慨的一个特点。
这首词的开篇通过节日里众人热闹而自己索然无味的对比描写,表达了自己与众不同的感伤情怀。“谁向椒盘簪彩胜?整整韶华,争上春风鬓”,说的是当时民间春节风俗。正当美好年华的整整等人,争着从椒盘中取出春幡,插上两鬓,春风吹拂着她们头上的幡胜,十分好看。
这里通过描写节日里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年轻人们的欢乐,来反衬自己“忧愁风雨”的老年怀抱。接下来两句:“往日不堪重记争,为花长把新春恨。”笔锋一转,说明自己并非不喜欢春天,不热爱生活,而是痛感无忧无虑的生活对于自己早已成为“往日”的遥远回忆。并且,其不爱春天热闹的原因还有更深的意义。
在过去的岁月里,作者岁岁苦盼春来花开,可年复一年,春天虽来了,“花”的开落却无凭准,这就使人常把新春怨恨,再没有春天一来就高兴的旧态了。显然这里一个“恨”字,已不是简单地恨自然界的春天了。接下来,作者从一个“恨”字出发,着重写了自己对“花期”的担忧和不信任。字里行间,充满了怨恨之情。这种恨,是爱极盼极所生之恨。
“春未来时先借问,晚恨开迟,早又飘零近。今岁花期消息定,只愁风雨无凭准。”作者急切盼望春来,盼望“花”开,还在隆冬就探询“花期”;但花期总是短暂的,开晚了让人等得不耐烦,开早了又让人担心它很快凋谢;这一年是元日立春,花期似乎可定,从他平时言行读者不难了解,可是开春之后风风雨雨尚难预料,谁知这一年的花开能否如人意?
作者在这里写的虽是自然界的变化,实际上是在曲折地表达了对理想中的事物又盼望、又怀疑、又担忧,最终还是热切盼望的矛盾复杂心情。作者之所以会有如此缠绵反复、坚凝执着的心理呢?就是因为他心中有抗金复国这一项大事业!所谓“花期”,即是作者时时盼望的南宋朝廷改变偏安政策,决定北伐中原的日期。
在正月初一这样的节日,人们忙着庆贺这个双喜的日子。尤其是年轻人,更是天真烂漫,兴高采烈,欢呼新春的到来。但是,这样的节日场景,对于长期削职闲居,壮志难酬的辛弃疾来说,无疑是别有一番滋味,眼看着这一派歌舞升平的气象,却怎么也乐不起来。
就在他写此词前两个月,太上皇赵构死了,这对于恢复大业也许是一个转机。如果宋孝宗此后善作决断,改变偏安路线,则抗金的“春天”必将到来。可是锐气已衰的孝宗此时已无心于事业,赵构刚死,他就下令皇太子赵惇“参决国事”,准备效法他老子传位于太子,自己当太上皇享清福了。
由此看来,“花期”仍无定准,“风雨”也难预料。上饶离临安不远,作者想必已听到这一消息。而他在词中所感叹的“花期”无定、“风雨”难料,也是由此而发。通篇此词,作者比兴结合,含而不露,十分自然地表达了他政治上的感受和个人遭遇的愁苦复杂的心情。
当时,辛弃疾被劾离官闲居已五年余。是年奏邸忽腾报辛因病挂冠,此迟到的风雨具见京城大老们的荒唐和对稼轩的忌恨。
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诗一开篇,用对仗形式以自然现象兴起社会现象:“龙欲升天须浮云,人之仕进待中人。”作者虽是平平道来,不置褒贬,提出的问题却是引人深思。试想,人的仕进本该靠才德出众,这里却说要依托皇帝的幸臣——中人,岂非咄咄怪事!作者正是通过这有悖常理的现象,开揭露朝廷问题,使诗一开始就揭出主旨。
“众口可以铄金,谗言三至,慈母不亲。”化用“众口铄金”的典故和曾参的故事。前者是说众人的话的话就连黄金也可以熔化,更不必说谗毁一个人了。后者见于《史记.甘茂传》,说鲁国有一个与孔子弟子曾参同姓名的人犯了罪,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她不相信。不久,又有一人来报告,她仍然不信,照样坐在那里织布。但等到第三个人来报告,她也慌了,投杼下机,逾墙逃跑了。坐在在这里是借古语和古事感讽现实,说明谗言可畏。
正因为如此,所以作者接下来说“愦愦俗间,不辨伪真”,便不是泛泛地空发议论,而是对当时现实的针贬,是发自内心的呼喊。因此,激愤之情溢于言表。
胸怀大志、欲有所为的作者,不甘心就此被小人的谗言所毁灭,他要向皇帝披露真心,陈述衷情。“愿欲披心自说陈”一句情词恳切,忠心可鉴.然而就连这样一点可怜的愿望,都成了难以实现的幻想,因为“君门以九重,道远河无津”。全诗就在这沉痛悲怆的慨叹之间,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无尽的余味。
这首小诗以议论为主,却不令人乏味,除了因为作者不是苍白空洞的说理、字里行间包含着真情外,形式上也很有特色。例如字数参差错落,句式长短不齐,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兼用,或骈或散,富于变化,而又一韵到底,一气呵成。不仅避免了这类诗易于呆板的弊病,而且有力地表达了作者愤激不平的感情。
清人朱乾解此诗云:“《春秋》传:‘人之有墙,以蔽恶也’今以蔽明,喻君门九重,不得自由也。”所言极是。《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是时伪言,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植。京师自卞太后群公皆惧。及帝还,皆私查颜色。卞太后悲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将何所推?’”诗道出了“众口铄金”、谣言杀人的感慨。三至五句用典,言谗言可畏。末三句写诗人遭谗而不能辩白的无奈与愤懑。全诗将愤激难平而又无奈的情绪表现得极为真实。
本文是一篇跋文,是苏轼读完黄子思诗集后写下的。文章用书法来比喻和评论诗歌,指出那些疏淡朴雅之中寓意深远的诗才是好诗。作者对苏武、李陵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都做出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苏轼似乎更加推崇。他认为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这样才会姿态横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全文言简意丰,洗练明畅。
首先,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以“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为在最高境界。尽管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能够集古今笔法的大成,成为天下人师法的宗师,但还是未能恢复钟繇、王羲之书法的艺术神韵。接着,苏轼运用类比推理,认为诗歌艺术与书法相通。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也是自然天成,富于神韵,像苏武、李陵、曹植、刘祯、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诗歌那样,出于性情的真切流露,超然物外,淡泊远神,富有韵味。
尽管李白、杜甫取得了“凌跨百代”的集大成成就,但是,李杜诗歌还是缺少魏晋以来“高风绝尘”的韵味。此后的诗人尽管追求远韵,但是才不逮意。这就自然过渡到对韦应物、柳宗元山水诗的经典评价。苏轼认为他们的诗歌“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于此相应,晚唐司空图又提出了妙在咸酸之外的“神韵”说。最后,苏轼将黄子思的诗歌接在追求远韵神味的诗歌艺术传统上,发现并赞扬了黄子思诗歌艺术成就。
这篇短跋的价值,并不在于评价了黄子思诗歌,而在于苏轼提出的新的诗歌理想。与当时复古思潮不同的是苏轼要求诗歌恢复汉魏古诗的萧散简远境界,并不是欧阳修等人追求的古朴苍劲的格调。值得指出的是,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并没有实践这一艺术理想,即使那些刻意模仿陶渊明的和陶诗,也没有陶渊明诗歌那种冲淡闲适的风格,而是“天马脱羁,飞仙游戏,穷极变化如适如其意中所欲岀”(沈德潜《说诗晬语》),显露的仍然是他豪迈洒脱的个性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