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个故事,很让我们疑心,这是否是后来添加上去的,因为伍员,也就是伍子胥,真的是料事如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然 就在二十年后灭掉了吴国,应了伍子胥的预言。当然,这个故事没有造假,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这样我们的确要佩服伍子胥的眼光和头脑了。他是清醒的政治家、军事家,具有理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态度。他识破了越国在兵临城下之时媾和来保存实力的意图,援引历史教训来告诉吴王夫差,却未被采纳。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发展虽然不是重复循环的,但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乎要栽大跟头。夏朝第六代君主少康的“少康中兴”,就是一面镜子。国家虽然亡了,但留下了复仇的种子, 为日后的复兴提供了火种。星星之光,可以燎原。少康就真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 灭掉仇敌,光复了祖先的业绩。
教训之二,是对陷入困境的“穷寇”,要穷追猛打,直至彻底消灭,不留任何祸根, 不时敌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希望,也就是要灭掉“种子”。还是毛主席英明, 他老人家早就手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先生也极力倡导通打“落水狗”的精神,即使狗儿落入水中做出哀求的可怜状,也要通打之,否则,它一旦爬上岸来,又会咬人的。古人也总结过不能纵虎归山,要不然会遗害无穷。从这个方面来说,吴王夫差放过越王勾践,实在是养虎遗患,玩火以至自焚。
教训之三,从越王勾践的角度说,在明知对手强大时,及时的表示屈服,要求媾和,以便保存实力,另图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是迫不得已最好的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 勾践不愧为识时务者,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关键时刻,甘拜下风,屈居人下,以屈求神,保住了复仇的种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教训之四,要有坚韧不拔地坚持下去的毅力,事业终将成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大概是牢记住了这一点,并且再退一步,加上十年,用两倍的时间来为复仇作准备。 这个过程也够漫长的,其中的屈辱辛酸,非局外人所能体验。以国君的身份,卧薪尝胆,这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在长期的艰难困苦之中,人的精神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因挫折而彻底的放弃希望和努力。但是勾践坚持下来了。 因此我们也要敬佩勾践,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地向目标挺进的毅力。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这是十二支曲子的第一首,以《前身误》为曲名,点明主题是“误了前身”。曲子以宝玉的自诉口吻,演唱自己与宝钗感情始前不能融洽的不幸婚姻,抒发对黛玉怀念和眷恋之情,表现出对封建包办婚姻的强烈不满。
曲子开首两句就以强烈的对比总起,显示了宝玉思念前情的心情。前句中的“金”指宝钗,“玉”指宝玉,后句中的“木”指林黛玉,石”自指宝玉。语意是尽管他人都异口同声称赞宝钗与宝玉如金玉般匹配,强迫他们结合,但当事人宝玉却不以为然,怀念和眷恋的却是他与黛玉的,被他人认为比不上“金玉”的木石前盟。
三、四句仍以对比的手法,分写宝玉对宝钗、黛玉的不同感情与态度。前句中的“高士”本意指品德高尚的人。贾府中许多人认为薛宝钗品德高尚,为人温柔敦厚,可以称为“高士”。”雪“与“薛”同音,既点出宝钗的姓氏,又写出了宝玉与宝钗相处时冰冷的感受。后句中的“世外仙姝”与“林”均指林黛玉,林黛玉因不能与宝玉结合,最后抑郁而死,“寂寞”一词表现其境遇。前一句中的一个“空”字既描述了宝玉与宝钗结婚后因意志情趣不合的难堪境遇,表现宝玉对宝钗的冷漠,又反衬出宝玉对黛玉前生难忘的眷恋之情。
五、六句是宝玉经历了不幸婚姻后的人生认识。即在未与宝钗成婚前,尽管宝玉也看到他人生活的一些不幸,听到他人对生活的某些抱怨,但他自己对生活和爱情毕竟还存有信心和美好幻想;与宝钗的结婚及婚后生活,打破了他的美梦,因此发出“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的慨叹。
最后两句,表达了宝玉对封建社会造成他不幸婚姻的愤懑不平心情。既然封建包办婚姻使宝玉不能与自己所爱的黛玉结合,那么新妇宝钗纵使变成了孟光那样举案齐眉的贤妇,也不可能抚慰平息他痛苦不满的心情。
整首曲以强烈的对比手法,通过宝玉之口表现了作者曹雪芹对没有爱情的封建包办婚姻的否定和不满。
这首诗是嘲讽秦观的诗风。秦观是北宋婉约词派的代表作家之一,他的诗词风格柔弱纤丽,修辞精巧,元好问称是“女郎诗”,露讥讽之意。这表明元好问崇尚的是象韩愈那样雄浑刚健的风骨之美。
但是元好问的这种倾向性鲜明的审美观点过于绝对化,文学艺术可以也应当有多元的审美风格。刚健雄浑固然可贵,婉约秀丽也有娱人之美。在诗歌风格上,应当允许审美主体各有其好。不过作为生长在北方,仕于金王朝的诗人元好问来说,倾心于诗歌的雄浑苍茫之美,是十分自然的。
这是一篇理意深刻、情趣盎然的咏物寄志散文。作者从山多髯松和结庐在此的原因,写到烟云万顷亭、唯天在上亭、清高亭、环中亭的历历景物。文章篇幅不长,由于紧扣了髯松这一特点,所以能把看松庵雄伟壮丽、幽美宜人的景色一一呈现在读者眼前,读了令人有飘然忘返之感。
第一段状写匡山的美景,第二段叙写章三益在匡山建造庵庐及亭,第三段交代“看松庵”的命名缘由,第四段以问答的方式为章三益明志。此文主要对龙泉人士对章三益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作者认为章三益无论隐居还是出来做官,都能像松树一样坚持操守。
第一段写章三益在庐筐山结庐的原因,紧扣“乐松”两字。筐山髯松弥望,新翠如濯,上有为隐者所尚服的薜荔、女萝,下有能安神和气的茯苓之属,环境特宜养生养性,蓄志律身,因而结庐其间。
第二段写“看松庵”命名原由,全段围绕着“看松”两个字,先写庵的四周建有四亭,点明这个地方既有能生万顷烟云的深潭,又有高入云霄、视野广阔的峰峦,既有清寒空碧的林荫,又有众峰环翠、宛如仙人所居的静谧之处,庵庐就是结在这高、远、清、空的环境之中;继写“看松”的乐趣,从忘我入神而“看”到“行歌松间”的自乐,再到髯松解意“相娱”,层次分明。在章三益的眼里,松树根深叶劲,寒暑不惊,是“元夫巨人”以及“古豪杰”品格的像征,因此敬慕不已,久视不舍,以致主观精神与客体之形凝合为一,“物我两忘”;而章君行歌松间,髯松奉笙箫之音以“相娱”,则是以拟人手法点出髯松对章君之知遇。
第三段是议论,就松树的“正刚之气”结合章三益生平实际行为进行阐发,笔端饱含抒情。由于议论是针对“龙泉之人士”以为章三益已经“忘世”而发,显得顺理成章。
第四段是写作者邀请章三益一同游览青萝山,表示自己也有与章君相同志趣,也愿意以松为友以自律。文末以“虽然”一词转折,以“筐山之灵,其亦迟君久矣”一语呼应前文,戛然结束全篇。
松树的“正刚之气”,历来是仁人志士自厉自立的榜样。撰作文章时,作者已经四十多岁了,在这样的年纪面对着不堪的世道,他不但不嗟老叹悲,反而能以髯松的正刚气质自厉自期,想要以此与章君共律共勉,积极的人生太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正二十年庚子(公元1360年),章三益与宋濂、刘基、叶琛四人同应朱元璋之召,为明初政权效力。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三益与刘基同拜御史中丞之职,证实了宋濂认为三益结庐筐山并非“忘世”的正确判断。
文中提到章君久视髯松,“精神凝合,物我两忘”,是指主体对髯松正刚之气的神会与融合,即客体特征向主体的入化。这也是儒家所一贯倡导的“养志待时”的涵养过程,在某种特定境况下,它确有助于主体精神的扩充与升华。庄子所主的“物我两忘”是“无我”,是消极弃世;而这里所说是要将自己扩展成“大我”、“新我”,两者是不同的,这一点要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