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是最大的悲哀。辛弃疾《丑奴儿》词中有:”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几句,算是把愁写到了极致。汪元里此诗的开头,采用的也是这种方法。其中“愁到浓时“总提,以下分写斟酒、挑灯、看剑、流泪,诗句不再言愁,但愁绪自见。在这种地方,辛词用说话表现,汪诗用动作表现,可谓异曲而同工。又,第二句用辛弃疾《破阵子》词中“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成句,浑然再现了一个报国无门的志士形象。只是此诗再缀以“泪痕深”三字,显示了一个宫廷乐师在亡国之后的心理状态,已不能和当年的辛弃疾相比了。
颔、颈两联,一叹知音少,一抒故乡情,既应题,表明只有王昭仪方能引为知己,又以家乡之思暗寓亡国之痛,显示出作者的创作意图。据《上谷郡图经》,黄金台在今河北易县东南十八里,燕昭王置千金于其上,以延天下士,遂以为名。又,《乐府诗集》卷四五引《乐苑》碧玉歌者,宋汝南王所作也。碧玉,汝南王妾名。颔联前一句说空有黄金之台,后一句说枉调碧玉之歌,反复陈述的既是作者同王清惠在元大都的孤寂处境和悲怆情怀,又含有他们洁身自好,不与元人贵族和宋室降巨们为伍的坚贞节操。颈联先写秋风中颤抖的“万叶”,衬托别梦不成,再用孤灯夜雨衬托归息难禁—-自然,这里的“故乡心”表达的仍是对宋室的追念。写法上,前两句用典故直抒胸臆,后两句用环境反衬乡心,手法变化,效果极好。
末联故意宕开,由抒情转入写景,用梧桐雨、劲气构成凄切悲凉的意境,为上文中已经酝酿出来的感情设计了大自然的深沉回响,因而使作者的“浓”愁有充溢寒空、侵凌肌肤之势。
李压林《湖山类秘》说:“吴友汪水云出示《类稿》纪其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艰关愁叹之状备见于诗。微而显,隐而彰,哀而不怨,歌欺而悲,甚于痛哭。”徽”与“湿”, 隐与彰,本来是互相对立的,但水云(元量号)独能把它们和谐地统一起来,形成自己特殊的艺术风格。就这首诗而言,其中“少知己分”、“空好音护”、“孤馆梦”、“故乡心”等等,几乎可以说是千百年来被文人学士们唱烂了的陈词,因而人们可能误认它是一首等闲之作—这是此诗 “显”与“彰”的一面。但如果知人论世,稍作进一步的考察,那么汪元只要愿意攀附元朝新贵,则“黄金台”必不甚远,故乡也可“荣”归,由此又可断定这首诗中的知己之叹、故乡之思绝不能作通常意义来理解——这又是此诗‘隐”与“微”的一面。
这首怀古吊今之作,既怀战国时大梁侯嬴之史事,又吊友人侯朝宗之事迹。作者何以借“怀古”而“兼吊侯朝宗”呢?因为侯朝宗既与侯嬴同姓,且又同具肝胆意气。
在结构上,前六句集中“怀古”。首联借描写时代背景而点明“怀古”,把思绪推向历史的纵深。“河洛风尘万里昏”,中原大地风尘万里,河洛一带战乱不息。面对这苦难的多事之秋,诗人不禁思潮涌起,自然思念起“贻书约终隐不出”的友人侯朝宗,并联想到战国时代曾隐身为夷门监者的侯嬴:“百年心事向夷门。”这就将“怀古” 与“吊今”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对时代的感叹、对古人的追忆,隐含于对史事的回顾之中了。
二、三联描写 “怀古” 的具体内容,借侯嬴为信陵君策划窃符救赵之事,以表现其肝胆意气: “气倾市侠收奇用,策动宫娥报旧恩。多见摄衣称上客,几人刎颈送王孙?”侯嬴家境寒微,七十多岁时为大梁夷门监者,但为人修身洁行。信陵君欲厚遗之而不受,便置酒大会宾客,亲自乘车迎为上客。当信陵君欲救赵而苦无兵权时,侯嬴为之献策,使曾受信陵君旧恩而图报的魏王宠妾如姬窃得兵符,并推荐市中屠者朱亥,杀死受魏王旨意观望不前的魏将晋鄙夺得兵权,终于击退秦军而保全赵国。当信陵君出发时,侯嬴因年老不能随军上阵而自刎。诗人通过对这段史实简洁的描述,使侯嬴的形象既豪迈雄放,又慷慨悲壮。尤其是 “多见”与 “几人”的鲜明对比,不仅生动地突现出侯嬴的肝胆意气,而且倾注了诗人的一腔赞颂之情,也从而在“怀古”之中,透露出 “吊今”之意。因为在诗人看来,侯朝宗在明末动荡之中,积极入复社,严正斥宦宫,抨击奸党,匡扶明室,具有和侯嬴同样的肝胆意气。因而才引出末联的正面 “吊今”,以侯嬴指代侯朝宗。
末联虽正面吊今,却又不是礼赞式地哀悼,而是对自己 “死生终负侯嬴诺” 的深深自责。对侯朝宗这样有肝胆意气的英雄,自己却 “为世所逼,有负宿诺” ,入清后官至国子祭酒,晚年虽告假归里,但终以仕清为耻。诗人曾痛心疾首地说:“误尽一生是一官,弃家容易变名难。” 当然就对有负于侯朝宗之诺感到深深的愧恨了。这种愧恨之情,在 “欲滴椒浆泪满樽”一句中得到了真切生动的表现。末联的正面吊今,使诗作思念友人的题旨更显得深邃、隽永。
由于诗人借 “怀古”以 “吊今” ,“怀古” 与 “吊今”相互交织,情蕴深厚。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