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
这是一首纪游抒情诗,抒写江南农村日常生活,诗人紧扣诗题“游”字,但又不具体描写游村的过程,而是剪取游村的见闻,来体现不尽之游兴。全诗首写诗人出游到农家,次写村外之景物,复写村中之情事,末写频来夜游。所写虽各有侧重,但以游村贯穿,并把秀丽的山村自然风光与淳朴的村民习俗和谐地统一在完整的画面上,构成了优美的意境和恬淡、隽永的格调。此诗题材比较普通,但立意新巧,手法白描,不用辞藻涂抹,而自然成趣。
首联渲染出丰收之年农村一片宁静、欢悦的气象。“足鸡豚”一个“足”字,表达了农家款客尽其所有的盛情。“莫笑”二字,道出诗人对农村淳朴民风的赞赏。
颔联写山间水畔的景色,写景中寓含哲理,千百年来广泛被人引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如此流畅绚丽、开朗明快的诗句,仿佛可以看到诗人在青翠可掬的山峦间漫步,清碧的山泉在曲折溪流中汩汩穿行,草木愈见浓茂,蜿蜒的山径也愈益依稀难认。正在迷惘之际,突然看见前面花明柳暗,几间农家茅舍,隐现于花木扶疏之间,诗人顿觉豁然开朗。其喜形于色的兴奋之状,可以想见。当然这种境界前人也有描摹,这两句却格外委婉别致。读过此联后,人们会感到,在人生某种境遇中,与诗句所写有着惊人的契合之处,因而更觉亲切。这里描写的是诗人置身山阴道上,信步而行,疑若无路,忽又开朗的情景,不仅反映了诗人对前途所抱的希望,也道出了世间事物消长变化的哲理。于是这两句诗就越出了自然景色描写的范围,而具有很强的艺术生命力。
颈联则由自然入人事,描摹了南宋初年的农村风俗画卷。读者不难体味出诗人所要表达的热爱传统文化的深情。“社”为土地神。春社,在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农家祭社祈年,满着丰收的期待。节日来源于《周礼》。苏轼《蝶恋花·密州上元》也说:“击鼓吹箫,却入农桑社。”可见到宋代还很盛行。陆游在这里更以“衣冠简朴古风存”,赞美着这个古老的乡土风俗,显示出他对吾土吾民之爱。
尾联诗人故而笔锋一转,表明诗人已“游”了一整天,此时明月高悬,整个大地笼罩在一片淡淡的月光之中,给春社过后的村庄也染上了一层静谧的色彩,别有一番情趣。于是这两句从胸中自然流出:但愿从今以后,能不时拄杖乘月,轻叩柴扉,与老农把酒言欢,此情此景,不亦乐乎。一个热爱家乡与农民亲密无间的诗人形象跃然纸上。
诗人被弹劾罢归故里后,心中难免有抑郁不平之气。相较于虚伪的官场,家乡纯朴的生活自然会产生无限的欣慰之情。此外,诗人虽貌似闲适,却仍心系国事。秉国者目光短浅,无深谋长策,然而诗人并未丧失信心,深信总有一天否极泰来。这种心境和所游之境恰相吻合,于是两相交涉,产生了传诵千古的“山重”“柳暗”一联。
陆游这首七律结构严谨,主线突出,全诗八句无一“游”字,而处处切“游”字,游兴十足,游意不尽。又层次分明。尤其中间两联,对仗工整,善写难状之景,如珠落玉盘,圆润流转,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平。
这是一首写好友老年时离别伤情的诗,是一首别具一格的送别诗。
写送别,既不写送别的时间和地点,又不通过写景抒情达意,而是从年轻时的分别写起,用一“易”字,说年轻时不把离别当成一回事,总觉得再会是很容易的。这里既是对从前分别的追忆,又是对过去把离别不当成一回事的追悔。
“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起句自然,平平叙来,而眼前依依不舍的感情隐含其间。“黯然伤魂者,唯别而已矣。”离别,毕竟是人生中伤痛的事情。“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年轻时不在乎,因为来日方长,而年老时就不一样了,因为所剩日子无多,不能再轻易离别了。作者把老年时对待别离的感情和态度与年轻时相比,不但使诗意深入一层,而且把一别之后难得再见的痛苦而沉重的心情,充分表达出来。
“勿言”二句起承转作用,是从离别写到别时的酒宴。说明此次饯别,不同以往,眼前的一杯薄酒,不要再以为不算什么,因为到明日分别以后,恐怕再难于一起把杯共饮了。“一樽酒",形容其少。“难重持”,很难再一同共饮,而且是“明日”,就在眼前。这是多么令人心酸而又遗憾的事情。小小一杯酒,寄托了依依难舍之情以及极可珍惜的知己的无限情意,语调低沉,伤感不已。
最后,作者则驰骋丰富的想象,想到古人梦中寻友的动人事迹,他想模仿古人,在与范安成分别后,梦里去寻他以慰相思之苦。但是,梦中要迷失道路,好友是寻不见的,因而相思之苦仍消除不了。作者用了“何以慰相思”进行反问,把真挚的友情,“相见时难别亦难’’的酸楚的心理状态,精细地刻划了出来。这两句诗,把深厚的友情表达无余,把不忍离别之情推向高潮,是感情的升华,是痛苦的倾诉,含蓄蕴藉,有画龙点睛之妙。
这首诗在沈约的诗作中很有特色,不但句句言别,句句言友情、别情,气脉贯注,波澜起伏,而且通篇率尔直言,语言通畅流利,说话的语气,情感的表达均突出了老年人分别时的心理状态,依依留恋的深情厚意以及凄怆酸楚的痛苦心情。而感情的抒发,来自内心深处,毫无造作之感。另外,诗的风格朴素,气骨道劲,不事雕凿,不用对仗句子,有平易亲切之感。
这首诗可能是李白流放夜郎时所作。诗题的意思是在郢门这个地方遇上了秋天而抒发胸中感想。此诗共二十句,除了尾联两句,其余都是对仗,所以这是一首入律的诗歌。诗中抒发了对家乡的思念,对隐居的向往之情,也蕴含了对时光易逝,人生如白驹过隙的慨叹,情感基调比较悲凉。
有人认为,也许是在李白年轻时候,拜见荆州刺史韩朝宗以后,因为不得举荐而灰心,而产生出归隐的思想,从而挥笔写下了自己的感受。也有可能是李白刚刚出川到达荆州时候就产生了思乡的情绪,“巴月三成弦”,总之,长期在正干揭游说的生活是很辛苦的,没有坚强的意志与雄厚的财力是难以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