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在诗中说自己当年奉诏入京陪王伴驾,声名鹊起,与王公权贵相接交,诗酒快意,但是遭到无情的打击,最后被赐金还山,深重的失落感使他愤积膺怀自觉可与贤哲比肩,此时他以诗作与翰林院中诸位友人礼貌性地告别,说自己向来崇尚古风。不合流俗,将要归隐山林。
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抒情主人公生平夙愿和抱负。“好古”即好古风。古风,即下文所谓“贤达风”。贤达风即辅佐明主,功成身退。所以“好古”一词下启后三句。“白日”句至“王公”以上二十句为第二段,写抒情主人公受皇帝恩宠的盛况。这一段又分为四层意思。“白日”四句写承诏入宫,喜出望外。白日、回光、恭承、欻起等词语表达了这种喜悦心情。“清切”以下十句写“君王赐颜色”的无比荣耀。悠游宫禁,天子赐颜色,升价倍增。扈从帝驾,乘宝马,衣锦衣,依岩望松,对酒弹琴,其愉悦之情溢于言表。“因学”四句言因献辞赋,天子赏识,其声价倍增。归来二句言由于以上原因,王公贵族皆纷纷结交。“一去”十句为第三段,写失去帝宠,离开皇宫后的凄凉酸楚。一旦失势,身如飘蓬,宾客疏散,酒尊空空。无奈之际,自我宽慰:才力可依,不惭文宗。书告知己,学四皓而隐遁。
全诗叙议结合,成功运用了夸张、比喻、对比的手法,抒发了悲愤的情怀,也包含着对统治者的讽刺之意。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田翁叹》通过一位植树田翁的感叹反映了广阔的社会面貌,写出了封建社会的阶级对立、人间的不平与官府徭役的繁重与害人。这位植树的田翁是一位勤劳善良的老农,他辛勤劳动了一生,亲手栽下了千棵桑树与杏树,他本指望这些劳动会给自已与自己的一家带来温饱,也造福于社会与后代。这种愿望是应该得到满足的。但是,封建社会的现实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连年繁重的徭役使田翁倾家荡产,他不得不把自己心爱的倾注了全部心血与希望的桑林与杏树卖给富家郎。而这位富家郎却砍倒“文杏作中梁”,又段林开池,在池中种上了满池的荷花,以供自己的观赏与享乐。这位富家郎“田业广”,又花钱买了“金章”,步入了官场。他又广为结交,使他家门前的垂杨下满是贵人的车辆。这样的现实,使田翁及田翁的一家感叹嗟伤,又使作者感到不平。
这首诗形象鲜明,有简单的故事情节。田翁的形象是从作者的正面描写中展示出来的。这首诗是以写田翁的所做、所观、所想为主,这位田翁的性格特点是由他的动作及心理活动表现出来的。他“手植千树桑”,他家有满室的儿孙,说明他的勤劳,他已经为社会劳动了一生。他对富家郎的怨恨说明他有朴素的阶级觉悟。他对“千树桑”被毁,对他亲手栽的文杏做了中梁,对桑林被开为荷花池感到痛心与惋惜,这说明他一生种桑与种杏不单是为了自身与一家人的温饱(当然也包含着为自身与一家人的温饱),这中间透出了一定的为社会及后代造福的思想。这是他性格中可贵的善良的一面。这位老田翁的形象是具体的,是有血有肉的。而那位富家郎的活动,他的所作所为,他砍“文杏作中梁”,他“田业广”,他用钱“买金章”,他招来无数贵人的车辆,他毁桑林开水池种荷花,这一切都是从田翁的眼里看出,从田翁的嘴里说出,这种写法省略了不少笔墨,而这位富家郎“为富不仁”的特点又表现得极为突出。作者的态度,作者对田翁的同情,对富家郎的厌恶与斥责都是通过这些具体描写表现出来的。诗人对官府徭役繁重的揭露也没有正面阐述,只是在说明田翁把“手植”的“千树桑”卖给富家郎的原因时,顺便交待了一句“频年徭役重”,致使田翁的“千树桑”“尽属富家郎”。这样描写,使这首诗重点突出,情节多变化,这是一首以叙事与扦情二者相结合的作品。另外,这首诗巧妙运用对比的手法。诗中田翁与富家郎是封建社会两类人的代表,田翁是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者,富家即是压迫别人剥削别人的官僚地主。这两者在诗中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封建社会的阶级对立就在这对比之中展示出来。同时,语言通俗形象,情节跳跃性较大也是这首诗的特点。
每逢重阳节,人们都要怀念远出在外的游子,异地做客的游子也思念家乡的父老兄弟。中国古代诗人也屡屡在诗中表达重阳节思亲的情怀。如杜甫《九日》:“重阳独酌杯中酒,抱病起登江上台。”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也是脍炙人口之作。而汪元量由重阳节感发的就不仅仅是对故乡亲人的怀念,更为深情的,是对故国的无限眷恋。
小令分上下片。上片主要是对思念故国的情绪和气氛的渲染。开头:“官舍悄,坐到月西斜。”夜深人静,万籁俱寂,而作者心绪如麻,不能成寐,面对一弯明月沉思默想,一直到月沉西山。“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静夜思》),汪元量举头望月的所思所想就不仅仅是故乡,而要广泛、深沉得多。“永夜角声悲自语,客心愁破正思家”。这两句紧承上面,进一步表达一种悲痛的情怀。长夜漫漫,角声时起,给人一种绝域苍茫的肃杀气氛,在这阴森恐怖的陌生之地,作者只有悲愤地喃喃自语,聊以排遣内心的痛苦于万一。这种悲痛的来源就是对“家”的无限思念。这个“家”主要是指已经沦丧于蒙古铁蹄之下的南宋王朝,一个大“家”,当然其中也包含有自己的小“家”。“南北各天涯”。从南宋临安到元大都,重山叠水,遥距数千里,真可谓天各一方。即作者对故国、对家乡的怀念,正是在这样的近乎绝望的境地中,才显得更加悲壮,更加沉重。
词入下片,作者对故国、对家乡的思念,由抽象的情绪变为具象的行为。“肠断裂,搔首一长嗟。”作者虽有回天之愿,却无回天之力。作者思念国家、以至肝肠寸断,却只能以搔首长叹作结。“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杜甫《春望》),这只是一种忧心如焚而又无可奈何的举动。“绮席象床寒玉枕,美人何处醉黄花。”这两句涉及到了作者思家的具体内容。作者想到,往年南宋宫中那些拥金枕玉的美女们,在重阳节总是开怀畅饮,醉赏菊花,尽情欢笑。而今国破家亡,她们就不能象往年那样了。即使她们陪着征服者饮酒赏花,强颜欢笑,但由于物是人非,她们的心情也一定是十分痛苦的。末句“和泪捻琵琶”再次把内在感情化为具体行动。悲愤交集,热泪长流,但又不能跃马扬鞭,奋战沙场,只能捻动琵琶。弹上一曲曲悲歌。在这如泣如诉的琵琶曲中,会有多少作者不敢或不能用语言表达的情感。
后人在评价汪元量的诗词时说:“唐之事记于草堂,后以‘诗史’目之,水云之诗,亦宋亡之诗史也,其诗亦鼓吹草堂者也。其愁思壹郁,又可复伸,则又有甚于草堂者也。”(李珏《书汪水云诗后》)确实,汪元量诗词中对国破家亡的沉痛感,比之杜甫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因为,南宋灭亡这段历史,比起安史之乱来更为沉痛。
该词上片以议论开始,后又转叙述,表达了词人对妻子的离去的悲痛之情。下片则亦情亦景,直白率真地描写自己孤单的情景,孤凄婉转,妩媚动人。全词语言直白率露,明白如话,但情韵不减,其孤凄婉转之情溢于言表,仍不失为一篇佳作。
“肯把离情容易看,要从容易见艰难。”词人说得直白,旧时情怀若能说忘便忘,这世问不知道要减去多少百结愁肠,即使几番平和了心态去面对过往,也经不住点滴回忆从不胜防的缝隙里一路叫嚣而来。而所有离别情绪中最令人不堪忍受的,便是生死之隔;所有陈年过往中最折磨人的,便是对亡者的记忆。
纳兰在妻子卢氏死后虽然没有追随而去,以后的生命里也有过别的女人,但他的伤痛和寂寞,却没有得到一丝一毫的减少。毕竟,死亡是终极的解脱,而活着,就要选择与寂寞和绝望为伍,在潮水一般的往事里独自忍受,甚至没有一双可以握着的手。
“难抛往事一般般”这句则是说有些痛苦,隐藏在内心的角落,不为人知却深入骨髓,轻轻一碰,就会撕扯血脉一样地疼痛。无可告解,无法遗忘。细碎的往事一件又一件,想要抛开实在太难。
“今夜灯前形共影,枕函虚置翠衾单”,话说到这已是字中带泪,词人仿佛做了一场短暂的梦,醒来之后,世界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孤窗明月,寂寂书案,冰冷而难耐:他知道,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妻子对他殷勤问暖,为他深夜挑灯,再也没有罗香偎人,盈盈笑语,牵挂他在外的脚步。
夜晚,灯光,总是能勾起人无限思绪。 “今夜”、 “灯前”,纳兰遥想起过往,也是自然。而当时独坐灯前的词人,看这夜晚,灯光满满的,记忆满满的,屋里却是空空的——妻子已经死了——“更无人与共春寒”,如花美眷,已做尘土,风雨消磨生死别,要他如何熬过那些枯竹冷雨的不眠长夜,如何面对孤灯明灭的客里茕茕。
比起历代悼亡词,纳兰词语句间总有种超出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他所愿只是一双料峭春寒时能握住的手,只是一个能陪他走到天荒地老的人,这样的情绪反应在词句里,就不同于元稹的“贫贱夫妻百事哀”,也没有苏东坡夹杂的政治失意,诚如叶嘉莹先生所说, “没有大挫折,有清纯的一份纤柔婉转的词心”。
这首小令将悼亡的情绪在夜晚灯火的映照下肆意铺张,在寥寥言语间蜿蜒流转的是一种渗透骨髓的纯粹伤感,一种无法摆脱的心灵痛苦,一种幸福与爱情一去不复返的遗憾。而在这篇以及纳兰几乎所有的悼亡词中,又都有着一种对青春与爱情能够永生的渴望。或许,他的悲剧不在于卢氏的死亡,也不在于卢氏死亡所带来的悲伤,而在于卢氏死亡后他心灵无法摆脱的幻灭状态。字面上心死如灰的背后,是纳兰的迷惘,也是存活于这世间的人们都未看透的,人生的大真实与大虚幻,大欢乐与大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