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以“谢公台”起兴,意在写出赴任途中来到友人李公择湖州任所的一种快感。这里的“谢公台”,应当是借喻友人任所。“明月清风”则是运用成语,借以写湖州的自然美,似乎也隐隐象征着友人清高洁白的操守,而以感叹出之,表达了词人的赞赏之情。三、四句转入对旧太守、友人孙觉的怀念:“旧日髯孙何处去,重来。”二句写出了席间面对新守时对旧守的怀想。随后又回到当前,赞颂新太守、东道主李常的才具:“短李风流更上才。”“短李”与“髯孙”都是用典,正好切合新、旧太守外形与姓氏的特点,前后相映成趣,显得既典雅又诙谐。
过片两句对景感时:“秋色渐摧颓,满院黄英映酒杯。”词人以“映酒杯”点明“席上”劝酒的题意,以“满院黄英”写出深秋时节的特征,对“秋色渐摧颓”的概括性描述则寓含着时序迁移的感慨,与上片写到的“旧日”、“重来”这种今昔之感是一脉相通的。最后三句是对明春桃花争开的盛景的想象,词人化用刘禹锡的诗意,变讽刺为赞颂,象征性地赞美了旧太守的政绩,并再度饱含深情地表达了对他的深切怀念。“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大概是事业发展乃至社会进步的一种普遍现象。
全词,词人表达了对旧太守的怀念,同时也是对新太守的激励,因为未来提起的栽树的“刘郎”,是现在的太守李常。作者题作“劝李公择酒”,其深意或许就在于此。
《尊前集》此词归于李白。从词的内容风格看,接近敦煌民间词,可能是民间曲辞而托名李白的。《草堂诗余》前集卷下作宋末陈达叟词,《历代诗余》卷九作南宋陈以庄词,皆误。
词中“衡阳雁”,犹云南飞雁。雁是候鸟,秋来南飞,传说到衡阳为止,不过湖南衡山的回雁峰。“一行书”,用雁足传书故事。汉苏武出使匈奴,被放到北海冰雪中牧羊。汉昭帝派使者去要回苏武,匈奴诡称苏武已死。使者对单于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雁足中带着信,说苏武在某大泽中。单于只得把苏武放回。又雁行排成“一”字,即一行书,这里语带双关,责怪丈夫人不如雁,雁有千声万字,他却一个字也不托飞雁捎来。
此词以思妇的口吻述说:秋雁打从作客北地的丈夫那边飞来,因此见雁思人。但是,雁能传书,他为什么不托大雁捎个信来呢?岂不是太薄情了吗?于是不禁转而怨恨起来,甚至气得哭了,发誓来春雁北归时也不给他带信。这种气愤和责怪,不免毫无根据,错怪对方,但却是情极而生,表明思念之深和悬望之切。要是一旦来书,不知该多么高兴和欣慰。词中痴语,怨语,实际上都是情语。从见雁起兴,到最后赌气罚咒,生动地表现了词中人物的心理和情态,使这首词富于民歌风味。
此诗系沈佺期所作,题目十分奇特,它是一首历史诗,与卢照邻和骆宾王的京城诗相似。但是,此类历史诗的传统使得沈诗中所指的事物明显地与时事有关,涉及武则天或唐中宗宫廷的某种无节制的行为。
七月七日是传说中的牛郎织女相会之夕。沈佺期描写“银河”及宫女们的鲜艳衣服,这些衣服形成“云雾”,像星星一样闪光,呈现出天庭的场面,随意地改变了时节。在这些眼花缭乱的华丽描写后面,诗人却加上要求俭朴的结尾,显得极其不和谐。人巧能够改变自然秩序(如第二十三、二十四句),这是中国文学中的一个复杂主题,有时表示艺术及人类创造的力量,但更经常的是暗示一种危险的反常。在这首诗中,这一主题的运用是微妙的、模棱两可的,处于赞赏的描写和道德的谴责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