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抒发思乡之情的小令,借秋夜的月光、桂香、砧声、雁鸣等意象写游子思乡的离愁别恨。全曲通过色、香、声、感,将“秋夜”与“客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情景一体,清丽秀美,口语自然而又有韵律感,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这首曲写景主要写动景,月光桂香在随风飘荡,砧声雁声打破了秋夜的沉寂。它们从视觉、听觉、嗅觉上勾起了游子的离愁别绪,描绘了秋夜月色朦胧、桂花飘香的寂静而温情的画面;营造了怀乡的氛围,为抒发思乡情做铺垫。雁鸣可以敲打愁绪,“叫起”“敲残”把看不见、摸不着的离愁写得可闻可感,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游子内心的愁苦。
“月光”“桂香”“砧声”“雁鸣”这些意象,读者再熟悉不过。此曲能从众多写思乡情怀抒旅愁绪的诗词脱颖而出并被后人传诵,不在于选用了新奇的意象,而是得益于高超技法的运用:巧妙对比,极尽曲折。“月光,桂香,趁者风飘荡。”开篇呈现出一幅银辉泻地、微微闻到风中飘荡的桂香的美妙场景。“桂香”在古代多容易引起人的思乡之情,因为“桂”音同“归”,在这里作用是巧妙地衬托出作者思乡的情绪,于自然中入景入情,就好像把愁绪写活了,自己飘到了作者的眼前。漂泊在外的文人士子除了要受风餐露宿、舟车劳顿之苦还有功业未成前途未知的精神折磨。应该说,清风朗月多少能除却作者的颠沛流离的疲乏,稍稍能舒展连日的愁眉。但毕竟,孤身在外,不是金榜高中之时,不是衣锦还乡之时,不是知音相聚之时,所谓“以我观物,则物皆著我之色彩”,眼前美景在作者眼中不免静幽清冷,秋风秋月,让作者感到不是清爽畅适,而是寒意袭人。与其对月伤怀,不如回屋休息。乡愁终是一段挥之不去的情感纠葛,并不会随作者安顿而消散,这种愁怀在作者的梦里如约而至。现实中不得归家的作者在睡梦中如愿以偿“梦家山”。作者应有“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的感觉。但天不假缘,恼人无情的砧声雁鸣惊扰了作者的好梦,将其拉回现实。
古诗有以砧声写相思的传统。关于“捣衣”,一说,古时衣服常用纨素一类织物制成,质地较硬,须先置于捶布石上反复舂捣,使之柔软。一说,洗衣时用木杵在砧上捶击衣服,使之干净。无论制衣也好,洗衣也好,女子都藉以传递对在外征战应第或者行商的丈夫的相思。捣衣多在夜晚,是因为白天光线充足,需侍弄田地,烧饭喂猪,捣衣是不需要很强的光线的,利用夜晚月光即可。皓月当空,既照亮家人,也照亮远方亲人。阵阵捣衣之声,更引发作者的乡愁,家乡的妻子此时怕也正在对月伤怀赶制冬衣吧。本是先有天霜(天气变凉),后有砧声,作者却反弹琵琶,说是“砧声催动一天霜”,用语新奇。“一天”即“漫天”,漫天霜既写出秋夜之寒,又写出作者内心透凉。在古代大雁是用来传书的,采用了“大雁”这个意向,用在这里是写归感。大雁的鸣叫本身是不带任何感情的,但是落在作者耳里就带了离愁别绪,叫得人心震荡,一声声敲打着作者脆弱的心,引动带着离愁况味的情,作者对情的打磨可谓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故这雁声让作者意识到候鸟已在归途,旅人归乡日期却无从得知。这夜深人静时的砧声雁鸣不啻惊雷,在作者耳边炸响,敲击寂寞苦愁的内心。外面的世界,月如,夜更凉。而作者身上,“罗衾不耐五更寒”,“夜凉,枕凉,不许愁人强”。再想入梦以成奢。清冷幽静寒气逼人的寂寞世界,只剩下一个愁苦旅人哀伤怀乡。
作者本想一抒寂寞和乡愁,但开篇却从清爽宜人的夜景写起,这与下文作者内心的愁苦哀伤构成一层对比;中间写梦里还乡,以梦中的团聚写形单影只构成第二层对比。两重对比将孤苦寂寞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的情感也多次变化,未置身朗月清风桂相袅袅的夜景应是寂寞;当受桂香涤荡,不免有淡淡的喜悦;这种喜悦随梦里还乡升至顶点,梦中醒来,听到砧声雁鸣,感到夜凉枕凉,情感跌至冰点。一波三折,感人肺腑。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月光下,桂花的香气趁着风四处飘荡。砧杵捣衣声催动满天霜,路过的大雁叫声嘹亮。这雁声,唤起了离动,敲残了心中愁况,使身处异乡的我,梦绕魂牵着家乡。夜凉如水,枕凉如冰,这背井离乡的愁苦,不允许旅居在外者倔强逞强。
注释
中吕:宫调名。
中吕宫为元曲常用宫调之一。
朝天子:曲牌名。
入中吕宫。
全曲四十四字,十一句十韵。
砧声:砧杵捣衣声。
叫起:唤起。
家山:故乡。
强:执拗。
此句意谓不由人不惆怅。
这是一首抒发思乡之情的小令,借秋夜的月光、桂香、砧声、雁鸣等意象写游子思乡的离愁别恨。全曲通过色、香、声、感,将“秋夜”与“客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情景一体,清丽秀美,口语自然而又有韵律感,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这首曲写景主要写动景,月光桂香在随风飘荡,砧声雁声打破了秋夜的沉寂。它们从视觉、听觉、嗅觉上勾起了游子的离愁别绪,描绘了秋夜月色朦胧、桂花飘香的寂静而温情的画面;营造了怀乡的氛围,为抒发思乡情做铺垫。雁鸣可以敲打愁绪,“叫起”“敲残”把看不见、摸不着的离愁写得可闻可感,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游子内心的愁苦。
“月光”“桂香”“砧声”“雁鸣”这些意象,读者再熟悉不过。此曲能从众多写思乡情怀抒旅愁绪的诗词脱颖而出并被后人传诵,不在于选用了新奇的意象,而是得益于高超技法的运用:巧妙对比,极尽曲折。“月光,桂香,趁者风飘荡。”开篇呈现出一幅银辉泻地、微微闻到风中飘荡的桂香的美妙场景。“桂香”在古代多容易引起人的思乡之情,因为“桂”音同“归”,在这里作用是巧妙地衬托出作者思乡的情绪,于自然中入景入情,就好像把愁绪写活了,自己飘到了作者的眼前。漂泊在外的文人士子除了要受风餐露宿、舟车劳顿之苦还有功业未成前途未知的精神折磨。应该说,清风朗月多少能除却作者的颠沛流离的疲乏,稍稍能舒展连日的愁眉。但毕竟,孤身在外,不是金榜高中之时,不是衣锦还乡之时,不是知音相聚之时,所谓“以我观物,则物皆著我之色彩”,眼前美景在作者眼中不免静幽清冷,秋风秋月,让作者感到不是清爽畅适,而是寒意袭人。与其对月伤怀,不如回屋休息。乡愁终是一段挥之不去的情感纠葛,并不会随作者安顿而消散,这种愁怀在作者的梦里如约而至。现实中不得归家的作者在睡梦中如愿以偿“梦家山”。作者应有“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的感觉。但天不假缘,恼人无情的砧声雁鸣惊扰了作者的好梦,将其拉回现实。
古诗有以砧声写相思的传统。关于“捣衣”,一说,古时衣服常用纨素一类织物制成,质地较硬,须先置于捶布石上反复舂捣,使之柔软。一说,洗衣时用木杵在砧上捶击衣服,使之干净。无论制衣也好,洗衣也好,女子都藉以传递对在外征战应第或者行商的丈夫的相思。捣衣多在夜晚,是因为白天光线充足,需侍弄田地,烧饭喂猪,捣衣是不需要很强的光线的,利用夜晚月光即可。皓月当空,既照亮家人,也照亮远方亲人。阵阵捣衣之声,更引发作者的乡愁,家乡的妻子此时怕也正在对月伤怀赶制冬衣吧。本是先有天霜(天气变凉),后有砧声,作者却反弹琵琶,说是“砧声催动一天霜”,用语新奇。“一天”即“漫天”,漫天霜既写出秋夜之寒,又写出作者内心透凉。在古代大雁是用来传书的,采用了“大雁”这个意向,用在这里是写归感。大雁的鸣叫本身是不带任何感情的,但是落在作者耳里就带了离愁别绪,叫得人心震荡,一声声敲打着作者脆弱的心,引动带着离愁况味的情,作者对情的打磨可谓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故这雁声让作者意识到候鸟已在归途,旅人归乡日期却无从得知。这夜深人静时的砧声雁鸣不啻惊雷,在作者耳边炸响,敲击寂寞苦愁的内心。外面的世界,月如,夜更凉。而作者身上,“罗衾不耐五更寒”,“夜凉,枕凉,不许愁人强”。再想入梦以成奢。清冷幽静寒气逼人的寂寞世界,只剩下一个愁苦旅人哀伤怀乡。
作者本想一抒寂寞和乡愁,但开篇却从清爽宜人的夜景写起,这与下文作者内心的愁苦哀伤构成一层对比;中间写梦里还乡,以梦中的团聚写形单影只构成第二层对比。两重对比将孤苦寂寞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的情感也多次变化,未置身朗月清风桂相袅袅的夜景应是寂寞;当受桂香涤荡,不免有淡淡的喜悦;这种喜悦随梦里还乡升至顶点,梦中醒来,听到砧声雁鸣,感到夜凉枕凉,情感跌至冰点。一波三折,感人肺腑。
白居易主张诗文“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序》);又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这首诗完全体现了他的这种理论主张,既不为艺术而艺术,又不为自我而艺术。诗中反映出他能跨越自我、“兼济”天下的博大胸襟,表现了诗人推己及人、爱民“如我”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封建社会开明官吏乐施“仁政”、惠及百姓的进步思想,激动人心。
“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是全诗的警句,反映了白居易的思想:大丈夫贵在兼济天下,做利国利民之事,不能只顾独善一身。白居易《与元九书》说:“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白居易自谦称)虽不肖,常师此语……志在兼济,行在独善。”这两句可视为白居易的抱负和志向,也可视为他希望实行“仁政”的政治主张和处世哲学。这是古代正直的、欲有所作为的知识分子的处世哲学。
作品结尾四句“安得万里裘,盖裹周四垠。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源于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它表明,两位伟大诗人的博爱情怀都是一致的。宋代黄澈在《巩溪诗话》中曾对两诗的优劣进行了论述。其实这大可不必区分优劣。两人都是面对自我处境的一种超越,只不过老杜并未愁苦于个人饥寒、白氏并未沉溺于个人饱暖而已,皆为难能可贵。无论自身寒暖,诗人心中念念不忘、重重忧虑的都是天下百姓。
作品艺术的高明之处在于,表面写的是“稳暖”,实质写的是“仁政”。或者说,“稳暖”只是其写实,“仁政”才是其虚拟,即意象创造。白居易在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被任命为河南尹,辖区就是洛阳城。后来,他又写了一首内容相近的诗《新制绫袄成感而有咏》,其中写道:“百姓多寒无可救,一身独暖亦何情。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争得大裘长万丈,与君都盖洛阳城。”同样表达了他的爱民激情,同时也蕴含着他的“仁政”理想。他在《醉后狂言酬赠萧殷二协律》诗中说得异常明确:“我有大裘君未见,宽广和暖如阳春;此裘非缯(古代丝织品总名)亦非纩(细丝绵),裁以法度絮以仁。刀尺钝拙制未毕,出亦不独裹一身。若令在郡得五考(唐制:经五次考绩才可转官。意谓任满),与君展覆杭州人。”显然,白氏所谓“裘”,实乃“法度”、“仁政”的一种象征。不管是“盖裹周四垠”,还是“都盖洛阳城”,均要实施“法度”、推行“仁政”。作为封建官吏,他要维护的当然是封建统治,但在客观上也给平民百姓带来一定益处。
该词专咏唐玄宗凄然念旧的情怀。上片以叙述笔法写安禄山反叛,进犯长安,唐玄宗携杨贵妃仓皇出京,贵妃身亡,云雨恩断;玄宗入蜀,归来无期。下片专咏玄宗在蜀中的凄婉怀旧之情。全词融叙事、写景、抒情于一体,含蓄蕴藉,情调凄然极具抒情色彩,韵味深长神情毕现。
上片写安禄山反,进犯长安。唐玄宗驾车携妃西逃,六军不发要挟玄宗赐死杨贵妃之事。
首句写安禄山反,进犯长安。犹白居易《长恨歌》“九重城阙烟尘生”意。次句写玄宗携同贵妃,车驾幸蜀,犹《长恨歌》“千乘万骑西南行”意。起两句用赋体,叙事简炼。“云雨”二句,分写贵妃和玄宗的命运。云散雨收,玄宗和贵妃的爱情生活也就结束了。语意比《长恨歌》“宛转蛾眉马前死”来得含蓄蕴藉,具有抒情色彩。“君王”句,故意设问,中有寓意。玄宗晚年昏庸,不接受张九龄等有远见的大臣劝谏,把军事大权交到野心勃勃的胡将安禄山手里,终于导致了安史之乱。玄宗逃到西蜀,命太子李亨监国。李亨擅自登基为帝,遥尊玄宗为太上皇。玄宗从此失去权力,受制于肃宗、张后。“何日归还”四字,微讽纤悲,既不满玄宗所为,复致惋伤之意。
下片写爱美人不爱江山误国的唐玄宗在蜀中的忧怨之情。
首二句“伤心朝恨暮恨,回首千山万山”,写玄宗在蜀中的怨恨,可比之《长恨歌》的“蜀山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回首长安,山河阻隔,朝思暮忆,长恨无期。无论是在入蜀途中,在蜀地的行宫,还是在回京时候,经历千山万山,总是触景伤心,对已逝的妃子无限思念。两句语言精炼流畅,重复“恨”字“山”字,具有特殊的音乐美,展现出感人的诗的境界。试与曼声吟哦,自觉心魄摇曳。最后二句“独望天边初月,蛾眉犹自弯弯”,是词人想象之辞,唐玄宗凄然念旧的神情毕现。该词说看到天边的初月弯弯便想起妃子的蛾眉了。两句融情入景,增添了哀怨的气氛。
此词语言简朴动人,情景相融一体,虽满篇哀怨之意,但却琅琅上口,精炼流畅、耐人回味。
这首诗主要描写征戍者在军中听乐观舞所引起的边愁。
前三句极写边愁。随着舞蹈的变换,“琵琶”又奏出新的曲调,但不管怎么变换,在内心充满思亲怀故愁绪的人听来,似乎“总是”在弹奏出“关山”别离的悲歌苦调,徒增心中纷乱的“边愁”和“不尽”的“别情”。诗歌至此,已将愁说尽,不能自已,再深掘愁思,已无余地。如何作结,更见功力。
王昌龄不愧是“七绝圣手”,结语施以奇笔,突奏异响,以“高高秋月照长城”的雄伟壮阔之景,将征人浓郁的边愁一笔撇开,而翻出豪宕情怀。此句虽为景语,但诗人融情于景,在秋风朗月的广漠背景下,遥望长城万里的壮丽河山,使征人由对其热爱而意识到自己保卫河山的神圣职责,个人的区区“边愁”就不足挂齿了,从而使征人忠勇爱国的高旷情怀在壮丽之景的展示中得到完美体现。
此诗构思新颖,多次转折,前三句与结句是一大转折,其中“换新声”与“旧别情”为一小转折,“总是”二字状愁绪的强烈,亦颇传神。这不仅使诗歌奇想层出,亦表现出诗人“绪密而思清”(《新唐书·王昌龄传》)的艺术特色。
第一首诗的前两句是诗人的回忆。诗人怀着留恋的心情描述了自已青年时期在边城的生活。“骣骑蕃马射黄羊”的生活确实令人怀恋,“放狂”二字写出了诗人对这种生活的欣赏。此时,诗人已经年老力衰。越是到这时,越是怀恋青年时代,因此写起来感情就饱满充沛。诗的后两句表述了诗人现在的状况与心境。诗人现在已经是“年老无筋力”了,但他仍然身靠着营门“数雁行”,仍然想把成排飞行的大雁射下来,一试自己的苛法与筋力。遗里大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气概。一种“年老”而不服老,“无筋力”而欲有筋力的心理写得逼真具体,淋滴尽致。
这首诗语言通俗流畅,无生僻的词语,无深奥的典故,而是口语入诗,以口语写自己青年时期及现在的生活,写现在的心境,而“数雁行”一句又含蓄深刻,意在言外。
第二首诗中,诗人先介绍自己的籍贯。在第一句诗中,七个字就有四个字是地名,诗人又把本属于一个词组的“本”与“住”分开,使之与地名互相配搭,安排巧妙。第二句写博取功名需要箭法纯熟,武艺高强,而自己现在已经博取了功名,那当然是箭法纯熟、武艺高强了。这种写法比直说自己箭法纯熟、武艺高强更为好。这首诗的后两句描写了自己当年秋原骑马飞驰、寒空射猎的边塞生活。“飞鞚秋原”本来是很壮烈的,而诗人却说是“等闲”事,这说明这种生活的频繁,又点出诗人气概的豪迈。最后一句的“独”字与“试”字恰当风趣地表现出诗人独立不群,气派宏大。一个“声”字说明诗人放的是响箭,又使这首小诗增添了音响色彩。诗从多方面塑造了诗人的自我形象。形象突出,语言优美,概括力强是这首诗显著的特点。
第三首洋溢着爱国热情的小诗,诗中抒发了诗人以身报国的豪情壮志。诗的前两句极力渲染了诗人青年时期出征的豪迈气概。弓箭在霞光中闪耀着光辉,宝剑照耀着寒霜,在凛冽的秋风之中,诗人驰出了京城,奔赴为国效力的疆场;这里,诗人的自我形象鲜明,报国的豪情壮志表现得十分充分。这首诗的后两句,作者用诗的语言表示自己的决心,说只要国家的河追地区没有收复,自己就不打算回头望一望故乡。这比汉代霍去病“句奴未灭,何以为家”(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的话更进了一步。
这首诗先描写,后抒情,两者结合紧密。诗人把雕弓、宝剑、夜光、秋风,走马等形象集中起来,突出了诗人的自我形象,描写之中充溢着诗人的报国热情。抒情时,诗人抓住了对国土丧失的痛惜,直述以国为家,先国后家的决心。这首诗语言简炼、生动,节奏感强。
第四首诗看似与前三首无关,实际上,这一首与前三首不可分的整体,这一首诗是作者年老时饮酒回忆过往之作。第一句先点明环境:这是一个下霜的清晨,月亮已经过了小楼。这就渲染了一种悲凉的气氛。在唐代,以清晨为诗作的时间的着实不多,可以说,作者在这里写清晨是非常新颖的。然后写作者倚着柱子,观赏深秋景色,这里就照应了前面,只有深秋才下了霜。后两句述怀。过去的称意和快乐早就过去,诗人只能饮酒直到天明也不罢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