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中国历史上,属魏晋人士好酒如命,竹林七贤的诗歌多有提到饮酒的事迹,陶渊明也是酒中常客,有《饮酒二十首》,可见当时人对酒的喜好。王绩的这首诗开篇就将阮籍和陶渊明点出,“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这两人一个“醒时少”,一个“醉日多”,极言其沉湎于饮酒的情状。王绩的多首诗中都曾大肆赞美阮籍和陶潜,他们一个是蔑视世俗的行者,一个是自由清高的隐士,其言行思想都是郁郁不得志的王绩的标杆。王绩醉后赋诗仍不忘前者,足见他对这二人的身世有感同身受、同病相怜之叹。
“百年何足度”,诗人自问自答:“乘兴且长歌。”在王绩看来,饮酒以至大醉,既能帮人纾解现实的烦恼,又能催生文思,开启诗兴。虽然诗人流露出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的思想,但这与他济世安邦的初衷毕竟背道而驰,这是他仕途不遇后的无奈选择。虽然他作出了归隐山林的决定,“回归到了精神贵族的行列”,但还是难以完全摆脱失意的困扰。所以,诗酒“乘兴”中未必没有仕途“败兴”。
此诗淳朴直率,措辞朴素,鲜作修饰,脱离了六朝习气,又摆脱了当时宫廷诗的“精英”氛围,真挚而疏放,大有魏晋高风。
这首诗首联先是抒发人生感慨,人越老,生活中乐事也越渐稀少。颔联写桥畔村头的集市风光,有桥畔莼丝担和村中小酒店。颈联则转写自然景观,选取的是最具有江南和初夏特征的风物。尾联以“郊行”应题以结束全篇。全篇无一“喜”“乐”等字眼,诗人欣喜之情却漫溢于画面之中,令人读之心醉神怡。
首联以抒发感慨的议论提起:人老了,感到生活中乐事不多。时间一年年地过去,眼下春天又完了。这两句诗,联系陆游的经历来看,不应视作叹老嗟卑的陈词。诗人有志难伸,被迫赋闲,光阴空逝,欲挽无由,当此之际,不会没有“战马死槽枥,公卿守和约”(陆游《醉歌》)的激愤,只是这首诗没有触着这方面的话题,因而出语平和罢了。不过,“容易”和“又”二语,还是约略透出了一丝感慨之情。
中间两联就承接“春归”二字落笔,具体展示初夏时分平水道上的景象。
颔联写集市风光:桥上莼丝担,路旁小酒店。陆游生于江南,对于其味深有体会,一个“滑”字,最能表现莼菜特色。桥头是过往行人必经之路,莼丝担停在桥头,可谓善于选择地址。从“压”字可见,担中莼丝数量不少。在这桥畔村头,酒店自然是少不了的。初夏时,豌豆、黄豆相继粒绽。江南村俗,带荚水煮,用以佐酒。村店中常可以见到用粗瓷碟子堆起几盘以招徕顾客。二句颇能表现时令特点与江南水乡的地方特色。
颈联转而写初夏自然风光:傍水林中,随风传来声声莺语。市上人家的园内,碧草如烟,蝴蝶翻飞。不说“莺语”、“蝶飞”,而说“莺语语”、“蝶飞飞”,动词叠用,情景热闹,读来更有亲切之感,表现了诗人的愉悦心情。时当初夏,郊行稍久,即感暑气侵人。于是诗人便取出单衣,在梧桐阴下站立片刻,换下了夹衣。“小立桐阴换夹衣”,是这首诗中最动人之句。诗人描绘了这一生活琐事,而换衣之处是历来以喻清节的梧桐之阴,则更增添了几分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