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子从小丧父,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挑起生活重担。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早日成才。
一次, 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于是搬家了。
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一天,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把棺材埋了。他觉得挺好玩,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也用树枝挖开地面,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直到孟母找来,才把他拉回了家。
(学商人磨刀,如果没有这一段不成立下一段第三次搬家)
孟母第三次搬家了。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学生。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高兴得很,就把孟轲送去上学。
可是有一天,孟轲逃学了。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等孟轲玩够了回来,孟母把他叫到身边,说:“你贪玩逃学不读书,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织不成布;织不成布,就没有衣服穿;不好好读书,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说着,抄起剪刀,“哗”的一声,把织机上将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
孟轲吓得愣住了。这一次,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终于明白了道理,从此专心读起书来。由于他天资聪明,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
这首诗一开头,就将诗笔放纵出去,从范云将去之地湖南着笔,从彼地的往古之时写起:“洞庭张乐地,潇湘帝子游。”这里,诗人写了两个古老、美丽而又动人的故事。相传古时黄帝曾在洞庭奏《咸池》之乐;帝尧的二女娥皇、女英曾追随舜前往南方,没有赶上而死于湘水。诗人以此来代指友人将要去的地方,用心良苦。本来,蛮夷之地,瘴烟湿热,无乐可言;但,如果照实写来,对将要前往赴任的朋友来说,该是非常大的刺激。所以,诗人灵心一动,从这两个古老的传说写起,巧妙地引出友人将要去的地方,既回避了触目惊心的刺激,又兼顾到了诗本身结构的整体性和一致性,可谓精巧至极。“云去苍梧野,水还江汉流。”第三、四句,仍承上那个古老的传说写下来,但笔势已开始收束。通过云水往还的景色描写,诗人将诗笔悄悄地收拢回来,从彼时彼地逐渐聚束到此时此地。他的那颗忧愁之心,先到苍梧之野萦回了一圈以后,现在,宛如乘着思绪的木兰之舟,沿着滔滔江水,徘徊到新亭江边。离别就在此地、就在此时。诗人仿佛猛然从浮想联翩中清醒过来,停车驻马,目送已泛舟江中的友人。五六两句一写友人,一写自己,用了一个大的镜头:一个岸边立马,怅然若失;一个江中辍棹,犹豫不舍。形象含蓄地表达出了深沉的依依惜别之情。
这种离别,交织着复杂的感情。失意,怀才不遇,便是其中的一个主要成份。最后四句,明白地道出了这一心迹。诗人用郑袤的典故,是勉励范云,希望他到任零陵后,能像郑袤那样,政有显绩,声望日隆。而“茂陵”句则是自喻。诗人以司马相如自比,希望自己也能像他那样,受到赏识。这与其说是写理想、抒怀抱,不如说是强打精神,互慰衷肠。因为,现实毕竟是冷酷无情的。好友远往他乡异地,自己寂寞都城,这才是现实,不可能海阔天高,奢谈理想、抱负。所以,透过表象,体会到一种无可奈何的意绪,滋滋漫溢出来,以至最后化作了无可奈何的感叹:“心事俱已矣,江上徒离忧”。远大的抱负,宏伟的理想,都已随着滚滚波涛,飘然而逝了,而今只有江上离别,只有无穷无尽的忧愁而已。离别的痛苦,加上失意的寥落,在诗人的心头上蒙上了一层巨大的失落之感,忧愁、苦闷、沉寂、怅惘,多重意绪深深地纠缠着诗人,使他始终怅然独立新亭,望着滔滔江水,任凭它带走诚挚的友情,搅扰五味俱全的情怀,荡涤无限渺茫、无限悠远的“心事”。
这首诗的艺术结构很奇特。一般说来,送别诗都是从此地遥想彼地,从现时憧憬将来;而谢脁此诗,率皆反其道而行之。他在时空的安排上设置了一个超乎寻常的大逆转:时间,从往古的黄帝奏乐、二妃南行写起——先将时间倒退回去,然后再慢慢收束回来,一直写到与友人送别之现时;地域,从范云将在之地洞庭潇湘(实指零陵)写起——先将地域推宕开去,然后再悄悄拉拢过来,由江汉之水,顺流直下,一直写到离别之此地。在此基础之上,再由物境而入心境,将诗笔深入到心灵深处,抒发怀友之思和惜别之情,描绘失意之志和失落之感。这样一条由远及近、由景入情的线索,蜿蜒络绎于诗的始终,表现出诗人构思上的精巧和诗篇结构上的戛戛独造。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上似乎有些类似曹植的《名都篇》。首联写天子的狩猎队伍,从皇宫出发经过上林苑到达目的地——闲田。“闲”字至关重要,它说明了天子狩猎不是在良田上举行,不扰民,不害农。二三联写射兔过程,描写了一个热闹紧张的场面,其中“一发遂双连”是直点题目。四联从人、弓两方面描写射猎场景:上句言狡兔,“含霜草”意指霜还未化的清晨时分;“向月弦”,状写弓被拉得极满,如满月,这是借弓称美皇帝的技艺。五联是承上联而来,“欢声”、“喜气”都是对御箭连中双兔的说明,“动寒木”和“满晴天”,极言随从者称颂山呼之声。尾联以议论作结,犹言吾皇实有武技,胜于只在诗篇中空见射猎之事的陈思王曹植。
此诗有两点值得注意:一、运用了衬托手法。狡兔三窟,兔子其实是一种灵敏矫健的动物,故很难射中,加上为示好生之德,狩猎时要让开一道,更增加了射猎的难度。但尽管如此,天子还是连中了两兔。射中双兔,除了因为有良弓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有百步穿杨的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反衬之下就显得尤为高超了,是对君王射艺的一种称赞。二、尾联含义深刻巧妙。陈思王曹植曾作乐府诗《名都篇》,写洛阳贵族子弟如何耽于斗鸡走马之乐,而无治国忧民之心,中间两度出现“我”字,看似自责,其实是刺世。诗人说“那似陈王意”,就意味着他写这首诗所抱的心情和曹植是不同的,并未对狩猎本事心存讽刺。文治武功向来是封建社会衡量好的君主的两个重要标准,此诗从一个方面,向读者展示了这种观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