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绣球】这段曲词,是莺莺在赴长亭的路上唱的,主要以途中的景物为线索来抒情写意,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主人公复杂的内心世界。
“柳丝长玉骢难系,恨不倩疏林挂住斜晖。”“玉骢”是指张生骑的青白色的马;“倩”,是请的意思;“斜晖”,指斜照的阳光。莺莺看到长长的柳丝就想到它系不住张生骑的马儿;看到疏朗的树林就想请它们挂住流逝的阳光,让时间走得慢一点。“马儿的行,车儿快快的随。”“”就是慢慢的意思。张生骑马在前,莺莺坐车在后,莺莺要马儿慢慢地走,车儿快快地跟上,好让自己同张生更靠近些,也能有更多一点的时间呆在一起。“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这两句是说,刚逃过了情人之间的相思之苦,才开始在一起又要很快地分离。“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金钏”就是带在手腕上的金镯子;“长亭”是古代设立在大道旁边为送别饯行而用的亭子,古语有“十里一长亭,五里一短亭”的说法,所以叫“十里长亭”。这三句是说,莺莺刚听见一声张生要走,手腕上戴的金镯子就松下来了;远远看见送别的十里长亭,人马上就瘦下来了。这种离愁别恨有谁能知道啊?这里作者运用了高度夸张的表现手法,来形容当时莺莺和张生缠绵欲绝的离别之情。
这段曲词和前面那段【端正好】相比,在情景的铺设上是不大相同的。【端正好】主要是采用因景生情的手法,以凄凉的暮秋景象来引出莺莺的离愁别恨。【滚绣球】这段曲词,比较多地采用了由情及景的手法,柳丝系马儿、疏林挂斜晖、马慢走车快行、松金钏减玉肌等等所有这些描写,无不都是由莺莺对张生的依恋惜别之情引发出来的。
对莺莺内心活动的刻画,不是依仗苍白空泛的言词,而是借助鲜明生动的形象。作者把天地景物乃至车马首饰统统拿来,赋予丰富的联想和夸张,作为表情达意的手段。这就使得抽象的人物感情表现得十分具体真实,细腻动人。
【叨叨令】这段曲词,先是说莺莺看见送行的车马,心中非常难过、闷气;进而又说无心梳妆打扮,从今后只能用昏睡和哭泣来熬度时光。紧接着,是无可奈何的悲叹:“兀的不闷杀人也么哥?兀的不闷杀人也么哥?”“兀的不”,就是怎么不的意思;“也么哥”是曲词中的衬字,没有实在的含义。这两句叠句是说:怎么不烦闷死人啊?怎么不烦闷死人啊?然而烦闷和悲叹也无法挽回她和张生的离别,所以最后只好叮嘱张生:“久已后书儿、信儿,索与我惶惶的寄。”这里的“索”,是必须、应该的意思;“惶惶”,匆忙、赶紧的意思。这两句是嘱咐张生分别后赶紧寄书信回来。
这段曲词是莺莺在自己丈夫和最知心的丫环红娘面前尽情倾诉离别的痛苦心情,因此在描写上与前面【端正好】和【滚绣球】委婉含蓄的内心独白不一样,整段曲词无遮无拦,直抒胸臆,用的都是一些普通的口语,如车儿马儿、花儿靥儿、被儿枕儿、衫儿袖儿、熬熬煎煎、昏昏沉沉。作者把这些日常的口语巧妙地组合起来,用一连串的排比、重叠,造成音节和声韵的回环流转,产生“一唱三叹”的艺术效果。
当莺莺、张生、红娘与老夫人会见后,送别的酒宴开始了。当着严厉无情的老夫人,莺莺不能尽情表露自己的感情,她只能感叹、悲伤。酒宴完毕以后,老夫人先走了。这个时候,莺莺和张生能谈谈知心话了。这里,安排了一支名叫【耍孩儿】的曲子。……
这段曲词的开头,作者借用典故来极力渲染莺莺内心的悲戚。“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红泪”,古代传说,曾经有一个少女被选入皇宫,在同她的父母分别时,哭得很伤心,用玉壶接下她的眼泪,玉壶都染成红色的了。后来把女子非常悲伤时流的眼泪叫“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是融化了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诗《琵琶行》中最后两句:“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江州司马”是白居易当时担任的官名,指的是白居易。这两句是说,莺莺为离别之苦而流的眼泪湿透了衣衫,比当年白居易听琵琶女弹奏时流的眼泪还要多。接下来作者又以比喻的手法进一步抒写莺莺的心绪:“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伯劳”是一种鸟。这两句是说,伯劳和燕子就要一个飞东一个飞西了,还没有起飞分开就问今后相会的日子。经过这些铺张描写,人物的感情已成奔腾之势向高潮发展。这时候,作者却避过潮头,另敷新笔:“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樽前酒一杯。”纵然马上就要相别千里,姑且在聚合时再饮一杯送行酒吧。这是由极度悲哀转向无可奈何时的一句宽慰话。这一笔,虽在意想之外,却在情理之中。它使得整段曲词错落有致,人物的内心活动也显得波澜起伏。经过这样的跌宕回旋,作者才放纵笔墨把人物的感情推向高潮:“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未饮心先醉”,是宋代词人柳永【诉衷情近】词中的一句,原文是“未饮心如醉”。王实甫把它改成“未饮心先醉”,语意就更加沉重。这三句是说,哪里还要饮什么送行酒啊,还没饮酒,心早已如痴如醉了!眼泪流尽继之以血,这颗心早已被折磨得像死灰一样了。这同上面“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樽前酒一杯”相对照,是感情上的一个突变,由一刹那间的宽慰,转到痛不欲生的悲哀。实际上,前两句是后三句的映衬对比,可以说这是一种欲放先收、欲高先低的手法。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首小令以为民时的矛盾心理着笔,一连引出四个历史人物—屈原、伍子胥、项羽、李斯的不幸遭遇,告诫人们切不可为官,当官必遭殃,还是像陶渊明那样过隐居生活为好。全曲不事雕琢,质朴而明畅,和谐而豪爽。
曲中作者慨叹仕途的险恶,表达了毅然隐居、远祸全身的愉快心情。此曲先写自己辞官前后的思想活动,是一种真情的流露。接着纵观往古,列举历史上居官得祸的例子,对屈原、伍员、项羽、李斯的不幸遭遇寄予了满腔的同情,同时借古喻今,说明官场丝毫不值得留恋。最后用陶渊明《五柳先生传》的典故,表明自己要像陶渊明那样安贫乐道,不慕荣利,彻底与官场决裂。
前三句开门见山,写出自己辞官前后的思想活动。“在官时只说闲”,说明时刻考虑辞官,而且这个念头早就萌发了。虽然归隐是出于无可奈何,其实他并没有忘却世情,一旦退居之后,对官场的留恋之情便油然而生。作者虽处在这样极为矛盾的心理状态中,但是在别人面前,还要故作镇静,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曲文开头,仅用寥寥几笔,就真实地把他当时的复杂心情表现出来,使人感到这是一种真情的流露,没有半点矫揉造作。为了得到从矛盾中解脱、求得心灵上的闲适恬静答案,作者纵观往古,从中寻找。他列举出历史上居官得祸的例子:楚大夫行吟泽畔,伍将军血污衣冠,乌江岸消磨了好汉,咸阳市干休了丞相。“这里用了两组对仗工整而又有变化的合璧对偶句子,对屈原、伍员、项羽、李斯的不幸遭遇,寄予了满腔的同情,同时也借古喻今,揭露了仕途的险恶。从而催人猛省:官场丝毫不值得留恋。最后两句通过对比,既总结了上文,又表示隐居不出的决心。“这几个百般要安,不安”,颇含哲理,耐人寻味。下句中的“五柳庄”,用陶渊明《五柳先生传》的典故:陶渊明归隐后,门前种五株柳树,并以五柳先生自况。后遂用“五柳”等喻称归隐、隐居,亦借以形容环境幽雅,隐居闲适。这里表明张养浩自已要像陶潜那样安贫乐道,不慕荣利,彻底与官场决裂。至此,作者才像冲破樊笼的鸟儿,显得逍遥自在,自豪和愉快。
这是一首带过曲,由两支小令组成,前五句为《沽美酒》,后八句是《太平令》,一韵到底,浑然一体,不露斧凿痕迹。曲词不事雕琢,质朴而明畅。全篇句式,参差中见整饬,整齐中又有变化,再加上句句押韵,构成和谐而豪迈的艺术特色。
诗人在诗中描绘了北方一个处处可见的西瓜园。
诗的一、二句写西瓜生长的环境和年来年去每到夏天到处都吃瓜的情景。西瓜与蒲萄、苜蓿一样,都是舶来品,此时在北方已是常见之物,“碧蔓”“软沙”,绿黄二色对比鲜明却又和谐统一,充满了田家之美,然而“凌霜”词却又猛然一寒,美丽的东西是很难经得起严霜的。
接下来诗的三、四句写西瓜的形状味道。诗人觉得生长在北地的西瓜在形状上、味道上都不尽如人意,不能与葡萄、苜蓿相比。隐隐地透露出了一丝遗憾。蒲萄、苜蓿在西汉时传入中原,李颀《古从军行》最后两句感慨道:“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盛唐的诗人是在感慨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唐王朝所进行的开边战争的残酷,而这在“祈请国信使”范成大听来却充满了丝丝苦涩。一方面,南宋军事力量的薄弱,对金国的俯首称臣,注定范成大的出使必然少不了受辱;另一方面范成大又渴望如苏武一样为国尽忠。矛盾交织,面对同为舶来品的西瓜,联想到唐人诗句,苦涩横亘心头,报国的赤胆忠心和对强大国力的渴慕逐渐鲜明起来。
诗题旁还有一个自注:“味淡而多液,本燕北种,今河南皆种之。”燕北为女真族的起源之地,而河南则为北宋故都所在,燕北的西瓜如今遍布河南,国破家亡之恨暗含其中。诗人借助北方特有的物产,在对西瓜的描绘中,委婉地表达了故国沦丧的悲痛和失地人民渴望回归的愿望。虽然这些诗仍然围绕着爱国主义这一主题,但与《州桥》等篇忍痛直询和《双庙》等篇借古讽今相比则有了很大的区别。诗人不再高声呼喊,直抒胸臆将自己的感情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相反,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潜藏在清新的田园风光之下,乍一看轻松惬意,深深品味之后却又渗透出一层挥之不去的沉重,从而使感情更加深刻。诗人巧妙地借助题后自注,把自己含而未说的意思点破,达到不说而说的效果。
范成大在这首诗中表现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小中见大,用意深婉,通过北地特有的物产的描绘以及题后小注的巧妙运用,在田园风光背后寄托着自己的故国之思,把表层的轻快与深层的沉重进行对比,达到“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王夫之《姜斋诗话》)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