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他从汴京起程归江南,先回洪外分宁(今江西修水)乡里,然后赴任,一路上写了许多纪游诗。这首诗为途经真州(今江苏仪征)阻风游长芦寺作。伯氏,指黄庭坚之兄黄大临,字元明。长芦寺,据《传灯录》记载:“真州长芦崇福禅院祖印禅师,讳智福,江州人。四处住持,胜缘毕集。三十年间,众盈五百。”可见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寺院。这首诗依黄大临的诗韵而作,故称次韵。在《山谷外集》卷八中,有一首题为《外舅孙莘老守苏州留诗斗野亭庚申十月庭坚和》的诗,作于这首诗之前,韵脚也和这首诗相同。喜欢写次韵诗,是黄庭坚诗的特点之一。
这首诗写长芦寺下所见所遇,抒发了归江南故乡的喜说心情。
起首四句,概括描写长芦寺外景,笔力雄健而自然。行旅之人对风势、风向往往特别敏感。第一句“风从落帆休”,把这种感受写得极其生动。江上行舟,人们往往从船帆上观察风力大小。此时船落下了帆,风也因帆落而停息。这种写法颇为出人意外。第二句“天与大江平”,极写形势的开阔,放眼远望,水天相连,十分壮观。以上为目之所见;三四句写耳之所闻。“僧坊昼亦静”,僧坊即长芦寺。寺院本是幽静的所在,在深秋季节,即使大白天,也常常寂无声息。不过,也不总是一点声音也没有。“钟磐寒逾清”,长芦寺里传来的钟磐之声,在寒风中,听起来更觉清越。这四句诗写了季节、环境、气氛,看似不费力,却极为精警,起笔不凡。
接着用移步换形之法写各处景致。“淹留”四句写登高看景。诗人这次游长芦寺,客观原因是风不顺而滞留。在此诗之前,作者写有《阻风入长芦寺》。可见他颇有空暇,心情相当悠闲,所以能细细游赏。他时而拄杖高岗,闲数座座相连的寺院屋顶;时而路逢幽人,煮茶共话。
接着诗人又换了一个角度,“携手”四句写从高处远望之景。“木末”,树梢。“携手霜木末”,极言立处之高。这句诗是从杜甫《北征》“我行已水滨,我仆犹木末”句化来。诗人倚栏俯视,看到了江潮上涨,看到了往来于永正县(宋代的真州,在唐代为永正县的白沙镇)江面上的船只;远远望去,连飞越建康(今江苏南京)城的鸟儿也看得见。这四句以极生动之笔,描绘了长芦寺登高眺望的一幅雄阔画面。特别是“潮生”、“墙移”、“鸟度”等词语,使整个画面充满了动感。
“薪者”四句,写山中樵夫采得树鸡(一种生在树上的菌子,可食),引起诗人的一番联想。他想象樵夫把采得的树鸡,回家做成具有南方风味的羹汤,又把白玉般的秔米(即粳米),煮成香啧喷的米饭,一家人美美地饱餐一顿。樵夫一家的做饭、烹羹,其实并非诗人亲眼所见,他依然在长芦寺下山间闲行。但是他却从樵夫为一家人的生计而辛苦操劳,对照自己领着朝廷的俸禄,顿顿饱饭,还在这里游逛,渐愧之情油然而生。字里行间反映了作者可贵的爱民思想。
最后四句写听到鸟叫声的感受。突然,草木丛中传来思归乐的啼叫声。思归乐是一种形状如斑鸠的小鸟,暮春时节,鸣声像“不如归去”,人们听到它的叫声,就会起思乡之情。古代诗人专有描写这种鸟的,如唐代元稹在《思归乐》中写道:“山中思归乐,尽作思归鸣。应缘此山路,自古离人征。”白居易在《和〈思归乐〉》中也说:“山中不栖鸟,夜半声嘤嘤。似道东归乐,行人掩泣听。”在离人听来,思归乐的叫声是凄凉的。可是黄庭坚这次归江南顺道回乡,感觉就大不一样了。在诗人耳中,思归乐的叫声不啻一曲动听的歌。思归乐在明亮的夕阳下婉转吟唱,十分悦耳,充满了温情。他在《阻风入长芦寺》诗中也曾流露了这种喜悦心情:“岁寒风落山,故乡喜言旋!”他自1067年(治平四年)登进士第,任汝州叶县(今属河南)尉,到这次赴太和知县任,中间整整相隔十三年,内心是十分高兴的。
“丛祠”四句和前面相接,是经过诗人精心构思的。细细寻去,针线极密。由“闲行”而听到“丛祠”(草木茂盛处的土地庙)思归乐的叫声;从“不如归去”的叫声,想到他正在回乡路上,喜上心来;这次回乡已在岁末,不久春天即将来临,那时薇蕨已经长得茂盛,聊能充饥,和前面“饱饭愧闲行”句相呼应。
清代方东树说:“山谷之妙,起无端,大笔如椽,转折如龙虎,扫弃一切,独提精要之语。每每承接处,中亘万里,不相联属,非寻常意计所及。”(《昭昧詹言》卷十)这首诗正是体现了这一艺术特点。更为可贵的是,这首诗气象“雄远壮阔”,却并不显得作者在用力,可见诗人功力之深厚。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张丞相即张九龄,也是著名的诗人,官至中书令,为人正直。孟浩然想进入政界,实现自己的理想,希望有人能给予引荐。他在入京应试之前写这首诗给张九龄,就含有这层意思。这是一首干谒诗。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孟浩然西游长安,写了这首诗赠当时在相位的张九龄,目的是想得到张的赏识和录用,只是为了保持一点身份,才写得那样委婉,极力泯灭那干谒的痕迹。诗的前四句写洞庭湖壮丽的景象和磅礴的气势,后四句是借此抒发自己的政治热情和希望。
开头两句交代了时间,写出了浩瀚的湖水。湖水和天空浑然一体,景象是阔大的。“涵”,有包含的意思。“虚”,指高空。高空为水所包含,即天倒映在水里。“太清”指天空。“混太清”即水天相接。这两句是写站在湖边,远眺湖面的景色。三四两句继续写湖的广阔,但目光又由远而近,从湖面写到湖中倒映的景物:笼罩在湖上的水气蒸腾,吞没了云、梦二泽,“云、梦”是古代两个湖泽的名称,据说云泽在江北,梦泽在江南,后来大部分都淤成陆地。“撼”,摇动(动词,生动形象)。“岳阳城”,在洞庭湖东北岸,即今湖南岳阳市。西南风起时,波涛奔腾,涌向东北岸,好像要摇动岳阳城似的。“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有的版本作“气吞云梦泽”),读到这里很自然地会联想起王维的诗句:“郡邑浮前浦,波澜动远空”。整个城市都飘浮在水面上,微风吹起层层波澜,遥远的天空都在水中晃动。它们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四句实写湖。“气蒸”句写出湖的丰厚的蓄积,仿佛广大的沼泽地带,都受到湖的滋养哺育,才显得那样草木繁茂,郁郁苍苍。而“波撼”两字放在“岳阳城”上,衬托湖的澎湃动荡,也极为有力。人们眼中的这一座湖滨城,好像瑟缩不安地匍伏在它的脚下,变得异常渺小了。这两句被称为描写洞庭湖的名句。但两句仍有区别:上句用宽广的平面衬托湖的浩阔,下句用窄小的立体来反映湖的声势。诗人笔下的洞庭湖不仅广阔,而且还充满活力。
下面四句,转入抒情。“欲济无舟楫”,是从眼前景物触发出来的,诗人面对浩浩的湖水,想到自己还是在野之身,要找出路却没有人接引,正如想渡过湖去却没有船只一样。对方原是丞相,“舟楫”这个典用得极为得体。“端居耻圣明”,是说在这个“圣明”的太平盛世,自己不甘心闲居无事,要出来做一番事业。这两句是正式向张丞相表白心事,说明自己目前虽然是个隐士,可是并非本愿,出仕求官还是心焉向往的,不过还找不到门路而已。
于是下面再进一步,向张丞相发出呼吁。“垂钓者”暗指当朝执政的人物,其实是专就张丞相而言。这最后两句,意思是说:执政的张大人啊,您能出来主持国政,我是十分钦佩的,不过我是在野之身,不能追随左右,替你效力,只有徒然表示钦羡之情罢了。这几句话,诗人巧妙地运用了“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淮南子·说林训》)的古语,另翻新意;而且“垂钓”也正好同“湖水”照应,因此不大露出痕迹,但是他要求援引的心情是不难体味的。
本文是一首述怀诗,写得很委婉。在唐代,门阀制度是很森严的,一般的知识分子很难得有机会登上政治舞台。要想在政治上寻找出路,知识分子须向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求助,写些诗文呈送上去,希望得到赏识,引荐提拔。公元733年,孟浩然西游长安,时值张九龄出任朝廷丞相,便写了这首诗赠给张九龄,希望他给予帮助。但由于诗人顾虑多、爱面子,想做官又不肯直说,所以只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愿望。这种苦闷的心情,是不难领会的。
这首诗的艺术特点,是把写景同抒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触景生情,情在景中。诗的前四句,描写洞庭湖的景致。“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涵虚,是天空反映在水中的幻景。太清,就是天空。这两句的意思是说:“到了中秋时节,洞庭湖里的水盛涨起来,与湖岸平齐了,一眼看云,只见湖山相映,水天一色,浑然成为一体,美丽极了。“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在这浩翰的湖面和云梦泽上,水气蒸腾,涛声轰鸣,使座落在湖滨的岳阳城都受到了震撼。这四句诗,把洞庭湖的景致写得有声有色,生气勃勃。这样写景,衬托出诗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暗喻诗人正当年富力强,愿为国家效力,做一番事业。这是写景的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