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散曲,采用市井语言,明白如话。前四句是[雁儿落],句法是五五五五,写女主人公曾经生活的幸福、甜蜜和对情人的深情、疼爱。女主人公回忆往昔的幸福,被男子敬奉在兰麝房,怀抱在鲛绡帐,捧在手里,如掌上明珠,搁在心里,如心如肺。
“谁承望”一转,谁能料想得到,男子一朝,坠入了花街柳巷,红男绿女,醉生梦死。让女主人公独守空房,忍辱纳垢,冷冷清清。可是,她并没有忍气吞声,也不会委曲求全,黄峨笔下的女性,往往个性倔强、刚毅决断,性格泼辣,爱得轰轰烈烈,恨得也轰轰烈烈,遭到羞辱的女主人公,下了一个决心:恶狠狠地做一场!和负心男子大闹一场,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直面薄情寡义之徒,是爱是恨,是合是离,说个清楚,讲个明白。
这首散曲刻画了一个敢爱敢恨的一个女人形象,富有艺术魅力。同时也反映了封建时代妇女在爱情、婚姻问题上的不公平。
王安石回江宁为父亲和长兄王安仁扫墓,不觉悲思万缕,泪若江潮,白发先出,朱颜早凋,因而发出了轩冕不足乐、终欲老渔樵的感慨。大概是从父兄虽然学问卓越、志节高尚,却穷老仕途、英年早逝的惨淡经历受到触动,引发了他潜藏于心中的归老田园、渔樵为生的意愿。然而他也只能借诗抒怀,不能付诸于实际。
此诗一方面是表达了作者在扫墓时对父亲的沉痛哀悼之情,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推行新法时的艰难处境作了一番慨叹。
作者用“雪”与“朱”两个颇具色彩的字极其生动而且形象地描述了自己头发与容颜因操劳过度而出现的未老先衰的状况。当时王安石只有三十二岁,本该是黑发朱颜,但现在是“白发争出”“朱颜早凋”,显然是想表达自己内心的一种感慨:自己虽然身居官位,却丝毫没享受到当官本该有的乐趣,一心想推行新法,又遇到重重阻力,自己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以至于才过而立之年就华发早生、苍颜毕现,世事实在是太艰难了。“雪”与“朱”相对,产生强烈的色彩对比,隐含着诗人对过早衰老的感叹之情。这种悲叹与全诗抒发的客思之愁,寒食之哀以及为官不快的情绪融合在一起,使诗人关于衰老的感叹更为深沉。整首诗把思乡之愁、哀悼之痛、早衰之叹、为官之苦有机地串联,并用“雪”与“朱”这两个字把王安石内心的感慨与苦楚更加深沉地表达了出来。
王安石早年入仕,主要是为了养家孝亲,并非乐意官场,汲汲富贵。由于家中无田园以托一日之命,一家上下几十口人赖其官禄,他根本就没有条件依照自己的意志生活。在他早年的诗歌中,就表达了“收功无路去无田”的无奈,既然“人间未有归耕处”,他只得“窃食穷城”、任职地方,但这并非他的本愿,在《壬辰寒食》一诗中就表达了他的感慨。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