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
词的上片先是直抒思乡之情,谓虽已“甚颜华发”,却是“故山归计”仍未决。以问句出之,见感慨更深。
词人此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导致了“旧交新贵音书绝”。而且眼前,“惟有佳人,犹作殷勤别。”只有这位歌妓情意恳切,输肝沥胆,是可贵的知己。这首阊门留别词中,可以看到词人不仅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侍宴的歌妓,对她以及她们寄予深刻的同情,而且进一步把佳人当作可以推心置腹的知音,把自己的宦游漂泊与歌妓不幸的命运联系起来。同是天涯沦落人,同样有不幸的命运,临别之际,作者自然会触动真情。
下片写与佳人依依惜别的深情。由“殷勤别”到“离亭欲去”,意脉相连,过片自然。不同的是上片由己及人,下片由人到己,充分体现出双方意绪契合,情感交流。歌妓擅唱,以歌赠别属情理之中。但与自己最爱重的知音作别,就必然是未歌先凄咽,以至于泣不成声。然而此时无声胜有声,一个“咽”字说尽了佳人的海样情深。十月初冬,寒风袭人,但双方只觉得离愁如满天细雨,纷纷扬扬,无穷无尽,一时意忘了冷风吹泪脸。
结句用武则天《如意娘》诗之诗意:“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词人用意则更进一层,劝佳人不用罗巾揾泪,任它洒满罗衫,等待再次相会时,以此作为相知贵心的见证。这既是劝慰佳人,也是自我宽解,此时洒泪相别,但愿后会有期。
纵观苏轼的一生,一直处于“欲仕不能,欲隐不忍”的矛盾中。自因反对新法而离京后,他郁郁不得志,思归故里之情更为迫切。此词即流露出上述思想。
这首小诗记叙诗人在傍晚送灵澈返竹林寺时的心情,它即景抒情,构思精致,语言精炼,素朴秀美,是唐代山水诗的名篇。
“苍苍竹林寺,杳杳钟声晚。”这两句是说作者眺望苍苍山林中的灵澈归宿处,远远传来寺院报时的钟响,点出此时已是黄昏时分,仿佛在催促灵澈归山。诗人出以想象之笔,创造了一个清远幽渺的境界。此二句主要写景,景中也寓之以情。
“荷笠带斜阳,青山独归远。”这两句就是写灵澈辞别归去情景。灵澈戴着斗笠,披带夕阳余晖,独自向青山走去,越来越远。“青山”即应首句“苍苍竹林寺”,点出寺在山林。“独归远”显出诗人伫立目送,依依不舍,结出别意。只写行者,未写送者,而诗人久久伫立,目送友人远去的形象仍显得非常生动。
全诗表达了诗人对灵澈的深挚的情谊,也表现出灵澈归山的清寂的风度。送别多半黯然情伤,这首送别诗却有一种闲淡的意境,和作者的寂寞心情。
精美如画,是这首诗的明显特点。但这帧画不仅以画面上的山水、人物动人,而且以画外的诗人自我形象,令人回味不尽。那寺院传来的声声暮钟,触动诗人的思绪;这青山独归的灵澈背影,勾惹诗人的归意。耳闻而目送,心思而神往,正是隐藏在画外的诗人形象。他深情,但不为离别感伤,而由于同怀淡泊;他沉思,也不为僧儒殊途,而由于趋归意同。这就是说,这首送别诗的主旨在于寄托着、也表露出诗人不遇而闲适、失意而淡泊的情怀,因而构成一种闲淡的意境。十八世纪法国狄德罗评画时说过:“凡是富于表情的作品可以同时富于景色,只要它具有尽可能具有的表情,它也就会有足够的景色。”(《绘画论》)此诗如画,其成功的原因亦如绘画,景色的优美正由于抒情的精湛。
刘长卿和灵澈相遇又离别于润州,大约在公元769—770年(唐代宗大历四、五年)间。刘长卿于公元761年(唐肃宗上元二年)从贬谪南巴(今广东茂名南)归来,一直失意待官,心情郁闷。灵澈此时诗名未著,云游江南,心情也不大得意,在润州逗留后,将返回浙江。一个宦途失意客,一个方外归山僧,在出世入世的问题上,可以殊途同归,同有不遇的体验,共怀淡泊的胸襟。这首小诗表现的就是这样一种境界。
全诗三章,运用象征指代的手法,以“九罭”指代周密的安排布置,以“鳟鲂”来指代客人的身份地位。相衬之下,主人地位卑微,客人身份尊贵。后面以“衮衣绣裳”指代客人,地位比“黻衣绣裳”更高。正因为其尊贵无比,所以仅用服饰指代,宛如用“三百赤芾”来比喻新提拔的大夫一般。正是采用了这种层层推进的结构,这首诗才取得了较强的抒情效果。
第一章是先果后因。“九罭之鱼,鳟鲂。”急急忙忙拿了细网眼的渔网去捕鳟鱼、鲂鱼,是因为“我觏之子,衮衣绣裳”,那位穿着礼服的高级官员来了。用细眼网捕鱼,志在必得,大小鱼不漏网。只点明“鳟鲂”,专取美味,不顾其余。一开始就把主人殷勤、诚恳待客的心情诉说出来了。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上是语义反覆。鸿雁留宿沙洲水边,第二天就飞走了,不会在原地住两夜的。诗人用这个自然现象,比喻那位因公出差到此的高级官员:在此地住一晚,明天就要走了。但是,人不能与鸿雁相同。难得一聚,不必匆匆而别。“於女信处”、“於女信宿”,意思是:请您再住一晚吧!挽留的诚意与巧妙的比喻结合,情见乎辞。
最后一章直抒胸臆。“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两句,用当时下层官员、百姓挽留高级官员的方式:把高级官员的礼服留下来,表达诚恳的挽留。这种风习,到后代演变成“留靴”:硬把离任官员的靴子留下,表示实在不愿让他离去。当然,一旦成习俗,真情实意便减弱,甚至只成为一种形式了。最后一句“无使我心悲兮!”正面点出全诗感情核心:因高级官员离去而悲伤。至此,感情的积累到了坦率暴露的结局,这是前面捕鱼、以雁喻人、多住一晚等活动中流贯感情的积聚,到最后总爆发。由于这个感情总爆发,使读者回顾上文的言行,更感挽留客人的心情诚恳真实,并非虚饰之词。结构安排的层层推进,按时序的叙述,使这首诗取得较强烈的抒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