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头,不写自己对友人的依依不舍,却从赞美对方的风度和才华起笔。曹丕《与吴质书》说:“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又,陆厥《奉答内兄希叔诗》也有:“书记既翩翩,赋歌能妙绝。”诗的第一句即化用这些意思来形容苏绾其人——潇洒自得,文采出众。文士相交,惺惺相惜,相互间自必有许多值得倾慕和书写之处,但诗中只突出“书记翩翩”这一点,这是由诗的主题决定的。因为苏绾此时正要去北疆担任节度使府的掌书记。友人是入军府任职,因此也可称为从戎。诗的第二句并不承上而作平叙,而是出人意料地设问。这一问乍看很突然,而且没有回答,似乎不着边际。其实这里诗人故意使用了先答后问的曲笔,答案其实就是头一句。正因为苏绾书记翩翩,才被元帅聘为书记。这样的写法更突出了友人的风度与才干,而诗人对友人的的倾慕与留恋就蕴含其间,不言而喻了。诗的第三、四句婉转抒情,道出惜别之意,希望友人在边庭不要逗留太久,而要早作归计。但诗人不从行者方面着笔,而反从居者方面着笔;并非从正面写离情,而是从对面来映衬,同时在从居者着笔时又不直接从诗人自己着笔,而是从友人最亲近的人——他的妻子那一方着笔。这是一联自然流动的对仗,它以燕支山泛指友人将要赴任之地,以红粉楼代指友人妻子,从设想红粉佳人计日而待丈夫的归期,委婉而又风趣地劝说友人切勿留恋边庭,应尽早归家团聚,表面上说妻子不忍分离,实则含蓄地表达诗人自己盼友人早归。这就是不落俗套,不露痕迹,将前人反复吟咏过的离情别绪刻画得十分生动而细腻,表现出诗人高妙的抒情技巧。
清人袁枚《续诗品·取经》要求作诗“揉直使曲,叠单使复”,以避免使读者“一览而竟,倦心齐生”。此诗之贵即在于“曲”,不过短短四句,却意婉而情深,富有含蓄之美。诗的主旨是送别,在古典诗歌中是一种平常的的题材,若泛泛设辞,平平而起,直率地抒写送行时的留恋和盼望之情,会显得毫无韵致,令人倦厌。诗人不愧写情高手,他刻意求新,以复笔与巧笔绘出优美深远的抒情境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此诗叙写鲁僖公君臣在祈年以后的宴饮活动。诗一开始便写马,马极肥壮,都为黄色,其“乘”字指出了这些是驾车的马。周代的礼制非常严格,不同的身份地位在礼器的使用方面也有差别。身份本是抽象的名称,它们由具体的物质享受来体现,在出行时,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车驾了。此诗接着转向庙堂,“夙夜在公”的“公”,当作官府讲,与“退食自公”的“公”同。不过,这里的官府不同一般的官府,而是僖公祭祀祈年之处,亦即《鲁颂·泮水》和《鲁颂·閟宫》诗中的“泮宫”和“閟宫”。祈年为郊祭,在国都以外,故首二句反覆咏马。然后才写到乘车马的人,从早到晚忙忙碌碌,揭开诗歌的主要部分,即宴饮部分。在宴会上,舞伎手持鹭羽,扇动羽毛,如鹭鸟一样,有时群飞而起,有时翩然下落,给宴会制造气氛。与宴的人们在饮酒观舞,不绝的鼓声震撼着他们的内心,优美翻飞的舞姿调动他们的情绪,酒酣耳热,他们不禁也手舞足蹈起来。忘记了平日的礼数、戒备、拘谨,都在舞蹈,摅发各自内心的快乐,相互感染,没有语言,但一举一动都在和对方进行心灵深处的交流。这时,诗人也为眼前的情景所感动,而发出由衷的希望:“于胥乐兮!”(“呵,大伙一起快乐呀!”)
第二章的形式和首章基本一致,只是个别字有所变化,一是描写得更具体细致,指出马为牡马,大伙在官府中所忙碌的是饮酒跳舞;二是写出时间变化,“鹭于飞”是舞者持鹭羽散去,舞宴结束,故而饮宴者也带着醉意而返回。
第三章揭出郊祀之事。駽为青骊,与前言乘黄不同,疑为鲁公所乘,以乘駽推出鲁公,显出其与群臣不同。群臣的欢乐是君主所赐,故曰:“在公载燕。”饮宴不是一种孤立行为,既是欢娱群臣,更是祭祀,朱熹说:“凡庙之制,前庙以奉神,后寝以藏衣冠,祭于庙而燕于寝,故于此将燕,而祭时之乐,皆入奏于寝也。且于祭既受禄矣,故以燕为将受后禄而绥之也。”正指出这种联系。下面四句是诗人的祈祷,希望从今以后,有好的收成,并把这福泽传之子孙。榖,兼含福善之意,诗人不仅希望鲁君把收获的粮食传给后代,更希望鲁国福泽绵长,享祚长久。《史记·鲁周公世家》载“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郊祭对于鲁国显示出在诸侯中的崇高地位,故诗人极力赞扬,每章以“于胥乐兮”为结束。
这是许浑在宣城送别友人后写的一首诗。这首诗前后两联分别由两个不同时间和色调的场景组成。前联以青山红叶的明丽景色反衬别绪,后联以风雨凄其的黯淡景色正衬离情,笔法富于变化。而一、三两句分别点出舟发与人远,二、四两句纯用景物烘托渲染,则又异中有同,使全篇在变化中显出统一。
“劳歌一曲解行舟”句写友人乘舟离去。古代有唱歌送行的习俗。“劳歌”,原本指在劳劳亭(旧址在今南京市南面,也是一个著名的送别之地)送客时唱的歌,后来遂成为送别歌的代称。劳歌一曲,缆解舟行,从送别者眼中写出一种匆遽而无奈的情景气氛。
“红叶青山水急流”句写友人乘舟出发后所见江上景色。时值深秋,两岸青山,霜林尽染,满目红叶丹枫,映衬着一江碧绿的秋水,显得色彩格外鲜艳。这明丽之景乍看似与别离之情不大协调,实际上前者恰恰是对后者的有力反衬。景色越美,越显出欢聚的可恋,别离的难堪,大好秋光反倒成为添愁增恨的因素了。江淹《别赋》说:“春草碧色,春水绿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借美好的春色反衬别离之悲,与此同一机杼。这也正是王夫之所揭示的:“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姜斋诗话》)的艺术辩证法。
这一句并没有直接写到友人的行舟。但通过“水急流”的刻画,舟行的迅疾读者可以想见,诗人目送行舟穿行于夹岸青山红叶的江面上的情景也生动地表现了出来。“急”字暗透出送行者“流水何太急”的心理状态,也使整个诗句所表现的意境带有一点逼仄忧伤、骚屑不宁的意味。这和诗人当时那种并不和谐安闲的心境是相一致的。
“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句则是表明诗的前后联之间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朋友乘舟走远后,诗人并没有离开送别的谢亭,而是在原地小憩了一会。别前喝了点酒,微有醉意,朋友走后,心绪不佳,竟不胜酒力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薄暮时分。天色变了,下起了雨,四望一片迷蒙。眼前的江面,两岸的青山红叶都已经笼罩在蒙蒙雨雾和沉沉暮色之中。而朋友的船,此刻更不知道随着急流驶到云山雾嶂之外的什么地方去了。暮色的苍茫黯淡,风雨的迷蒙凄清,酒醒后的朦胧,追忆别时情景所感到的怅惘空虚,使诗人此刻的情怀特别凄黯孤寂,感到无法承受这种环境气氛的包围,于是默默无言地独自从风雨笼罩的西楼上走了下来。(西楼即指送别的谢亭,古代诗词中“南浦”、“西楼”都常指送别之处。)
第三句极写别后酒醒的怅惘空寂,第四句却并不接着直抒离愁,而是宕开写景。但由于这景物所特具的凄黯迷茫色彩与诗人当时的心境正相契合,因此读者完全可以从中感受到诗人的萧瑟凄清情怀。这样借景寓情,以景结情,比起直抒别情的难堪来,不但更富含蕴,更有感染力,而且使结尾别具一种不言而神伤的情韵。
此诗主要表达了诗人送别友人时的惆怅。前二句以青山红叶的明丽景色反衬别绪,后二句以风雨凄凄的黯淡景色正衬离情,以描写景色作为反衬的手法表达情感,笔法富于变化。
首联叙事,言岐王奉诏离开京城去九成宫避暑。“帝子”,指岐王。“丹凤阙”,泛指帝京宫室。“天书”,天子诏命。“翠微宫”,非实指终南山之翠微宫,而是以“翠微”为形容语,直称九成宫。山气青苍叫“翠微”,九成宫建在山上,以此相称,便微透一股青翠幽静之气,既与题目的避暑相切,又开启下文的铺开描写,有曲径通幽之妙。
颔联,颈联集中写九成宫消暑胜地的景致。白云绕窗,并从户牖的缝罅中偷袭入来,沾惹衣上;卷起帘翠,刘镜理妆,山泉的投影即在镜中,则窒面悬瀑可知。瀑水投下峡谷,谷在林封树掩之中,透过密林,传来欢声笑语般的哗哗水声;而重重房室都在岩问绿荫之中。四句把“翠微”二字具体形象化,写出一个云拥雾绕、树抱水环的胜境,这还不是如登仙界吗?尾联即顺此以夸耀收结。仙境也未必胜过此地,不必学王子晋成仙了。“吹笙”,用王子晋的典故。《列仙传》载,周灵王太子晋好吹笙作风鸣.游伊洛之间,被浮丘公接上嵩山。这个典故选择甚妙。恰合“帝子”岐王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