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全诗可分五段。第一段从篇首至“飘飘满天地”,从题面叙起,写岁暮深居值雪。这段文字很平,但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突出天气的奇寒:“衡门昼长闭”“五日免常参”二句写为官的作者本人深居简出,朝廷免去五日一上朝的惯例,官署亦不办公,这些都间接表明岁暮天寒的影响。“睡起毛骨寒,窗牅琼花坠”则是通过描写漫天飞扬的大雪直接表达天气的寒冷;二是描述一己的闲逸。既无案牍劳形之苦,复多深日读书之趣,因而往往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一日睡起,忽觉寒气入骨,有玉屑一样的白花飞入窗内,于是“披衣出户看,飘飘满天地。”十个字对雪没有作细致的描绘,却全是一种潇散愉悦的情味。这里写天寒,写闲逸,无不是为后文写边地兵民劳役之苦作铺垫或伏笔。
第二段从“岂敢患贫居”到“相聚歌时瑞”,承接上段,写家人团聚,赏白雪而庆丰年。值得玩味的是从篇首“衡门句到这一段,诗人一再称穷。“贫居”固然是穷,“月俸无余”、“数杯”、“一酌”亦无不意味着穷。其实这倒不是他真的要发什么官微不救贫一类的牢骚,而是别有用意。他虽说“穷”,却不愁薪米、能备酒肴,惠及父母兄弟妻子。在这大雪纷飞的岁暮,他们能共享天伦之乐,共贺“瑞雪丰年”。这里句句流露出一种“知足”之乐,言“贫”倒仿佛成了谦词。所以,诗人实际上是要告诉读者:贫亦有等,从而为后文写真正贫而且困的人们再作地步。晚唐罗隐诗云“尽道丰年瑞,丰年事若何?长安有贫者,为瑞不宜多。”从“相聚歌时瑞”的人们联想到长安贫者,替他们说了一点话。王禹偁这里的写法大致相同,但他想得更远,语意更切。
第三段即以“因思”二字领起,至“阒寂荒陂里”句,转而以想象之笔写“河朔”人民服劳役的苦况。关于北宋时抽民丁运输军粮的情况,李复《兵餽行》写得最详细,可以参看:“人负五斗兼蓑笠,米供两兵更自食;高卑日概给二升,六斗才可供十日。”“运粮恐俱乏军兴,再符差点催餽军。此户追索丁口绝,县官不敢言无人;尽将妇妻作男子,数少更及羸老身。”第四段则以“又思”二字领起,至“牢落穷沙际”句,进而写兵役的苦况。
这两段所写河朔兵民之苦,与一二段所写身在帝乡的“我”的处境,适成对照。一方是闲逸,而一方是不堪劳碌:服劳役者“车重数十斛,路遥数百里。赢蹄冻不行,死辙冰难曳”,服兵役者“城上卓握旗,楼自望烽隧,弓劲添气力,甲寒侵骨髓”。一方无冻馁之苦,而一方有葬身沟壑沙场之忧:或日宿“荒陂里”,或转辗于“穷沙际”。字里行间,表现出诗人对河朔军民之深厚同情,从而引出一种为官者为强烈责任感,和对自己无力解除民瘼的深切内疚。
从“自念亦何人”到篇终为第五段,作自责之词而寓讽谕之意。看出诗人内疚很深,故出语沉痛。他觉得贪图一己的安逸是可耻的“偷安”,感到自己身为“拾遗”而未能尽到谏官的责任,身“直史馆”而未能尽到史官的责任,不足为“直士”、不足为“良史”。“不耕一亩田”,又无“富人术”,有愧于河朔之民;“不持一只矢”,又乏“安边议”,有负于边塞之兵;更对不住道义之交的热忱期望。所以骂自己为人民的蛀虫--“深为苍生蠹”。而事实上,王禹偁本人为官“遇事敢言,喜臧否人物,以直躬行道为已任”,是不当任其咎的。他在此诗以及其他诗中的自责之词,一方面表示他不愿尸位素餐的责任心,另一方面也是对那些无功食禄之辈的讽刺。
全诗层次极清楚,主要运用了对比结构,但这不是两个极端的对比,而是通过“良心发现”式的反省语气写出,对比虽不那么惊心动魄,却有一种恳挚感人的力量。全诗语意周详,多用排比句式,乃至段落之间作排比,却毫无拖沓之嫌。其所以“篇无空文”,实在于“语必尽规”。因此,此诗不仅在思想上继承杜甫、白居易系心民瘼的传统,在艺术风格上也深得白诗真传,以平易浅切见长。从诗歌语言的角度看,乃是以单行素笔直抒胸臆,初步表现了宋诗议论化、散文化的风格待征。
这首诗没有直接写卢岵,也没有直接写作者的心情,而是只写卢岵处士山居的景色,以景衬人。
首联两句是说先向砍柴的人打听卢岵山居的所在地,然后远远地认准方向走去。通过“问樵客”、“遥识”的写法,暗示出卢岵山居的幽僻。作者不称砍柴的人为樵子、樵夫,而称之为“樵客”,意味着这个砍柴者并不是俗人,这对于诗的气氛也起着一定的渲染作用。
颔联两句写一路所见,是近景。古树老根缠石,仿佛它天生是连着石头长起来的。湍急清澈的泉水,把面上的浮土、树叶冲走了,露出泉底的沙子来,更显得水明沙净。这两句形象地描绘了幽僻山径中特有的景物和色彩。而与此相应,作者用的是律诗中的拗句,“老”字和“清”字的平仄对拗,在音节上也加强了高古、清幽的气氛。
颈联两句写入望的远景。“千峰”言山峰之多,因在雨中显得幽暗,看不清楚。“一径入云斜”和“千峰随雨暗”相对照,见得那通往卢岵山居小路的高峻、幽深,曲曲弯弯一直通向烟云深处。这两句改用协调的音节,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变化,一方面也是和写远景的阔大相适应的。
尾联两句又改用拗句的音节,仍是和通篇突出山居景物的特殊色彩相适应的。而写景物的特殊色彩又是为了写人,为了衬托古朴高洁的“处士”形象。
“荞麦”是瘠薄山地常种的作物,春间开小白花。在日照强烈的白天里,小白花不显眼,等到日暮鸟散,才显出满山的荞麦花一片洁白。荞麦花既和描写处士的山居风光相适应,同时,也说明处士的生活虽然孤高,也并非和人世完全隔绝;借此又点明了作者造访的季节是春天。
全诗的层次非常清楚,景物写得虽多而错落有致。更重要的是通过景物的特殊色彩,使读者对卢岵处士生活的古朴和人品的孤高有一个深刻的印象。作者的这种比较特殊的表现手法,应该说是很成功的。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
“和烟和露一丛花,担入宫城许史家。”这一联交代卖花翁把花送入贵家的事实。和烟和露,形容花刚采摘下来时缀着露珠、冒着水气的样子,极言其新鲜可爱。许氏与史氏,汉宣帝时的外戚。“许”指宣帝许皇后家,“史”指宣帝祖母史良娣家,两家都在宣帝时受封列侯,贵显当世,所以后人常用来借指豪门势家。诗中指明他们住在宫城以内,当是最有势力的皇亲国戚。
“惆怅东风无处说,不教闲地著春华。”这后一联抒发作者的感慨。东风送暖,大地春回,鲜花开放,本该是一片烂漫风光。可豪门势家把盛开的花朵都闭锁进自己的深宅大院,剩下那白茫茫的田野,不容点缀些许春意,景象十分寂寥。“不教”一词,显示了豪富人家的霸道,也隐寓着诗人的愤怒,但诗人不把这愤怒直说出来,却托之于东风的惆怅。东风能够播送春光,而不能保护春光不为人攫走,这真是莫大的憾事;可就连这一点憾恨,也无处申诉。权势者炙手可热,于此可见一斑。
诗篇由卖花引出贵族权门贪婪无厌、独占垄断的罪恶。他们不仅要占有财富,占有权势,连春天大自然的美丽也要攫为己有。诗中蕴含着的这一尖锐讽刺,比之白居易《买花》诗着力抨击贵人们的豪华奢侈,在揭示剥削者本性上有了新的深度。表现形式上也不同于白居易诗那样直叙铺陈,而是以更精炼、更委婉的笔法曲折达意,即小见大,充分体现了绝句样式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