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
重阳节自古有饮菊花酒的习俗,据说如此可以延年益寿,《西京杂记》云:“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令人长寿。”然而这一年的重九,在陶渊明的宅边,虽然有一丛丛颜色各异的菊花,然苦于无钱沽酒,只能空食菊花。古人视菊为一种高雅而有气节的花卉,因她开在众芳凋落的秋天,故屈原就有“夕餐秋菊之落英”的话,这里小序中所说的“九华”也就是指菊花,诗人有菊无酒,遂产生出无限感慨。
“世短意常多”四句,以议论领起,解释了重九之名,并提出感叹人生的主题。意谓人生在世,不过如白驹过隙,正由于其为极暂短的一瞬,故人们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烦忧顾虑,也导致了人们企慕长寿永生的祈求。一年一度的重阳佳节按着时序的推移又来到了,人们之所以喜爱这个以“九”命名的节日,因为“九”与“久”谐音,所以对它的喜爱正体现了对长生的渴求。这里“举俗爱其名”与小序中的“爱重九之名”一致。“世短意常多”一句炼意极精,宋代李公焕在《笺注陶渊明集》卷二中认为此句是古诗“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两句的浓缩,体现了陶渊明驾驭语言的本领。
“露凄暄风息”至“寒华徒自荣”十句写景抒情,感叹自己有菊无酒,空负良辰美景。露水凄清,暖风已止,秋高气爽,天象清明,飞去的燕子没有留下踪影,北来的大雁还有声声余响。诗人说:据说酒能祛除心中的种种烦恼,菊花能令人制止衰老,而为何我这隐居的贫士只能让重阳佳节白白地过去!酒器中空空如也,积满灰尘,而秋菊却在篱边空自开放。这里描写了一幅天朗气清的深秋景象,与诗人自己贫寒潦倒的处境正成鲜明对照,自然景象的美好反衬出诗人心绪的寥落,大好的时光在白白消逝,盛开的菊花也徒自争艳,诗人于是感慨系之。
“敛襟独闲谣”即写诗人的感叹,他整敛衣襟,独自闲吟,而思绪辽远,感慨遥深。想自己游息于山林固然有不少欢乐,但留滞人世不能就一无所成。诗人在这里不仅感叹人生的短暂,而且对人生的价值重新作了审视,诗中关于“深情”的内容并没有加以明确说明,只是隐隐约约地点出了作者悲从中来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无酒可饮,而更大的悲痛隐藏在心中,这就是诗人对人生的思考与对自身价值的探求。全诗一气直下,其主旨似在表明人生短促而自己又不能及时行乐,空负秋光的悲叹,然忽又说“淹留岂无成”,更翻出一层意思,所以延君寿说是“一意两层收束”(《老生常谈》)。
因为此诗结语的含蓄,似有不尽之意在于言外,因而历来解此诗者就以为陶渊明在此中暗寓了他对晋宋易代的悲愤,借此表示了对前朝的留恋,并有志于恢复王室之事。“空视时运倾”一句中也系有感于时事的倾覆,“尘爵”二句则表达了愿安于时命,自保贞心的愿望。最后所谓的“淹留岂无成”,即暗指自己所以羁留人间是由于还抱着复国的希望,等待一展宏图的机会。这种说法自然也不无道理,自来论陶诗的人也曾指出过陶渊明并非浑身是静穆,而是一个颇有感时伤世之情的人。龚自珍就说他“莫信诗人竟平淡,二分《梁甫》一分《骚》”(《己亥杂诗》)。考此诗序中所谓“寄怀”,诗中所谓“深情”,都似乎确有所寄托,以此推断,可能此诗确有寓意。鲁迅评陶潜说:“于朝政还是留心,也不能忘掉‘死’,这是他诗文中时时提起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此诗即体现了他对政治和生命两方面的认识。
此诗以说理与写景与抒情融合在一起,体现了陶诗自然流走的特点,其中某些句子凝练而新异,可见陶渊明铸词造句的手段,如“世短意常多”、“日月依辰至”及“酒能祛百虑,菊解制颓龄”等虽为叙述语,然遒劲新巧,词简意丰,同时无雕饰斧凿之痕,这正是陶诗的难以企及处。
马援的侄子马严、马敦平时喜讥评时政、结交侠客,很令他担忧,虽远在交趾军中,还是写了这封情真意切的信。文章出语恳切,言词轻中饱含长辈对晚辈的深情关怀和殷殷期待,所以能产生这样的效果,原因有三。
其一、以“汝曹”称子侄,在文中反复出现,使子侄们在阅读时倍感亲切。不远千里致书教谕,也能收到耳提面命的效果。同一称谓反复出现,固然可使被称者自感受到重视,而更重要的是,作者选用的这一称谓也传达出丰富的信息。古人名、字并行,各有其用。一般长辈称晚辈用名,同辈相称则用字,如果“尔”“汝”相称,往往是不礼貌的,但在特定场合下却又能用以表示亲近,如韩愈《听颖师弹琴》“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句。作者在信中不依常规称呼子侄,却以“汝曹”相称,这就显得随和、亲切,拉近了长辈和晚辈轻间的距离。被称的晚辈则可以从中体会到长辈的真情关怀。
其二、苦口婆心,现身说法,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晚辈沟通,而不是空讲大道理。如首段说“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只说自己如何,但是态度明确,感情浓烈,自然可以感染晚辈,又何必命令式地不许这不许那呢?至于“施衿结缡”句,更是反复叮咛,语重心长,使人感动不已。次段对当世贤良的作为得失加以对比评析,都是自己观察社会人生得来的经验轻谈。其“刻鹄不成尚类鹜”、“画虎不成反类狗”的比喻,警拔有力,发人深省,是传轻千古的警句。而诸如“愿汝曹效轻”、“不愿汝曹效也”的话,虽然只是表示希望,但是字里行间满盈着真挚的关爱,比轻“汝曹当效轻”、“汝曹勿效也”这样板着面孔的口吻真不知要强过多少倍了!
其三、文中大量而恰当地使用句末语气词,起到了表达意义以简驭繁,只着一字而含义丰富;表达感情以无胜有,不着情语而情尤真、意尤切的突出效果。文中用“也”表达自己的肯定和期望,态度坚绝;用“矣”、“耳”表达自己的爱憎倾向,情深意长;用“者也”,则表达出对评说对象有所保留或不以为然。这些合在一起,不仅读来语气抑扬,更能使人由此领会充盈在文字背后的教诲、期望、关怀和爱护。
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以侍御史职多次上疏讽谏,触忤武后,不久便被诬下狱。仪凤四年(679)六月,改元调露(即调露元年),秋天,骆宾王遇赦出狱。是年冬,他即奔赴幽燕一带,侧身于军幕之中,决心报效国家。《易水送别》一诗,大约写于这一时期。
从诗题上看。这是一首送别诗。从诗的内容上看,这又是一首咏史诗。诗人在送别友人之际,发思古之幽情,表达了对古代英雄的无限仰慕,从而寄托他对现实的深刻感慨,倾吐了自己满腔热血无处可洒的极大苦闷。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这两句通过咏怀古事,写出了诗人送别友人的地点。此地指易水,易水源自河北易县,是战国时燕国的南界。壮士指荆轲,战国卫人,刺客。《史记·刺客列传》载,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奉命入秦刺杀秦王,太子丹和众宾客送他到易水岸边。临别时,荆轲怒发冲冠,慷慨激昂地唱《易水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然后义无反顾,勇敢地启程。这位轻生重义、不畏强暴的社会下层英雄人物,千百年来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受到普遍的尊敬和爱戴。诗人骆宾王长期怀才不遇,侘傺失志,亲身遭受武氏政权的迫害,爱国之志无从施展,因而在易水送友之际,自然地联想起古代君臣际会的悲壮故事,借咏史以喻今,为下面抒写怀抱创造了环境和气氛。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两句,是怀古伤今之辞,抒发了诗人的感慨。昔时人即指荆轲。没,死亡。荆轲至秦庭,以匕首击秦王未中,被杀。这两句诗是用对句的形式,一古一今,一轻一重,一缓一急,既是咏史又是抒怀,充分肯定了古代英雄荆轲的人生价值,同时也倾诉了诗人的抱负和苦闷,表达了对友人的希望。陶渊明曾有《咏荆轲》诗说:“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达了对荆轲的崇敬与惋惜之情。宾王此诗,同陶诗交相辉映,但在意境的创造上更为含蓄有味。“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寓意丰富,深刻表达了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感受。首先,“寒”是客观的写景。此诗作于冬天,冬天北方的河水自然是寒冷的。其次,“寒”是对历史的反思。荆轲这样的古代英雄,虽然奇功不就,但也令人肃然起敬,诗人是怀着深切缅怀之情的。荆轲其人虽然早就不复存在了。可这位英雄疾恶如仇、视死如归的英风义概还在,作为历史见证的易水河还在。诗人面对着易水寒波,仿佛古代英雄所唱的悲凉激越的告别歌声还萦绕在耳边,使人凛然而产生一种奋发之情。复次,“寒”也是对现实的概括。诗人于易水岸边送别友人,不仅感到水冷气寒,而且更加觉得意冷心寒。“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咏怀)的骆宾王,有着远大志向,他愿洒满腔热血,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然而现实是“天子不见知,群公讵相识”(《夏曰游德州赠高四》),生不逢时,沉沦寂寞,诗人心中充满孤愤不平之气,如易水河一样,悠悠不尽。诗人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伟大孤独中,只好向知心好友倾诉难酬的抱负和无尽的愤懑。诗人感怀荆轲之事,既是对自己的一种慰藉,也是将别时对友人的一种激励。
这首诗的中心在第四句,尤其是诗尾的“寒”字,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寒”字,寓情于景,以景结情,因意构象,用象显意。景和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描绘,情和意,是诗人对客观对象在审美上的认识和感受。正如古人所说:“象者,出意者也。”诗人在自然对象当中,读者在艺术对象当中。发现了美的客观存在,发现了生命和人格的伟大表现,从而把这种主观的情和意,转移到客观的景和象上,给自然和艺术以生命,给客观事物赋予主观的灵魂,这就是诗歌创作和欣赏当中的“移情作用”。“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正是这种移情作用的物质符号,这是此诗创作最为成功之处。这首诗题为送别,可又没有交待所别之人和所别之事,全诗纯为咏史抒怀之作。但吟诵全诗,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壮别场景如在目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所咏的历史本身就是壮别,这同诗人送友在事件上是相同的。而古今送别均为易水河岸,在地点上也是相同的。易水跨越古今,诗歌超越了时空,全诗融为一体。一古一今,一明一暗,两条线索,同时交待,最后统一在“今日水犹寒”的“寒”字上,诗的构思是极为巧妙的。
这首诗以强烈深沉的感情,含蓄精炼的手法,摆脱了初唐委靡纤弱的诗风影响,标志着唐代五言绝句的成熟,为唐诗的健康发展开拓了道路。